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物勒工名现象探源

2016-08-08 06:34
管子学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铭文齐国山东

刘 悦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山东 淄博 255130)



齐史研究

山东物勒工名现象探源

刘悦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山东 淄博 255130)

摘要:人类早期文化遗址出土的刻划符号中,有一部分为所有权的标记,后来的物勒工名当渊源于此。物勒工名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齐国。战国时期物勒工名在秦国发展为一种完善的生产监管制度。从物勒工名的起源、发展、传播,可以看出先秦时期山东经济、文化发展的独特性。

关键词:物勒工名;齐国;符号;地域文化

物勒工名,意指在生产的器物上署上制作者、监造者、监造机构等的名字,以便于对工匠和监管者进行考察。《礼记·月令》云:“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这是对“物勒工名”最早的文献记载。《礼记·月令》一般认为成书于战国中期,可见,在战国时期物勒工名已经成为一种监管制度。

因黄河、鲁西沼泽、渤海、黄海的天然阻隔,山东自古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化区域,文化边界与现在山东省界相去不远,因而在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研究中常把山东作为一个区域个体。山东古代手工业一直非常发达,物勒工名在许多出土器物上都有反映。基于此,本文拟对山东地域物勒工名现象进行追溯,并借此管窥山东与其他地域的文化差异。

一、早期陶符与物勒工名的渊源

中国各地新石器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陶片上有各种刻划符号,依据这些符号的特征,人们常把以山东大汶口陶符为代表的象形符号和以西安半坡陶符为代表的抽象符号作为两种类型的符号来研究。这些符号与装饰性图案明显不同,当有特殊的用意,学术界对此曾展开广泛讨论。

(一)象形类的陶符

古之大事,唯祀与戎,大汶口出土的刻划符号正是这一社会现象的反映。由此也可看出最先被创制出来的文字,往往不是记录日常生活中最为习见的事物,而是创制者心目中最重要的事物。这个创制者当不是包括陶工在内的底层民众,而是氏族中的祭司。邵望平依据出土的大口尊数量少且形体硕大,有大口尊的墓葬随葬品多,在墓葬中居于显要地位等特征,猜测墓主人当是属于统治阶层的人物[6]。鉴于北美印第安酋长的墓志铭就有用象形符号记录其一生丰功伟绩的现象,如用斧头表示战争,大口尊上这些醒目的符号,也有可能是用来记录墓主人曾主持过的祭祀活动或指挥过的军事战争等重大事件,当有铭功纪德的成份。这种祭天方式是非常重要或常规的祭祀,所以会在多地墓葬中出现。祭司创制的这类表意图画符号,寄寓着祈愿墓主人在来世能够继续拥有这种主持祭祀或指挥战争的权力之意。这类图画符号显然不是用于区别器物或表示器物的所有权,更不可能是陶工个人身份的标志。因此,山东大汶口陶器上的刻划符号还不具有物勒工名的性质,但是对后来的物勒工名是有影响的,如刻划符号位置多近上口沿处,与东周时期齐国题铭多在器皿的上半部(如罐的颈部,豆柄的上部)是一致的。

(二)抽象类的陶符

陕西西安仰韶文化半坡遗址(距今6800—6300年)出土了113个刻符,这些符号多刻于陶钵上口沿处,不计形状相近的,共约60多种。半坡符号多为烧制前刻划的,且一个陶器上只刻一个符号,清晰醒目,这显然是有意为之。从符号的构形特征看,它们多为简单线条的组合。虽然它们中的有些形体与后来的汉字字形相似,但还没有更多证据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

裘锡圭认为半坡出土的抽象符号有可能既用来记数,又用作氏族或个人的标记。他同意这些记号是陶工标记的说法[7]。高明认为是当时陶工为了某种用途临时做的记号,还不能算作文字[8]。汪宁生认为是代表制陶者或陶器主人的标记,山东城子崖出土的刻符也是此类标记[4]。《西安半坡》一书依据多种类同的符号出土在同一窖区或同一地区,推测这些符号是代表器物所有者或器物制造者的专门记号。这个所有者可能是个人、家庭或氏族[9]196-198。何峥认为这个观点难以成立,因为半坡出土的陶器有600多件,有刻符的有100多件,如果刻符是代表器物所有者或制造者的专门记号,则应在每件器物上刻上记号[10]160。笔者认为何峥先生的观点失之于绝对,因为就考古材料发现来看,即便在物勒工名现象普及的时期,也不是所有器物上都会做上记号。只能说明这种标记现象较为随意,不是统一的。

综上所述,早期的刻划符号是有意识地刻在陶器上以承载某种意义的,与后来的物勒工名有着许多的共性,如刻写在器物固定的位置、刻写的内容单一、格式一致、有区别的作用等。后来的物勒工名与早期在陶器上刻划符号的习俗当有着渊源关系。

二、物勒工名制度的形成

(一)物勒主名时期

商代铜器上的铭文多在5字以内,常为该铜器铸造者的族名或先人庙号。商代晚期铭文字数开始逐步增多,内容多为器主因某事获得封赏,于是做祭器以纪念某先人。这种铭文多为铭功纪德,西周铜器铭文此风尤甚。这种铭文反映的是物勒主名,还不能算是物勒工名。从春秋时期开始,这种长铭文逐渐衰减。

山东商代青铜器铭文内容多为祭祀先祖,形式多为“尊亲名+天干”。到西周时发展为“作器者+尊亲名+尊彝”,如滕州姜屯镇出土铜鬲铭文“滕侯作滕公宝尊彝”(《集成》03670),此外还有铭功纪德的铭文。山东地区铜器铭文受商文化影响,与中原地区基本一致,也是物勒主名。

(二)物勒工名的滥觞

(三)陶文中所见物勒工名

物勒工名制度的最先施行是在齐国的制陶业。在临淄城东之皇城发现的春秋晚期陶豆柄上就出现了陶文“城阳邑”[12]49。春秋战国时期山东地区出土的陶文以齐国为主,另邾国有一些单字陶文,可能是私营制陶作坊主名。齐国陶文内容大都程式化,官营陶文常见的形式是“某某立事岁+司职地点+器名”。“立事”是官营手工业之督造者,是齐国特有的工官题铭方式。齐国陶文一般只标监造者不标陶工,且监造者一般也只有“立事”。山东新泰一中出土的战国早、中期官营制陶陶文的完整格式是“地名+立事者人名+立事及届数+陶工名”,新泰出土陶文最大的特征是最后标注了陶工的名字,如“葉陈得叄僕”[13]278,其中“僕”是陶工的名字。新泰一中出土带字陶片392件,出现陶工名的只有34件,从这个比例来看,官营陶文是以记监造者为主,详及陶工名的不多。

官营制陶主要生产建筑瓦件、量器,很少的生活器皿也是制作精美,专供公室、大臣使用,不作为商品出售。人们日常生活所用的陶器主要来源于私营手工业。在齐都临淄近郊分布着众多的私营制陶作坊,大多为家庭作坊,也有招收帮工、学徒的大规模的作坊。私营作坊的陶器题铭多为“邑里+姓名”,如“蒦阳南里人鹿”(《古陶文汇编》3.153),“蒦阳南里”是地名,“鹿”是作坊主名。有些名号延用时间长久,如“城阳邑楚”,其中的“楚”是私名,这是子孙沿用祖辈名号的现象。私营制陶的题铭与物勒工名的初衷已不同,但作为谋生之本,私营制陶对商品高质量的追求不亚于监管制度下的官营制陶。

燕国的陶文有陶尹、陶敀、陶工三级监造,题铭为“陶工某”的陶文最多。据董珊考证,陶工跟胥相当,胥是十人之长,是一种最小的官。因此陶文中所见的“陶工某”一类的题铭,不一定是这位“陶工”所亲自制作。一件产品的署名权,常常不能完全落实到直接生产者的头上,这一方面是监管负责制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多方陶工协作的结果[14]138。燕国的陶文与齐国的陶文最接近。

三晋陶文以韩国稍多,赵、魏两国少见。韩国官营制陶业多为“地名+器名”或“地名+监官”,陶文较为简单。

秦国的官营陶文也较为简单,一般仅具官署名或具地名加人名。西安秦陶俑、陶马上所戳印的文字,相对于兵器上的铭刻文字简单得多。字数很少,一般是一、二字,最多的是十一字,都是陶工名。共有陶工名249个,去掉重复的还有85个。这些陶工名前冠一“宫”或“右”或“大”字,代表来源于中央官府制陶作坊的工匠;还有冠以地名,代表来源于各郡县的陶工。人名基本上只有一个字[15]15。在春秋和战国初期,秦国民间的制陶上还罕见有生产者的人名及居址名,战国中期开始出现“某亭某里某”“某里某器”等形式的题铭,如“咸高里昌”(《古陶文汇编》5.85)、“咸亭完里丹器”(《古陶文汇编》5.5),说明是某地某人做。这里的人名多为作坊主名。

孙敬明在对齐陶文与列国陶文的比较中发现,齐陶文出现得最早,秦国陶文出现较晚,且由秦陶文中陶工名前所署地名可知很多陶工来自齐地的博昌、邹、兰陵、赣榆。由形式、内容推究,秦陶文、燕陶文不少方面接受了齐文化的影响[16]。

(四)兵器铭文中所见物勒工名

三晋陶文中的物勒工名很简单,但在兵器铭文中却不同,铭文中常标注两级监造——令(督造者)和工师(主造者),如“八年兹氏令吴庶下库工师长武”(《集成》17.11323),有些还标注了冶(铸造者)。三晋地区不仅兵器铸造业发达,还有战国法家法治思想的推行。商鞅入秦变法后,这一制度传入秦国并日益成熟。从相邦、工师、丞到工匠,多级监管,如“五年相邦吕不韦造少府工室阾丞冉工九武库”[17]。西安秦兵马俑坑出土的万余件青铜兵器上都刻有各层级管理者和制作者。燕国兵器铭文不及秦国严格,多标国君名,以国君为器主,少数刻有二、三级督造,极少见一般监造者及工名。

齐国的兵器铭文,数量上要比三晋、秦、燕少得多,且铭文也非常简短,多数3-5字,主要是人名或地名。人名多为以君主或陈氏贵族为主的督造者,也有兵器主人的名字,即使用该兵器的军事统帅,春秋和战国初期未见记专职的监造职官与铸造工匠名字的兵器铭文[18]。如“陈子翼造戈”(《集成》11087)标明器主,“陈侯因造戈”(《集成》11081)为田齐威王督造,“平阿左造徒戟”[11]816是标明官署“平阿左库”,“高密造戈”(《集成》11023)是标明制作器物的地点。直到战国晚期受三晋与燕的影响,出现7例以“冶”为监官的题铭,如“齐城左冶期所洧造车戟”,“期所洧”是冶官的名字[19]。与三晋、秦相比,齐国兵器上的物勒工名稀若星凤,且出现时间较晚。

综上所述,物勒工名发轫于齐国,后在齐国的制陶生产中广泛应用。由各国陶文的比较可以看出物勒工名由齐国到燕国、三晋到秦国的这样一个影响途径。在西渐的过程中物勒工名逐步发展完善,应用的领域也由集中在陶文转向集中在兵器铭文,最后在秦国的兵器铭文中得到最完备的展现。这也是经济大国与军事大国间差异的一个外在表现。物勒工名的这一传播路线也暗合考古学秦人、秦文化东来的说法。

三、物勒工名制度的发展

秦代国家统一,陶文常见格式为“地名+亭(或市)”,或单写一个“亭”或“市”。在齐地出土的陶文“临淄市”“淄亭”“曹市”“东武市”“安亭”等也是采取了这样的格式,与之前陶文已经明显不同。

汉承秦制,汉代的物勒工名制度达到成熟。勒名的方式以刻铭为主,还包括烙印、戳印、漆书、墨书等。汉代官营机构勒名的形式有繁有简。繁的会有纪年、生产机构、层层工官(监造者)、工匠名、数量、编号等信息。如汉长安城未央宫骨签“(后元)二年河南工官令石丞福护工卒史直作府啬夫侍樂成佐尚初冘工尧广工夌造”(骨签3:00639)[20]。简的有仅刻工匠、工官或机构名,如西汉前期的漆器,生产部门多为各城市中管理工商业的官署——“市府”管辖的作坊。山东的物勒工名也融入大一统的洪流之中。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漆器上就有“筥市”“市府草”等戳记,“筥”即莒地,“市”即市府的简称,“草”即造。这是官营手工业作坊的标记。山东民间的制品上多标注产地名,如临沂洪家店村出土的盘、杯等上均有“当道北里”四字。

汉代物勒工名也呈现出逐渐衰落的趋势,勒名内容越来越简单。如汉代铜器、瓦器等上有仅题工字,不题工人姓名。如“长乐万岁工”(《关中秦汉陶录》卷三)五字瓦片,仅题工名,不题人名。又如“阳平家工乙工乙”(《汉金文录》卷三),所谓“工乙工乙”,相当于“工某工某”。这就说明汉代的物勒工名已经有走形式的现象,不像战国时期和秦朝那么严格规范。

四、物勒工名与《考工记》

物勒工名是早期手工业生产监管的重要制度。但是物勒工名毕竟有其局限性,尤其是随着生产的复杂、分工的细化,勒名只能记其大要,不能全面反映当时的监管状况。参阅文献,我们能够了解到更为详细的手工业生产状况。

成书于春秋末至战国初的齐国官书《考工记》是齐国手工业技术的集大成者,书中记有精细的生产分工,一个产品的生产需要集中不同的工种,即所谓“一器而工聚”。每一种产品都有规范的生产流程和严格的审核标准,如通过“规、萭、水、县、量、权”六种手段对车轮进行检测。“凡陶旊之事,髺垦薜暴不入市”(《考工记·旊人》),即次品不可入市交易。《考工记》反映出当时的手工业生产已有严格的组织和管理。《考工记》还特别强调工巧,即注重工匠的技能。产品没有达到要求的生产者,要受到处罚,如“凡试梓饮器,乡衡而实不尽,梓师罪之”(《考工记·梓人》)。技能不佳者被称为“贱工”,相反,技优者会被褒奖,如两次提到的“谓之国工”,就是指获得国家级工匠的美誉。

《考工记》没有提到物勒工名,在《考工记》成书之时,齐国的物勒工名还处于萌芽阶段。物勒工名是生产监管措施之一,参照《考工记》可知齐国实际上的生产监管要比物勒工名所反映的更早、更严格和多样。因而,想要更全面了解齐国的手工业制度,可将物勒工名与《考工记》相参照,以济有无。

五、物勒工名所见山东手工业技术兴盛的原因

物勒工名除反映了严格的生产监管制度,还反映出齐国手工业生产中的一些开明、务实之举,这也是促进齐国手工业技术兴盛的重要原因。

齐国的手工业生产注重规模和效率。如齐国私营陶文中的署名大量集中在“众”“楚”“”等人名上,这是当时的几个规模较大的窑场。在官营的陶文中大量出现“王卒”,这是一类身份特殊的工匠。他们平时生产,战时从戎。齐国奉行兵农合一的政策,官营工匠在军事化的管理下进行生产。从有的工匠名字既出现在陶器上又出现在钱范上,可知有些工匠是身兼多职。在陶器上大量使用玺印也是在齐国率先兴起,齐国官、私制陶手工业的陶文几乎都是使用玺印,很少刻划,省时省力。

齐国的手工业生产注重实用。齐国带有陶文的陶器主要集中在量器和生活器皿,以出现在陶豆上为最多,且这些陶器大多出土于居住区的水井、灰坑或窑址,仅有少量发现于墓葬。与之不同的是,秦国的陶文大量见于冥器陶俑、陶马。由此可见,齐国手工业生产更注重实用,不提倡奢侈浮华。讲求“工事无刻镂,女事无文章,国之富也”(《管子·立政》),是齐国手工业生产管理的理念之一。

中国文化不是单一地发生于黄河流域,而是多元汇聚、融合的结果。山东物勒工名的传播与发展,反映出中华民族文化的融合与统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新石器时代,山东文化就可与中原同时期文化相媲美;东周时期,山东与中原地域的文化是一种双向的交流。山东古文化在中国文明发展进程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从物勒工名的角度考察山东与其他地域文化的关系,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细致地了解山东的历史文化及其在中国文化史上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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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越)

收稿日期:2015-12-01

基金项目:山东社科规划项目“山东早期文字数字化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编号13CWXZ0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悦(1973-),女,江苏徐州人,博士,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从事古文字研究。

中图分类号:H1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3828(2016)02-00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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