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秋扎西 平措达吉 张春雷(①西藏大学财经学院 ②西藏大学科研处 西藏拉萨 85000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化的研究
——一个交易视角的文献综述
贡秋扎西①平措达吉②张春雷③
(①③西藏大学财经学院 ②西藏大学科研处 西藏拉萨 850000)
摘要我国的市场化实践几经波折,研究则经久不衰、文献丰富。但对于市场是什么似乎尚未达成普遍共识,因而市场化“化”什么依然莫衷一是,相应的计量也就缺乏解释力,失却了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对获取的文献从概念界说、指标和绩效量化进行综述,将相关研究划分为交易说和体制说,认为交易说更具普适性,提出从交易视角界说和量化市场化的议题。
关键词市场化;交易说;体制说;量化
市场化是经济学研究经久不衰而历久弥新的论题。尤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变革不断引发对该话题的争论研究:20世纪中期至末期,社会主义的实践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建构和瓦解,使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优劣争论成为了实践和理论层面研究的重地,并催生了一系列理论创新和深化;而最近以美国为源头发生的世界性金融危机又一次促使实践和学术层面反省这一论题①文贯中在“市场机制、政府定位和法治——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匡正之法的回顾与展望”也概括了这一交替现象,经济社会体制比较[J].2002(1):1-11.。这一论题的反复不仅意味着实践的推进,也启发理论研究的纵深延展。
该话题的反复,根本原因是对市场的认知尚未达至“穷理”或普遍共识,致使后续的定量研究结果不一,不具可比性和反复性。因此,对该话题的理论研究应基于对市场概念的定义,张旭昆指出:“正确的分析源于清晰的概念”、“论点的严谨源于概念的清晰”[1]。由此,本文首先重点梳理、探析市场及市场化定义的界定问题;其次,考察市场化的衡量;再次,分析市场化的动因、机制和成效;最后总结评析。
市场化分析的前提是界定市场。牵涉市场概念的主要学科为管理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的市场通常指消费者或客户①康芒斯的管理和限额交易都属于以威权为媒介实现的交易,差异仅是一对多还是多对一。详细内容见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与本文的研究相去甚远,不再赘述。经济学对于市场的研究源远流长,但由于研究目的、视角和方法差异以及现实市场本身的演化,对市场内涵的界说不一而足。由于市场概念的差异,学界对市场化的界定也莫衷一是(张宗益等)。
(一)市场内涵的研究
考察当前的研究,对市场范畴的研究大略在市场与组织、市场与政府和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视域内进行。市场对应组织的研究,视两者为不同的交易方式②菲利普·科特勒定义:“市场是指具有特定需求和欲望,而且愿意并且能够通过交换来满足这种需要或欲望的全部潜在顾客。”,所以这一视角的研究可概括为交易说;而从市场与政府或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视域的研究则显然是着眼于经济体制,因此,可概括为体制说。当前有关市场化的研究,大略可归结为这两层次或两派。我国近年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体制层面,当然也不乏微观的研究,而西方的研究则以微观为主。
1.交易说。市场本质上是交易的一种,这是交易说的核心观点。当然,市场交易以及对应的交易是什么、与市场化的关联如何等问题在不同的学术研究中也不尽一致。在此,就市场作为交易的观点、实质涵义和与市场化的关联三个层面予以分析。
从经济学说史看,自亚当·斯密始,到新古典经济至新近的新兴古典经济学派,以及制度经济和信息经济等非主流经济学派,都基本认可市场为交易的一种的观点。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引出上述许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裕。它是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2]即市场就是交换(或交易),至于有无市场之外的交易,由于研究对象的限域,亚当·斯密没再深究。
康芒斯是首先明确确认市场为一种交易的学者。他认为交易雷同于物理学中的分子、化学中的原子等自然科学研究的基本单位,是经济研究的基本单位。他在《制度经济学》中指出:“因此,那根本的活动单位,使法律、经济学和伦理学有相互关系的单位,必须本身含有‘冲突、依赖和秩序’这三项原则。这种单位是交易。”[3]“交易是所有权的转移,当我们分析交易时,我们发现它们分成三种类型,可以区别为‘买卖的’、‘管理的’和‘限额的’交易。”[4]他将市场明确界定为买卖的交易。
与康芒斯的时间相仿,科斯在1937年的研究中认为企业和市场是可相互替代的交易机制,替代程度取决于两者的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高低,他指出:“可以假设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替代价格机制。”[5]“在企业之内,消除了这些市场交易,取代充斥交易的复杂市场结构的是企业家——也就是指挥生产的协调者。”当然,科斯的主要贡献是指出了市场交易存在成本,从而企业才会产生:“The main reason why it is profitable to establish a firm would seem to be that there is a cost of using the price mechanism.”[6]即,科斯的交易成本说是交易替代或多种交易存在的基本或核心解释之一。
威廉姆森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中指出:“正如卢埃林1931年所看到的那样,交换所包括的不仅是纯粹市场和纯粹等级制,而且包括这两极之间所有复杂的‘未来交易’。”[7]显然,威廉姆森所指的交易是一个系列,市场交易只是其中的种类之一。杨小凯承继亚当·斯密的思想,融合交易成本等新的经济学理论,在《新兴古典经济学与超边际分析》中指出:“在新兴古典框架中,每个人要做的第一步是进行选择专业的决策,而企业只可能是个人决策后对组织交易方式的一种选择。”[8]在国内,盛洪沿袭康芒斯的思路,认为市场和政府是两种不同而可相互替代的交易:“市场交易和政府交易都是以平等人之间的同意为基础的。”“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就位于两两人的交易与两人以上的交易之间”[9]等等。
交易说一方面认市场为交易,即市场是以价格为媒介实现的交易,再一方面认为社会存在一系列交易或由一系列交易构成。概括而言,交易有两种,一种是市场交易,另一种是威权交易①康芒斯等人(1962年)明确交易有市场、管理和限额三种形式,科斯(1937)也认为组织是替代市场的一种交易形式。。不管是市场交易还是威权交易,其前提是主体和对象权限的清晰,尤其对于市场交易而言,交易界限即主体和对象权限的清晰是充分必要条件。交易主体清晰即谁在交易,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的清晰意味着公民权利的确立和法人的构建,即民事权利的清晰界定。我国到现在为止进行中的市场深化改革的核心之一是国有资产的主体界定问题。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主体不明确将不能达成交易或者使交易失效;而在威权交易中,权力等级间的权责不明是管理失效的根本原因之一②管理学中的组织原理之一即是权责对等。。交易对象清晰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可以用经济学的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分野予以揭示,即不能排他和竞争——换句话说难以对交易对象进行成本和收益精确量化的产品或服务,难以用市场有效交易;而在威权交易中,劳动力交易通常采用的长期合约和剩余索取权等是克服交易对象界限模糊而演化出的策略。当然,有关交易的内容还很多,如规则、技术和效率等等,本文不再深究。
概括而言,市场即是以价格为媒介的交易,与以权力为媒介的威权交易对应。
2.体制说
体制说是从市场与政府或是从市场与计划的视角考察市场,或者其视角具有宏观特征,严格说来,该类文献没有深入揭示什么是市场,而是在说明什么是市场经济。国内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的研究都取该视角(陈相如,沈立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市场模式”课题组,刘诗白,李斌,慕海平,刘伟,张卓元,卢中原和胡鞍钢,顾海兵,高鸿业,宋红旭,陈宗胜,常修泽和高明华等),国外也不乏代表,如米塞斯、哈耶克和山口重克等。如刘诗白认为“商品交换和市场机制,从本质上说,是利益相对立的主体间的交换形式和经济运行形式。”国内如陈宗胜等人,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利用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的经济[10]。王冰和陈燕和则认为“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优化组合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经济资源和调节人们经济关系的经济运行方式和经济体制”。[11]米塞斯在《人的行为》一书中指出:“市场经济是一个生产手段私有而进行分工的社会制度。”[12]“这个制度的运作是市场在掌舵。市场指导人们的活动,使他们的活动最能满足别人的需要。”[13]“市场价格告诉生产者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产多少。”[14]……等等。米塞斯强调市场或市场经济是以价格为指针的社会制度。这一派的共性是指出市场经济的特质是以市场机制为掌舵或基础、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的社会制度。或者说,体制或制度是市场化的规则形式,是从规则层面体现市场化。那么,规则能否和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市场化,则取决于对于市场及其对应概念实质的把握,即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因此,体制说的共性是指出市场是以市场为主导或起决定作用的经济或制度,但问题是市场机制是什么,即还是需要回到本部分内容的起始点——市场的内涵。因此,交易说与体制说有互补的关系,即交易说指出市场的实质,而体制说体现了市场的形式。
(二)市场化
市场化的研究经历了从“市场化(市场经济)是什么”到“如何由计划经济‘转轨’或实现”,再到“程度和成效如何”以及当前“如何完善”的历程。当然,就大多数文献而言,这种历程的区分在其作为独立的研究而言,不如此显著且通常会兼及以上各个问题,只是有所侧重而已。但纵向考察和对长期研究市场化的学者而言,这样的阶段性特征是显著的。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末期,我国对于市场化的研究处于启蒙阶段,主题以“市场化(市场经济)是什么”及“如何转轨和实现”为主(陈相如,沈立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市场模式”课题组,刘诗白,李斌,慕海平,盛洪,张卓元,卢中原和胡鞍钢,顾海兵,高鸿业,宋红旭,陈宗胜,常修泽和高明华等)。大略而言,与市场概念的界说一致,可将市场化的界定类型划分为体制或机制说以及交易说,还多一类即商品化说。
商品化说认为“商品化”即生产产品由“自给自足”或“计划指导和分配”转变为市场交换来指导和分配,产品商品化程度即是市场化。代表学者和研究者有陈相如、沈立人、李斌、刘诗白和高鸿业等。如陈相如指出市场化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与交换原则的渗透,使商品的范围不断扩大,原来不是商品的对象也采取了商品形式,深层市场形成,市场机制深化健全,商品关系愈益加强,市场体系不断趋于完善。我们把这种现象与过程概括为‘商品化’、‘市场化’。”[15]“商品关系深化与商品范围扩大的过程,也就是市场扩展和深化、市场体系完善的过程。”[16]沈立人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表现为从不够发达的商品经济向渐次发达的商品经济推进,可以称之为国民经济的商品化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市场不断发育和完善的过程,例如由单一的商品市场发展为多元化的生产要素市场、由区域市场发展为统一市场等,又可以称之为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过程。”[17]商品化说体现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说思想,即马克思认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18]当然,商品化是市场化的重要方面,甚或是市场化的表现形式,但商品化来诠释市场化也仅止于此,两个例证支持该判断:如由于信仰等因素的原因,在市场化程度很高的环境里,商品化率可能会很低;再如价格双轨制下,商品化率不可谓不高,但市场化率却很低。因此,后续的研究摒弃了该思路。
随着实践的推进和理论认识的深入,对市场化的认识由“商品化”过渡到了“机制说”或“体制说”。“机制说”认为市场化主要是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或计划转变为市场为基础的配置体制,其代表有马建堂、顾海兵、宋红旭、卢中原和陈宗胜以及常修泽和高明华等等。如马建堂指出:“所谓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是指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19]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市场化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行政配置向市场调节配置的转化,具体说,就是取消或放松国家对商品生产要素供应数量及价格的管制。”[20]陈宗胜认为:“市场化就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经济对市场机制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和增强,市场机制从逐步产生、发展到成熟的演变过程。”[21]后续的研究如顾海兵和樊纲、王小鲁和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等也基本认同“机制说”。常修泽、高明华认为:“市场化是指原先以计划为主的资源配置向以市场配置为主的根本性转变,以及由此引起的企业行为、政府职能、经济运作等一系列与上述转变相适应的过程。”[22]张曙光在陈宗胜将市场化作为一个演变过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这一演变过程,认为:“所谓市场化,其实质就是经济自由化。市场化的过程就是消除一切特权与歧视,确立平等契约、平等参与、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的过程,市场化就是交易规模日益扩大,合作范围不断扩展的过程。”[23]樊纲从量化的角度对市场化进行了研究,对市场化进程制定了五个指标,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要素市场的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和法律制度环境,通过这些指标对我国市场化程度做出评估。[24]
张曙光和盛洪等依循市场概念的定义,从交易角度定义市场化,即市场化就是市场交易替代威权交易或管理和限额交易的过程。如张曙光指出:“市场交易是交易当事人之间的互利合作或博弈过程,不仅双方都能从交易中取利,而且能够创造出合作剩余,交易的生产性和市场的激励约束作用就在这里。因此,市场交易又是不等价交换,讨价还价决定的是合作剩余和交易利益的分配,市场化就是交易规模日益扩大、合作范围不断拓展的过程。”[25]盛洪认为:“由于资源配置可以被视为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实现的,所以所谓市场化,在微观层次上,就是任何一个实现资源配置的行动,从政府与其他经济当事人之间的命令——服从关系转变为平等人之间的自愿交易。”[26]当然,张曙光和盛洪是从交易角度定义了市场化,但这个市场化是交易规模的扩大和拓展的过程,对应缩小的是命令服从关系,而非前文所认定的威权交易。
综上所述,市场化概念定义的前提显然是对于市场概念的界定。对市场是什么界定不明或不予界说,就无以界说市场化是什么,而体制说的大多数研究就存在这个弊端。另一方面,现有的市场化文献大多将视角集中于国家或经济体,因此,不自觉的就以国家(或政府)与市场对应的立场予以思考和分析,认为市场化就是商品化、市场体制机制的建立乃至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实质上,市场化不仅体现为计划经济国家(或政府)转轨为市场经济体,任何组织将其交易结构由威权交易转为市场交易都是市场化的表现,如称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体中,许多组织尤其是企业将其资源配置由威权交易转为市场交易,俗称企业内部的市场化。显然,从交易结构视角考察市场乃至市场化,其解释力将更强,更具有一般意义。因此,按照交易视角考察,市场化就是交易结构中市场交易数量占比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的变化和威权对价格干预的递减过程即为市场化。无市场交易或威权完全排斥掉价格的社会为计划经济或社会主义社会,而无政府的威权交易或威权干预价格程度为零的社会呈现为无政府的市场经济。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始,国内对市场化的研究主题开始进入量化阶段,即开始量化我国市场化的程度和成效。由于对于市场和市场化概念的异义,对市场化的衡量也纷繁多样,主要呈现为主体层面、规则层面、对象层面和综合型的差异。
主体层面,呈现为单一和多主体,即政府单一主体和政府、企业和家庭(或市场)等多主体。江晓薇、宋红旭主要用企业自主度(企业生产经营权等十四项自主权)、市场国内开发度(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物资流通等六项)、市场对外开放度(进口依存度、非关税壁垒、直接投资实际额)和宏观调控度(赋税负担和政府补贴等五项)四方面来衡量;陈宗胜则从企业、政府、市场等三个方面进行研究。认为企业是市场经济的行为主体,各项自主权是否落实、经营体制、企业家的选择机制是否改变等反映了市场化程度。政府行为对经济运行的干预程度和政府机构的精简程度是衡量政府行为市场化的重要指标。市场是企业运行环境及宏观引导信息的载体,价格、价格形成机制、管理体制的改革程度,反映了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从主体角度看,这类研究都可谓是企业、政府二元衡量法。王跃生和王蕴[27]借鉴美国传统基金和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的指标,以政府为主体,以其收入、支出和消费比例衡量市场化程度。
对象层面,主要以产业、区域、商品和要素为主。如卢中原和胡鞍钢提出以国家和非国家的指数来衡量投资、价格、工业生产和商业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并以此与经济增长进行相关分析,得出了我国1980年至1991年间市场化具有波动性,但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积极贡献和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等结论;樊纲、王小鲁等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和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等五大方面共15项指标,对我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进行了测度研究;张宗益、康继军等人在借鉴美国传统基金会与华尔街杂志(Miles等)以及樊纲等的方法基础上,从政府与企业和对外开放程度等四方面用19个指标。对我国市场程度进行了测量;顾海兵综合卢中原和国家计委课题组的研究思路,对劳动力、资产、生产、价格的市场化程度等四大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从规则层面看,主要是关注法治化、规范化和政府行为规范化等。国家计委课题组以数量管制和价格管制为基准,从商品市场化程度和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进程测算。雎国余和徐秋起认为市场化本质上是法律、经济和社会三种秩序相互依赖和协同演进的过程,而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具有“三种秩序”“非均衡推进”的演化特征,法律制度在秩序系统中是至关重要的,要素市场化则是大问题。陈燕和、杨尧忠认为市场化的测度应区分市场化的类型,而市场化的类型则据动因可区分为“人为市场化”和“自发市场化”,从而测度市场化就有内部、外部和混合等视角,视角不一结论就不一;阎大颖[28]以美国传统基金会(Heritage Foundation)、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和樊纲以及北师大的市场化指数为范本,构造了政府行为规范化、经济主体自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产品贸易公平化和市场制度完善化等五个一级指标和十二个二级指标来衡量市场化程度;曾学文、施发启、赵少钦和董晓宇从“政府行为规范化”、“经济主体自由化”、“市场要素市场化”、“贸易环境公平化”和“金融参数”五个方面用33个指标,对我国1978-2006的市场化程度予以了测度研究。
综合类。马建堂和吕秀丽回顾和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15年以来的举措和成效,总的结论是“一方面党和政府正式确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另一方面,一个基本靠市场来配置资源的经济体系已初见框架。”[29]北京师范大学课题组在借鉴国际研究机构的指标的基础上,从政府行为、经济主体自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等5个方面的因素(含11个子因素和31项指标)进行了测算;徐明华从8大类共31项指标对我国九省进行了市场化程度的测算;李晓西等人对我国市场化程度进行了连续的测度,在首份《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中,得出中国2001年的市场化指数为69%的结论。董晓宇、郝灵艳对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市场化测度研究进行了一个文献综述,比较全面地回顾和总结了30年来对我国市场化的测度研究,并把1992年、1998年和2007年作为我国市场化进程的重要阶段性界标。
表1为以上文献的一个归类汇总简表。显然,现有的研究中相关量化指标杂多,量化结果可比性差,突显了深化研究的必要性。
表1 我国市场化相关研究汇总分类简表
概括而言,从结果看,如雎国余和许秋起评判:“一方面,市场机制基本上取代了计划机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一个客观事实;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市场化一直沿一条非平衡推进的道路演进,无论是从市场竞争的广度,还是从市场竞争的深度来看,中国经济市场化还远没有完成。”[30]而从量化来讲,由于对于市场化概念界说的差异,引致了指标的多样和量化结论的差异或不精确。所以要改进量化,还得追溯和理清市场化的内涵。
显然,市场化的动因及其形式与如何界说市场化概念紧密相关,尤其是界说差异巨大乃至截然相反。当然,就前文分析而论,相关界说虽有歧义但差异不大,体制说与交易说其实是形式和内容的差异,即体制说是市场化的制度化形式,而交易说是市场化的内容。
对于组织(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来讲,市场化就是制度的演化,意味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不管该演化是质变(如国家由计划经济质变为市场经济)还是量变(市场深化)。就这一层面来说,市场化概念的体制说无可非议。但制度从来都是工具性的或只是手段,关键看制度演化要实现的目的是什么。从市场化的制度演化来说,制度是实现了向市场和市场深化的方向和力度的演化,但这一演化的实质内容是什么,前文提及的体制说是没有或未能深入揭示的,且存在同义反复的嫌疑。而交易说明确指出了此演化是由单一的威权交易结构转为威权和市场并存乃至市场交易为主的交易结构转化。因此,市场化可划分为形式上的制度演化和实质上的交易结构转化。
市场化的制度演化分析,在我国主要有量化和制度经济学分析两类取向。刘澈元把我国1992年至2002年间的市场化研究文献也划分为这样两类:“市场化问题自1990年初被国内学者关注以来,量化范式受到十分的重视,被广泛使用。然而,量化范式使用的结果即市场化测度结果在国内学者中差异十分悬殊。究其原因,主要是类指标认识差异。制度范式是近年来兴起的以制度主义为基础的研究体系,对中国改革问题具有相当的解释力与型塑力,但在数十年的研究中却呈一种缺失状态。”[31]量化分析即主要考察制度的变化程度,从是否变化、变化的方面、内容、程度和时限等多层面予以考察。前文述及的很大部分文献的主题为量化我国的市场化程度,典型的有卢中原、胡鞍钢、陈宗胜、樊纲、王小鲁和李晓西等。该类研究注重构建指标来量化一个经济体的市场化程度,主要是考察制度的变化,至于其变化原因及其机制则较少涉及。由于对于变化内容即市场概念的界说不一,导致以上研究众说纷纭、难以形成相对一致和可行比较的结论,因此,这些研究对于我国市场化的变化也就缺了说服力。
随着制度经济学在我国的引介、传播和接受,制度经济学的理念和方法也开始应用于市场化的研究。即把市场化作为制度演化的一种,探析其原因、机制和形式,如樊纲、王小鲁、张维迎、王冰和陈燕和等。就该层面研究而言,广为知晓的观点是市场化制度演化的原因区分为政府和市场,如盛洪认为:“市场化有可供选择的两种基本形式:政府和市场。用政府的形式实现市场化,就是用强制性的命令迫使人们采用市场交易方式;用市场的形式实现市场化,就是让人们自由选择交易方式。”[32]王冰和陈燕和[33]将市场化的动因或形式划分为人为(市场外部)和自发(市场内部),认为在实践中两者组合而难以单方面实现市场化,且应保持两者力度的平衡。但是,将推动市场化的主体区分为市场和政府的问题是两者并非为对等或对应的概念,政府为一法人组织,而市场无论按机制、客户还是场域去理解,都不是与政府对应的概念;另一方面,以市场实现市场化在逻辑上也有同义反复之嫌。因此,单从这一分异看,将市场化的原由归结为政府和市场不足取。
当然,不论从制度演化视角还是从交易结构的变化看,寻求其市场化的根由应该落脚于主体,即谁在市场化。本文主张以经济学的惯例将市场化的主体划分为政府和私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社会团体或NGO),尽管这样归类免不了大而化之的嫌疑和与政府——市场划分的雷同,如政府还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级别,而私人之间的异质性则更显著,但这样划分一是符合惯例,二是符合概念。另一方面,政府和私人作为社会的构成子系统,在市场化中总是相互关联和影响,且在这一过程中总难免主导权的主次和交替,从而划分为政府主导型和私人主导型的市场化更合乎理性。对于大多数传统市场经济国家而言,其市场化似乎是私人主导型的或为“自然演化”的结果,而对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或经济体而言,其市场化或转轨大多为政府主导型。如黄少安指出:“20世纪中后期,包括中国在内的转型国家的市场化进程已经不能如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那样自然演进,而必须是有意识地推进。”[34]但是,对于很多转轨经济体来说,名为政府主导,实则是政府不得已的跟随,如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虽然具有显著的政府强势特征,但其开创却源于私人,源于农业领域的家庭责任制改革,具有“自发演进”特征,如林毅夫指出:“简言之,中国农业的制度转变不是按任何个人意愿来实现的,而是对相应的潜在经济力量所作出的自发演进。”[35]当然,市场化中政府和私人的关系虽然只有主导和合伙①主导即在市场化中起主要作用,而合伙则意味着两者地位作用等量奇观,合意合力推进市场化。两种状态,但实践的丰富和量化却是大话题,在此不再赘述。
谁在市场化的话题牵涉到了如何市场化,即自然演化和刻意设计。张旭昆就制度的自然演化和刻意设计进行了专门讨论,将曼德维尔、亚当·斯密、门格尔和哈耶克归结为自然演化派,而奥尔森、布坎南和诺斯归为刻意设计派,并就刻意设计和自然演化的概念以及不同制度的演化予以了深刻讨论[36]。另一方面,从技术层面看,市场化从时限角度可划分为“休克疗法”和“渐进模式”,这主要指的是计划经济国家的转轨形式,张旭昆[37]和庄毓敏[38]等分别对此进行了系统比较研究。当然,还可以从强制性和诱致性变迁予以区分。
那么,政府或私人为何要市场化,其动因是什么呢?作为人为的(不管是以组织还是以自然人的形式)存在,市场化的终因都源于行为的目的[39]。显然,效率导向的解释是公认的,如我国乃至所有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转轨,原因都是计划经济体制效率的缺乏,如慕海平指出:“如果没有必要的市场条件,长期的政府主导就会使整个经济丧失活力,资源配置也会趋于恶化。事实证明,发展中国家经营能力的低下,无论是在私营部门还是在公营部门都同样存在;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干预都同样是有缺陷的。发展中国家由于过分地强调了政府和公营部门的作用,对私人经济和市场机制重视不够,使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必然会遇到市场障碍。”[40]刘精明专门就我国的市场化指出:“作为一种经济模式,市场在中国被选择,首先是因为它能有效地解决当时经济过程中存在的缺乏激励、低效率等瓶颈问题。”[41]而张维迎更是将人类历史上的高经济增长或快发展归因于市场的奇迹:“我提供的唯一答案,就是人类实行了一种新的经济制度,即市场经济。西方国家在200多年前开始实行市场经济,所以在200多年前起飞。中国在30年前开始走向市场经济,所以中国在过去30年里,发生了巨大的飞跃。”[42]当然,还有哈耶克、诺斯、林毅夫和盛洪等诸多国内外学者也认可这一结论,即市场经济的效率高于计划经济,计划经济转轨为市场经济是追求效率。而从交易结构的视角看,市场交易和威权交易的效率差异并非如此泾渭分明,探讨这一点的经典有科斯的《企业的性质》、米勒的《管理的困境:科层的政治经济学》以及威廉姆森的《企业的性质——起源、演化和发展》等。因此,一个组织(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采用威权还是市场为主的交易结构,取决于两者的交易效率高低,而非非此即彼。
市场化的成效体现为是否化、化的程度和效果,即一个组织(政府和企业等)是否转化为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程度及效果如何。是否化以及化的程度实为一个问题,就是市场化的量化,前文已述。
对于市场化的效果,与市场化概念界说不一样,其评价的视角、范围、方法和标准也不一而足,黄少安把评价方法或标准概括为三方面,即:生产力、合意一致性和交易成本,即促进生产力发展,利益相关者一致同意(布坎南)和降低交易成本(科斯)[43]。而从制度变迁或演化的角度,达成共识的标准是效率,即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由于市场化是一种社会行为,其效果的评价标准是多面和多层次的,即使单从经济角度考察,也不仅有效率(收益和成本),还牵涉公平正义等普世价值标准。在此,借鉴黄少安的归类,将相关研究划分为是否促进生产力、获得一致同意和提升效率三类。
按照原意,是否促进生产力的标准稍显宽泛,主要指的是考察是否影响经济增长、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当然,从更广泛的角度看,至少还包括是否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保护了生态环境等,即可能太过宽泛而失去意义。为此,在此主指促进经济增长,且这类文献相对较多。卢中原和胡鞍钢[44]指出市场化改革产生的新体制因素显著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1979-1992年期间,市场化改革在GNP增长中约有14%的贡献,市场化指数波动系数(98%)大于GNP增长系数(38%),且与价格波动相关性小,并显著增强了经济系统的抗干扰能力。方军雄[45]以投资反应系数作为资本配置效率的衡量指数,计量了我国1997-2003年间市场化对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发现这7年中有4年该系数为正值,且年均值为0.564,说明市场化改善了资本配置效率。张杰、李克和刘志彪[46]等对我国市场化程度和企业生产效率进行经验研究,指出处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地区)拥有相对高的生产率,且市场化进程程度每提高1%,企业的TFP能够提高0.4%-0.9%。市场分割程度高的省份(地区)企业生产率更低,且市场分割程度每提高1%,该省份企业的TFP就降低0.5%-0.7%。樊纲、王小鲁和马光荣[47]对我国1997年至2007年间市场化对于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计量发现该时期市场化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为1.45个百分点,全要素生产率的39.5%由市场化贡献。但我国的市场化尚存在区域、对象和规则等多方面的不足和尚待深化的领域,市场化促进经济增长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尚有巨大空间。
获得一致性的表征有多数票认可,或者反对者数量少、力度小。对于市场化,可从收益面角度去衡量。周明[48]认为制度因素是我国经济区域发展差异的深层次原因,我国东中西发展差距巨大,而造成西部地区发展落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市场化制度供给不足。周业安和赵坚毅[49]也指出市场化改革带来经济高速持续的增长外,也带来了地区和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和居民收入的不平等,由此建议政府的经济政策以增长为中心向以转移支付为中心转变。Li Shi and Zhao Renwei[50]则研究了我国市场化改革和收入差距拉大之间的关系,认为计划体制的“路径依赖”、市场化进程中政府的“缺位”、不作为和“越位”是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而非市场化改革和进程。张义博和付明卫[51]研究了我国市场化改革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认为总体上市场化改革提高了居民收入,但也扩大了居民收入差距,1978年至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收入差距主要源于市场参与度,之后至今则以政治和人力资本为主。阮宋平和郑风田[52]研究了市场化与宗族网络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认为市场化是影响宗族网络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市场化初期,宗族网络的产权保护效应显著,短半径信任效应和短半径交易效应对乡村企业的影响相对小,促进了乡村企业的发展;在市场化相对成熟时期,宗族网络的短半径信任效应和短半径交易效应比产权保护效应强,因此宗族网络对乡村企业的影响为负。
就效率视角而言,就是衡量市场化的收益和成本,即成本不变的条件下收益增加,或收益不变的条件下成本降低。问题是作为社会变革的一种,市场化的收益和成本是难以衡量的,正如张旭昆指出:“……制度外部性和公共性,以及许多具体制度的利益非中性和其净收益的角色异质性,要想从社会角度精确度量整个现行制度系统或其中某项制度的实施净收益更是一桩困难的工作,……”[53]就获取的文献而言,这方面的文献的确匮乏。但该项研究又至关重要。
我国的市场化研究文献,随着改革开放兴起,其数量在上世纪90年代达到高峰,进入21世纪后开始减少,进入了精细和纵深拓展的阶段。就本研究获取的文献而言,发现的不足是对于市场及其市场化内涵的深度探析欠缺,尚未形成公认的界定,且该问题是根本性的,致使量化呈现异质性。
本研究主张以交易界说市场,以交易结构框定市场化。当然,对于市场交易以及交易结构的普遍性需要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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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晓艳]
DOI:10.16249/j.cnki.1005-5738.2016.02.027
中图分类号F822.0;F2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738(2016)02-185-011
收稿日期:2016-04-18
基金项目: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场化程度、区情约束与西藏金融体系优化研究”(项目号:71463053),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西藏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号:12BJY008),2014年度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前沿与学科交叉项目“西藏市场化程度研究”(项目号:Sk2011xtcx-01qy04),西藏大学珠峰学者人才发展支持计划高原学者项目阶段性成果。
第一作者简介:贡秋扎西,男,藏族,西藏昌都人,西藏大学财经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系统演化、公司金融和西藏经济。
A Research on China's Marketization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A Literature Revie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de
Gonchok Tashi①Puntsok Tagyey②ZHANG Chun-lei③
(①③Schoo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②Scientific Research Office,Tibet University,Tibet University,Lhasa,Tibet 850000)
Abstract:The practice of China’s marketization has experienced several twists and turns,so the researches on it have been kept on and the related articles and literature become rich.However,so far a general consensus of what market is has not yet been reached,as a result it is unable to estimate both the related theories and practice of marketization.This article contains a literature review of the researches on China’s marketization at the as⁃pects of concept definition,indicators and quantification of performance,and classifies the researches into two groups,on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de and of system.Moreover,it is revealed that the research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de seem to have more universality,and suggest more research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de and the quantification of marketization.
Key words:marketization;trade;system;quant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