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昏变

2016-08-05 06:53玄武
野草 2016年4期

这是一个人文主义者的自然观察笔记。作家本人奉行身体力行的原则,所书为所行亲见,笔下之花为自己亲种。作家由自然而反照人类、社会、时代,于细节中见情怀,于微观中见苍茫。图文将集辑为书籍《自然观察:一个人文主义者的笔记》。

通篇系为微文。微文难为。要突然切入,在方寸之地发力。水浒中杨雄被几个泼皮逼住,一时竟奈何不得。短文来不得迂回、铺陈。要隐喻、象征,陷阱暗布。要以点成面,以词立象,以短句铸立体。短文当如咏春之寸拳,如闪电释放的巨雷,耀眼的明亮旋即晦暗、在晦暗中炸响。亦可如大静寂中之悸动。

我努力。我理解的微文,是与微信技术密切相关、由之而诞生的一种行文状态:随性、方便,内容更生活化,热腾腾,贴,不隔,不装,不比划个架子非弄成所谓文章样子。微信打字费事,所以每人书写,唯求更简洁。目前所见,一般人的微信书写,都较其文章行文利落得多。

史上而言,每一种新书写技术的诞生,都会产生文体的忽大忽小的变革。此种说来话长,不展开。

敏锐的书写者,想必都会留意到新的书写方式和阅读方式,对文字的要求和造成的改变。我总持一种观点:形式会带来内容。一、形式对内容有要求。一个花瓶你只会想插花,而非装酒;二,反过来,一种东西,你会寻找最适宜的器皿来盛它,所谓器皿即形式。

文中臭蛋,为作者儿子,写此文时两岁半;小众,纯文学公号,创办两年多;老虎,作者的狗,两岁。文中不另注。

——作者按

32.雨夜韭

我爱诸物原始之美,包括食物原材料之香。“雨夜剪新韭。”韭是古老植物,新韭可理解为头茬韭菜,头茬韭菜之香,生态、人心败坏的今日人们只是生怕吃到毒韭菜,太多人已不能领略。

春夜微雨,低天高树沙沙作响,原野的一片漆黑中,却有诸物之大欢喜。那沙沙的微响,几乎是植物们生长的声音,其中韭的动静特别大,一夜之隔它长高一大截。清晨割带着雨珠或露水的韭菜,绿生生的韭叶,就像绿意在荡动。每一叶都是绿意流荡的珠宝,携带了春夜的躁动和微凉。

韭爱水,爱肥。种韭是种根的,韭的根部强大,一年下来,不分根它就长不好了,因为根相互盘绕,必须给它们腾出足够地方。

有一年装修家,没处吃饭,多年的习惯是只要在本地,每天就至少要吃一顿家里饭。否则便拉肚,闹病,等等。在外面吃了不到一周,撑不住了。邻居宋哥俩口子看我可怜,再三邀我去他家吃。不好意思去,宋嫂就盛个饭盒送我院里。躲不过,于是一吃三个月。

有一天宋嫂说,我来包包子。她院里种着韭菜。宋嫂说这是头茬韭菜啊。我没多想,继续去工地监工干活。黄昏再去,满家热腾腾的包子香。宋哥还没回,我闷头开吃。吃了几个才开始数,嗯,一共吃了15个大包子。我难为情,说有点多了。宋嫂笑说你别数啊,数什么,咱吃就是。我连说饱了,却忍不住说再来一个,于是又吃两个。

次日晚又吃昨日的包子,6个就顶住了。想不通昨晚,那至少17个大包子,如何就轻而易举落入肚中。

我觉得这是我一生吃过的,最香的一次包子。此经验不可复得。断然不可复得。

韭需常割,一茬一茬下去。所有生命力坚韧顽强的植物,均令我心生敬意。我院里种得密实,已无处种,但太爱韭之况味,不惜斩去院外绿化带干枯的灌木,寻空种了几垅韭菜。是央来邻居小陈家的韭根。去年才种,到今年已不知吃过多少茬了。

今年第一茬韭,斩来用盐杀一杀再凉调,居然可用作配菜深夜下酒半斤。在院中微有醺意,却想到儿时的一种野菜,叫小蒜,根部像蒜,叶形状和味道似韭。少时春天,常挎了篮子和母亲挖来,用此物做饺子馅。它的清冽,又过于韭。小蒜这种野菜,至少与人共存了数千年啊。

百草枯现在到处是,杀得田野魂飞魄散。小蒜说不定在故乡绝了。

34.拔菍芨

在今日,若一人游历他方三年始归,他未必能认出自己家。前提是他房子仍然在,没有被拆。

那么故乡、家乡,对具体的人来说,我更想到胃蕾。故乡就是家乡饭。对故乡的怀恋,有时不需要经过大脑,你身体的部位存有对它的依恋,比如脚,比如嗅觉,而胃的记忆最固执。

浆水菜霸占着我胃的记忆。它是故乡最重要的风味菜之一。做浆水需要用一种长在麦田里的野菜,就是菍芨。用其他也能做,比如芹菜叶,萝卜秧子,但味道差得太多。

去采这野菜,我们那里叫拔菍芨。挎了篮子,春天满地去寻。麦苗青青,紧贴了地面,也只有在春天去采,麦子若长大就不好寻菍芨了,菍芨也不再好吃。

在麦苗中找到叶片不太一样的菍芨,的确不用镰刀,是拔,连同它白嫩细长的根须。若地太干太硬,根就断了,我们说“蹶根了”。有时提着篮子小心翼翼回家,因为有意外收获:篮里放入了几颗鸟蛋,有时是毛没长齐的小鸟。它们被放在篮中柔软的菍芨上面。有一次我居然挖见了一窝蛇蛋。蛋很小,不及鸟蛋大。摔开一颗看,蛋黄里面游动细小若虫的蛇。

做浆水菜,叫劐浆水。要用浆水引子,然后把菍芨置入带盖的瓦罐,倒入清水面汤,再把瓦罐煨在常年暗火不灭的炉边——我小时炉火是这样。借了炉火的微温它慢慢发酵,越来越酸,就能炒制来吃了。

浆水菜,在我们那里最好的做法是加豆腐和鸡蛋、土豆丝。我不知它有多久的历史,总觉应是古老做法。有几年家乡人说这东西不能多吃,致癌。其实不然。我从2010年为了种花,在距离老家八百里开外寓居的太原制环保酵素,然后又制人喝的酵素。此物对人体极好。有一日我恍悟,从浆水的做法来看,它不也正是一种酵素吗?咸菜致癌,用盐等物腌制。但浆水不用任何调料,靠自然发酵。所用原料材完全来自天然之物。浆水菜是好东西啊。

我以为浆水菜我老家独有,因为相隔不足百里的数个邻县,百姓都不吃此物。有一年在京,和原籍甘肃的作家秦岭提起,他大为吃惊,他以为他老家天水才吃此物。

某一年又到陕西汉中地震灾区,原来那里人也吃浆水,当然做法又不同。如此美味,独立于国内数地,并不传播,也是咄咄怪事,至今我想不通其理。一般没吃过的人,初次难以适应,倒是真的。但吃几次,便会上瘾。endprint

菍芨现在难寻。农田多有农药。家里看护儿子臭蛋阿姨,老家是代县,她说前年在老家因农药野菜,就吃死了人。怪异的是即便农药浓烈,有虫仍生,它们似乎变异,生出可怕的抗药性。今年清明在老家拔菍芨,发现有些菍芨,根部有一窝窝白生生的虫子。这种虫子,此前没有见过。多地朋友有此反映。

35.吊死鬼

对吊死鬼的记忆始于塑料和农药。1983年,11岁。生活的村子每天都有污秽的谩骂声,农田呛鼻子的农药味中,总有人家的鸡死去,鸡越来越少,猫和狗也几乎绝迹了。老鼠却变得巨大。晨起我急慌慌去厕所,突然骇住——巨大的老鼠横在猪槽边的路上,后腿站起吱吱尖叫示威,我清晰地看见它嘴边炸开的胡须,尖长的利齿。

这不是夸张,是确真的描写,它在拙作长篇小说《村庄凶猛》中做了变形处理,以期由扭曲现实物象而更接近心理真实。

在以后的岁月中我没有见过那一年那么可怕的老鼠。它们咬死我家剩余不多的鸡,在黑夜咬了我姐姐的鼻子。姐姐说,不疼,就是黑暗中摸了一手血。在邻近村子,老鼠在黑夜把一个婴儿的脑子吃了。

鸡瘟不久也出现,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挨着洗劫。昨天有人去邻村,回来说那村子鸡死绝了;第二天自己村子的鸡就开始死。它们站着,头一歪跌倒,再看时眼睛已僵。

农田里开始盖塑料薄膜,白花花一片,烂掉的塑料飞舞,一片不祥景色。这是我记忆中最惨淡的一个春天。然后风热起来,夏天来了,吊死鬼也来了。

这是一种长在榆树上的虫子。此前没见过。它们蜘蛛一般拉长丝吊在空中,有时垂落到人的脖颈,它接触的皮肤便起一层红疙瘩,越挠越痒,溃烂。它在空中撒尿,那液体溅落胳膊、手上脸上,也是一层红疙瘩。它们繁殖能力惊人,很快树上、院墙上、地上、家里,到处是吊死鬼在蠕动。

这是一种浑身长细毛的斑斓的虫子。它没有敌人,鸡和鸟都不肯吃。杀死的吊死鬼扔在蚂蚁洞口,蚂蚁们绕开,并不驮走。这真是一种令人绝望的虫子。我记得对它的恨意,用手捉并不会痒,一群小孩捉上千只吊死鬼,弄成堆,用树枝拨动他们,用枯枝点燃它们,看它们在火中蜷曲扭动,散发出臭肉的味道,仿佛这样,我们遍身的红疙瘩就能够不痒。

有时踩它,感觉到它身体在脚底爆裂,喷出恶心的汁液。一整天时间,总觉得脚底粘乎乎。

榆钱曾是春天的美味。但那一年起不再吃榆钱做的拨烂子,至今没有再吃过。此后生态急骤恶化下去,直到今日。

在我固执的记忆里,生态失衡始自那一年,吊死鬼的出现,便是不祥的兆头。午餐将至,我们只能无奈地警惕有毒的蔬菜,或饭店的地沟油。

36.树花碎

望见一棵好树,忍不住驻车去细看。

我潜意识里,这才该是花的样子,高举一树繁花,满不在乎地开着。边开边落,它即便落花,也像神灵一般,抓了大把大把的花瓣自高空抛下,飞飞扬扬,洋洋洒洒。像那些低矮的植株,开几朵娇嫩的花,风一吹就陷在泥里的,我所不屑。包括牡丹。

这大树的花还能吃。

友人葛水平说,她幼年生活的山里有很多高高低低的大院深宅,但没有人告诉她那是美的。她也和别的孩子一样,去破坏那些院落,打烂东西,还有快感。她说活了这么多年,到今天,才明白些美,尝试着重新来过。

我们的教育,从不告诉人们什么是美。法国作家西尔万·泰松则说:“七十年的唯物主义教育,彻底毁掉了俄罗斯人的审美。”他曾只身前往西伯利亚森林,在那里独居半年。

这大树之美,也恰是我幼年印象中极深的美。只是多少年,我不敢认为它便是美,大美,令人颤栗的大美。它那么简陋,无需照料,随随便便开那么多花,又长那么快那么高大——它算花吗?多少年里,我的确有点羞愧地,不敢肯定。

而今日我知,它便是素朴的,强大的,坚韧的,是大美之花。

昨日我便路见一树这样的花,它正盛开,在正午与明晃晃的阳光夺辉。它满树披离的雪白花串,的确使阳光为之黯然。它在车窗外一闪而过。我心中起了惊悸。而时间静默中止,仿佛很久。

不是我开车,手机也没电。若是已高饮大酒,我唯愿上前,抱住它苍黑的,满是裂纹的树干,大哭一场。它凭什么,如此打动我。

然而它就站在一片臭水沟旁。周围破烂狼藉。

今天我遇到的树亦然,没有臭水沟,是路边。到处拆房,修路,灰尘恣意放荡于其上,花朵已是暗白,像被侮辱了的良家女子,脸上的绝望和木然。

树下,已有很多被拉断的花枝。显然,折它的人只取大的花串,小串不要了,上面花依然多,却已蔫软,想必躺在地上已有些时间。

不远处,有妇女仍在折枝。我没有说什么,开车离开。下次我来,树未必还在。也许它们只剩一个个仅露出地面的树桩,被截断的平面惨白如骨。什么都没了,连被锯断时它们发出的尖细的嘶叫,也消失在空中。更可能,它所在的村子也荡然无存。推土机呼啸,上面很快楼市林立。我所在的时代,这场景司空见惯,多到令人麻木,无奈到让人不愿去想,让人拼命在心里骗自己,这种事不存在。

我只是见证者和记录者。在此时既受到美的打击,又受到美被毁坏的打击,在这双重的打击之下沉默前行,而眼前恍惚。

它们是槐花。

37.望死神

对甘肃十二岁的小姑娘赵小花而言,生命的价值等同于一块巧克力;对贵州毕节自杀的孩子来说,死是加了糖的农药。我家乡邻居83岁的老太太去年也死了,是因为儿媳数年不理她的孤独。她把农药喝得干净,还用水冲了农药瓶再喝下。老人一生过日子仔细。

在这一年的五月我写下这些文字。阴历的五月,古时是恶月,故有端午驱邪。端午尚未来,便有太多的死亡接踵而来。最令世人揪心的,当然是雷洋之死,举国沸然。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不太愿意想这些事,竭力想忘却。但偶尔他们会突然浮现眼前,尤其无辜的孩子。他们睁大的眼睛呆滞,茫然。北方正是暮春,他们眼窝里长着荒草,脚下缠白白的根须。endprint

我想,可以确定,这是这个时代的罪恶。而我,也包括你,看到此文的每一个读者,我们都是这个时代罪恶的构成者。而我们无所措地,不知该如何赎我们的罪。

死是何其容易的事,谈来却沉重。在我一生,有多次望见死神临近。我盯他,看他在目光逼视下,慢慢退入黑暗,消失。他就像没有出现过一般。

忽一日去火葬场,参加一个朋友过世父亲的遗体告别仪式。初春清晨七时,天阴冷潮湿,细细的风,仿佛有直入骨髓之寒。我不经意看见更早的一家人,正办理亲人丧事。工人把一个很窄的铁门打开,遗体连小车推进去。门关上,哐的一声。我心里一抽。

只需一会儿功夫,那个生命体征消失、但仍然生动的人的形象,就变成一小把灰端出来。

烧一个人需要四十分钟。有的人胖些,那么时间稍长,但一般不会超过一小时。

我心里堵,说不上来的慌张——不是慌张,我只是无力描述。我需要说点什么,就和一起的一个朋友聊。他年长,说,他见到比这更惨的事。不,他做过。

他说他年轻时在火葬场干过,烧过几个人。那时烧人不像现在用电,是用油。有个劳模做他师傅。“第一次,要不人家是劳模啊,”他说,“在人的四个角浇上油,烧一会儿,他用锸子插进——”他比划我的胸和肋部,“锸子用力插进去,使劲一翻。再继续烧。”

我说不出话,能感觉到自己张大的嘴。四处的阴风呼呼灌进来。

人死了就变成一件事,任人摆布和谈论。想想真是没意思。而我们是人族,易朽是我们本质,每个人都有这么一天。我不明白的是为何要把人烧了,然后还要买墓地下葬。烧需要花钱,买墓地又需要花钱。火葬一事,用节约用地来解释,说不通啊。

事毕,我逃也似的离开。回家换掉所有衣服。连车也洗一遍。和一个老友通电话,他说,我从来不能去那地方。尽可能设法躲避。

是的。我有一个月时间精神恢复不过来。总在想这事。又记起某个好朋友父亲过世时,就在他家里,我们几个去。老爷子和我很好,我去他躺着的房间看他。他停止呼息才几个小时,我望他,盯着他看,大约有五分钟左右。我知道人死易朽,而我想记住他。他那般苍白和瘦削,浑身散发着的冰冷气息使我深觉悲哀。我想我永远记住了他过世时的样子。现在闭上眼,他的样子便浮现上来。然后我们几个人,从五层往下抬他。他身形高大,楼梯窄,我们仍然小心翼翼,竭力避免哪里碰了它。我印象中,这是一生遇到的搬运最吃力的一次。

有朋友问我,动物和植物会不会自杀。我认为会。我对热爱的有生命之物一视同仁,比如对我的狗,我视为家人和很好的友人。现在的狗去年病得要死,抽风,乱咬。怕它咬断舌头,我把胳膊伸进它嘴里。它已神智不清,但咬时仍然能辨别爱它的主人的肢体,咬住胳膊时就不再用力。我彻夜抱它入眠。一个月时间彻夜抱它。最严重时它挣脱,想干什么。我由它去,看它跌跌撞撞往门口跑,抬爪子推门,摔倒。我帮它开门。它歪着身子出去,到院子不停下,继续走,中间又跌几跤。它出院门,来到角落处的车库边,跌倒,蜷起来,不再动。

我知道它觉得自己要死了。它来这里等死。

有泪落下来。我抱它回家。

我后来把它治好了。我想说,我对这狗这么好,除了我原本爱它之外,更因为我以前丢过的狗。我始终认为以前的狗,命活在现在的狗身上。那条丢了几年的狗,我总幻想它有一天跑回来。

经历火葬场事件之后,我终于敢在内心承认,它死了。那条一百多斤的大犬,被专业偷狗的贩子,吃了。

这些年身边,总有或生或熟的朋友,悄然逝去。他们有的,比我还年轻。比如前年中秋左右,一个朋友想不开,在酒店卫生间吊死了自己。那样做有技术难度,我偶尔仍想到,困惑和难过。

有消息说,科学家预测某年,人类可以实现长生不老。我觉得不能死,也是可怕的事。但如何对待死亡,我没想好。我还在徒劳无益地思考。

在世间存活的时日里,我仍然希望有尊严。这尊严是有所坚持,有所舍弃。尊严是人的内心,绝非依赖任何物质。

在剩余的时间里,我努力。

38.核桃皮

生发我童年的北方小村宛若传说中的息壤,在记忆里无限伸展;而写作乃是唤醒记忆的过程。我开始写,只记得模糊轮廊;在写作过程中,它渐渐清晰。我用文字无限地接近它们,占有它们。

这一次我看到一棵核桃树。我家有个后园,园子干旱,并不丰茂。土墙也倾圯,直立的土墙上有个透明大洞,据说是当年从军的父亲探亲回来,好奇的三叔偷枪对墙射击所致。

核桃树在园子东北角上,细高,记忆中数年它不长大,永远细高瘦弱状。桃树树皮光滑,爬时须脱掉鞋子,靠光脚与树干的摩擦力把住,双手用力攀上去,无枝可借力,它不开叉,一直要爬到树顶端,才能钻进它在园子上空稍展开的小树冠。核桃木质坚硬,却易折断。我有一次脚踩断细枝、瞬间失重——

我没有跌落,靠单手中指勾住了树枝,在高处风中晕眩,再慢慢找回平衡。

从生了嫩叶起,每天爬上去看,没果子。有一天忘了,直到某日抬头,它已结满青果。兴奋是难免的,树干在每日数次的攀爬之下愈加光滑。起初摘下青果,用石头砸开,里面未熟,是透明的一窝液体。

液体成固态时就能吃了。果肉的皮苦,难剥,嫩的果肉,却比熟透时别有滋味,因为有嫩的果汁。但青绿的核桃皮最难处理,沾到手上就发黑,弄到衣服上会变成污渍一片,无法洗除。

某日为母亲守院里生的灶火,添柴,拉风箱,忘记是蒸馒头还是炸油饼。我拿来用细线拴着的、前夜在屋檐下掏出的麻雀,连长线一并扔进灶火,轰的一声,火燎了眉毛,是村里杀猪时那种燎猪毛的味道。火瞬间烧断拴鸟的线,一股黑烟从烟囱飞出不见了。是那只麻雀。

我于是想到了处理核桃青皮的办法。放火里烧一烧会怎样?

带汁液的核桃皮是烧不掉的,只发黑发烫而已。但再剥时,青皮居然利落了,和果核分离,汁液也不再沾手发黑。被烤过的核桃嫩仁,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母亲、奶奶嗅见,竟问我要。晚上稀饭里也煮入了核桃嫩仁。endprint

这是我所知的核桃最好吃的吃法。秋天核桃树坚硬的树叶坠落,天大了起来,开始摘核桃了。核桃仍然需要去皮。一般方法,是把核桃埋入炉渣,待沤烂皮。有一年我埋,然后忘记了。再挖开时,核桃一捏就烂,连仁也糟朽了。我于是又想起从烟囱飞走的那只麻雀,它原本在齿颊间留下细嫩的,带焦糊味的肉香。童年很少能吃到肉。又或者是埋入石灰中后浇水的鸟蛋,挖开石灰,鸟蛋被烤得蒸发掉,无影无踪,连蛋皮也不见一块。

父亲在老家门口的菜地,哼哧哼哧种了几颗核桃树。他要自己干。我看他挖树坑,感觉到他一声不吭中的开心。我没有问他,我想他的童年一定也摇曳着核桃树,手上沾着核桃皮洗不掉的污渍。他当然有着与我不同的童年记忆,相同的是映在仰望的眼睛里的,那些晃动的核桃青果。

39.消南檐

母亲说,立春十日消南檐,即南檐攒了一冬的积雪会融化。深夜带老虎出去溜,强光手电打过去,果然见前两天老虎打开院里水龙头后流到屋后的积冰,已经化开了。

夜风不寒,春天将至。有一些事物,美好得像是不真实。但为何我心中,隐约似有悲伤?

据说双鱼座加AB型血,会变为四重人格。若如此分,把自己当成四人,那么半个我是真实的农夫,半个是著名奶爸;半个是狗爹,半个意乱情迷;半个喝酒,半个发疯冒险;半个潜入冥想,剩半个用来读书写东西。有人说我浪费,我想浪费就浪费吧。或许前面那三个半不务正业的我,都是为最后的半个我服务呢。

我只希望真实地度过一生。想做什么,赶紧去做。除了爱情,那不是一个人的事——人生来不得犹豫,一晃就过去了。一个人舍弃一些物质利益去做,并不会死。况且,舍之此得之彼,你怎么知道自己舍了不会得呢?

但总的来说,人生不该以物质利益为标准来做取舍。

做一个真实的人,会多么的好。我其实不喜老好人。一个人人说好的老好人,他一定有问题。没有原则,不会坚持什么,他甚至是怯懦的,卑劣的,他放弃对事对物对人的责任感,来换取与世界关系的融洽。老好人对世界毫无贡献。我耻于做那样的人。有非议是不怕的,内心存善意就好。横岭侧峰,哪里会有完全一样的评价。

在深夜,当周围一点一点静下来,连老虎也在院里打呼噜的时候,我仿佛能听到身边花朵撑开枝叶绽放的声音。这时候我总是陷入无边的温柔和悲伤。在文字里,我认为这些有害,果断而野蛮地将它们伐掉,如同剪去一棵树多余的枝条。但很无奈,它们总生生不息地萌发。那么请随便吧。我也随意地记下这些,或许不高兴时就删掉。我经常不高兴,这些年删掉的东西太多了。

可以不知羞耻地说,我爱文学。就像爱我的父母、子女、女人一样爱文学,也像爱花木,爱我的狗。我所爱的一切返回来,充盈我的生命,充斥我的文字。

而从少年时我便知,世间任何事,大凡敢坦然抬出一个爱字,则必得有一颗赤子之心,有不惜代价、不计利害之勇力,有不问成败埋头前行之坚忍。写作本身便是一场不知目的的冒险,是极限运动,是熊熊大火。写作必须是清洁的,纯净的。我耻于以写作钻营。以写作换取什么东西,我所不为。

许多年来,我之所积,够我勉强生存和养家。我努力保持朴素的生活观,尽力减少物欲干扰。情感或其他任何事物均已不能将我击垮。在时间中的积累,使我已有成熟心力应付一切。即便人心荒败,世间腌臜,我心依然有怒有爱。

很遗憾我有很多作品至今未完成,时间紧迫,日子在昼夜之间一闪而去。而每到深夜,总感觉仿佛有人在夜空中注视,在催促。这时我想到所谓的使命感。当你一直等待某事有人去做、某话有人去说,某作品能让你读到,却迟迟不能有。有一天你突然明白,你不可能等到有人来了。

那么,即便你感觉力不从心,也只好由你来做;由你来说;由你来写出。

40.狗语者

略通狗语(叫声、动作、眼神及一切肢体语言)。我的狗老虎告诉我,人是一种何等愚蠢的群体,其独立性未必及得上它的族群。人的情绪(比如恐惧)、情感(比如假爱情观而行的发情行为)、思想(假如有可称为思想的东西),会疾病一样迅速传染而致人群雷同化。人的追求(狗一样叫几声让人和狗觉得厉害,所谓名声;吃点好的,所谓生活质量;发情期找几只好狗),很多还停留在狗的境界,不同的是人自以为是,自觉比狗高明。

人心有很多黑暗期。但即便夜长,也不掩星月之明。魏阉权势熏天时,袁崇焕曾附庸为之建生祠,这是件很恶心的事。拙著《47个人袁崇焕》里,有长章从魏忠贤角度来评说袁。

41.铸断刀

此时光有点亮。空中太阳惨淡显现,像崂山道士剪了块破纸扔上天去。人的臂力毕竟有限,故而看上去,太阳挂得并不高。

楼上远眺,城市陷在一片末日景象之中。肉眼难以辨别,想起小时在黑夜里行走,比黑更黑、有体积感和对眼睛的压迫感的,是障碍物。现在比霾颜色重而有质感的,大抵则是楼群。

抛下手中写的东西。因为实在郁闷。但我突然想写一首诗。诗不止只有语言。不止于语言。我拿来铸一把断刀。

42.雨成势

夜23时,是我的种花喂狗时间。没碎牛肉了。老虎吃了6个鸡架两个生鸡蛋两袋前天过期牛奶。我抽一根烟功夫他吃完了。我很纳闷,他吃东西为何用不着换气?我得节衣缩食了。

几天不留意,蓝雪树冠直径大了一圈,伸手到门口了。它多能长,可想而知。友人吴炯的已开花,他说“怒放”。我这蓝雪的子女遍天下了。分11盆,种子偶或种出两盆。多半已被友人拿走。友人唐晋的爬山虎弄来种狗窝前给虎遮荫,但又被他咬断了。我铁线莲也遭殃。但到底是老虎还是臭蛋干的,很难判断了。

刀豆荚一日之间,突然窜到院灯那里。友人观察到自己所种豆角,神奇地瞬间翻身,我花多,始终未见这个迷人细节。

葡萄疯狂,再一周便荫住院里的桌子了。

茉莉宛若大怒,每天怒开怒香200朵以上,每天怒谢一堆花。扫花真的是烦事,又不能效黛玉发嗲。endprint

此时天边偶有电闪。我心宁静。返回书桌边写完微信,雨已潇潇成势。

43.有所弃

想让世人止贪,难度比让有能力贪且正在贪的官员大。虽然分开说,但或者两者是一回事。

指责人心贪婪、世道变坏,转发对贪腐的各种愤怒时,请先问自己:你的心贪不贪。你能否从自己做起,减少对物欲的追逐;遇事时,有所拒绝,而非趋利而上惟恐不及。

鄙人毛病众多,亦非阔佬,没有富到可以蔑视钱财地步。我也不认为钱能代表什么,过得去就好,且有些钱是不可以拿的。

我尽量从自己做起。去年来鄙人至少拒绝过上百万元,我认为不应该要和拿,或认为不能拿别的做交换。我做过几件微不足道的善事,权为积德。

我原想换车,但最终决定不换,没必要浪费,旧车好好的还能开。

我没能力戒烟,又烟瘾大。虽然不是抽不起烟,但尽量节俭。至今我只抽一种10元钱的烟。

此时读加缪文,与我的朋友共同反省自己的写作:“写作之所以光荣,是因为它有所承担,它承担的不仅仅是写作。它迫使我以自己的方式、凭自己的力量和这个时代所有的人一起,承担我们共有的不幸和希望。”

44.清园子

家中所育之花,一蕾举,大如桃。品名:银禧庆典。

经常弄得忘了四季,腊月天穿个背心跑出去也是有的。又迟钝,冻半天心里喊冷才想到没穿衣。有时沮丧,觉也是一种失败。

花繁,腻了。于是全部喀嚓剃光头,扔院里去。

不是心狠。乍暖还寒,花需要在低温里歇歇,休养生息。否则会开到百病入侵,虚脱而死。

清园子,烧枯枝。每年春秋各一次。

昨天剪枝干到半夜,手上胳膊上扎了几百小洞。今天不能干了。要等那些小窟窿长住以后才能继续挨扎。

45.晨昏变

酒意

黄昏一阵急雨,下了细沙一样的冰雹。微有酒意。

葡萄美酒友人酿,与我小儿相对酌。

结爱

日本玫瑰“结爱”,名字源于孟郊同名诗。一种阴鸷而顽强的花,开败后花型不散,直接干在枝头多日。它太像传说中至死不渝的情爱。

抽了两支烟犹豫,还是剪了下来。花朵失尽水分,很轻很脆,须小心翼翼。它仍然散发出馥郁的芳香。

学树

我常想大树之根如何在地下奋力向下、奋力向前。一棵树,据说树冠多大,根便延伸到哪里。

但这仍是表象。有的古树树冠不大,几乎死了,但它强劲的生命力仍在。某一天它突然又开始发枝长叶。就像某些作品,似乎被某时代遗忘,某个契机又将它激活。下个时代依然。它的营养似无穷尽。

树不好看。那些被刻意追求的美,树根本不在乎。盆景何等的精巧,盆栽花何等的灿烂。树只是冷漠地歪在那里。拙,甚至丑。就生命力而言,两者无可比性。

向树学习。我打算放弃、剔除盆景式细腻精巧的美,丑起来,原始起来。甚至被人说不是作品。

养根

垦地三平以上。

此花一冬,花苞过五百,但开着开着没力气了。查其根,果然是病了。修根,剃头,转地栽。他便是传说中的龙沙宝石。

园艺固然小道,却足以设喻天下雄文。养心之道,赤心第一、悟性第二,兼以学养沃之。

花贵养根,文贵养心。根壮而力大花猛,心壮而文气磅礴。所谓求技巧、求情趣,匠气十足,均为小道。

麝狗

“麝狗子(即雄麝)在太阳底下翻开肚皮,肚脐眼(麝产麝香处)展开来,翻出来,成一小片。各种昆虫从四面八方涌来落到肚脐眼上。麝狗子的肚脐眼突然一翻,收回去,把各种昆虫裹在里面了。”

和一太谷人同居一夜,得知许多奇异秘闻。又整理一晚上才毕。他搞生物制药。比如回收犀牛角,现在是收麻雀脑——向政府取得批文,在某地每年可捕杀多少只雀而不影响生态平衡。我听来如天方夜谭。且整理来备用。

各行业均有吾师。我常怀敬意。

过程

种花,未必开花是最美好的。最美好的是过程:种下,施肥,剪枝,等待,观察。晨昏的变化曼妙难言。

花枝上的晶莹水滴,让人想起庞德那首著名的诗来。周身每个毛孔都是润的,敞的,舒适的。

46.老虎说

异国

忽见一树繁花,高举,雪白,盛开。它开得周围安静下来,有绿色的蝴蝶在飞。美在瞬间给人致命打击,也摧毁人的尊严。它开得我这般伤心,想在树下俯地嚎啕大哭。

服务区勉强在雨林里撑开一点地方。远远近近的灯光下,丛林四下蔓延,有无声息扑上来之势。我相信若无人光顾,只消三个月,这里便会完全被雨林吞噬。

此时夜1:30,到处树上是啾啾喳喳叽叽的鸟鸣,但不见一只鸟。月亮高悬在丛林之上,是此地最后一晚的月亮。毫无留恋。很快可以喝到美酒,醋,心爱的面,见到种种美好的东西。

昨午后小憩,有梦不善。我梦到不知何故,我被迫亲自把小儿臭蛋送人。送人的一刻心如刀绞,突然抢回臭蛋就跑,一直狂奔出梦境。猛然坐起,浑身大汗淋漓,枕头也湿透。据说语言可破梦,特记。

美丽

每次远游回家,所育众花都给我超出期望值的惊喜,以致我发誓再不肯出门,唯恐错过花期。它们像青春勃发的女子,尽情挥霍其不可遏制的、充满杀伤力的美丽。啊,美丽!

死鸟

葡萄密麻麻。没舍得疏,用施大肥的办法。

还有樱桃。实际成黑的了,闪光拍不出效果。

即日无风,亦无甚日光,但热。中午在院里冲狗,噗嗵一声,葡萄架上落下一只鸟,不动了。刚才我瞥见它在枝叶间就有点踉跄。

用水枪冲,它不动。老虎要吃,没敢。想埋地里花下,又怕老虎刨。只好扔了。

我想这鸟是热死的。鸟也能热死?endprint

花痴

培养了个花艺水平不及格的小花痴。女儿好不容易养活一盆不能算花的花,放假了也不舍得,从昆明坐火车游玩到西安再回到太原,迢迢数千里一路捧着这花回来。

话说这棵向日葵,结籽好歹会比芝麻大一点吧?

想带她去打猎,她不肯杀生。

看羊

去看羊。越来越排斥城市文明的造作,所谓精致,所谓美。所谓文艺腔的小嗲。田野每每有爆发式的生命力。原始。粗犷。坦荡。神秘……

潘神是多么美好的神。

老虎

老虎说:“人类是不能随便说性爱的,性爱更不能被人看到。人类好可耻好虚伪。”

老虎又说:“人类还不知季节……真不知羞耻。”

老虎是我的狗。

山楂

塞车。一可怜的山楂树被搬家。据说榆次一小老板买走她。

山楂树挂满美丽的小红果子,吊车晃动,果子哗啦啦不断掉落。

买她的那傻货只图好看,却不解植物秉性。像这样不剪枝、不摘果,怕是回去种上,十有八九也死翘翘。即便勉强成活,她也要大伤元气,经年不能缓过来。况现在季节根本不对,叶落上冻以前移载才好啊。

那傻货为啥没有玄武这样的朋友来告诉他呢?真为他惋息。

47.武陵贱

恋物

愈来愈理解古人的恋物,或一古刀,或一名花。白居易晚年一定要上山看一株杏花,说明年我未必能来,这算跟它道别吧。

凡真实经历人世幻灭种种不堪种种者,自会更珍惜、迷恋身边有生命之物,况其如此美好而真实。

贱人

《桃花源记》,如此至境,篇尾却有武陵贱人告密这给美好添加了一份不安的因素。

我年少初读就关注这武陵贱人。现在想来,作者是为时事而悲。但他只淡淡写来,其实愈淡愈悲。他当时应该也遇过不少这类贱人。

我会遇到这种贱人,曾遇,正遇,和将遇。

恋光

阳光移步,已进半屋。夏天最热时,它只打在窄窄一条窗台上。到了冬天,它会走进我书房,晒着我的脊背和屁股,但不晒电脑屏。我有点得意对阳光的采用。

我是喜欢阳光的人。优秀的人就像明亮的光,和他们待久了,就再不想退回黑暗之中。

最俗

“有些人认为奢华的对立是贫穷。事实并非如此。奢华的对立面是粗俗。”(可可香奈儿)

但鄙人以为,过度的奢华乃是最大的粗俗,乃至俗不可耐。

中国古代的士人精神,是朴素的、人类拥有过的最高贵的平民贵族精神,胜过西方贵族精神N倍。无须血脉承传,只靠自身修养;无须华衣美食来装逼,一箪食一瓢饮不改初衷,美俯仰皆是。一个饱受美学熏陶的古代妇人即便落难去山间锄地,她举手拭汗的动作也何等优雅。休憩时随手摘朵野花插发髻上,她插花的动作又何等妩媚。美几乎成为她的本能。

48.美惊心

悄然

花为何绽放?是为取悦人,或者炫耀?

都不是。它们疯狂地,前赴后继地,不管不顾地,不可遏止地怒放,只是强大生命力和自然力的体现。

有的女人会如此。我觉只要不做作不扭捏作态,便是好的。

我有时也如此。花自在,管他呢。“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花才不管你有人没人。这种怒放于天地间的悄然,则更有一种惊心的美。

气息

我不太适应女人把自己装在香水里。那气息有说不上来的慌乱,还有一种接近语焉不详的性质。

一个人原本的气息是重要的。我觉对写作也是如此。寻找、找到和保留原本的气息。

荒野

前夜在天街小雨茶吧与友人聊,我说,一些当代作家写自然之轻浮,宛若嫖娼。

诗人约翰·海恩斯,散文亦极好。他隐居阿拉斯加40年。

“荒野为他提供了不可替代的空间和寂静。”

羊群

将处境推向极端来审视,今人可以“自由书写”,而不必担心被阉割、被奸杀,被文火烤死,被凌迟、分尸以及灭族。呵呵,这几乎已是莫大的恩赐了。

对今人而言,一些潜规则替代了那些对肉身的危胁,使人异化,变得怯懦而贪婪。

众人共同的怯懦和贪婪是强大的,富感染力的。羊群比一只羊更为卑劣,它使一只羊置身群体中,为自身的卑劣心满意足。

49.得高贵

书生

我理想状态的读书人:

1.读任何书,保持独立思考能力,尤其质疑能力。有判别地吸收和摒弃。

2.读书的目的问题:读书是你自己作为人的根本修养问题,不是什么狗屁学而优则仕。抱利益欲去读书,是缘木求鱼。

3.不要陷入空想。读明白、想明白,就动手去做。不要沦为傻想的呆瓜。在当下,去行动何其可贵!

4.趋利避害是人本能。读书会修正本能。人之高贵,在于并不只靠本能而为。人生不能是利益性的,若一生或一生中绝大多时候尤其重要时刻,取舍都以利益为转移,那么这个人无论何等富贵,他必是卑劣的,失败的,只是有着本能的畜生而已。须知人之一生,不在于你攫取多少,而往往在于你舍弃哪些。你所舍弃的,彰显你的价值。

5.关心公共事务,尽力发挥作用。你不可能拔着头发离开时代。我能理解高蹈者,但更敬重去做事的人。

做到以上,你便是本时代的读书人和高贵者。即便你不著一字,也比一些专家教授作家强十倍百倍。

高贵

郑念。如此美好的老太太,照片中她眼神依然清亮。

不记得旧年在帝都哪个场合见过一位名媛。她一进来,偌大包间突然逼仄起来。我记得手脚紧张,局促不能言。

但我也激赏野性的、视规矩如若无物似乎无教养的美。奇怪我同时欣赏两种貌似相反的东西。又或者,二者原本便是在深处统一起来的美。endprint

有人说张爱玲是“最后的贵族”,我不免冷笑。与章怡和较,张像人家宅子里有点灵气的使唤丫头。但世家出身和生活的优渥及各种穷讲究并不能代表什么。我想到一个不堪的电视剧镜头,刘彻去平阳公主府,惊问:那个牵马的目光如炬的人是谁?

那不发一言者是卫青。身卑为奴,却自有凛凛英雄气。他才是高贵的人。卫青是我老家人。

我历来鄙薄所谓贵族一说。王侯深宅,蠢货多矣,喃喃称“何不食肉糜”者多矣。物质丰厚并不能代表什么。所谓高贵,完全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的种种穷讲究和装逼。我更爱朴素的士。颜回一簞食一瓢饮不改初衷,子路结缨而死,子贡结庐于师坟前三年又三年。董狐直笔——又一个我老家人。

更不消说作为区区漆园吏的庄周和苦行天下的墨翟。

与西方所谓的贵族精神相比,这是人类史上有过的最光辉伟大的平民贵族精神。每人均可高贵。

而每人也均可下贱。下贱要容易得多,比树叶下坠还要自然。

且看你说什么,做什么,所言是否符合所行。今天见到一个叫赵子琪的艺人说了一句打动我的话:“人只有动手去做的时候,你才真的获得了一种力量。”

51.客并州

我在这城待了二十七年;以前我是个农民,现在大概勉强可以算作小市民,草民的那种。所幸我并没有沾染上小市民的市侩、势利或者其它,更不像菜农,自忖我还算一个正直的人。我喜欢这城的百姓,看他们蹲在大街上下象棋,在饭店里直着嗓子劝酒;喜欢和他们聊天,拉呱琐碎的家常,听他们吹牛和讲生活中的酸辛。在他们间我觉得安全,有幸福感,觉得生活像天空一样无限延伸,你不用思考可以随便过,不用担忧老天会掉下来。但有时候,我又会极度厌恶他们,他们在饭店里光膀子,在大街上随地吐痰,喝醉了在路边拉开裤子撒尿,在公共汽车上和老人、孕妇抢座位。这时候我总忍不住想大喝一声,想喝斥他们,但最终没有。我知道以前,荆轲也曾像我这样生活,而且他说不定在太原呆过,或许还和我有着相似的感想。

这城市冬天寒冷夏天热,春天盲目而混乱;到了秋季,我的心情就好了起来。我以为这若有所思般的秋是我的,但乐意拿来和朋友们分享。别的季节也有几样物事让我怀恋:春天的雨夜,有紫丁香在雨中;春暮满街的槐花和浓郁的芳香,夏日暴烈的雷,迅疾的闪电,它在刹那间照亮我在平庸生活中变得晦暗的面庞;还有冬季的雪夜,明月清冷地照着城市的积雪。以前我还喜欢风,这城里一年四季终风且暴;但后来,风中的煤渣子越来越多,恶毒地往人眼睛、鼻孔、嘴巴里钻,破纸、垃圾、塑料袋都在风中狂欢,我也就受不住了。现在风成了沙尘暴。同样让我仇恨的,还有冰冷的钢铁,以及像这城市的纪念碑般的一具具森然矗立的烟囱。这些丑恶的物事,并不见得是全城人共同的敌人。

我不知道城市生活,多大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了我的衣着、谈吐、举止和思维方式,以及所谓的理想;我知道我始终站立在城市的边缘,这里永远不会成为我的故乡。故乡属于童年记忆,属于乡村,现在已永世无法抵达,除非时光倒转。有可能我的孩子会将这里作为故乡,谁知道呢,现在哪儿都拆了又建,故乡这词,地理范畴的那部分意义已完全沦丧。不过如果去了他方,我可能会怀恋这城,毕竟上学,结婚,生子,都在这城里,一些快乐的荒唐事也发生于此,那时候年轻呵。

但这城已经很老了,沧桑、保守而且世故,缺乏血气和激情,它泯灭这些,每每让我痛苦。我的另一个意思是说,这有可能完全因为我自己,是一个热血的傻瓜。像诗人潞潞所说,仅仅适合于一匹马缓缓行走的狭窄街道,城里有很多,他还说这些令人伤感;我的一些伤感伤痛的往事,也每每发生在那里。时间飞快,这城市依然在缓慢地老下去。我将继续和它搏斗,反抗它的世故和陈腐;而我的反抗、叛逆,我所有的激情和梦想,也都必将埋葬在这城市特有的漫天风沙里,要知道我从来不反对命运的必然性。

52.鸟人说

总有或生或熟的朋友,对我的生活忍不住好奇,问这问那,或者认为我是在微信上飚图炫富一般。所以,今天要郑重重复一下。

1.估计我永远不会成为阔佬,因为我从不以赚钱为第一要。我始终是因做什么事需要多少钱,这才设法去搞。我不赚莫名其妙的钱。同时,我的个人欲望是节制和有限的。微信里从商的朋友请见谅,我只是说明自己对获取财富的一个态度。我并不仇视财富,钱财当然越多越好,来路越正越好。

可能有人说我矫情,但这是确真的事,熟的朋友可证实这一点。

2.我本人并无太多花销。若说我三年了没去过商场,我妻子至少一年半没去过,有人肯信么。当然我们也不会寒碜。我们夫妻对城市文明的诸多消遣没多大兴趣。比如K歌,我很少去,偶尔从众而已。比如演唱会,无论谁唱、即便是我喜欢的乐队和歌手,我同样没兴趣。在我看来,现场听他们唱歌,远不及酒酣之际,听我的朋友鲁顺民清唱民歌来得爽。偶尔太高兴或太不高兴时,我也会吼两下,怕什么。当然话剧歌剧还是好的。

我不打麻将。不爬三。不斗地主。只偶尔下象棋。我是非常农夫的人,只要在本地,无论如何在外面饮酒作乐,每天我都必须吃一顿家里饭,哪怕到深夜(我总深夜加餐),否则我觉得TMD这一天白活了。我自己能做我喜欢吃的饭菜,能做得非常好吃。哈哈。尝过的朋友可以作证。

年轻时、至少在七八年前,我还在给自己做衣服。现在买衣物网上就解决了,所以更不逛商场。我每进商场就觉天眩地转,觉那些商品塞满了脑袋让我头疼欲裂。我自己的衣物单调,不外是骆驼,吉普,或者柒牌,而且多有折扣,并不贵。我不穿正经八百的衣服比如西装,因穿上连路都不会走了。我甚至不能穿擦得闪闪发光的皮鞋,因脚肥且脚弓高,皮鞋让我太痛苦,即便忍着,那鞋也会被脚撑得七扭八歪。鞋子,我基本只穿运动鞋。

烟、酒、茶、书,是较大消费。烟的花销对我来说一般化。我只抽一种叫白沙的烟,抽20年了,抽的量大。出门我总带两盒烟,在饭桌上抽完白沙,才开始抽别人任何牌子的烟。我知道有人充面子出门要带较好的烟。但我不要这个面子。何必呢,嗯?最近有人介绍抽烟斗,或许我会一试。其实我很想戒烟,但戒烟于我太容易了,我每天要戒十多次呢。endprint

我自己给自己剃光头,三天一次,运刀如风,三分钟搞定,气定神闲,从未剃破过。每见那么多中年男人费劲心机,染发、治疗脱发,或者竭力遮掩秃顶,我就不由自主,对他们充满深刻同情。何必啊,为头上那几根毛每天胆战心惊?而我剃光头,连理发的钱都省了。

茶讲究一些,差的茶实在喝不下去。我以前只喝绿茶,白茶居多。我能买到靠谱又价格不高的上好白茶,听我推荐买过的朋友可以作证。今年我听朋友劝喝一点普洱,价格都正常。像传说中那种昂贵的普洱曼松,我是永远不会买的。

书,花钱无度,但却越来越有度,因值得购的书越来越少了。我读书总先找电子版翻一下,觉值才买。最讨厌一册书看完大悔,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钱,太不值。书架也挤满了,把这书扔掉或卖废纸,又觉它多少有点价值,这样的情况让人太难受。

酒钱花得稍多一些。没办法。但我很快自己酿酒了,一种柿子酒。后来我又学会用酒赋换酒,比如用千字文换到一千斤汾酒原浆,但大喜之下又广赠朋友,于是不到一年就光了。

3.我其实有意无意地,在实践一种半乡村文明的生活方式。我日渐迷恋泥土的芳香、腥味,阳光的气息、夜色里月光的气息,沉迷而不能自拔。我认为这些是生命的最重要意义,怎么可以放弃呢?我会想尽办法,将这些事物存留在生命的每一处。

住楼房那些小格子,把自己高高挂起来像鸟一样但又不能飞,我觉得是糟糕的事。中国人几千年来,只有在我的时代才普遍变成这样。几千年来,人们的居所都是有院子能够脚踩实地的,院子已沉淀入我们血液中,成为像基因一般强大和会遗传的事物。我们需要接近泥土。很多人可以感知到泥土的召唤,随时心生对泥土的渴望,这难道与遗传基因没关系吗?

我身体力行,去实践我想要的生活方式。我想要院子,想好了就去做。若说我买小院子的钱最初都是借来的,有人愿信吗?我那时只有6000元,当天在朋友处拿了两万元交订金,然后陆续把房款交清。这些事,借给我钱的朋友可以作证。当然,借款早已还清,借给我钱的朋友同样可以作证。

我无论开什么车,都从来不进洗车店,看图,对,就是图中那样,自己洗车。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像给喜爱的马匹梳理毛发一样。很抱歉我这样做,使洗车店的小伙子少了一点点收入。

养花、养狗,维持这样的生活开支大吗?不大的。

一一来说,我园中有一些名贵的花,当初养时,确是不惜成本,但无论贵贱,我相信微信里的众多朋友,大多都买得起,关键在于肯不肯花那个钱来买一棵花。我买花后来用不着花钱,全国花友有的是,大家乐意给我,有什么办法。当然,我是不肯占人便宜的。上面说过凡事我身体力行去做,我自己学会了嫁接和高压繁殖,也就是说,好的花,我可以用一个枝条来繁殖,这当然就省钱了。

养狗,狗每天只吃肉、骨头以及少量鸡蛋,但每月300元的生活费可以搞定。我就是能办到。冬天狗饭量增大,狗伙食费稍有增加。我邻居去买喂狗的骨头,4块3一斤,我买是1块2毛一斤,但经常给人家五块钱提走十斤骨头。卖肉的有时趁人少还悄悄跟我说,某肉是我家吃的,给你割一刀要不要?

最近鸡蛋价格猛涨,我因家有幼子,总买笨蛋。鸡场的笨蛋18一斤了,我去买仍然10元。别人去超市买笨蛋,价格高许多,但质量一定不及我买的这个。同样没办法,我就是办得到。

总之,我的生活成本,真的非常低。

4.有人问:你不上班吗?我有单位的。要去工作。我想说的是,单位工作对人造成的异化和扭曲,我深恶痛绝。我二十年来不断换工作,主要的反抗对象,就是这个。后来我找到一些狭窄的通道,它未必能容纳任何人过去。这通道是:放弃职务来换得一些个人自由,我对职务这类东西毫无兴趣,也没那个虚荣心。

我说过我不肯占人便宜的,对单位也一样。我所做的回报是,我尽可能为单位做事,使我值得享受这些。我相信我有这个能力。

5.我爱交友,朋友五花八门。但有一点,无论什么人,我都一视同仁,给予同等尊重。当然,对有才华的朋友我格外尊重一些。有一些官员朋友,不是因为他们的职位我尊重他们,而是因为他们的才华、他们的为人,首先赢得我尊重。以前我甚至有仇官意识,觉凡入仕道者都交过投名状,这投名状便是道德底线。但现在我认识到这想法的偏激。以前在饭桌上遇到官员,我时或忍不住设法揶揄嘲弄。现在不会了,官员中也有正直之辈,以及有才华之辈。

我憎恶不知恩遇之徒、附炎趋势者、虚伪的人、市侩者以及阔了就变脸的小人。若谁自认是这类人,请远离我。因我是何等敏感之人,一经交往便很快察觉,届时会给予很大难堪,那么何必呢。

我特别喜爱:有正义感并有行动的人;有才华尤其是有风骨的知识分子;能直言的人;真诚的人;在任一方面比我强能让我学习的人;豪迈不计小节或优雅敏感的人。我也喜爱美女。美的事物和美的人谁不喜欢呢,连我喜爱的美女,望见帅哥也不禁多瞅两眼。但相貌仍然是其次的。我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是某次看视频,一女,一脸雀斑。她搞野外动植物研究,当她讲到发现大象的过程——她将手插入大象粪便,热乎乎的,因此判断大象没有走远——她一脸灿烂的回忆神往的笑。我不禁动容,那一刻,觉她美得不可方物。

我是个浑身上下全是毛病的人,唯一的好处是真诚待人。以往若与人有误会,我甚至不屑解释。听到有人说我什么,我压根懒得操理。也许因为骄傲,也许因为不好意思……这当然不对,但我就是做不到去解释。初见我的人会想,我擦,这是个什么鸟人啊,怎么这个样子?前天还有率真的女士在酒席上说,哎呀,玄武原来这样子,说实话,以前我真的对你非常不感冒……

处久了,大家自知玄武是个何等样的男子。我的毛病大家不计较,这让我何等惭愧。这些年,有些旧友因志趣不同、为人准则不同、从事职业不同,乃至渐行渐远,也是伤感的事。好在各自会有新的友人圈。

我的朋友仍以老友居多。如果说我时而能有一点额外收入,那就是朋友们若看到有点赚小钱的机会,他们会想到玄武这个人,他们乐意帮我。我心中当然充满谢意,但同样,我懒得说出来。endprint

总之,我现在的状态并非完美,它一定有严重缺陷,但我比较满意。我倡导朴素的生活方式,尽量避免浪费,并认为城市文明的诸多消遣并非必要。我这样的生活,与个人财富关系不太大,相信如果愿意,很多朋友可以做到比我好许多。

关键在于,到底是否愿意那样去做,比如放弃野心勃勃为之奋斗、到头来却发现扭曲你、伤害你、妨碍你,扼杀你天性,让你找不到自己也没有幸福感的那些事物;比如对自然之物的热爱程度是否足够——恐怕那是一种像宗教情绪般的对自然的热爱。如此等等。

近日我微信中不少朋友,总有“不如归去”之叹。虽然我认为大家只是说说而已,但也不妨就此认真思考一下。愿拙文能起微小的参考作用。

最后补充最重要的一点:我首先是一个写作者。我的生活状态、生命状态,会像植物一样疯狂生长在我的文字里,两者不可分割。

我的写作是有机写作。不注水,产量低,没有农药和化肥,更没有转基因。别人喜欢不喜欢,我都只会这样写。我感谢买我的书、看我作品的读者。但我的书别人爱看不看、爱买不买,我从来不管,也绝不因此改变自己。若要我为出版或发表改变风格,门也没有。

我深知自己内心作为一个写作者的傲慢。好在与傲慢同时,我总能发现其他作家优点并学习之。比如在公众号“小众”里,我就和“小众”的订户们一样,是一名虔诚的读者。

53.称先生

有一些朋友称我先生,这让我感动,但更多的是惶恐。我一个人走路时,似乎都扭捏装逼起来。先生是一个了不起的词,当代中国,我真心愿意称之为先生者,不超十人而已。我自己又如何当得起这二字。

我猜一些朋友愿意尊重我,不仅于因为我所书写的文字,还因为我力主的身体力行,努力而为但甚微的担当,以及我在公号小众中的倾力之追求。

但我可不愿做圣人,谁愿做谁做去。在我看来,圣人就像泥胎木偶,需要放在庙堂里让人供着,他不吃不拉不性交,人们说什么他也不能答,他假装在微笑。像人们愿意他成为的那样,他永远假装在微笑。

而我只是一个无比真实的人。有热爱,有愤怒,有莫名其妙的小感伤和大情绪,还会骂人。我暴饮暴食,抽烟凶猛;养烈性犬,跟狗摔跤;种十万朵花,弄一千斤酒喝;我育女又生儿,著书杂乱,读书不求甚解,从古英语史诗《贝奥武甫》、《古兰经》到米沃什到《本草纲目》到《樱桃栽培指南》。我写史又写当下,写从散文到小说到古诗到新诗到说不清什么文体的作品。我有七情六欲,有太多一般人没有的小毛病。古人会拔剑而起杀人,魏无忌会帮如姬割来杀其父者的头颅,我当然不能杀人,但偶尔生气了也会打架。比如前年还打架又打不过一群人只好咬,把三个门牙都咬得松动,最近受不了只好治牙。又比如上月,有个混蛋居然写论文骂我,我也懒得理他,那狗屁论文我的确至今未看,只听到友人转述一两条意思。我在此劝他把精力放到为社会公共事务发言上去,骂我不值当,比如我就不会专门骂他,因为更不值当。他曾是小众作者,他文章至今也在小众里。

发冠上指之怒,只是一时,本人过去就忘了,也不是什么大度,只是不想记而已。

我认为今人数典忘祖,我们的祖宗不是现在这样生活,对中国一词而言,今人已像另一种人。换句话说,今人早已背离了祖宗,或者今人早已亡国,文明传统已断流。

而我努力找回古人身上的东西,它还存留在伟大典籍之中,曾经真实发生,用心者可以感触到它并未被禁锢在汉字之中,而是栩栩如生。

人生苦短,我乐意尽可能真实地生活,做自己,为此甘愿舍弃一些东西。我绝不蝇营狗苟。我尽可能去做一些于社会有益的事,尽可能多一些担当。尽可能写真实的文字,不粉饰,不无病呻吟。人的认知会有谬误,我也不断学习,随时修正自己。

总之,当此世风日下、人民易粪而食的今天,我想尽可能做一些事。我想我不是螳臂当车,而是希望像一块石头一样,在时代浊流中沉着,不漂起来,不随波逐流。

愿大家尽可能支持做事的人,忽略其种种小毛病,而不是苛求他成为圣人。

如果我之所为,能感召一些朋友,那么我还是快意的。承蒙各界朋友信任和支持,小众正成为当代文坛的诗文重镇,它聚集了一大帮有正义感、努力有所担当、行文贴近当下的写作者。它为文坛带来一股清劲之风。

54.四十四

四十四岁某日,比做爱愉悦的六件事:

香液

天热了。首先是脸感觉到,热风自敞开的落地窗一阵阵扑面。专心做事。忽然一阵香气袭来,香得令人一怔,抬头,下意识想到食物。但肚子不饿,也不到吃饭时间。再看窗外,不是外面的花香,香气不在来风中。它就在家里。

以气息猜度,应是米兰开花。起身去看,果然是它。去年偶然发现,米兰开花会析出细小的露珠一般的香液,阳光一照,香气四溢。我从没觉得一滴小小的香珠会如此动人。

这一次也是。一树细碎的花蕾,只有临窗见光的数枝开放,便是这般清香。我专心在桌边写字时花香冲来,我像被它打了一下一般猛然清醒。

它惊扰了我,于是我在文字中记下它,留住它。

剃头

三日一次,自行用五层刀刃的吉列剃须刀剃光脑袋,多年如常。

我对数字和日期迟钝,但知道今天轮到了,因为已经觉得没洗脸一般。不用镜子,一手摸脑袋一手执刀,摸见有头发茬的地方便是未剃尽。自行落发,真成了四十岁以后最重要的事之一,以前也重要,但剃头终究没现在这般勤快。

剃头时莫名其妙想到庄子的庖丁,但更多想到的,是小时看悬于两树之间被刮毛的猪。那猪早已停止过场般的叫唤,安静的空气里震动着刀子刮毛的嚓嚓声。那么我既是猪,又是杀猪汉。唉。

运刀如风,五分钟内搞定。神清气爽,觉天空都高了许多。往来走动,头带凉风习习,所谓虎虎生风,大抵不过如此。我自带光源,又能自行生风。妙哉光头,此短文可谓之光头赞。

带老虎去某处弄酒坛。工人搬货,几个妇女在远处指指点点说着什么。一会儿工人回来装车,笑着告诉我:“她们说,现在的和尚都变了样,这个和尚又抽烟又弄酒,还养那么大那么凶的狗。”endprint

某日在外地,一群朋友欢聚饮酒,我夸口给在座的每位,都赠一坛我泡就的鲜花烈酒。酒醒后有点咂舌,但是要兑现。去年千字酒赋换到的一千斤烈酒,这是最后一批了。有小酒厂还曾来问能否能卖给他们一些,他们要拿去当母酒配酒。我当然不会卖。这阵恶忙,一直没顾得寄,但今天要做这事。

装酒,浓烈的酒香和花香冲荡开来,瞬间盈室。寄去的,都是我尊重的文界友人。我不能天下文友均寄,因为文友太多太多,而酒实在还是太少,所以酒也是看缘分的。那晚在座的朋友,大家有福了哈。想到你们将在某日饮用此酒,我已开心,竟似醺醺然有醉意了。

救雀

儿子臭蛋在院里喊:“大鱼快死了,爸爸快来啊!”

我一边下楼一边纳闷,院里水池只有几条金鱼,哪有大鱼?

原来是一只还扑腾的小麻雀。它大概想喝水,不慎掉入。这是今年第二只了。前一次发现时雀已死,所幸这只活着。

赶紧捞起来。是刚刚学飞的小麻雀,湿透羽毛以后,它那么瘦小。原来是这样一个连毛共几两重的小东西每天叽叽喳喳,空中到处飞。

我把它晾晒在院里桌上。它站不起来,就那么歪着,两只纤细的爪子朝上,偶或一抽。眼睛直愣,我拿指头吓它,它眼珠不动。它的小肚子有点圆,这么个小东西,人的肉眼能鉴别出的,也就是它肚子有点圆。它喝水喝晕了。

不知从哪冒出满院的麻雀,高高低低,到处是它们小子弹一般的叫声。它们大概以为我抓了小麻雀,就齐声污言秽语詈骂。

我回屋。一会儿再看,院里桌上空空如也,只有小麻雀躺过的一小块水渍。小麻雀已经不见了。

院里仍充盈着麻雀的叽喳声,那么它们中哪一只,是刚刚我救起的?

忽然想到,去年这水池是养过鲫鱼的。那时臭蛋吃奶,就弄鲫鱼熬汤给臭妈喝。人们说活鱼是水里加了某物使鱼保持兴奋,我就弄了几条养在池里,心想养一养排排毒,再吃吧。

但是竟然不能杀了。我不会弄这个事。只好又带到市场上让卖鱼的处理。仍觉不忍。再以后,不养。

今天假慈悲一次。万物轮回,救这个麻雀,算是给鱼赔不是吧。

老汉

院里偶尔抬头,已不见天。满架葡萄藤绿意踊跃。阳光打在花架边缘的葡萄穗上,青青的小葡萄大了许多,贼亮贼亮。

多年以后会想起,愉悦的感觉包括这一种:随意在小院里一站,眼睛余光瞥见某物,一抬头,一串阳光中欢快的葡萄,青丢丢圆鼓鼓地盯着你,就像它们原本正在干什么,他突然一望,把它们吓着了。

葡萄太疯,斩断一些枝蔓保存营养。葡萄也多,看样子能有至少150斤。这一棵比别人家院子三四棵都结得多,真是骇人。

今年的樱桃树也丰收。鸟和马蜂吃得厉害,也的确熟透挂不住了。剩最后一颗,红丢丢在树上晃来晃去,像是偷窥,又像是想藏匿叶间。喊来臭蛋,臭蛋跳着摘,够不着。于是把枝头给弯下去,他一把摘下,握紧在手中就跑。

他去给妈妈炫耀。我听见他在厨房说:“妈妈,是蛋蛋摘的!妈妈你猜猜,在哪个手里?”

这是今年最后一颗樱桃啊。要等一年,才能够再次吃到。

母亲打来电话,第一句就问:“今年樱桃结得不少?”然后又问葡萄。我立马知道,我家那个急性子老汉又干了坏事。

果不其然。父母夏天住在老家村里,门口有一块不小的菜地,种了各种菜还有几十棵果树。有樱桃,有葡萄。老家葡萄品种不好,我移回去几棵。去年,葡萄死了。今年,葡萄又死了。母亲说,好可惜啊,那么长的蔓子,绿油油的,好端端长着长着,就干巴了。

我听见电话里父亲在一边咳嗽的声音。母亲不好意思直说是父亲的缘故。我问:“是不是我爸又一个劲上肥,给烧死了?”

母亲没奈何地电话里笑,说,可能吧。你爸老是着急。

我家老爷子是个活宝。回家我若问起,他断然不肯承认是自己干的坏事。他会说就浇了一次肥,或者抵赖,说自己根本没施肥。可惜了这棵上好品种的葡萄苗,若不烧死,今年该挂不少葡萄了呢。

朋友们,你们谁家,有这样急慌慌的老汉?

做客

去发小家做客,他儿子小,刚上幼儿园。臭蛋玩他家玩具玩疯了,问话都不理。这发小,就是我写短章《豹皮》他终于给了我那张文物般的豹皮的家伙,叫高原。他老婆是有丈夫气的大大咧咧的山东女汉子。他们儿子也闹腾,不知因什么事大喊:“我鸡鸡小,爸爸鸡鸡大。”

半天了,他还响亮地自言自语:“爸爸鸡鸡好大。”

哈哈,女汉子俩口子,也会尴尬。我赶紧看臭蛋,他正专心弄各种玩具,应该没听见。话说我好担心臭蛋学会、以后动不动乱说……

洗狗

大型犬不怕冬天冷,却惧酷暑。每年夏天,都有热死的大犬。

我家狗,只要我在太原、在家,夏日每午都给它用水枪冲凉水澡。狗毛乱飞粘衣服,故索性裸了与它同冲。我院植被茂密,葡萄架更是葱茏,不必担心走光。只觉身与心一般赤裸坦荡。

糟糕的是老虎好奇、左看右看,总凑上来想舔某物……万一它下口,那鄙人以后穿汉服可真成大监了。只好不停地抽那家伙嘴巴子。

和某友说此事,他笑得乱七八糟。说你应准备一堆香肠……我说那可不行,万一它咬错了更糟糕。

和狗一起洗澡,也是人生一大愉悦之事。想想这狗两岁,小儿臭蛋两岁半。他们会相伴多年,彼此成为对方的幸福,而我成为他们共同的幸福。反过来一样:他们一起,构成我的重要幸福。

75.白鸟翻

白鸟

一只雪白的大鸟突然显现,从西向东、从屋檐下向斜上方翻飞,消逝不见。我从未见过这样的鸟路过我家。它好像惊动了我心中什么东西,又带走什么,久之令我恍惚。

我在二楼的视线,与院中樱桃树平行。我望见鸟的腹部,擦着在风中晃动树的顶端而过。

它展开的翅膀仍在眼前忽闪。最早瞥见它的刹那我产生幻觉,以为是大风搅动、致使日光刺白舞动。定睛再看,只有树的叶片,在风中不断翻晃白光。

这鸟来过吗?

颇黎

晨起工作。冰岛与古树熟普,再院里拽一把茉莉花蕾扔进去。香极。贪恋其色,只用玻璃器具。我喜简,厌琐。

玻璃又称颇黎。我钟爱的诗人李白,以后者为其子取名。

此时茶壶映在日光中,却是美极。它安静地锻炼一些字迹。

老虎挣脱链子,放荡快活一夜。臭蛋阿姨发现,清早引他回来。又弄不住,只好拴了院门。在楼上见那厮在樱桃树下探头探脑,树一阵乱晃。

他只能拽些叶片,狂嚼乱吐。昨天最后一颗樱桃没了,再吃要等臭蛋长一年。

看手机历,2016年6月11日,是晨7:40发生的事。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