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3+6”监督执纪问责新模式

2016-08-01 01:58王哲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台账执纪职能

王哲

“三转”是贯彻落实党章的必然要求,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推进“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形势所需。全面准确把握“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加快推进“三转”,对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推进“三转”实际上是向党章回归,是向党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要求回归。

一、推进“三转”的重要意义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对着严峻复杂的形势,余吾煤业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基层一、二线队组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党性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状。因此,必须推进“三转”, 持续深入实施“六步”工作法,持之以恒解决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对接沟通,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推行“3+6”工作法的实施,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查处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3+6”工作法对推进“三转”具有推推动作用

“3+6”工作法中,“3”指“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6”指“六步法”(即: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晒账),“3+6”工作法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六步法”是实施“三转”的具体过程与步骤,通过实施“六步法”,使纪委的工作重点和内容逐步步入正规化和专职化,使违规违纪、贪污腐败在我公司更有效的得到了遏制。通过“六步法”的实施,更好的落实了对“三转”的要求,突出了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了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工作氛围。

首要是转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目的是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大包大揽,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转职能,就是要改变这种不堪重负的状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定位、厘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清理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调整规范纪检人员配置,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重点是转方式,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转方式,目的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堵塞漏洞。改进查办案件方式,立足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结,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建立健全执纪监督的立项审批、协调联动、调度督查制度,积极推行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制度,注重举一反三,提高监督实效。

关键是转作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转作风,目的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

在发展的新形势下,国家对纪检部门及工作人员“如何做、怎样做”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真正适应工作要求 ,扎实推进基层纪检工作开展,完成好“三转”,从而进一步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转变纪检工作方式,聚焦监督职能,保障公司政治生态清明,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余吾煤业公司纪委通过“六步”工作法,从“救护队”、“护航员”、“替罪羊“中走出来,认真正确执行《党章》赋予我们的责任,真正解决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余吾煤业公司推行“3+6”工作法的具体实践

(一)六步工作法即: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晒账

1.第一步是建账。建立信访线索登记台账和查办案件台账2个台账。一是根据问题线索处置五类方式,规范线索管理和呈批手续,强化线索处置和监督方式。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领域的信访举报件定期进行排查,严格把握线索的时效性、典型性和连续性,建立信访登记台账,实行信访“零报告”制。二是按照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人事纪律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力行为、其他违纪行为等11个方面的内容建立查办案件台账。

2.第二步是对账。公司纪委分管领导与纪委对帐,纪委负责人与查办人员对账,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实现全程动态管理。

3.第三步是查账。线索初步核实后,公司纪委监察科提出线索初步处置意见,提请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研判线索处置问题,审查用规尺度是否合适、处置是否适当、查办程序是否合规。

4.第四步是销账。纪委监察科具体负责线索的处置工作,针对情节较重的、典型的、反映强烈的进行重点登记、亲自查办,报纪委会、党委会逐级审批 ,并建全案件档案、封存。其他类的线索转交由相关党支部进行处置,纪委监察科跟踪督办,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做好台账记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减少了线索的“流产”与“搁置”现象。

5.第五步是交账。公司纪委认真学习各种党纪、政纪法规,运用好线索处置方法(初核、拟立案、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从严从重查处典型、重大、反映强烈的、群众身边的、违背国家规定的、“不严不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做好初核、调查、审理三个报告,完善线索查处的证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合规,向上级机关及职工群众交账。

6.第六步是晒账。对公司腐败和“四风”问题的查处情况定期通报,实现查处1案教育一线,通报1案警示一片。公司通过OA无线网站、公司电视台等媒体通报、曝光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充分了发挥纪律审查和通报曝光的惩戒震慑作用。

(二)取得的效果

通过构建“3+6”工作新模式,使纪委的监督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转职能方面,剥离了三项工作,主业主责更加突出。公司纪委紧紧围绕“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实效,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了执纪监督职责。

2.在转方式方面,监督实效提高了。把握关键节点,加强监督,公司纪委工作人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开拓多种渠道,加大监控,公司纪委联合党办、公司办、组织部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了对“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人员、关键环节等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基层各支部纪检委员培训;有效利用宣传手段,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3.在转作风方面,建立一周一学制度,严格执行《潞安集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纪律作风规定》,打造忠诚可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以“三转”为中心,从2015年2月至今推行“6步工作法”一年的时间,纪委的工作成效是有目共睹的:

一是剥离三项职能(招投标、合同审核及党务企务),从而明确主职主责。

二是查处违规报销人员14名,追缴违规报销金额18000元。

三是2015年全年纪律审查9起,其中初核了结4起,立案查结案件5起。给予各级干部党政纪处分9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5人次,行政警告处分6人次,行政记过处分3人次;处理正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2人,正队级干部2人,副队级干部1人,队组管理人员1人;诫勉谈话6人次;经济处罚13人;追缴违纪款项4651.9元。

通过构建“3+6”工作新模式,公司纪律建设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深入推进。这一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抓细抓实、立根固本。在公司范围内营造了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工作氛围。凡是过去,皆为序章,余吾煤业公司纪委站上新起点,面对新形势,踩着不变步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为余吾煤业公司打造“大矿、好矿、强矿”升级版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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