刘国欣
苦菜记
陕北虽然有南泥湾,算是“好江南”,但那只是修辞的夸张。整个陕北,实在算不上物产丰富,农人也就谈不上生活富裕。陕北的可用食材种类是有限的,尤其蔬菜。不过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陕北有一些特色的物产,别处是没有的,单是我府谷县城的海红果,就只属于我们县城。海红果属于海棠属,春日开花秋结果,果子比正宗海棠略小,却特别甜。这种水果,用酒洗过醉在瓮里,过年时分吃,别有味道,然而却只生长在我们的小县城府谷。陕北水果不多,蔬菜亦不多,不过倒有一些特别的野菜,比如神木的沙盖以及沙棘,比如整个陕北的苦菜,这些都是特别的。神木靠近毛乌素沙漠,是个专门产沙盖和沙棘的地方,无论炒着还是拌着,这种野菜特别好吃。比起专属于神木的沙盖沙棘,苦菜应该是陕北的大众情人,田间地畔,几乎随意皆可见。当然,很多其他北方地区也产苦菜,但因为陕北地形的特征,陕北将苦菜吃成了地方菜、家常菜,吃出了自己的民歌和哲学,吃出了属于自己的文化。
苦菜是苣类,有苦苣也有甜苣,甜苣亦可以食用,也有一定范围的野生产量,但是相对于苦苣来说,在陕北,甜苣没有多大市场。人们出去挖野菜,遇见甜苣和蒲公英固然好,嫩的时候皆可食,但它们都只是辅助菜,不是主菜,苦菜才属主菜。陕北人尚苦,也许与经常吃苦菜有关系。
《诗经》里有采苦之说,陕北民歌里的一些植物,在《诗经》里也是常常出现的。《诗经》是一种文字化固定了形式的诗歌,而陕北民歌则与时俱进,随时展现着跟进时代的活力。《诗经》里说:“采苦采苦,首阳之下。”说明苦菜那时候就已经有之,在春天生发,小满前后,荒滩野地以及田间,都开始生长,是大自然给人民储备的天然粮仓。从小满到深秋,苦菜不断长出自己,先是长出芽,接着长出叶子,再接着开出小黄碎花,然后就是抽穗长绒毛结果子了。苦菜嫩的时候最好吃。和苜蓿一样,一棵苦菜长老了,就长成了麻杆,失去了它的味道。长到老年的苦菜,人不吃,牛羊也不大喜欢。
现在这时节,六七月,正是苦菜好时节,到处都是苦菜,也到处可见苦菜花,金黄的小碎花,如陕北苦子蔓的小碎花一样。苦子蔓是一种类似于格桑花的小野花,田间地畔生长,比格桑花小,花束和格桑差不多,也在陕北常常见,是猪特别喜欢吃的食物。苦菜和苦子蔓,这个季节,一个是人爱吃的菜,一个是羊和猪最爱吃的菜,都是陕北的恩人,它们也都赠予陕北人平淡却不随意的花。
我南来北往已十年,每次夏日返乡,看到苦子蔓和苦菜了,才确切知道是回到了故乡。明确说,它们是我的乡人,甚至是我的祖先。经常,坐在养育我长大的祖母的坟头,看着苦菜和苦子蔓摇曳自己的花朵,小小的,这点缀山野的小黄和小粉花,让我觉得安心,仿佛我受着神灵的祝福,花朵在传情。不过,苦菜更情长些,因为实在是吃多了,受它的恩惠多了,在我骨血里流淌的河流多了,所以更有感触。苦菜所抽之装有种子的穗子随风摇曳,提醒着一种遗忘,也像是提醒着一种告别。因为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一旦它进入暮年,就失去可食的功用,人们就将它遗忘,不再对抽穗的这种植物起其它的向往。——我也是在告别多年之后,开始欣赏起它微笑的花朵,举着头像天空的枝干,欣赏起它长熟后展开的准备迎接风的祝福的白色绒球。
苦菜能以独特的方式从古诗经时代到现在一直保留着它独特的苦味,也说明极其有特色。随着时代的发展,野生苦菜已经走进了人家的菜园,但是经过培育选择在菜畦里生长的苦菜,对于我乡下人,却颇有微词。即使一些人家种植了这样的苦菜,拿来自己吃还好,若是送人,是会被笑话的,因为已经失了野性,没了野味。失了野味的家种蔬菜,就全然是另一种蔬菜了。我家下院的二嫂搬到街镇的最初几个年头,因为思念苦菜,就买了一些菜籽来种,回来分乡人种,倒也喜滋滋种了,以为获了至宝,可是等来年种出来,吃了都觉得不是味道。后来,也就大家不再吃家种的苦菜了,觉得其失了本性。我乡村虽然贫于物质,乡人的物欲没有得到激发,不会搜罗各种美食以一网打尽,但是对于常常吃的食物的口味,却是挑剔的。苦菜罐头这些年各地也在生产,这可以装在罐装物里运往全国的蔬菜,却是陕北人拒绝的,总觉得已经换了味道,是别的什么了,虽然冠以苦菜罐头的名字。舌尖的挑剔不只钟鸣鼎食之家的人有标准,穷苦贫瘠的山里人,也保留着对所爱之物的忠诚和坚贞,是要自然的,野的,是知道万物有灵的,明白苦菜不可以圈养。
苦菜生发于小满前后,也体现了一种自然的乡村哲学,体现了一种小满人生,是自然向人发出的规劝。中国俗语里有“嚼得菜根,做得大事”,这里的菜根应该为苦菜根,因为只有它最为适宜。苦菜根是白色的,却比苦菜叶子更苦。苦菜叶子就如小米一样,多咀嚼几次,能从微苦里感觉到一缕甜。陕北人排斥粘腻的成片袭过来的甜味,却对微苦略甜的东西,赠送明确的喜欢态度。
洗苦菜费水。陕北少水,但是吃苦菜的水却从来用起来都慷慨,尤其是老年人,对于苦菜甘之如饴。小孩子会觉得苦菜苦,排斥,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越来越感觉到它的美好,就如产槟榔地方的人对槟榔的态度一样,也如入籍南洋的人,考察他们是否融入本地的一种细微方式,就是对榴莲的认可度。陕北人对于苦菜的认可,也是一种身份的标签。这种天然养育一方水土的自然风物,容不得人感情上的背叛与否定。乡村人们在乡间街上认出,苦菜是标签,对于苦菜的爱是标签。当人们说起少年时代的记忆,如何挖苦菜,吃着苦菜感觉如何香,一瞬之间,人们会达到一种相互的认可,从苦菜的记忆身上,感知到一种地域的联系。这种联系,近乎血缘。人们通过苦菜寻认兄弟姐妹,寻认这种物性上的亲人,尤其是陕北乡下人,对苦菜更是有这方面的情谊。
苦菜有多种吃法,洗净是首选,接着就是煮熟,也或者腌制起来,秋霜过后腌制的最好,冬日吃,放点芹菜,顶顶好。苦菜可以凉拌,与花生之类合并,但凉拌单吃才最有味道;苦菜亦可以炒食,和土豆泥炒,是山间的美味。当然,还可以晾干,就如四季豆一样,在冬季或来年春,泡开来煮着吃。那种新鲜的直接煮熟的苦菜,味道自然不同,但若论好坏,真还各人有各自的看法。
陕北人吃苦菜,就图那浓烈的苦味。陕北方言里,将那种辛勤劳作的人称为受苦人,将那种有着艰辛的命运的人称为苦命人,将一种有苦味的菜称为苦菜,是不是也遵循这一原则?对于苦的迷恋是陕北人性格里的一种特征。是不是因为知苦也是一种滋味,更为醇正悠长有意味,所以才崇尚?南方人尚甜,尤其两广上海一带,吃荤菜里都要加糖,分明是日子过得腻歪。陕北人尚苦,大约与黄土高原的地缘特征有关,就是再怎样苦的生活,也自有它的命运,就如这种菜的命运。村里的叔伯长辈,说起那些嫁出去的女孩儿的命,用的是这样的句子:生就是挖苦菜的,怎么跟人家那些吃燕窝的比?苦菜在这里,分明已经是命运的象征了——寻常,普通,带着一点自甘堕落,却也因为不是多么贵重,所以家家户户都觉得必不可少,家家户户却又不是多么端庄地对待它。物以稀为贵,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贵的东西往往遭遇大多数人的向往与追求,荼毒就在所难免。而苦菜这种,就如鸟里面有麻雀一样,是大地上的平民,是野菜里的平民,因其随处可见俯拾皆是,获得了一种大众的赞美与许可,获得了一种不是特意标出的尊重。苦菜属于平凡之物,在陕北,它却体现了不平凡的神性。
人总得活下去,于万物里可以自取所需,苦菜是一种。《救荒本草》里,也有提到苦菜。我特别喜欢《救荒本草》这本书的名字,有一种生命的大美在,仿佛天地万物自有情谊。
少年时代,祖母特别喜欢吃苦菜,对院的三娘娘,更是将对这种菜的热爱发挥到极致。三娘娘是个少年失慈的人,父亲娶了后妈,很快就“拔刀相向”,人家未生养,却觉得前妻女儿是眼中钉,宁肯抱养一个,也不与她亲近。她十三岁跑到我们刘姓人家来,做了童养媳。这一做,就是一个甲子。她跑来的刘姓人家,当晚就给她梳了头,让她做了新妇,嫁给了一个聋子。她自然不太愿意,但在一种对比的生活里,婆婆待她比后妈好,她当然想活下来,就如此了。以后很多年,她生了一窝儿女,夫妻关系差劲,然而,对于那个当她为女儿亲的婆婆,她至死都是感激的。她特别喜欢吃苦菜,春天吃到秋天,炒着煮着拌着,秋霜一下,她就开始专心致志存储苦菜以备过冬,即使后来她儿子当了县城某个银行的行长,她也仍然乐此不疲。她一直相信,苦命跟着她,吃进嘴里落进全身的苦菜,是一种相伴与相随,对她的生活是一种抚慰。即使到了七十岁,因着哮喘的毛病,她已经卧床几次,不能下地干重活,但仍然还是坚持着对苦菜的热爱,她自己说自己是挖苦菜的命。一种将头低下的生活方式,贯穿了她的一生,直到她最终死去。对于我,她赋予了苦菜一种特殊的魔力,就是在最艰难的岁月,想到上天对穷苦人也有一种体恤,并没有忘记哪一个。
小村小镇,一切都具有招魂的能力,苦菜就召唤着一种岁月和命运。每当我想起苦菜,忆及这种食物从舌尖到下颚到喉咙带给我的完整感受,我就会想起已经死去多年的三娘娘。她以苦菜向我连缀了她的一生,她的四季,她的渴望以及她最终对命运的投降和膜拜,对命运的不再作为,完全是苦菜的引导。她在苦菜里艰难地寻找一种生存哲学和智慧,最后,以一种妥协的方式,爱上苦菜,爱上苦难,独自在一场婚姻里寻求人生的祝福,因时守势,最终与坎坷的命运和解,安详地接受了最后的死亡,微笑着离去。
苦菜是需要宿根的,所以家养的苦菜总让人诟病吧?因为没有宿根,就显得有点假,就如藏獒被从西藏高原拉到平原,让人总觉得也不过是狗一条,至多就是寻常狗的品种里增加了一类,而失去了高原动物神性的特征。园子里种植苦菜,乡人们总会表现出一种嗤之以鼻,大约也是如此。野生野味,无论谁痴心妄想纳为己有,装进自己的私家房子,总归是不受民间祝福的。而且,乡野的美味进入深宫大院,进入高大酒店,并不能显示出它的独立性。一定程度,却表明了它的被招安。而有招安就有诱惑,有诱惑就有屈服。作为一种田间地畔所生产的野菜,保有其野性,才叫保有其命运,苦菜做到了这一点。
千禧年以来,乡下的苦菜进了城,成了一道夏日餐桌必点的蔬菜,也成了一种待客之菜,命其名曰“地方特色菜”。如果再往前推一些年头,苦菜待客人,是要被耻笑的。这固然也可以算是一种前进,但有时也可以说是一种倒退。我说的倒退是文化意义上的。苦菜的苦苦出了一种乡村境界,人生境界。就如农村老妇忽然化妆一样,如果不扭秧歌,总觉得不舒服,也如丑妇穿新衣,只会显得更丑。苦菜进城,就如乡下人进城一样,是餐桌上的一道可以端出来大众品尝的菜,已经被菜谱收藏,它就失去了乡野本色,失去了乡下旧时民生所制造的人世礼乐风景。现在,苦菜已经如同苦瓜一样,进入了被招安和被改写的命运之中,在营养学里,它不再是单纯的乡下人知道的有好处却说不上什么好处的菜,它被用来作为治疗糖尿病、癌症等现代化疾病的食谱,它的命运在变迁之中。但愿它最终还能一直保持着它的苦性,保持它的生命哲学。
蒺 藜
蒺藜是一种草,是植物科的刺猬。毛乌素沙漠边缘长大的孩子,对这种草会很熟悉,就如沙漠边长大的人对红柳荆棘沙枣的熟悉度一样,蒺藜可以算作一种沙漠草。从小遇到的植物也可能是我们的一种命运,提前书写在枝枝叶叶上。南方的孩子享受的风物比北方多,物华天宝,人也自然精致。而北方沙漠边生长起来的人,就如北方沙漠边的草一样,粗粝有余,精巧不足。所以,我们从小遇到的杂草,既可以是一种命运,也可以是一种惩罚,它们暗示了我们的出生也是不公平的,不是享受着同样多的阳光雨露。
蒺藜在陕北叫蒺藜苗,土话叫杂藜苗,是因为它是伏地魔,一长一团,但是匍匐着大地四处蔓延,所以像小禾苗一样,然而有刺,就叫“杂”。它的叶子微酸,叶子上开着一朵又一朵明黄色的小花,虽然匍匐而行,茎叶却总是神采奕奕,绿意饱满。它耐干旱,非常容易生长,有刺的种子里有绒絮一样的毛,如同苍耳一样,很容易粘在人和动物的身上,传播它的种子。甚至可以说,这是它生儿育女的阴谋。动物活下去不容易,有时需要与人合作,如狗,可以驯服。植物亦然。杂草要保持特性,却还要物种留传,也似乎有思想,懂得如何进攻和防守。蒺藜种子七八年不死,落地就可以生根。它不比卧薪尝胆者活得从容,却也同样显示了它的坚韧有力不屈不挠。
蒺藜在沙漠边生长几乎全部都是匍匐的。沙漠边的植物,能抬起头来的,除非长成参天大树,否则经常有被屠戮的风险,就如蓟草(陕北人叫突示蓟,开紫色的花,有绒絮,身上长满小刺)、苦菜、黄金草等,容易被镰刀割掉或剜掉,喂猪羊。蒺藜是匍匐的大将,是“鸡鸣狗盗”有大智慧大本事之徒,贴着地偷偷长,等到注意上它已开花,果也就已经结了,种子在那里等着人。如果敢割敢清除,得费好大的劲。这一点还不比狗尾巴草和芨芨草,以及那些总也铲不掉一茬又一茬长的碱草,因为蒺藜得弯下腰仔仔细细地清除。在长庄稼的地里,人们频繁地锄草,一年庄稼锄三四回,怕就怕蒺藜有机会了祸患成灾,人们不得不采取时时警惕的心理,把它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如果说一户人家如何懒,是不必用别的形容词的,只要说:“地里到处长满蒺藜苗。”这户人就别指望可以好好的娶亲嫁姑娘了,因为由蒺藜可以判别一户人家是不是种土地的好把式。它实在与大地拥抱太过细密没有缝隙,像是一种绑缚,而且一不小心,它的果子就会爬上人身,就等着痛,等着挑针吧。它的刺不深,小,细,几乎看不见,但是它以它的不可估量的存在显示着它的复仇。人们不喜欢懒人家,更不喜欢懒人家蒺藜一样制造各种毛病。
蒺藜身上体现着一种活下去的野心,怎么都要活下去,要扩展,体现着一种生命的野蛮的力,也体现着一种侵略,一种直达目的。它随时紧紧攀附着土地,与地球相互拥抱,体现它对它的需要。这种植物身上的机会主义的生存模式,随时为我们制造出一种古老的生存寓言。它传播的方式和荨麻相似(我短暂得过一次荨麻疹,因为公事在贵州住了半月,回来就得了荨麻疹,因此对荨麻的脾性特别熟悉)。荨麻是一种到处跑的植物,以至人身上起了过敏到处四窜,医学里就叫做荨麻疹。蒺藜的传播也是如此,它们攀爬在土地上,向所有空隙的地方渗透,而且也不放过渗透到别的根系的夹缝里,形成缠绕,每一株蒺藜都可以如同不打掐的瓜蔓一样四处奔达,伸展自己。它们几乎就是有爪子的螃蟹,爪子伸的到处都是,可以说真是丑陋。一株大的蒺藜,一个人躺下来都覆盖不住,当然,没有人敢躺在上面。我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侄儿,从小经常捉蝎子,一点都不怕咬,但是面对蒺藜,也还是觉得恐惧。蒺藜到处分叉,真是让人苦恼,但是它们开的小黄花又惹人怜爱,像乡下那种张牙舞爪骂了东家骂西家的悍妇,居然生出乖巧懂事喜欢脸红的女孩儿。蒺藜的花不美,单瓣,像单眼皮没什么福分的人,却也开得散漫自在,伞一样翻转着举起自己,实在是惹人怜爱的。
蒺藜是陕北最为强大的杂草。近些年,一些种子一些鸟一些人,在工业不断发展的陕北,逐渐消失了。可是蒺藜仍然像个旧家穷亲戚,年年回头,背着破口袋归来。蒺藜分明是守家在地的穷苦人,一年年被赶着走,一年年不断回头。越是这种不受欢迎的物种,越有致命的诱惑在身体里面裹藏着。蒺藜的种子那么令人讨厌,却是治肝硬化治肾病的好药材。我陕北还有一种草,我们叫脮脮,书名车前草,肉肉宽宽的卵形叶子,不大。在我们村庄,总是长在戏台下那一片硬硬的空地上,另外就是长在烧砖的大火窑前,绿油油的,鸡不吃猪不吃羊不吃,手掌大,春来秋走。后来村里一位支气管重病老人常常拿了镰刀来拔它,这种草才第一次金贵起来,上到老人下到小孩,人们第一次知道,它可以治疗支气管炎。蒺藜苗也同样,很不讨喜,尤其它还有刺。我小时候,夏日山间人,老少出入,都不大喜欢穿鞋子,碰上它真叫惨兮兮,脚底一片红,又多茧,要找一点小刺出来太艰难。它的不受欢迎是出了名的。然而我长大之后的现在,有时候想起家乡来,最怀念的草,却是这一种。有一首诗这样写:“双脚脚掌一直深深思念,思念你长满蒺藜的旷原。”我对蒺藜的思恋也是如此,不见已经十个春秋,双脚脚底还记得被扎入的痛感。
在陕北,蒺藜无疑是比玉米葵花黑豆红薯等更常见的植物,它们随意地生长在视野尽头,是夏日的常驻背景。就是在被煤粉煤面污染严重的前几年,它们也一样依旧每年赴约一样出现在荒地上,攀攀爬爬地往人家门缝里钻。我家废弃的旧院除过蒌蒿外,就是这种草了,现在应该成了一片室内风景,隔着门缝都能看见它低头前进的样子,躲在炕上和地上,随时准备将整个屋子掀翻,重新成为它的天日。一座人工的坟墓,终究不会比杂草更长远。杂草比人类更属于未来,更掌管着这个世界。
蒺藜是垃圾吗?在庄稼地里确定无疑。杂草呢?蒺藜作为一种杂草,它总是出现在田野地头,总是被当作杂草除掉。它是“草”而不是“庄稼”,它扮演着破坏者的角色,却于强大的人类世界里,每年都为自己砍出一条道路,一点一点地成长,枯荣。
蒺藜生长了这么多年,仍然没有被招安,除了作为药用,它无法进入家常的食材,如同我们老家叫做毛花有子的狗尾巴草一样,虽然有子,但是废弃的不做实用的子,不到秋尽就凋零了。黍子小麦的一种,是它的兄弟亲戚的变异,但总也不是它,它是野的,无法圈养的。蒺藜比毛花有子更过分一筹,毛花有子看起来像小麦,而且好清除,蒺藜则有一切凶恶的杂草的那种顽固和独特,以及坚韧的生命力。它像善不朽恶亦不朽的恶一样,是上帝的兄弟撒旦,同出于一体的不同基因,无始无终繁衍。
在秋天,蒺藜的刺球携着种子随风迁徙,枯枝败叶却形成一种独特的风景,如果可以无限放大,或者人缩小到蚂蚁的大小,会看到它们孤单的一家一家各奔东西。它们一年又一年经历着告别,在干燥的黄土高坡上滚动着,直到最后停下脚步,再一次如同祖先一样,落草为寇。
蒺藜有强烈的个性,它无法被修剪,无法被粗暴地当作盆景移植在盆里。它是要霸占面积的,而不是空间。它近乎不祥的无法被规训的性格,几乎获得了我的赞赏和肯定。当然,是在多年离家之后,是在我受到种种规约从万物里寻找同宗同族的兄弟姐妹之后,我发现我和它顽强的致命的一致之处,我像是找到了一种结盟和保护。它身上的这种不被规训的美,隔了这么多年,仍然对我造成惘惘的威胁。但是它坚守多年的野性和烈性,又何尝不是一种专一的情怀和本真?我喜欢它的无处不在的丰盛富饶,春来秋别,更喜欢它的坚拒,它的不合作。无法被供养的东西更能体现一种神的意志,因为,只有神才不可被收买,是唯一的。
总是夏日午后,提着鞋子小心翼翼地从蒺藜身边穿过,一边看着光膀子的成年男人坐在底下拔着来自它的刺,一边听蝈蝈和蚱蜢哧溜哧溜地从它们的身上飞起,嗡嗡的虫声,还有不远处来回跑动偷杏子吃的松鼠,以及,窑洞炕上沉闷的打鼾声。世界在有序和失序里,营造出一种一视同仁的平静。它是有刺的,一整个夏秋我提醒着自己,但我必须穿过它,离开我的家,或者,回到我的家。我无法摆脱,也没有想过摆脱。它在我出生之前就存在了,比我的祖辈存在的更久。它提醒着一种生命的遥远和天长地久,提醒着在我所不知道的地方,生命的横蛮无礼,以及,狂野生长的无奈。
时间改变了我,也改变了我的家,我睡过的炕,却没有改变它的风景如画。借助于照片和节令,借助于书本呼出的物名,我认出它,认出它平凡的小黄色的花,认出它细弱的叶子,认出它攀爬时候伸出来的粗糙的手脚,上面的各种痕迹。我甚至听得见童年时代那上面飞着的蚂蚱的声响,以及,一群蚂蚁在吃一条干扃的蚯蚓。我几乎回味起了自己的恶心之感,以及恶作剧,用脱下的鞋子去大片大片地杀戮黑色的小蝼蚁,却遭到了它的阻拦,一根刺朝我的大拇指横空直入……
烦躁的没有希望的日子,以为永远也长不大,总是这些小伤痛,蒺藜的刺进入脚底了,蒺藜的话语从家人口中一次次喷出,孩童是敏感的。总是这些。这一切形成了一条记忆的纽带,在经年累月地忘却之后,重新在季节的轮回里想起,指出我活过的证据,教给我继续活着的希望,但依然用不安和威胁提醒着,用那时所遭受的不适提醒着,文明与荒蛮仍然并存。我与蒺藜,仍然不近不远。一根蒺藜刺落入我的脚拇趾,我使劲想把它弄出来,我的祖母说:“不要抠,一会就好了,到了晚上就自己好了。”它们像伤疤一样长进我的肉里,被我的肉消化,然后就好了。现在,仍然躲藏着在这些好掉的伤疤里,仍然记得自己当时的急不可耐。我不知道是我天生的快速适应适应了它们的植入,还是因为它们天生就倾向于进入错误地点盘踞下来,直到彼此成为一体。
别处也有蒺藜,它并不是一种隐居的罕见的植物,并不是躲藏的幽灵,但是别处的蒺藜和沙漠地带的蒺藜不一样。南方的蒺藜更柔,甚至可以直立着向上。南方水多,人温润,蒺藜也温和。南方的蒺藜从来不会植入我的肉体。所以,它们几乎可以说是两种东西,两类人。南方的植物并不能让我形成一种尖锐的情绪,我只会融入不会对立,更偏向于一种新鲜感的穿越,而不是——记起。
爬山虎因为沿着墙壁而攀爬所以得名,蒺藜应该叫“爬地虎”,它在干旱的陕北制造出一种怪异的美感,营造着一种原始的气氛,仿佛这片原野仍然是荒芜的,遥远的,它缓解着这片土地上的农人们被整齐划一地归纳进高楼的冲动。
蒺藜是杂草,和所有的杂草一样,顽固而坚贞,不被收买。杂草和人一样,不受约束和规划,是田野的少数派。但是它同时却提醒着我们,越界是一种常态,万物为我们备取,边界只是为庸人设置。学习杂草在大地上如何自然地生存,也是学习一种活着的艺术,我将继续这门学习。
苜蓿年少
农家物事,细想有很多浪漫。每次给家人打电话,家里会按节气告知,抓绒了,雇了几个人;剪羊毛了,找了几个人。现在,前段时间,是在揭地,准备种一片玉米,给羊当料吃。我问今年有没有打算种西瓜,要不要搭西瓜庵;答曰,没种,没人吃。夏日落太阳,西瓜庵没门,敞着,坐在庵边看书吃西瓜,是少年乐事。往年家里年年种西瓜,不为什么,只因孩子们爱吃。现在孩子们不再是孩子们,也就没人种西瓜了。
今日清明,天和景明,陕北乡下是要摊煎饼上坟的。清明,既是节气,又是节日,一年中唯一一个节日,可以上坟填土,给那些地下的永久居民修葺房子,栽植花草。清明时节,我想到了陕北的苜蓿。
现在处于苜蓿出芽时期,刚抠着可以吃白芽,还须几天,才可以吃清苜蓿。三月三,苜蓿芽芽翻两翻。苜蓿是陕北一年中上桌最早的蔬菜。
苜蓿是宿根草,一次撒下去,耕种一番,多年生长。如果年年收割,年年会长势良好,可以长很多年。苜蓿是春天发芽的植物,小满前后可以收第一茬,接着就如韭菜,不断割不断长。苜蓿是会惩罚懒人的,如果不收割,一两年就荒了,不再长,或者长得杂七杂八的。苜蓿是牛羊骡马最好的食物,兔子也喜欢吃。在陕北,羊一般用来放的,专门割苜蓿给它们吃,是非常奢侈的,骡和牛才享受着这好处。
第一茬苜蓿人可以吃的。就是清明前后,人就可以刨着吃苜蓿芽了,白色的根,炒着吃甜而脆,余味回旋,可以伴一生。然而吃了苜蓿芽,会影响苜蓿的长势。近年农村几乎不养牛羊了,但还是没人忍心掏苜蓿芽吃,大约觉得有点缺德对不起苜蓿吧,没人干这事。最好还是吃第一茬苜蓿,而且还必须选择在苜蓿刚出头不久,掐着揪着整可以手中捻一小簇的时候,最好。苜蓿只适合吃第一茬,第二茬人就不可以吃了,有毒。我现在都无法明白,羊儿牛儿与人同属动物,为什么它们吃一些东西不会中毒,而人吃了就会崩溃?天降万物,互相供养,人类是不是因为进化得过快,所以失去了原有的一些口粮?
苜蓿可以长半人高,人走在苜蓿地里,蹲下身就看不见了,所以苜蓿地是乡村男女恋爱的好地方。睡在绿绿软软的苜蓿上,看悠悠白云飘过,几世几生过去了也无悔。可以谈恋爱的,还有葵花林玉米地,但没有苜蓿地好,因为苜蓿柔柔的像天然的棉被,悠悠绿草是温软的毯子。苜蓿长到农四月,就开始花繁叶茂,密不透风,一镰一镰割下去,才可以分开它们。这是一种拥抱生长的植物,兄弟姐妹团结得很。苜蓿跟甘蔗香蕉之类应该在种植方法上属于兄弟家族,苜蓿寿命更长一些,甘蔗香蕉,也是两三年种植一次,苜蓿可以七八年。反正我的童年过去了,我家种下的两处苜蓿还在那里生长着,只一处较为荒芜了,跟它的地形也有关。我家种植苜蓿的地方叫裂堑坟,应该是几百年前的一片古坟墓被刨平种植了庄稼,总之经常可以通过犁地划出很多白骨来,一片又一片的。小孩子时候经常捡了这些白骨玩,也不觉得害怕,只是猜测是哪种动物身上的。大人们嫌晦气,看到了赶忙让扔了,然而背着他们还会捡回来。多年之后经过各种实验室,莫名其妙有了医学情结,不能不说与这有关。裂堑坟是一块山坡,有十多亩地,我家三亩左右,三块田。最顶上是二分地,开始种西瓜,年年长势好,后来种了苜蓿,亦长得旺旺的,证明它是一块好地。最底下一年一年因着水冲都已经差不多掉下沟坡的那一亩多,也是苜蓿,那一片好像自我记事起一直是苜蓿,开始几年长势不错,再后来彻底荒废了。家里没有了牲口,春上秋里羊儿不吃它们,人们不揪它们,就死掉了。田地也如人,需要经常抚摸和耕种的。耕种惯了,它觉得开心了,才会长庄稼;时日久没人管,像深宫寂寞的宫女,过不了几年自己郁郁地就羞死了。植物原来和人一样,世间万物,都是自有心思的。我是人快到三十才明白这个道理,似乎有些迟了。
苜蓿长相美,尤其是春到夏那段日子,是它一年又一年的幼年和青春,最好。苜蓿开紫花,这点如同荞麦一样。荞麦花和苜蓿花各有娇憨处。陕北雨少,绿意少,远远地一坡苜蓿,像春山点翠,像是人颈子上的一抹玉。夏日蜜蜂喜欢绕着苜蓿飞,苜蓿蜜是非常营养的。紫色的花,紫色的瓣,层层密密,一片紫气,云蒸霞蔚,在山野间点缀,翩跹得蝴蝶与殷殷的蜜蜂,兔子来里面做窝,山鸡在里面下蛋,恋爱的人们在里面偷欢,苜蓿提供了无穷欢喜。
村村有苜蓿地,家家有苜蓿,但是春日乡间,流行偷苜蓿吃。人们喜欢用“偷”字,无论婆姨女子,有人问今天吃了什么,或者自报吃了什么:“今天啊,后沟偷了半袋苜蓿,回来炒着山药吃了,真香。”“啊,你也去了,我掐的是刘保家的,他家在前沟那片长得绿油油,我家地远。”“你个不要脸,偷了还说掐的?”“不就是偷嘛,一个村,你偷我我偷你,都也差不来乎。”……
每年里,一到春夏之交,家家都出偷儿,人们见怪不怪,偷才好像偷出情调,偷出味道。农人们没有什么乐子,春夏之交,又缺乏新鲜蔬菜,买的总不如地头上长的新鲜,因为毕竟亲手摘的更好吃。
偷来的苜蓿,洗干净,拌着土豆丝炒,放上切碎的白葱,加几把韭菜,是一道鲜美的菜。或者也可以包饺子吃,亦可以单纯笊了吃:一大瓢热水盖下去,捞出来放点盐,就是一盘好菜了。
南方也是有苜蓿的,做法不一样,味道就不一样,情怀也就不同。陕北的苜蓿是从西域传进来的,属于牧草,跟南方叫做四叶草的苜蓿略有不同,但具体何种的不同法,我亦无能细细列数。在我心里,总觉得红柳啊、苜蓿啊,以及大白杨,似乎只有在陕北,才真正的生长着,生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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