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人才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16-08-08 06:34黄志立
管子学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管子启示价值

黄志立

(中山大学 中文系, 广东 广州 510275)



《管子》人才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黄志立

(中山大学 中文系, 广东 广州 510275)

摘要:《管子》是先秦诸子时代百科全书式的巨著。其中,在人才思想上坚持“以人为本”为基础,以人才重视为内核;在人才培养与教育方面主张“终身之计,莫如树人”的理念;在人才选拔方面注重“举贤尚功”与“三选制”的机制;在人才任用方面推行“三本”“四固”“五务”的原则与省官考核制。这种系统的人才学思想,不仅在先秦之际具有重要的进步性与创新性,而且在当代人才强国战略工程实施过程中,也能彰显其借鉴价值和科学依据。

关键词:《管子》;人才思想;价值;启示

综观管仲的人才学思想,其全面而又系统地反映在《管子》[1](以下凡引此书仅注篇名)一书之中。笔者拟对管仲的人才学思想进行深入的考察与梳理,以古鉴今,挖掘其蕴含的当代价值,进而更好地为当今人才强国战略工程服务。

一、《管子》人才重视及其“以人为本”理论

管仲坚持以人为本,尤以对人才的重视为内核。其一,注重任用“中央之人”。《君臣下》:“为人上者,制群臣百姓,通中央之人。是以中央之人,臣主之参。制令之布于民也,必由中央之人。中央之人,以缓为急,急可以取威;以急为缓,缓可以惠民。威惠迁于下,则为人上者危矣。贤不肖之知于上,必由中央之人。财力之贡于上,必由中央之人。”作为君主,统治群臣百姓,是通过“中央之人”而实现的,所以“中央之人”是群臣与君主之间的中间参与者。制度法令向人民传达,必须经过“中央之人”,其可以把缓办的命令改为急办,以此可以获取权威;又可以将急办的命令改为缓办,以此显示对人民的恩惠。君主的权威与恩惠转移到“中央之人”手里,做君主就危险了。“中央之人是大政方针的决策者,掌握着制定政策和实施法令的实际权力。反之,若此权力不出中央,则君权必然会发生动摇。另一方面,中央还控制着人权和财产,如果掌管人事、财政大权的人用之不当,必将出现用人失控、财政失控、吏治败坏、朋党宗派风气盛行的恶劣后果。”[2]因此对“中央之人”重视与任命,需要一个良性、合适的限度。其二,主张贤者入政。《版法》云:“备长在乎任贤,安高在乎同利。”惟贤者当政,才能更好地使国家长治久安,国家长治久安后,要懂得与民同利,二者相互影响,彼此互渗。君主怎样重视人才,又如何对待贤者呢?通过《霸言》中阐发,可以得到明证。其云:“圣王卑礼以下天下之贤而任之,均分以钓天下之众而臣之。”若要治理好国家,一则圣王对贤才要礼遇、要尊重,进而加以任用;一则为任用好人才,更要懂得用战略性的眼光和视野,来聚拢与储备天下精材、骏雄。《牧民》篇指出“天下不患无臣,患无君以使之;天下不患无财,患无人以分之”。天下从来不缺少贤才与股肱之臣,关键是君主如何发现,又怎样加以任用。由此,管子重视人才,始于对人才的摸排普查。《问》:“问国之有功大者,何官之吏也?问州之大夫也,何里之士也?今吏,亦何以明之矣?问刑论有常以行,不可改也,今其事之久留也何若?问五官有度制,官都其有常断,今事之稽也何待……问兵官之吏、国之豪士……问所以教选人者何事?问执官都者其位事几何年矣?”

上述《管子》对人才调查涵盖面比较大,涉及官、吏、士、子、弟、群臣、大夫、技工等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人才,内容有州里籍贯、家庭成员、德育面貌、从事职业、能力擅长、经济状况、交游情况。这种求贤问臣、重视人才以大力普查为前提的工作,《管子》首开风气之先,同时也反映管仲在人才重视上,既立足社会现实考察人才,又推崇高效务实的人才观。考察的最终目的还是对人才的重视与任用,并在求贤过程中形成遵循。《君臣下》所云:“上稽之以数,下十伍以征,近其巽升,以固其意;乡树之师以遂其学。官之以其能,得年而举,则士反行矣。称德度功,劝其所能,若稽之以众风,若任以社稷之任。若此,则士反于情矣。”管仲认为,依据相应制度来征集人才,这样可缩短选举迁升的期限,再由乡树之师予以教育,官府依能授官,度功授禄,以此鼓励士人的干劲和信心。

管仲是最早提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家,堪称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的重大创举。《霸言》曰:“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管仲“以人为本”中的“人”实指“民”,即“百姓”。他认为百姓的离乱与否,决定着国家是稳固还是安危,可以看出管仲将民众的地位抬升至国家的高度。《说苑》:“‘王者何所贵?’对曰:‘贵天’,桓公观天。管仲曰:‘所谓之天者,非谓苍苍莽莽之天也;君人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背之则亡。’”君主治理国家,不因上天的意识来统治世界,而是尊奉百姓为上天,国家的存亡及其安危来源于百姓的人心向背。这种人才思想观念上的重大变化,是当时社会进步的体现。管仲相齐期间,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因时因地而宜,采取系列爱民、富民、安民的举措,概之如下:

(一)主张“本厚民生”,关心弱势民众。管仲结合自身早年的落魄境遇,能身同感受,体察并捕捉到弱势群体的各种疾苦,因此强调“昔者,圣王本厚民生,审知祸福之所生”(《君臣下》)。管仲体恤民众的苦痛,将古之帝王先贤厚生爱民的思想,予以治国之根本的高度上来进行比较,足以看出他在“本厚民生”中的用心和决心。管仲关心弱势群体,《禁藏》要求:“赐鳏寡,振孤独,贷无种,与无赋,所以劝弱民。”而且管仲尽力做到“饥者得食,寒者得衣,死者得葬,不资者得济”(《轻重甲》),他祈望饥饿者有饭吃,寒冷者有衣穿,死者能得到安葬,生活贫困者能得到周济。

(二)强调“取民有度”,注重培养民力。管仲深知君主和民众之间有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即君王无穷的欲望,民众有限的财力。倘若两者关系不能正确处理,必然会引发国家和人民之间的矛盾。管仲在《权修》中言:“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间,则上下不相疾也。”因此,管仲《权修》中再次强调:“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管仲讽谏君王在民力与财富之间,一定要权衡利弊、把握度量与分寸,切勿滥用手中的民力与财富,否则将会给国家带来危险。

(三)既“忠爱”民众,又兼顾利民富民之事。《五辅》中曰:“薄税敛,毋苛于民,待以忠爱,而民可使亲。”一般而言,在上者对民众忠爱,在下者就可亲。又《五辅》曰:“夫民必得其所欲,然后听上;听上,然后政可善为也。”倘若百姓看到爱民的实际行动,又得到实惠;那么,便会听从上层的管理,于是会齐心协力起来。管仲在施政时,做到一则体恤民众的内心,一则了解民众的需求。《牧民》中说:“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唯有做到以民众之忧为忧,以民众之乐为乐,才能上下和同,君民和谐,实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美好愿景。因此管仲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不仅切合百姓的实际需求,而且做到严格实施,令行禁止,凸显效用。

二、《管子》人才培养与教育

培养与教育人才,是《管子》一书的旨归所在。管仲强调人才培养与人才教育的核心:“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权修》)人才的培养,既是终身之计,又事关国家长期发展的战略性任务。遍览《管子》,对人才的教育,主要突显在“社会教育”“职业教育”“学校教育”三个层面。

(一)社会教育。《管子》注重道德教育在社会中的作用。道德教育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社会协调一致、安定有序;道德教育可以约束统治者,帮助统治者维护和巩固国家的统治。《牧民》:“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反之则“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仲将道德教育的中礼、义、廉、耻与国家盛衰兴亡联系起来,足见管仲在人才培养上的重视程度。

管仲首先指出物质生活是道德教育的基础,《牧民》篇指出:“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里不仅强调了物质基础是道德教育的先决条件,更重要的是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明确而深刻地阐释了道德教育受社会生活决定和制约这一独特的现象。管仲认为道德教育对于国家的治理,一方面可以约束统治者;另一方面可帮助统治者稳操国柄,从而使国家长治久安。《立政》“君之所慎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故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为之失。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为祸深。”管仲主张在选拔和人才使用上,必须正确处理好“德”和“才”的关系,宁要“德厚而位卑”,也不要“德薄而位尊”,因为前者“为怨浅”,后者“为祸深”。这种在选拔人才中注重德育的指导思想,至今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管仲的社会教育范围颇为宽泛,除上述德育中“尚贤”“崇礼”“贵民”“劝孝”“重法”等之外,还包括加强军事方面的教育,管仲曾提出“三官”“五教”“九章”之说,《兵法》:“三官:一曰鼓。鼓所以任也,所以起也,所以进也。二曰金。金所以坐也,所以退也,所以免也。三曰旗。旗所以立兵也,所以利兵也,所以偃兵也。此之谓三官,有三令而兵法治也。”鼓声、鸣金、战旗三者均是配合战事需要而设置,战争中极其重要。“五教:一曰,教其目以形色之旗。二曰,教其耳以号令之数。三曰,教其足以进退之度。四曰,教其手以长短之利。五曰,教其心以赏罚之诚。五教各习,而士负以勇矣。”此五教在内教其心,在外练其手足耳目,这样可协同作战,完胜制敌。“九章:一曰,举日章则昼行。二曰,举月章则夜行。三曰,举龙章则水行。四曰,举虎章则行林。五曰,举鸟章则行陂。六曰,举蛇章则行泽。七曰,举鹊章则行陆。八曰,举狼章则行山。九曰,举韟章则载食而驾。九章既定,而动静不过。”九章之旗,在不同的战争环境中各有所指,需要平日艰苦训练,方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兵法》论三官、五教、九章的成效时云:“三官、五教、九章,始乎无端,卒乎无穷。始乎无端者,道也。卒乎无穷者,德也。道不可量,德不可数也……故全胜而无害,因便而教,准利而行……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谐,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要达到畜民以道,养民以德,士兵与军官和合作战,才能无人能伤,取得胜利。

(二)职业教育。管仲是最早提倡发展职业教育的贤者。周代封建制度确立后,士农工商之分亦随之确定,管仲主张不允许四民杂处,而是将职业相同或相近者居住一起,这样以各就其业,分立社会,使每个阶层每个行业各学所学,各志所志,不至于见异思迁,无所专长,然后在合四个阶层的社会,统一为国家。《小匡》:“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壄,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管仲主张将齐国的民众按照职业的异同,进行有序的分业聚居,如将贤士安置在安静的书院,将农民安置于田野附近,将手工业者集聚在官府的作坊中,将商贾之人安置在市井之中。其实,管仲对不同职业人进行划分,目的是强化并保障职业教育的顺利实施,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在加强职业教育的专业化的同时,亦可保证职业教育的质量。

管仲对四民职业教育具体的措施体现在《小匡》中。首先,对“士”则“令夫士群萃而州处,闲燕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长者言爱,幼者言悌。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子常为士”。而其中的“义”“孝”“敬”“爱”“悌”则是道德层面的再教育,以此达到“敬老于与贵,交不失礼”(《大匡》),保证了士人道德素养。另外子弟随父兄早晚相处,父兄言传身教,子弟的耳濡目染,从小就培养他们安定的思想,使其不会见异思迁。其次,对“农”则“审其四时,权节其用,备其械器,比耒耜枷芨。及寒击槀除田,以待时乃耕,深耕、均种、疾耰。先雨芸耨,以待时雨。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镈,以旦暮从事于田壄,税衣就功,别苗莠,列疏遫。首戴苧蒲,身服袯襫,沾体涂足,暴其发肤,尽其四肢之力,以疾从事于田野”。即根据四季的变换,准备不同农具,天气尚冷时,铲除杂草修正田地,以待时而耕,耕得深,种得均,覆土又快。在降雨前除草松土,以等待时雨,遂展开种植工作。再次,对“工”则“令夫工群萃而州处,相良材,审其四时,辩其功苦,权节其用,论比、计制、断器,尚完利。相语以示,相示以功,相陈以巧,相高以智。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即严格要求工匠者寻找质地精良的材料,按四季渐变,通过对比、计算、锻制等工序,最后打造出精美的物品,以满足社会之需。最后,对“商”要求“令夫工群萃而州处,观凶饥,审国变,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货,以知其市之贾。负任担荷,服牛辂马,以周四方;料多少,计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鬻贵。是以羽旄不求而至,竹箭有余于国。奇怪时来,珍异物聚。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贾”。商人观察年景凶饥,了解国家情况,观察四时,注意本乡货物,预知市场价格,以其所有,易其所无,教子弟于商业活动之中。

管仲四民分业的职教形式,其显著特征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述民众之间长期的交流磨合,不断地从实践中获得相应的理论,用理论来指导现实,二者相辅相成、彼此影响。管仲职业教育的发展,尽管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局限性,然总的来说,符合齐国发展之需求,为其称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学校教育。管仲相齐期间,重视办学。在地方办“士舍”,中央则设“稷下学宫”。尤其“稷下学宫”是齐国当时设在都城临淄的最高学府,据《史记·田仲完世家》记载:“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稷下”,宋裴骃集解:“刘向《别录》曰:‘齐有稷门,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唐司马贞索隐:“刘向《别录》曰‘齐有稷门,齐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其下’。”[3]1895稷下学宫网罗了当时众多名家学者在此授业讲学,齐国在图谋霸业中,既尊崇他们,又给予他们优渥的俸禄和待遇。稷下学人有“数千百人”,可谓人才云集,场面壮观,各家学说于此碰撞融汇,“稷下学宫由于有良好的学术风气,因此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空前盛况,而且在‘百家争鸣’的同时,还有百家相互影响和融合,这才是当时历史的真实面貌”[4]。稷下学的开办既能促进各家学术上的争鸣,又可大力推动齐国的教育发展。陈鼓应认为稷下学宫具有三种功能:一是广纳贤才的学府,二是为国献策的智库,三是学术交流的中心[5]9。

管仲在地方开办“士舍”,以《弟子职》为教育核心,让子弟民众在学校中受到教育,其强调:见微知著,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权修》:“凡牧民者,欲民之修小礼、行小义、饰小廉、谨小耻、禁微邪,此厉民之道也。民之谨小礼、行小义、饰小廉、谨小耻、禁微邪,治之本也。”治民的根本是对民众进行教化与训诲,让民众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若放纵对民众的教育与规范,会导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的后果。因此,学校教育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尊师明礼:“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悌,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必正直。”“若有宾客,弟子骏作。对客无让,应且遂行。趋进受命,所求虽不在。必以反命,反坐复业。”“出入恭敬,如见宾客。”先生施教,弟子遵照学习,谦恭虚心,所学自能彻底。见善就跟着去做,见义就身体力行,性情温柔孝悌,不要骄横而自恃勇力。心志不可虚邪,行为必须正直。弟子在学,若遇宾客来访,应迅速起立,客人若有要求,立刻答应办理,若应求之事无法完成,需要返回复命,有所交代。

2.衣食起居:“少者之事,夜寐早作,既拚盥漱,执事有恪。摄衣共盥,先生乃作。沃盥彻盥,汎拚正席,先生乃坐。”“夙兴夜寐,衣带必饰”是也。早起早睡,作息有规律;穿衣要整洁,讲究配饰,凡事要有节制。用餐时须老师先食,待老师允许后弟子方可,而且弟子在进餐时,要懂礼貌、遵循长幼之序,如“以齿相要”。进餐时坐姿端正,礼貌用餐,正谓“坐必尽席,饭必奉擥,羹不以手。亦有据膝,毋有隐肘”。用餐结束,要搽口,其“既食乃饱,循咡覆手”是也。离席时亦要“振衽掃席,已食者作,抠衣而降。旋而乡席,各徹其餽,如于宾客”,清理自己杂物,整理好自己衣服,离开时不影响宾客用餐。

3.待人接物方面:“三饭二斗,左执虚豆,右执挟匕,周还而贰,唯嗛之视。同嗛以齿,周则有始。”“昏将举火,执烛隅坐。错总之法,横于坐所。栉之远近,乃承厥火。居句如矩,蒸间容蒸。然者处下,奉椀以为绪。右手执烛,左手正栉。有堕代烛,交坐毋倍尊者。乃取厥栉,遂出是去。”这里主要教育弟子有二:一来学会进餐时添饭的规章;一来天黑时做好举烛掌灯的服务工作。

4.生活卫生:“凡拚之道:实水于盘,攘臂袂及肘,堂上则播洒,室中握手。执箕膺揲,厥中有帚。入户而立,其仪不忒。执帚下箕,倚于户侧。凡拚之纪,必由奥始……先生若作,乃兴而辞。坐执而立,遂出弃之。既拚反立,是协是稽。暮食复礼。”此为生活中的点滴细节之属,并非大事,然论述极其详实。首先教育弟子洒水之法,因堂与室不同,所执箕方式亦有讲究,由里而外,依次打扫。洒水时仪表须整齐,穿着贴切,而且姿势要大方,动作要适中,更要细心小心,且勿使灰尘飞扬。种种细节,均有规定,让弟子在生活点滴之间,培养成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掌握层次分明的工作方法,足见管仲用意颇深。

5.读书研习:“若有所疑,捧手问之。师出皆起。”“相切相磋,各长其仪。”“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是谓学则。”劝诫学生若有疑难问题相问时,要双手捧之,以示恭敬。先生下课离开,弟子要起立示敬。同学之间虚心互学,戒骄戒躁,懂得相互之间交流与学习。朝学暮习,总要小心谨慎,对这些要坚持不懈,可谓学习的规则。

管仲《弟子职》所载录的多数是当时小学所授之礼、乐、射、御、书、数等初步学科的实习内容,通过这些认识社会。综观管仲弟子教育,以生活教育为基础,教导弟子为学,将品德修养冠于首位。《弟子职》不仅对生活中的仪表礼节的有所讲究,而且对弟子早起健身、饮食、洒扫、应对,举凡日常生活之细枝末节,均有讲究。管仲认为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知识和技能,将来成为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朱子语类》谓:“《弟子职》一篇,若不在《管子》中,亦亡矣。此或是他存得古人底,亦未可知。或是自作,亦未可知,窃疑是他作内政时,士之子常为士,因作此以教之。想他平日这样处都理会来,然自身又却在规矩准绳以外!”[6]128以此可知其价值。诚然这种明礼节、重知识、重人才、重教育的良好传统,对当今教育依然有益。

三、《管子》人才思想中的“举贤制”与“三选制”

人才如何被发现、选拔出来,是用好人才的关键问题。管仲在人才思想上,主要体现在“举贤尚功”和“三选制”两个方面。

管仲继承了姜太公“举贤尚功”的人才国策。举贤,是对人才的发掘;选贤,则是对人才的遴选。管仲不仅注重举贤的基础工作,而且意识到选贤才是关键。管仲选拔人才,往往视野开阔、范围较宽,不拘一格重用人才。据《国语·齐语》记载管仲选拔举措:“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7]234-235管仲打破礼乐教化的藩篱,广泛任用各类人才,发挥不同人才的长处,为齐国发展出谋划策,尽心尽力。据《小匡》记载,时人通过礼数教化之后,则会出现诸如“秀异之才”“以耕则多粟,以仕则多贤”的人才。管仲对人才使用,主张因材施教,用其所长,《权修》记载他坚持“察能授官”,然后遵循《形势解》“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的举贤标准。

管仲为使人才选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依据齐国的实际而总结经验,制定了一套完备选拔制度和体系,这就是“三选制”。《小匡》:“正月之朝,乡长复事,公亲问焉,曰:‘于子之乡,有居处为义、好学、聪明、质仁、慈孝于父母、长弟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公又问焉:‘于子之乡,有拳勇、肱骨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其罪五。’”“于是乎乡长退而修德、进贤。桓公亲见之,遂使役之官。”“公令官长,期而书伐以告,切令选官之贤者而复之。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修德维顺,端悫以待时使……公宣问其乡里,而有考验。乃召而与之坐,省相其质,以参其成功成事。可立而时。设问国家之患而不疚,退而察问其乡里,以观其所能,而无大过,登以为上卿之佐。名之曰三选。’”

(“三选制”如图示)

简而言之,“三选制”即由基层向上逐级选拔的一种机制。其大体顺序为:一选,乡长荐举贤才兼备者。二选,由乡选优秀者,经过各级官员的审核考察,再以文书样式递呈君主。三选,君主将下面举荐上来的贤才经过面试后,最终确定任用。管仲的“三选制”人才学思想,对当今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具有有益的借鉴价值。因此“三选制”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第一,‘三选制’确立了进贤责任制。第二,管仲开创的‘三选制’与惩治恶人相结合。第三,管仲的选贤方法有利于社会教化和人才培养。第四,管仲所实行的‘三选制’之选贤制度有力地扩大了选贤范围。”[8]管仲认为:“闻贤而不举,殆;闻善而不索,殆;见能而不使,殆。”管仲把选贤工作不仅当做国家的礼数,而且将其提升到同治国成败的高度上来,足以证明管仲在人才选拔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此外,管仲还规定:“三月一夏,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凡上贤不过等。”(《立政》)这句话透露两层含义:一选贤举贤的时间具有稳固性;二选贤举贤不可越级。其实,管仲要求三个月进行一次上报,六个月则要合计汇总,十二月后要进行登记备案,这样一来就把选贤荐能的工作加以常规化、制度化,进而形成良好的选拔用人机制。管仲的“举贤尚功”和“三选制”人才学思想,不仅使用于齐国,而且被当时其他诸国广泛引进吸收。《问政》云:“游士八十人,奉之以车马衣裘,多其资粮,财币足之,使出周游四方,以号召收求天下之贤士。”正是管仲完善的人才选拔体系实施,为齐国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四、《管子》人才任用与省官考核

管仲在人才重视、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上均体现出了合理有序的制度化、系统化。在人才任用上,又借鉴历史之经验,采取审慎的态度,坚持做到选贤、重德、量功、任能的用人标准,坚持“三本”“四固”“五务”的准则及其“省官考核制度”在齐国进行推广实施。

(一)“三本”准则。《立政》云:“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源也。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考察与梳理上述“三本”内容可知,管仲在人才使用上注重德行与地位相称、功绩与俸禄相称、才能与职务相称,如果德行、功绩、才能不能匹配,则不予其爵位、俸禄和官位。通过“三本”准则到达《七法》中所言:“贤者食于能,斗士食于功。”《问》:“爵授有德,禄予有功。”《七法》:“有功必赏,有罪必诛。”倘若实现这些准则,则文武、官员就会为国家发展效力,为富民强兵奋斗。

(二)“四固”准则。《立证》第四云:“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二曰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三曰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此四固者,安危之本也。”管仲在人才使用上强调,要从是否做到施行仁德、礼遇谦让、开明公正、尽职恪守四个方面来加以考察衡量,并将其作为用人标准。如果不具备上述四项标准,不予授以相应的官职,因“四固者”关乎国家安危兴衰。

(三)“五务”准则。管仲提出“任力有五务”,据《五辅》记载:“君择臣而任官,大夫任官辩事,官长任事守职,士修身功材,庶人耕农树艺。”何以为此?因“君择臣而任官,则事不烦乱;大夫任官辩事,则举措时;馆长任事守职,则动作和;士修身功材,则贤良发;庶人耕农树艺,则财用足。”管仲主张因材施教,用其所长,而不能用其所短,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最大地发挥人才的作用。

(四)“省官考核制”。为保证人才政策的实施,防止徇私枉法等不良现象发生,管仲坚持在官制中建立监督与考核制度。《枢言》曰:“凡人之名三,有治也者,有耻也者,有事也者。事之名二,正之,察之。五者而,天下治矣。”此亦是管仲对国家管理体制的总体设想。《君臣上》言:“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逾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此处“横”,谓纠察之官,“五官”各有其五横,对其监督、考核,严防“五官”违法办事。管仲相齐,制订了严格的考核和赏罚官吏的制度,《立政》:“孟春之朝,君自听朝,论爵赏校官,终五日。季冬之夕,君自听朝,论罚罪刑杀,亦终五日。”关键是对官员进行考核,评定爵赏,有罪当罚者依法惩办,主张“有功必赏,有罪必诛”。对此陈微波认为:“1.要公示赏罚的标准,建立实施赏罚工作的体系。2.赏罚激励的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尤其要强调对特殊人才的激励。3.在赏罚激励的过程中,要强调标准的公平、要做到一视同仁。4.赏罚一定要及时实施、兑现。5.赏罚要适度,具有层次性。”[9]管仲强调为官者要尽职尽守,依法办事,不仅讲实话,而且重实绩,赏罚分明,这样才实现国家体制有序、政权稳固的愿望。

五、《管子》人才思想的当代价值

《管子》人才学中的“以人为本”与人才重视、“人才培养与综合教育”“人才选拔”“人才任用与省官考核”等思想,不仅具有创新性,而且更富建设性。管仲相齐时,既践行他的理论思想,又不断地加以深化与拓展,然历经千年,《管子》人才思想的价值,无疑值得当下借鉴,述略如下:

第一,“以人为本”的人才思想对当今中国人才强国战略工程的深远影响。管仲重视人才与“以人为本”的人才思想,在先秦之际已树立了典范,具有一定开创性和进步性。其一,突破了由“神本”向“人本”转变的鸿沟,其宗旨是既要“始于爱民”,又要“终于爱民”。其二,肯定“民”是国家的基础和主体。管仲强调“民为邦本”“民为君本”,若安邦兴国,“民”是关键,是核心。其三,采取并制定系列相关举措和法律,确保“以人为本”的政策能顺利实施。管仲主要围绕安民、利民、富民为中心,制订了一套法令为其保驾护航。

管仲强调以人为本,其在制定政策、实施措施及其权衡利弊关系时,则会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避免本末倒置。管仲曾力避“先其士者之为自犯,后其民者之为自赡”(《侈靡》)的不良现象发生,这样才能使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实处,获得实效。国家要发展、要强大,人才是关键。党的十六大以来,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其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注重人民是历史主体,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的各项利益,注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当今中国在新的征程中,积极借鉴和吸收管仲“以人为本”的丰富内涵,在施政风格和施政理念上就如何做到爱民、利民、富民提供并借鉴了诸多有益的启示。

第二,“举贤”与“三选”并重的人才选拔机制,有利于提供后备人才资源。综观当今世界,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愈来愈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人才资源早已成为国家综合实力中关键的一环,国与国的竞争与较量,实则是人才间的竞争与抗衡。人才问题已关乎国家的兴衰成败。中国当下在人才问题上高度关注,中央指出“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备受时人关注。中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工程,要从基础做起,关键是建立相应的完善的选拔机制和公开公平用人制度,其中《管子》人才思想中“举贤与三选制”颇有借鉴价值。首先,“三选制”要求从基层中重视发现和推荐人才,建立从地方到中央的举贤机制,大力储备各类人才。其次,将人才选拔与依法用人紧密结合,坚持“察能授官”,重用德才兼备者,用其所长,建立赏罚制,确立以法用人观念。再次,对选拔的人才定期进行上报、备案、汇总,再从中选拔优秀者委以重任。这样将举荐、考核、任用、再考核的用人机制在动态过程有序结合起来,进而达到选准人、用好人的目的。

第三,《管子》“终身之计,莫如树人”的长期教育理念,对当代教育体制改革具有借鉴意义。管仲在教育上由地方到中央,分设“士舍”和“稷下学宫”,强调教育要大力普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业关乎国家兴亡,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工程,而非短暂性的结果。管仲提出“终身之计,莫如树人”的理念,旨在告诫后人,对于教育,不能急于求成,亦不能急功近利,要循序渐进。培养人才是一个漫长的教化过程,正谓《七法》“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为之化”是也。管仲注重素质教育的同时还兼顾发展职业教育,其“四民分业”聚居模式,较好地形成了“士之恒为士”“农之恒为农”“工之恒为工”“商之恒为商”的职业分布。这些对我国深入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行业之间人才的实践技能培养,起到良好的借鉴作用。如今一些高校实施“产业、学校、科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政策,把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的优势功能凸显出来,利国利民。国家先后颁布并实施关于职业教育法规的文件,也显示了职业教育在当下的重要性,然管仲的职业教育思想,至今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指引我们对当代职业教育的思考与探索。

参考文献:

[1]黎翔凤.管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4.

[2]张少红.论《管子》的用人思想[J].东岳论丛,1997,(5).

[3]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4]孙开泰.稷下学宫的百家争鸣与相互影响[J].管子学刊,1987,(创刊号).

[5]陈鼓应.管子四篇诠释[M].台北:三民书局,2003.

[6]黎靖德.朱子语类[M].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4.

[7]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点校组.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8]池万兴.《管子》的人才选拔原则与方法[J].铜仁学院学报,2014,(5).

[9]陈微波.论《管子》的激励思想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启示[J].管子学刊,2006,(3).

(责任编辑:谷玉梅)

收稿日期:2015-11-28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子》人才思想战略研究”(项目编号12XZS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黄志立,男,河南项城人,中山大学中文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读博士。

中图分类号:B22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3828(2016)02-0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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