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强++杨梦雪
【摘 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积极发展相互融合、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使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载体和动力。尽管我国已经开启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大门,但现实中还存在诸多制约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因素。文章系统地分析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意义以及当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 国有企业; 改革
【中图分类号】 F12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6-0027-03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尽管我国国有资本布局在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国有经济规模和实力显著增强,但是国有企业固有的机制不灵、体制不活等问题依然存在[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并使混合所有制经济这种富有效率和活力的资本组织形式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载体和动力,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重头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就是要将国有企业改革成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取长补短实现各种所有制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并最终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的大发展和大繁荣[2-3]。尽管我国已经开启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大门,但现实中还存在诸多制约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因素,鉴于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和阐述。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意义
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国有企业体制僵化、机制不灵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社会各要素资源在不同所有制企业间有效流通的重要途径[4]。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改革进入深水区,进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意义重大。
(一)有利于多种所有制经济融合,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互补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产权分属于多种性质所有者的一种经济形式。即经济形式非单一,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也有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有利于打破单一所有制经济的固有封闭性,实现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微观层面的相互融合和渗透,并通过优势互补来克服各种所有制经济自身的弊端,使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之间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优势互补、互赢互利的局面,并借此进一步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实现国民经济大繁荣[5]。
(二)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促进国有经济快速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处于优势地位,国有企业拥有和控制着大量的社会优质资源,然而,由于缺乏外部市场约束和内部有效监督,加上国有企业由于“所有权缺位”导致的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长期存在,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低下。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可以盘活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本的自由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拓展企业的盈利和发展空间,促进国有经济快速发展[6]。
(三)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当今世界更加开放,世界经济相互融合,单一的国家所有制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企业运行的需要。单一国有制企业,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很容易造成政企不分、管理混乱的情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可以使产权更加清晰、权责更加明确、政企更加分开、管理更加科学。混合所有制所代表的各种经济利益体之间能够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可以压缩政府操纵企业的空间,使管理更加科学,使经营更加有效。
(四)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上是通过利用各种融资平台,大胆引进民营资本或其他资本参股或控股,提高企业资本充足率,降低债务比例,并将部分政府债务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转化为企业债务,然后借助市场机制来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不仅如此,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还能够推动公司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竞争淘汰落后企业,提高资本质量和资本的盈利能力,化解债务风险。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固有理念极端化,国民企业互有忧虑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针对不同的所有制企业制定不同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条例的现象长期存在,导致国有和非国有两种所有制长期隔阂,孤立存在,但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各要素必须打破各种所有制相互封闭隔阂的局面,实现从收益低的企业向收益高的企业自由流动。实践中出现的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相互排斥、各行其道的局面,未能达成优势互补,进而严重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实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大的阻力是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国有企业担心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可能会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非国有企业担心被国有化,自己利益得不到保障。目前这种“国有所忧,民有所虑”的现象,双方信任机制缺失的现状将严重影响并制约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效果。
(二)管理模式行政化,占股比例难以确定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交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为管理,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一把手多由国资委和党委组织部采取行政手段直接任命。这种直接任命而不是根据个人能力和对企业的贡献来选聘领导的方式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行政化,部门机关化”,企业不围绕市场转,而是围着市长转。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高管日常管理中更多的不是关注企业业务的拓展和企业效益的提升,管理模式行政化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也导致了贪污腐败等问题,也是国企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最大的阻力和绊脚石。此外,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时,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各占多少比例也是一件非常难以确定的事情,非国有经济的比例过低,将无法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过高又可能丧失国有性质。如何确定国有股和非国股的股权分配比例以及股权背后的内部治理机制是国有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三)资本市场初级化,一股独大难以解决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资本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资本市场配置资产并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首先应降低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尽管我国自2005年以来就开始股权分置改革,但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相比,我国国有企业的国家持股比例仍然偏高。由于相关资本市场的结构性缺陷和相关法规及制度的不健全,大股东减持仍是悬在资本市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中国股市在经历2015年6月至8月的暴跌之后,2016年开年之际,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熔断”机制不得不在仅实行三天后强制取消,可见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仍处于初级阶段,一股独大难以解决,极大地阻碍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实施和发展。
(四)法规政策单一化,产权体系尚未形成
尽管我国已经解决了“姓资姓社”的问题,走过了从“纯国有”到“参股国有”的阶段,尽管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不是不同性质企业的简单物理相加,而是产权改革层面的股权制度改革以及股权背后的公司治理改革。由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还很不发达,产权交易规则及程序等还有待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如何保护国有资产,如何避免出现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等问题仍无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此外,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改革思路也比较混乱,相关政策性文件尚不健全,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还欠缺,这些也会影响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进程和实施效果。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建议
(一)做好思想工作,转变意识形态
首先,我国政府及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要解放思想,深入理解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要深入基层做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思想动员,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使全体员工理解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对于其自身利益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调动国有企业向混合所有制方向发展的积极性。最后,要转变观念,并不是牺牲国有经济来发展民营经济,也不是牺牲民营经济发展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之间不是对立的零和博弈,而是相互协调、相互统一的,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此外,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不能脱离实际,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要把握好改革的步伐和节奏,同时要根据国家战略和行业特点区别对待。
(二)顺应改革潮流,调整国有企业管理模式
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实现由管资产到管资本的管理模式大转变。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只扮演出资人的角色,要实行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必须先取消国有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应从市场选聘而不是行政任命,政府官员不能随意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让企业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使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真正运行起来并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的不同以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应尊重市场规律,同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分行业、分地区区别对待,采取分步推进,逐步实施的方法。国有企业按照功能和经营目的可分为盈利性、公益性和二者兼而有之三类;按照行业分为天然垄断和自由竞争行业。自由竞争激烈、盈利性强的行业可先行实施,公益性强、垄断程度较高的行业可暂缓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目标可分为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应兼顾指导性意见和指令性意见,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不断探索适合各自改革的技术路线图,逐步推进。改革不能简单地重复,而应提升质量、增加效率,促进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协调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此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中在非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设置上,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实行一企一策。当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时,根据国有有关文件,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制定员工持股的具体方案,明确持股过程中所涉及的定价、行权等各类问题,形成岗位、贡献与股权挂钩的机制。
(三)加快资本市场改革,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与其他不同产权主体进行相互融合,要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强化资本管理,资产就必须市场化。强大的资本市场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重要前提。资本市场不发达,相关制度不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就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产权主体交易。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规模,努力完善产权流动的市场机制,促进产权的流动、重组,优化资本配置,提高运行效率。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障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框架。完善产权保护的相关制度建设,理清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资本市场主体资产的合法收益权,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的原则,对资本市场上的各类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公有制主体和非公有制主体的财产权,取消对非公有制产权的歧视和限制。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防范非法占有或损害资本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或被侵占,防止民营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又要保护民营资本进入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企业的积极性。此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时,还应大力吸引海外资金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积极整合海外资本、国内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要充分拓展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在实现国内外利益双赢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必须处理好改革与法制的关系,大胆放权,完善配套制度,理清国有资产出资人与企业的权利边界,确保企业自主经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产权保护机制,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同时,强化资产评估,做到交易透明、资金到位、运作规范。要进一步扩大审计部门的权力,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形成权力威慑。要对改革采取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于问题严重的国有企业或部门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于涉及到资产评估、资产清查、产权定价等方面的问题,要聘请中介机构,实行第三方估价和核查。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情况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开透明,防止腐败滋生。
需要说明的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是一场持久的攻坚战,需要在意识形态上予以突破,在完善法规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之间的关系,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力,实现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速建.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J].经济管理,2014(7):1-10.
[2] 杨建君.大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环节[J]. 改革,2014(5):41-43.
[3] 李东升,杜恒波,唐文龙.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利益机制重构[J].经济学家,2015(9):33-39.
[4] 唐克敏.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难题与对策[J]. 经济问题,2015(6):1-8.
[5] 陈俊龙,汤吉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行为经济学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15(7):103-105.
[6] 杨红英,童露.论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J].宏观经济研究,2015(1):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