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徽州地区水旱灾害及其社会救荒
——以歙县为例

2016-07-30 07:21孙莹
关键词:歙县清代

孙莹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清代徽州地区水旱灾害及其社会救荒
——以歙县为例

孙莹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摘要:清代,地处徽州南部的歙县,山谷交错,河川纵横;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的影响,降雨集中;大规模山地开垦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使得水旱灾害频发且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水旱灾害的发生对徽州社会产生多方面影响,严重危害了农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造成了农田和农作物不可估量的损失,对当地民风民俗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和民间一并采取救荒措施,缓解水旱灾害带来的危害。

关键词:清代;歙县;水旱灾害;社会救荒

随着徽州千年文书的发现与利用,徽学研究获得进一步发展,研究徽学的学术机构和学术团体纷纷建立,使徽学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并逐步走向成熟。就目前而言,徽学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学术界关于徽州社会经济、土地关系、宗族、文书以及徽商等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徽州地区自然灾害与社会救荒方面的研究,虽然也有一些成果①主要成果有:王振忠的《清代徽州民间的灾害、信仰及相关习俗—以婺源县浙婺乡孝悌里凰腾村文书〈应酬便览〉为中心》(《清史研究》,2001年第2期);李自华的《清代婺源的水旱灾害与地方社会自救》(《农业考古》2003年第1期);梁诸英的《明清时期徽州水灾与徽州社会》;吴媛媛的《明清时期徽州的灾害及其社会应对》;周致元的《明代徽州官府与宗族的救荒功能》(《安徽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等。,但学术界的关注程度明显还不够。考察徽州地区的自然灾害意义重要,特别是对古代徽州地区自然灾害的成因、受灾程度、灾害特点、灾害影响以及社会救荒等方面的研究,在灾害史、环境史、历史地理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同时也可以为今天皖南地区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

徽州,简称“徽”,古称歙州,历宋元明清四代,统一府六县②一府六县是指徽州府所辖的六个县:歙县、黟县、休宁、祁门、绩溪(现属安徽宣城)及婺源(现属江西上饶)。,府治所在为歙县。歙县自秦建制以来,历为郡、州、路、府所在地,是古徽州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素有“东南邹鲁”“程朱故里”“徽商故里”等美称。歙县境内层峦叠嶂,河溪纵横,客观上造成了自然灾害的频发。“徽州地区发生雹、风、雪、震等灾害不多,而且限于局部地区,危害程度不大,主要是水旱灾害频繁,涉及面广,危害程度大。”[1]69因此,本文试从清代徽州地区自然灾害及社会救荒的角度来考察,以歙县的水旱灾害为例,立足具体个案进行细化和深入研究。

一、清代歙县水旱灾害的成因

歙县水旱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歙县全县丘陵面积占51.24%,山岭面积占43.34%,谷地面积占5.24%,集镇乡村散布于山野平畴、河谷盆地之间,形成“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格局[2]3。境内峰峦挺拔,峻岭逶迤,山谷交错,河川纵横。正是受这种地理环境的影响,一旦降雨过多,易造成山洪暴发和低洼地区的内涝。第二,歙县地处安徽省最南端,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主要特点是降雨集中。尤其春夏两季气温逐渐升高,暖湿气流控制,梅雨显著。个别年份,暴雨集中,山洪暴发,会形成严重的洪涝灾害;或个别年份,没有梅雨,加上伏旱,会持续高温,形成严重的旱灾。第三,明清时期人口大量增长,导致粮食紧缺,出现了全国性的垦荒高潮。尤其是清中叶以来,徽州地区的田地垦殖活动活跃,大量田地被开垦。植被遭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蓄水能力变差,使得山洪暴发的周期缩短,导致水灾破坏力更大。因此,在这样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人为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清代歙县水旱灾害发生得更为频繁。其水旱灾害的概况见表1。

表1 歙县各朝代水旱灾害发生次数及频率

注:据民国《歙县志》卷十六·杂记·祥异·三、四制成,其中元代的记载较为省略且没有水旱灾害的记录,故不统计制表。

通过上表可知:清代发生的水旱灾害次数远远超过了唐代、宋代和明代,甚至灾害发生的总次数超过前三代之和。清代歙县的水旱灾害平均每百年发生8.36次,是唐代的6.05倍,宋代的2.98倍,明代的2.88倍。由此表明从唐到清,歙县水旱灾害发生的次数呈上升趋势,到了清代更是居高不下,水旱灾害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二、清代歙县水旱灾害的特点

“自然条件的恶化引起水旱灾害的频繁发生,同时,特殊的自然、社会条件又使水旱灾害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4]195清代歙县水旱灾害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水灾多发生在夏季,旱灾多发生于伏秋。由表2可知,清代歙县不明季节的水灾只占少数,夏季发生的水灾占一半以上,故可以判断水灾多发生于夏季,其中又以六月至七月的“梅雨季节”*梅雨季节,为每年六月中旬至七月上旬前后,江淮流域一带经常出现一段持续较长的阴沉多雨天气。最为多见。旱灾发生于夏季3次,夏秋1次,不明季节4次,其中不明季节的较多,故不能得出旱灾易发生在何季。不过据《徽州地区简志》记载,徽州地区是“旱灾首推伏秋,局部秋旱几乎年年出现,夏旱或夏秋连旱也多次发生,而春旱则很少”[1]70。

表2 清代歙县发生水旱灾害的时间统计表[3]卷十六,2759-2762

第二,水灾发生的次数多于旱灾。从全国范围来看,唐代发生旱灾125次,水灾115次;宋代发生旱灾183次,水灾193次;明代发生旱灾176次,水灾196次;清代发生旱灾201次,水灾192次[5]18-32。总体上唐代至清代,水灾发生的次数比旱灾多并呈攀升趋势。就歙县而言,由表1可知,除唐代水灾、旱灾发生的次数持平外,宋代、明代、清代发生水灾的次数都远超过旱灾。

第三,水灾持续的时间短,只影响沿河地带。俗语曰:“水灾一线,旱灾一片”。歙县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境内黄山、天目山、白际山从县城四周向中部延展,一旦降雨集中且雨量较大,易造成山洪暴发,低洼地区宣泄不畅而泛滥成灾。过度开垦,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也使得水灾频繁发生。同样原因,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持续时间短,不易形成特大水灾。因而灾情不重,只影响河水沿岸。每次涨水,被淹没和毁坏的都是沿河而建的村庄。据县志记载,清代歙县有15次水灾,其中只记“水”“大水”而不录灾情的有10次,占66.7%;记录灾情的有5次,占33.3%。其灾情主要是“漂坏庐舍坟茔”“坏损田庐漂淹人畜以万计”等[3]卷十六,2759-2762。

第四,旱灾持续的时间长,波及范围广,影响一大片。在歙县,旱灾的时间辄以月计,持续时间长的,一般可以两至三个月不雨。例如:嘉庆七年(1802年),“夏大旱自五月不雨至七月始雨岁大饥”;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夏秋间两月不雨大饥”等[3]卷十六,2760-2761。旱灾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灾情严重,“赤地千里”“草木皆枯”“饿殍遍地”的旱灾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人相食”的惨剧。据记载,清代歙县发生了8次旱灾,却只录有受灾时间,没有灾情。《歙纪》中有一段关于旱灾灾情的记载:

申报旱荒 丙子六月:今新旧不接,邻境年歉……更值时雨愆期,亢阳肆虐,田畴龟坼,禾菽焦枯,枵腹待哺,苦粒食之难求,赤地靡遗,绝收成之后,望号呼抢攘,势诚危急……地方山崩,出土如麫,远近居民争奔掘取充食,致有土崩压死者,及食而肠胃不宜,多致抱病者。如此情形,更可惨痛[6]卷六,106。

第五,旱灾之后多伴随饥荒的发生。旱灾具有“渐进性和成灾面积大的特点”[7]42,一旦成灾后,对农业影响最大,导致粮食作物大面积减产。加之徽州地区严重缺粮,一般会发生饥荒,出现“旱饥”“大旱饥”。例如:康熙十一年(1672年),“旱饥民掘蕨根地肤以食”;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旱饥”;乾隆十六年(1677年),“旱大饥斗米五钱民粉稻藁为食”等[3]卷十六,2759-2760。

三、清代歙县水旱灾害的影响

清代歙县所属的徽州地区有“素无大灾,偏灾不断”的特点[7]36,频繁发生的水旱灾害给当地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水旱灾害破坏性影响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对歙县农民的生存及生产生活产生极大的威胁。一方面,灾害会造成大量的人口死亡。水灾是最具危险的灾害之一,大水灾会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徽州地区的水灾又可分为“淫雨”“久雨”形成的渍涝灾害和雨势过大引发的山洪暴发。若从水灾造成大量人口死亡的角度来看,则以山洪暴发的危害最大。康熙五十七年(1720年)六月,久旱过后忽降大雨,引发山洪,溪流暴涨,歙县西北两乡受灾严重,漂淹人畜数以万计[8]卷二十,1787。旱灾造成的人口损失,主要是间接地“通过切断维持人类生命的能源补给线从而造成的饥馑以及饥馑引发的瘟疫来摧残人类生命的,造成大量的人口死亡”[9]111。旱灾破坏农作物的长势,轻则粮食歉收;重则颗粒无收,引起饥荒,导致人口死亡。另一方面,灾害对人的身体素质和民众心理产生影响。灾害之年,百姓食不果腹,身体素质普遍较差。饥饿导致恐惧、沮丧心理,会造成一定的混乱,不利于生产的恢复。“十日不雨,则仰天而呼”。[10]卷一《舆地志·风俗》水灾损毁民房、坟茔、桥梁、城墙、街市,以及一些仓储设施,对农民正常的生活、生产有严重影响。

其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主要是对农田和水利设施的破坏。据罗愿的《新安志》记载:“新安为郡在万山间,其地险陋而不夷,其土辟刚而不化……一遇雨泽,山水暴出,则粪壤与禾荡然一空。”[12]卷二,7624。对水利设施的破坏性影响,水灾远大于旱灾。水灾对地方水利设施的损毁包括梁坝、河塝、河堤、田堨等。例如,在歙县,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的洪水致“桥屋前河塝倒塌十数丈”[11]643。

再次,灾害对农村社会也产生了巨大影响。一是对风俗信仰的影响。清代,徽州地区生产力水平低下,科技不发达,人们对自然灾害感到无能为力并无法做出科学解释。再加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灾民借助宗教和神灵等超凡力量消灾赐福,由此形成诸多民间信仰活动。“每当旱灾发生,民间往往需要展开频繁的迎神赛会”[13]105-119。二是对民风的影响。“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14]114。相反,饥荒之年,民风异变,道德沦丧,灾民为生活所迫,抢夺之风伺机崛起。“旄倪勿瞻之室,聚众啼饥;攘夺不逞之风,伺机蠢动”[6]卷六,64。

总而言之,清代歙县水旱灾害的发生严重危害了农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造成了农田和农作物不可估量的损失,对民风民俗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然而,面对水旱灾害的频繁发生,面对每次灾害造成的巨大伤害,歙县当地不得不采取措施减轻灾害带来的危害,减少水旱灾害发生的次数。

四、清代歙县水旱灾害的救荒措施

明中叶《荒政要览》曰:“通融有无,真救荒活法,然其法有公有私。何谓公?曰:支拨官廪,借兑内库,如假军储以救饥民是也;何谓私?曰:劝人发廪,劝人籴贩,劝诱商贾,率钱贩米归乡共济乡人者是也。”[15]卷六242这里所谓的“公”“私”指的就是政府救荒和民间赈济。清前期,政府救荒在灾害赈济中还占主导地位。随着清政府的日益衰败,财力所限,再加上吏治腐败,到了清中期以后,民间社会救济活动作用越来越重要,弥补了政府赈灾的不足。清代,徽州地区的宗族制度十分完善。嘉靖《徽州府志》记载:“家多旧故,自唐宋来,数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义,讲世好,上下六亲之施。”[16]卷二,68这种社会风尚培养了徽州民众强烈的宗族意识,并把宗族的发展与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因此,当歙县发生水旱灾害并造成严重影响时,当地政府和民间一并采取措施进行救荒。而民间赈济主要由宗族承担实施。

(一)先事之策

与灾害长期斗争的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在灾害没有发生之前就采取预防措施,可以减轻灾害的严重性,救荒的效果最佳。所谓“先事者,米价未贵,百姓未饥,吾有策以经之,四境安饱而吾无救荒之名,所谓美利不言是也”。[17]929据清代魏禧的《荒政策》中记载,“先事之策”有八项措施,而歙县民众应对自身的“先事”措施主要是积谷备荒和兴修水利。

1.积谷备荒

“徽居山之中,地隘民聚,田棣收给,不逮其食之半,居者累阁而栖,一抔之土,殴斗而争,或至累世”[18]卷三《储蓄》。上述文字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徽州地区农业种植的自然条件恶劣,粮食短缺。在歙县,平时粮食就不足以自给,一旦发生水旱灾害,则米价昂贵,甚至无米可买。因此,积谷备荒事关民生大计。清代,仓储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官办仓储,有预备仓、常平仓、惠济仓;另一种是民间仓储,有社仓、义仓。这些仓储不仅名称不一,救济方式也各有侧重,常平仓主要是平粜,社仓是“春借秋还”,义仓则无偿赈给。官仓与民仓互相补充,充分发挥其贮缓备荒的功能。

2.兴修水利

道光《徽州府志》记载:“徽处万山之中,无水可灌,抑苦无田可耕,墝埆之土,仅资三月之食,而水利之不可不亟。”[19]卷四,305因此,大力兴修水利工程,变水为利,不仅有利于农田灌溉,还能遏制水旱灾害的发生,降低水旱灾害对农业的危害。清代歙县,兴修多种水利设施,主要有塘、陂、堨、坝等。这些水利设施往往因地制宜,名目不一,作用也各不相同,“田在山谷既远溪流者而为塘,乃资灌溉;平坂之田近溪流者,乃得浚治堤防,筑而为堨。”[19] 卷四,305其中著名的水利工程有岩寺丰乐河上的鲍南堨、西溪南丰乐河上的吕堨、新安江上的渔梁坝等。

(二)当事之策

“当事之策”即是临灾救荒。“当事者,米贵而未尽,民饥而未死,有策以济而民无所重困,所谓急则治标也。”[17]929面对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临灾救荒是歙县政府和宗族采取的紧急救助,其措施主要是赈济、减价出粜。

赈济、减价出粜都是常用的救灾措施,赈济的方式又分赈粮和直接赈钱等。清代歙县,官府直接赈济的有5次,其中1次是“平粜赈饥”,另有1次是乾隆十六年(1751年)旱饥,知府何达善劝富户“购米平粜”,并劝在淮经商的歙县人“输金购谷”以济乡民。[3]卷三,533减价出粜是指每遇灾荒歉收之年,于米价上涨之时,官府减价出粜常平仓之米,平抑米谷之价;或是宗族内的族绅、商人将自己义仓内的粮食减价出粜,甚至远赴外地购米运回以供出粜之用。在宗族救济中,一些有名望的人和族绅、商人实施的这种义行很多。例如:乾隆十一年(1746年)发生饥荒,唐模人许以仁“首输平粜”;乾隆十六年(1751年)、二十六年(1761年)发生饥荒,唐模人许荫本将自家仓廪内的粮食取出,以供平粜,使得大多数饥民得以存活;江村人江承炳“尝捐万緡振丹徒饥民”;乾隆十六年(1751年),新馆人鲍立然“岁饥振廪平糶”,要是遇到贫困者无钱购买的话,先借给粮食[3]卷九,7454-1458。赈济和减价出粜各有优劣。赈济的长处是无偿给予,短处是如果官府或宗族的财力有限,其赈济持续的时间就较短并且很容易赈济一空。减价出粜是有偿救济,其长处就是有利于资金的周转,可以延长救灾时限,避免坐吃山空,短处就是无法满足贫困民众的要求。因此,当赈济和减价出粜交错使用的时候,可以极大提高救荒的效率,对饥民度过灾荒具有积极作用。

(三)事后之策

“事后者,米已乏竭,民多殍死,迁就支吾,少有所全活,所谓害若莫轻是也”[17]929,这表明“事后之策”的救荒效果最不济。虽然如此,当官府和宗族采用施粥、施药和葬饿殍等措施救荒时,也能起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灾情的作用。

1.施粥、施药

徽州地区每遇灾荒,粮食必然紧缺,灾民最需要的就是解决食物问题,这时施粥便成为最直接的也是必备的赈济手段。“饥荒已极,不能赈米,当设法施粥。”[17]933在歙县,宗族乡绅施粥的义行不少。灾荒侵袭,容易染病,易造成瘟疫流行。此时为穷苦百姓看病施药,也成为救灾的一种措施。清代歙县,设有惠民药局可以施药。例如惠民药局“日输差药生二名,修合成剂,以给军民之贫病者”;或是“广惠贫民其药”;又或是“措置药材,发局修合,贫病者逐日给领”[3]卷三,528等。总之,施粥与施药同为救济贫弱的措施,在社会救灾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2.葬饿殍

古代徽州地区很重视对亡故亲人的安置。一方面,因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死者不及时安置易滋生病菌,进而引发疫灾,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另一方面,受传统“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影响,当地官府及有名望的乡绅、商人给予死者和生者同样的关怀,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帮助穷苦民众葬饿殍。葬饿殍的方式有施棺、置义冢等。据民国《歙县志》记载:“官义冢三所,一在郡万壇……一在紫阳门外……一在车田,即迎恩门外”。[3]卷三,548与此同时,民间设立的义冢也颇为兴盛,有朱氏义冢、鲍氏义冢、洪氏义冢等9个义冢。这种民间义冢一般只对本族贫无葬地的人户开放,不仅让贫困者有一块葬地,还可以被施予棺材。

歙县频繁发生的水旱灾害,给当地带来了极大的灾难。清前期,政府应对灾害还有着较为完备的救灾体系,在实施救荒中占重要地位。但随着政府官僚体系腐败的加深,逐渐丧失了原有的社会调控功能。而徽州地区“由于宗族制度逐步完善,宗族社会保障功能加强,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官府社会调控功能的欠缺”[21]107-112。因此,清代歙县民间的救济活动很活跃。宗族内的乡绅、商人等在灾害发生时,积极地赈济、减价出粜、施粥施药、建义冢,为官府救荒不力提供补充。概言之,官府和民间在社会救荒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二者互相补充、互为协调,通过一系列灾前预防、临灾救济和灾后补救的措施,缓解了水旱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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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华轲)

收稿日期:2015-11-16

作者简介:孙莹(1990—),女,安徽淮南人,安徽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史。

中图分类号:TV-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44(2016)01—0028—05

Huizhou’s Flood and Drought Disasters and Social Relief in Qing Dynasty ——A Case Study of Shexian

SUN Ying

(Department of History,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039, China)

Abstract:Shexian is located in the south of Huizhou. Sloping across folds and valleys, there were rivers. Influenced by a humid subtropical monsoon climate, rainfall came seasonally. Large-scale mountain reclamation caused vegetation damage and soil erosion. It also made many floods with obvious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Occurrence of flood and drought disaster (FDD) impacted on various aspects of Huizhou. Farmer'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were endangered. The farmland and crops were immeasurable lost. It also had some negative effects on the local folk customs. Therefore, the government and folk take relief measures to alleviate the harm caused by the disaster.

Key words:Qing Dynasty; Shexian; flood and drought disaster; social r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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