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网贷 该合法吗

2016-08-04 09:58
南方周末 2016-08-04
关键词:年利率正方反方

近日,一则媒体报道《女生陷网络借贷黑洞,借3500元滚雪球还债至10万》,引起网友极大关注,讲的是2016年3月下旬,一位大二女生因为想买一部手机,借了某网络借贷平台的钱,“借3500元,要给1500元的利息,期限是7天,逾期不还的话利息会更高”,并提供了个人身份资料及父母的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从此她靠“借新还旧”来腾挪,截至5月27日欠债滚雪球达10万元。有许多问题值得讨论,这里我们只讨论:如此超高利率的网贷合法吗?

正方:

大学生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位大学生当初贪慕虚荣借钱买手机时,没考虑利率与自己的还款能力吗?借3500元一周后要还5000元,周利率达42.9%,年化利率超过2200%。一个智商正常对自己负责的人,不会做事情不考虑后果。几乎可以确认,愿意承受这么高的借贷利率的人,信用极差,到处借不到钱,才为了借到钱不惜做出不能履行的承诺,甚至当初借钱时可能就没有还的打算。所以,扮什么清纯的小白兔?

反方:

一码归一码。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第2款:“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网贷平台的借贷年利率是36%的好几十倍,超过36%的部分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位大学女生只需要偿还本金与合理的利息就行了。

正方:

那些网贷平台,敢于借出超高利率的高利贷,本来就预料到了可能的法律风险。但为什么还敢把钱借出去呢?在实际操作中,是有一些绕开年利率上限36%硬性规定的方法。例如,你要在某网贷平台借2万元,一年后你要还4元,年利率100%。如果借据就这样写,到期你可以反悔,因为法律支持的利率为只有7200元。但网贷平台会让你写这样的借条:你向该平台借了32000元本金,一年后还本付息4万,年利率为25%。年利率没有超过36%,法院认可该借据的效力。然后平台和你口头约定到你手只有2万元,实际年利率还是100%。

反方:

这种做法,意味着该网贷平台在恶意规避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注意搜集证据,如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接受借款与偿还本息。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网贷平台的日常监管,如果接到大量对这种恶意规避法律的举报,就应该对相关网络平台查账,看看实际收的年利率是多少,在大数据下,这类小伎俩是无所遁形的。公安部门在必要时也可以立案侦查,震慑大耳窿。

正方:

什么叫恶意规避法律规定?比如说,许多城市现在有限购,为了突破限购,一些夫妇就办理离婚手续,将双方名下的房产转到一方名下,然后另一方就又获得了买房资格,买房后拿到房产证后再复婚。一些媒体把这种做法称为“假离婚”,但从法律手续上是合法的真离婚。市场有对高利贷的需求,法律限制利率消灭不了需求,改变不了实质,只能改变名义与形式。

反方:

网贷平台的超高利率高利贷比“假离婚”性质严重多了。例如平台是不可能不知道这位大学女生没有偿还能力,但仍愿意放贷,是因为可以向其父母追偿。这是利用人性的软弱与父母对子女的爱,居心本不良。就像非法赌场也有放高利贷的,借钱给那些输红了眼的赌徒,收取极高利息,让借款人用房产抵押,还不上就收借款人的房子。对大耳窿就应该打击。

【点评者说】大学生要少点虚荣与侥幸心理,做一个自负其责的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会祸及自己,累及家人。世界远非美好,市场有从别人不负责任中牟利的商业模式,别成为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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