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雪霓
内容摘要:英语法律文书主要是一种区别性的法律语言,同时也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的工具性语言。无论在语法上还是词汇上都具有其特殊性,了解和掌握这种特殊性是英语法律文书翻译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文主要探究英语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其翻译。
关键词:英语 法律文书 特点 翻译
法律语言具备法律专业的主要特点,也就是法言法语的真正含义。英语法律由于自身的历史和文化以及社会制度等差异而具有准确性和严肃性以及复杂性的特点,同时也要求英语法律文书的翻译具备极强的专业性。因此,了解法律文书的词汇、语法等语言特点是翻译英语法律的基础和前提。在进行英语法律翻译时,要保证翻译语言的准确性、清晰性、简洁性,同时保持一致的语篇风格,从而使得英语法律文书翻译的精准和严谨。本文主要分析英语法律文书词汇与文本的语言特点,探究其翻译的规律与方法,从而提高英语法律文书翻译的效率和质量。
一、英语法律文书的语言特点
(一)词汇特点
英语法律文书语言的词汇具有六个特点,分别是正式性、保守性、命令性、专业性、模糊性和并列性。第一,英语法律文书词汇的正式性。相比于普通的文书而言,英语法律文书可以表现出自身的正式性。对于词汇方面,英语法律文化通常会选择更加庄重和规范的正式书面用语,其词汇释义严谨,并且词义比较稳定。例如,英语法律文书中的“在……以前”是prior,而不是before。还有比较典型的正式词是purchase, modify, terminate, render等等,都可以充分体现出英语法律文书词汇的正式性。第二,英语法律文书词汇的保守性。为了保证法律本身的传承性与权威性,在英语法律文书中采用大量的中古英语,中古英语是1150年到1500年间所使用的英语。相比于古英语来说,中古英语在读音与拼写方面,词汇与语法方面都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大多数的古英语词汇被更替,并接纳了很多法语与拉丁语的词汇,从而形成新型的英语。例如,hereinafter、therein、thereof等等,这些词非常简洁,并避免了一些因关系用语而导致的词汇重复的现象,使得整个句子简洁而精炼。另外,在英语法律文书中融入了法语和拉丁语,体现着英语法律文书语言的历史性。第三,英语法律文书词汇的命令性。由于法律法规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英语法律文书中的命令语气很常见,像should、ought to等情态动词比较常见。第四,英语法律文书词汇的专业性。英语法律文书词汇的专业性主要来源于法律专业术语的运用。一般情况下,法律的专业术语主要分为法律专用术语和非法律语体的特殊术语。法律的专业术语主要表现在法律语体中,例如,affray、recidivism、homicide等词汇,这些术语的词义比较单一,定义较为严格,并具备真实的含义。与法律专用术语相比,非法律语体的特殊术语在法律语体中只含有确切的含义。第五,英语法律文书词汇的模糊性。法律文书的准确性是法律本身的权威性与强制性所赋予的。但就目前而言,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使得法律无法直接对事物进行判定,法律文书要采用模糊性的词汇来表达,从而包含不能及时判定的事物,使得法律具有很强的适用性。例如,about、reasonable、similar等模糊性词汇。第六,英语法律文书词汇的并列性。为了使得法律文书的语义更加精准,例证更加周详,在英语法律文书中频频出现词汇的并列结构,例如and、or等并列词语,并表达着法律文书的固定含义,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不能将其分开。
(二)语法特点
英语法律文书语言的语法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大量使用长句。在英语法律文书中的长句被大量使用,并形成了一个重要特色。长句的特点是结构复杂,并且具有大量的信息内容,从而可以较为明确的表达比较复杂的事物,并可以具体性的叙述出来,使得英语法律文书句子说理严密且层析分明。第二,大量使用状语从句。为了实现法律法规对各方权利与义务明确界定,避免出现歧义与误解的现象,英语法律文书中频频出现状语从句来辅助表达条款中的动词。其中,条件状语从句的使用率最为频繁。第三,大量使用后置定语从句。后置定语从句在英语法律文书中使用可以使得法律概念更为简明和完整,防止可能产生的歧义和误解。英语法律文书若用定语从句来表达某法律术语时,会使得句子过长。因此,使用后置定语从句会平衡整个句子,使其更加简单明了。除此之外,后置定语从句由于自身的定语成分会使得内容更加准确和清晰,提高英语法律文书的简洁性和精准性。第四,大量使用被动句。大量使用被动句是法律文书比较明显的特征之一,被动句式通常也是一种强调句型,用来重点突出前置和后置的部分,从而使得法律文书的准确性更强。
(三)词性特点
英语法律文书语言的词性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大量使用名词。使用名词作为主语或是宾语的中心词的时候,限定的词语比较多,使得句子的表达更为准确与具体。像possession和proposal等比较抽象的名词由于形式较为简洁,词义的弹性比较大,因此在英语法律文书中被普遍使用。而有一部分的法律文书条款基本不使用动词,只是使用名词短语来表达法律文书的含义。此外,由于法律较为严格的解释原则,使得英语法律文本中的名词复数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规律性,从而不规则变化的名词复数比较少。二是代词较少。为了体现法律条文的准确性与明确性,英语法律文书的代词比较少,并且对于代词的使用比较谨慎,特别是一些指示代词与不定代词。在使用代词时,英语法律文书基本使用said、such、same 等词汇来代替上文提到的名词。三是形容词与副词比较罕见。形容词的主要弊端能够弱化名词,副词在法律文书中的主要弊端是弱化动词,因此,为了更加客观性的描述和解释法律条文,英语法律文书中很少出现形容词和副词。例如,splendid、disgusting、wise等词汇,而像very和quite这样语义比较模糊的副词在英语法律文书中几乎不会出现。
二、英语法律文书的发展趋势
英语法律文书主要是可以准确、清晰、完整和简洁的表达对事物的描述和阐释,从而帮助法律运作,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谨性。从这点来说,法律文书具有以下发展趋势。第一,生僻逐渐向通俗转化。和其它文件相同,英语法律文书主要是为人民服务,供人们阅读和理解以及运用。因此,英语法律文书中的中古英语和拉丁语以及法语的使用在逐渐的减少使用,通俗易懂的英语词汇和语法以及句子,甚至是口语化的句子在英语法律文书中的出现越来越频繁。第二,化繁为简,长句逐渐向短句转化。大量事实证明短句可以更加直接和清楚的表达其含义,并且越来越多的文书撰写者更加重视短句,或者是将长句有效的化为短句的形式去表达法律文书对事物的描述和阐释。第三,化被动为主动。一般情况而言,主动语态相比与被动语态来说更加易于理解,并且主动语态更加精炼,中心较为明确,因此,英语法律文书中会主动语态的出现更为频繁。第四,化模糊为精准。英语法律文书的词汇具有模糊性,这种模糊性为使得英语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适用性与广泛性,但是这种模糊性也会给法律文书带来一些不利因素,使得法律文书具有一定的弹性,这种弹性和法律本身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冲突,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正确运行。因此,英语法律文书要更加具体化,同时减少迷糊性词汇的使用。综上所述,英语法律文书正在逐渐的接近人们的生活,易于阅读和理解,从而保证其正常运作。
三、法律英语文书的翻译
(一)意义的准确性和清晰性
法律文书的词汇和语法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英语法律翻译者不仅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还要重视法律文化与法律规范,充分考虑到法律文书中词汇与语法的特点,从而辅助英语法律文书翻译,并且英语法律文书翻译具有准确意义的准确性与清晰性的要求。在进行英语法律文书翻译的过程中,译文的准确性与清晰性要和真实性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做到译文的含义和原文的含义一致性,避免因英语法律文书的失真性而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严格的准确性与清晰性对英语法律翻译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二)语篇风格一致性
在英语法律文书翻译的过程中,要严重遵循英语法律文书的语篇特点与撰写风格,并翻译成和中文法律文书相对应的法律文书,以此保证其风格的统一性。例如,In 1998, parish voters approved a tax plan for renovations of existing schools and re-construction of four schools.要将其合理的翻译成“1998 年,教区投票通过了一项旨在整修现存学校并重建 4 所学校的税收方案。”从而保证原文和译文的语篇风格与含义的一致性。
(三) 语言的简洁性
英语法律文书要在意义准确、清晰,风格一致的基础上,做到语言简单明了,使得英语法律文书中心明确,易于理解。英语法律文本翻译相对于普通的英语翻译来说更为复杂,英语法律翻译不仅仅是将文字的一种语言转化到另一种语言的过程,其中还融合了许多影响因素,因此,翻译者不仅要有成熟的双语知识的基础上,还有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从而使得英语法律文书更加具有准确性、清晰性、严谨性与权威性。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通过对英语法律文书的特点及翻译的分析,让我们知道了英语法律由于自身的历史和文化以及社会制度等差异而具有准确性和严肃性以及复杂性的特点,同时也要求英语法律文书的翻译具备极强的专业性。因此,本文主要倡导了解法律文书的词汇、语法等语言特点的基础上进行英语法律翻译,并要保证翻译语言的准确性、清晰性、简洁性,同时保持一致的语篇风格,从而使得英语法律文书翻译的精准和严谨。随着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逐渐扩大,与其他国家间的法律文化交流也会更加频繁,英语法律文书的翻译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