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益迪
(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哈尔滨150027)
浅谈吕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及对策
赵益迪
(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哈尔滨150027)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在农民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该文以吕梁市下属某一农业县的“新农合”制度为研究基础,对吕梁市“新农合”的运行现状进行研究,以此找出新农合运行的弊端并且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新农合;支付方式;筹资标准;宣传方式
从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吕梁市市2003年开始试行新农合政策,在依据本市的现实状况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新的政策,由此本市的新农合开展了起来。2009年吕梁市作为最后一批试点也顺利加入新农合,但是自从吕梁市新农合实施以来,吕梁市的参合率相对于省内其它市的是最低的,也不及山西省全省的平均参合率(99.33%)。
新农合的运行虽然解决了农民看病问题,提高了农民经济水平、健康水平,但是在医疗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支付方式单一、基金筹集难和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在某种程度上也阻止了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开展。
(一)参合率
从2003年新农合制度运行至今,覆盖面与参合率逐年不断提高,全省来自115个涉农县(市、区)的2300多万农村居民基本全部加入了新农合政策保障的范围。2008年吕梁市是作为最后一批试点开始的,自此山西省新农合发展侧重就是完善制度以及提高参合率,由此整个新农合慢慢进入了稳定的健康的发展之路。从目前山西新农合的参合率来看,参合率基本上都维持在95%以上,也基本上做到了全省农民的应保、尽保。吕梁市的参合率也从刚开始的50%增加到98%,但是在省内各个市的参合率仍然是最低的。
(二)筹资标准
对于山西省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来说,已从2003年的每个人平均30元提高到2015年的450元,增加的幅度非常大,对于各级的财政补助标准和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也相应提高。具体见表一
由以上的筹资标准发现,在新农合的基金筹集中,各级政府的财政补助是占最主要的地位。
表1 山西省“新农合”资费标准表(单位:元)
(一)从筹资模式来看
吕梁市新农合的筹资方式是采用农民个体、集体、各级政府财政多方向的筹资模式,这种多方向的集资方式顺利解决了筹资困难的方面。但是从吕梁市新农合资金的集资情况来看,农民个体以及政府财政是出资最多的,但是集体筹资这方面基本处于空缺。2015年吕梁市个人缴费额度提升为90元,各级政府财政补贴提升为380元,由此可以看出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占据着筹资的大头,而对于集体这一主体来说基本还没有发挥到作用。
吕梁市“新农合”资金筹集主体中中央政府以及省级政府层面的资金基本上都能及时的保证资助,但是具体到县、乡镇以及农民个人层面的资金来源稳定性不够,各农业县政府当局在“新农合”资金投入方面的主动性不太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县、乡镇政府在财政收入方面增加的速度逐渐缓慢,基层政府财政实力不够,越来越不容易承担近年来越来越高的“新农合”财政补偿,不利于“新农合”的发展。
总的来说,吕梁市“新农合”资金层面的保障力度不强,相对稳定有效的筹资机制还没有,筹集资金的出处也不是很稳定,对于日益发展的“新农合”来说,资金成为了“新农合”想要健康、顺利发展下去必须解决的难题。
(二)从支付方式来看
按项目收费的制度现如今还在吕梁市县级医院及乡镇医疗卫生院占据主导地位,这种支付方式的好处是方便实际使用,但医院有时为了确保它们的效益利润,进而降低成本,导致一些农民不敢去医院看病,因为他们会担心没病看出病、小病看成大病的现象发生。
这些年吕梁市“新农合”面临着问题有:不断提高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的很小的病看成大病来治的案例,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支付方式的转变来引导约束“新农合”运行的困境,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步伐。
(三)县、乡(镇)两级基层医疗机构在“新农合”中的重要作用
对于生病的农民来说,医疗机构是他们解决病状的最核心的场所,所以医疗机构的可及性及服务性是农民参保很大的原因,甚至是直接原因。在“新农合”政策实施之前,相当多的农民会生病选择自己买药、去私人诊所及村卫生室;而参合后生病农民更多地会愿意去村卫生室、去乡镇卫生院及县医院。由此可见,农民的就医方式随着“新农合”的开展也有不同变化。说明“新农合”的实施改变了农民患病就医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农民的就诊率会提升,参合农民会倾向于选择正规医院看病。
(一)深入改革支付方式
“新农合”制度实施的要任是在提高农民参保率的同时减轻农民的看病负担,其次,重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因此要想做到以上,吕梁市必须对支付方式进行深入的改革。
吕梁市可在“新农合”开展的地域内开展一些诸如先诊疗后付费的试点,以此来提高参合农民的满意度及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
吕梁市应该贯彻落实山西省关于“新农合”的政策。诸如医疗机构保证金制度、加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各种检查结果的互相监督等,借鉴适合本市的能够提高参合农民满意度、健康水平的好的政策,做好降低医疗费用的支出的工作。
(二)加强“新农合”宣传
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态度及行为直接影响着“新农合”制度实施效果。因此,在推广和实施“新农合”制度时,主要要发挥好农民的主人翁作用,引导农民认可并积极参与到“新农合”制度实施的整个过程中来,这是降低“新农合”制度实施成本、确保“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认可、知晓会直接影响农民的参合意愿以及“新农合”实施后的利用程度,采取接地气的符合农民文化水平的宣传方式,对农民关于“新农合”最关心的补偿、报销内容等进行着重宣传,使农民从心底接受认可这项政策。
在对农民宣传“新农合”时,要利用农村现有的新闻媒介,诸如宣传标语、村里的通知栏、每家每户发有关“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单、编订“新农合”医疗指南等,也可以用电视、广播、报纸等这些大众媒介。
对“新农合”的宣传的方式要灵活多变但必须符合农民文化程度,可以随时根据参保农民的年龄、需求等来适当调整宣传内容。对于宣传的内容来说,要着重宣传“新农合”医保卡的使用、补偿标准、范围、报销形式及报销手续等农民所关心的实际问题,以此来提高宣传的效果。
(三)完善“新农合”的资金筹集
从2008年以来,吕梁市的经济水平提升得很快,相应的人均收入也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吕梁市应当将“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及各个层级的补助标准都做适当地提高,进而在医疗卫生服务的补偿标准跟补偿范围方面也做适当的改变,以求契合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实施的亲民性。
由此,吕梁市应当建立一个稳定长久的筹资机制,以求解决现行“新农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面对的农民很难甘愿拿钱进行参保、合作医疗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也能保障“新农合”制度的顺利执行。
现在首要的就是为了提高“新农合”的参保率,解决农民参保的逆向选择的风险,有必要考虑将现行的自愿参保变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参保。提出强制性的制度是由于吕梁市现行“新农合”存在很大程度的逆向选择问题,即很多参保的农民年龄大都集中在老年人,相当大的年轻人不愿意也不会参保,采取一定的强制性制度有助于提升“新农合”的整体统筹能力。
其次,应当明确筹资主体的责任。从吕梁市现行的“新农合”制度可以看出:中央政府财政、省、县、乡镇政府财政是医疗卫生服务资金筹集主体;再从筹资主体筹资顺序来看,农民出钱参加了“新农合”,地方政府财政才会拨款筹资,接着中央政府会依据地方政府筹资情况来制定相关“新农合”资金出资情况,这种由下而上的筹资顺序容易导致农民、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之间的相互博弈,从而致使现在相互推诿的筹资现状。吕梁市在“新农合”制度设计中,应当适当地调整筹资顺序,转变成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先进行资金筹集,然后引导农民自愿进行筹资参保的情况。
最后,需要关注筹资的增长程度,构建一个稳定的筹资增长环境。
吕梁市各级地方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上调补助金额,同时也要恰当合理地调高农民个人缴费负担部分,这样就能够更好地发挥“新农合”的本来的为农民服务的作用。
(四)完善补偿机制
农民最关心的补偿政策中的补偿标准及报销比例、幅度范围等,这些因素是影响农民是否愿意参保、“新农合”运行是否有了效果,是否真正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现状的关键。
对于具体内容,吕梁市再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恰当适时地在住院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上做一些提高,而对于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补助的起付线,可以适当地做一些减低。
对于“新农合”的报销方面,可以适时地简化报销的程序,在报销的方法上进行创新跟完善,目的是以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满意度及医疗卫生服务的使用率,切实真正地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Z].2002(10).
[2]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Z].2011(4).
[3]张小三.山西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山西财税,2013 (4).
[4]黄宵,顾雪非.新农合补偿方案对居民住院机构选择影响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7).
[责任编辑:杨秀华]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7-0036-02
收稿日期:2016-04-22
基金项目: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YJS2015007)
作者简介:赵益迪(1990-),女,山西吕梁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