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艳 ◆张 雪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小微企业业绩的影响分析*
◆胡 艳 ◆张 雪
内容提要:近年来,国家不断推出优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该优惠是否对小微企业盈利有积极效应需要证据支持。文章以某县级行政市辖区内的小微企业为样本,基于2013-2014年数据,回归分析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改革对小微企业业绩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能够为小微企业带来持续的业绩增长,尤其是享有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小小微企业”;同时,现有税收优惠对小微企业业绩的影响在不同行业中差别不大,适用于各个行业。
税收优惠;小微企业;业绩;企业所得税
在众多扶植小微企业的政策中,减税被放在首位,国家不断推出优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企业所得税为例,2008年,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比正常税率低5个百分点,相当于减轻税负20%;2010年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12年起,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至6万元。2014年,再次调高至10万元。①《税务总局:小微企业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开花结果》,http://www.gov.cn/xinwen/2014-11/14/content_ 2778353.htm。这些支持政策无疑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纳税负担,为作为“就业吸纳器”的小微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陈威和韩冬梅,2013)。那么,是否利于小微企业的业绩呢?已有税收优惠效应的研究多以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为了探索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业绩的影响,本文基于实际数据对小微企业税收的实施效果进行了科学评价,寻求促进小微企业的盈利和发展能力,进而促进就业的有效政策途径。
近年关于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性的研究明显增多。归纳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优惠与中小企业价值效应。杨杨等(2014)发现,所得税税收优惠能够为中小型民营上市公司带来当期和下一期的企业价值增加,并且体现了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李旭红和马雯(2014)关注了非上市中小企业,发现税收优惠与企业成长能力显著相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更有助于中小企业成长能力的提高。蒋小平和叶子荣(2013)持有同样的观点,认为逐步降低直至取消间接税税率(主要是增值税)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也更有利于国家来自中小企业税收的增加。二是税收优惠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目前,政府主要通过直接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手段来激励和引导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活动,进而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李浩研和崔景华,2014)。蒋静(2011)认为内资企业的研发活动更依赖于政府的直接补贴,税收优惠的作用并不明显;王敏和李亮(2014)却发现,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与企业所得税率之间呈现出一种倒“U”型的曲线关系,即在一定范围内,所得税优惠能够增加研发投入,政府应当扩大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中小企业范围,改进优惠方式。
上述研究结论基本一致认为,税收优惠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增长,实现价值增加;针对创新能力提升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能部分发挥作用。但已有研究很少以小微企业作为独立的研究样本。目前在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有两种概念:“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更加严格,不仅存在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限制,还结合行业对年应纳税所得、所得税征收方式等方面提出限制(安体富和杨金亮,2008)。
(一)研究假设
1.税收优惠与公司业绩。一直以来,资金短缺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梁冰(2005)提出中小企业的规模扩张普遍伴随着资金紧张的局面,并且受到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直接影响。虽然国家陆续提出多项政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性银行、股权投资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中小企业固有的信息不透明可能会造成逆向选择问题(林毅夫和孙希芳,2005),可能会影响资本市场配置效率。相比之下,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更广,且可以直接减免中小企业的税额支出,增加税后可支配收入。对于处于企业生命周期初期阶段的小型微利企业而言,规模小、资金少、利润薄、偿债能力差等特点使其难以积累足够的实力来满足信用担保和融资渠道的要求,更受到技术设备和人员素质的限制。税收优惠意味着小微企业获得了一部分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缓解自身现金流问题,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1:小微企业实际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提高了企业业绩,即小微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额度与企业的盈利指标正相关。
2.税率政策因素对税收优惠和公司业绩的影响。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国家为了照顾小微企业发展,在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对“小小微企业”提出减半征收。即2014 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进一步降低了“小小微企业”的税负负担,有利于自身盈利能力的提高。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2:与其他小微企业相比,“小小微企业”实际享受的税收优惠与企业业绩关系更加显著。
3.行业因素对税收优惠和公司业绩的影响。目前很少有学者基于行业角度分析企业的税收情况,但是考虑到不同行业表现出不同的经营和盈利特征,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可能会对税收政策有不同程度的反应。杨杨等(2014)发现服务业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对税收负担更为敏感。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3:与其他行业相比,非制造业的小微企业实际享受的税收优惠与企业业绩关系更加显著。
(二)样本选择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限定某县级行政市辖区内的小型微利企业为样本进行分析,以剔除地区政策性差异对小微企业业绩的影响。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适用的小微企业数量多且规模更小,相关数据的可获性存在一定难度,因而本文主要研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同时,考虑到2012年企业所得税政策有较明显的优惠变革,本研究时间以2013-2014年为统计样本年度。根据该市税务统计结果,2013年度,该市共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710户,享受小微优惠政策纳税人1409户,占比51.99%,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711.89万元;截至2014年4季度,共有纳税人3154户,其中享受小微优惠企业2213户,占比70.16%,累计减免税额1167.38万元(见表1)。具体而言,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1849户,减免税额852.4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高于10万元但不高于30万元的,364户,减免税额314.96万元。
表1 某县级行政市辖区的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统计
由于本文后续分析考虑了2013-2014年两个年度数据,且涉及盈利能力指标,在上述数据基础上,进一步剔除无效数据和部分缺失样本后,共获得915家样本企业数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数据以及财务数据均来自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所有数据及模型处理采用SPSS19.0。
(三)变量定义
本文使用中小企业2013-2014年度税收优惠额作为税收优惠的衡量指标,①2013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额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收优惠明细表中的数据计算;由于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在2015年5月结束,因此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额为2014年第4季度申报累计数据。根据历史数据经验,该数据与年度数额差额不大。具体计算公式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20%。
对于企业业绩的衡量,本文选用资产收益率(Roa)作为衡量指标。税率政策变量是以应纳税所得额10万为标准将小微企业划分为两部分,分别赋值1和0,用来突出“小小微企业”。
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根据经营范围,样本公司的行业可以划分为五大类:制造业(460家)、零售批发业(429家)、农林牧副渔业(11家)、运输业(6家)、咨询和服务业(9家)。由于制造业和零售批发业占样本公司总量的97.16%,所以行业变量采用两种赋值方法:(1)在检验行业因素对税收优惠和公司业绩的调节作用时,参考杨杨等(2014)研究,将制造业赋值为1,其余为0;(2)在其他回归分析中,当行业变量作为控制变量时,按照五种行业分类分别赋值。这两种取值方法分别对应的变量代码为Ind和Industry。另外,参考已有研究,本文主要控制了公司规模、公司员工人数等变量(具体变量定义见表2)。
表2 变量定义和解释
(四)模型设计
1.税收优惠与公司业绩。根据研究假设,以公司业绩(Roa)为因变量,税收优惠(Tax)为自变量,建立回归模型(1)用以检验假设1:
在上述模型中,i表示横截面的个体,t表示时间,β0表示截距项,βi(i=1,2....)为模型回归系数,εi,t表示随机干扰项。Industryij,t表示第i个样本企业所属第j个行业类别。
为了避免可能的内生性问题,本文检验了当期税收优惠(Taxi,t)对下一期公司业绩(Roai,t+1)的影响,具体如模型(2)所示:
2.税率政策因素对税收优惠和公司业绩的影响。根据研究假设,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税率政策变量(Pi,t)和调节变量(Pi,t*Taxi,t),用来检验假设2:
根据温忠麟等(2005)的研究,若Pi,t*Taxi,t的系数β2显著,则说明不同税率优惠政策对税收优惠与公司业绩的关系起到调节作用。
3.行业因素对税收优惠和公司业绩的影响。根据研究假设,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行业变量(Indi,t)和调节变量(Indi,t*Taxi,t),用来检验假设3:
同上,若Indi,t*Taxi,t的系数β2显著,则说明不同行业会对税收优惠与公司业绩的关系起到不同的作用。
(一)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3是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Tax)和公司业绩(Roa)的描述性统计。相比于2013年,2014年的税收优惠有明显提高,均值从5049.87提高到6720.73,最小值从14.14提高到36.38;公司业绩也有一定程度的提升,Roa的均值从5.41%提高至7.12%。需要注意的是,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存在一定差距,2014年Roa的最大值为0.9810,最小值为0,2013年最小值为-8.41%。对于那些处于发展困境的小微企业而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疑是雪中送炭。
表3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多元回归分析
1.税收优惠对小微企业业绩的影响
表4列示了税收优惠与小微企业业绩的多元回归结果,其中模型(1)表示税收优惠对当年业绩的影响,模型(2)表示税收优惠对下一年度业绩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无论是在当年业绩还是下一年度业绩的回归中,虽然税收优惠(Taxi,t)与公司业绩(Roai,t)的回归系数较小,但均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企业实际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总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公司业绩的提升,支持假设1。
在控制变量中,公司规模(Sizei,t)与公司业绩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员工人数(Emi,t)与公司业绩显著正相关,表明资产规模越小、员工人数越多的小微企业,其盈利能力越强。
表4 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税率政策因素对税收优惠和公司业绩的影响
在回归分析前,首先统计了样本公司中“小小微企业”的数量。2013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有548家,占总体样本的59.89%;2014年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共661家,占总体样本的72.24%。2014年扩大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后,样本公司中新增113家公司享受了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进一步缓解了这些公司的税收负担。
为了进一步解释税率政策的效果,表5列示了模型(3)的回归结果。在加入税率政策变量(Pi,t)和调节变量(Pi,t*Taxi,t)后,税收优惠(Taxi,t)仍然与公司业绩(Roai,t)保持显著正相关关系,进一步支持假设1。税率政策变量(Pi,t)均与公司业绩(Roai,t)显著负相关关系,这符合税率设定,应纳税所得额较低(业绩较低)的小微企业适用于更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调节变量(Pi,t*Taxi,t)与公司业绩(Roai,t)均显著正相关关系,表明二者共同作用会对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综合以上回归结果,可以得出结论:在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之后,相较于其他小微企业,“小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积极影响更加明显,支持假设2。
表5 税率政策和行业因素对税收优惠与公司业绩的影响
3.行业因素对税收优惠和公司业绩的影响
表5的模型(4)列示了行业因素、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在加入行业变量(Indi,t)和调节变量(Indi,t*Taxi,t)后,税收优惠(Taxi,t)仍然与公司业绩(Roai,t)保持显著正相关关系;但是只有2013年的行业变量(Indi,t)和调节变量(Indi,t*Taxi,t)与公司业绩(Roai,t)显著负相关。这意味着在2013年,非制造业的小微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更显著;这种情况在2014年有所变化,2014年税收优惠对小微企业盈利能力的支持并没有显著的行业差异,不能支持假设3。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有助于持续提高小微企业业绩
本文实证结果表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仅能带来小微企业当年业绩的提升,也会对下一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这种持续的盈利能力将有助于小微企业克服其发展初期的资金困境,实现快速增长。
(二)优惠税率更有助于小微企业业绩的提升
实证结果表明,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的“小小微企业”,其税收优惠与公司业绩的关系更加敏感。尤其对于那些原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6万元但不高于10万元,或者原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但经过一年发展不高于10万元的小微企业而言,更广泛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为其业绩发展提供了动力。
(三)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受行业因素影响不大
实证结果表明,2014年小微企业所处行业对其税收优惠和业绩的关系并未产生显著影响。一个可能的原因是,2014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惠及了更多的制造业企业。换而言之,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各个行业。
(四)继续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联合其他举措,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不同税率的税收优惠所产生的政策效应是有差异的。对于县级行政市而言,辖区70%以上的纳税人为小微企业,是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联合其他财政政策,制定更多有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有利于小微企业业绩的提升,更为当地培育支柱性的大中型企业提供可能。为此,在《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导下,一方面,应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积极调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这将会激发市场活力和创业热情,促进小微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1]陈 威,韩冬梅.部分小微企业免征两税的效应分析[J].财会月刊,2013,(11).
[2]杨 杨,汤晓健,杜 剑.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税收负担与企业价值关系——基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分析[J].税务研究,2014,(3).
[3]李旭红,马 雯.税收优惠与中小企业成长能力的实证分析[J].税务研究,2014,(8).
[4]蒋小平,叶子荣.税收结构与中小企业发展——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3,(2).
[5]李浩研,崔景华.税收优惠和直接补贴的协调模式对创新的驱动效应[J].税务研究,2014,(3).
[6]王 敏,李 亮.激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4,(24).
[7]梁 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及融资状况调查报告[J].金融研究,2005,(5).
[8]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7).
[9]王 玺,王 蔚.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研究[J].税务研究,2012,(12).
(责任编辑:盛桢)
F812.42
A
2095-1280(2016)03-0072-06
*本文受到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四川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管控研究”(项目编号:SC14C037)和四川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小微文化企业人才培养障碍及对策”(项目编号:WHCY2015B17)的资助。
胡 艳,女,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张 雪,女,山东省莱州市国家税务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