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贵增,凌 峰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天津 300170)
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水土保持思路探讨
付贵增,凌峰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天津 300170)
[摘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水土保持工作也面临协同发展的问题。分析了京津冀地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区域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现状,提出了京津冀地区“建设好三道生态带,维护好一条生命线”的水土保持工作总体布局及相关保障措施。
2014年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京津冀三地调研的基础上,主持召开座谈会,确定把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1]。水土保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之一,应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总结京津地区自然、社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水土流失状况和治理情况,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从做好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角度,提出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1京津冀地区基本情况
1.1自然条件
京津冀位于我国华北地区,区域以西为黄土高原,以东为渤海,以北为内蒙古高原,以南与山东、河南两省相邻,处于全国第二级阶梯向第三级阶梯过渡带的北端,地貌上呈二级阶梯状,西北高、东南低,太行山和燕山组成环抱之势,拥抱着海河平原,山地与平原近于直接交接,丘陵过渡区较短。气候为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降水量535 mm,年均水面蒸发量850~1 300 mm,年均气温0~14.5 ℃,年无霜期北部大部分地区150~200 d,平原南部及沿海地区在200 d以上,年日照时数渤海沿岸2 800~3 100 h,燕山、太行山麓和附近平原在2 700 h以下。太行山迎风坡广泛分布山地棕壤和褐土,沿太行山及燕山山麓台地和冲积扇地区大部分为褐土,冲积扇中下部多为潮土,平原区主要为潮土,兼有褐土化潮土和盐化潮土,滨海地区为氯化物盐渍土。人为砍伐严重,天然植被只在山区有少量分布,平原地区主要是农作物和果树。燕山、太行山迎风坡存在一条年降水量600 mm以上的弧形多雨带,植被生长良好,形成了一道绿色屏障。
1.2经济情况
京津冀地区总面积21.71万km2,其中:北京市1.64万km2,占区域总面积的7.56%;天津市1.19万km2,占区域总面积的5.48%;河北省18.88万km2,占区域总面积的86.96%。区域内除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和平泉县东北部位于松辽河流域,张家口市沽源县、尚义县、张北县、康保县属内陆河流域外,其余部分均位于海河流域,面积约为20.00万km2,占区域总面积的92.12%。
京津冀地区总体属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城镇化率为52%。北京是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天津是全国四大直辖市之一,河北是能源大省。河北唐山、邯郸等地铁路资源丰富,是重要的冶金工业基地;石家庄地区是重要的水泥和石灰生产基地;河北平原地区是我国的粮食主产区之一,光热资源丰富,粮食产量高;天津滨海新区和河北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拥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6.22万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人均GDP为56 934元,经济发展活力较大。
2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普查数据,区域内水土流失面积50 534 km2,其中:北京市3 202 km2,占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34%;天津市236 km2,占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0.47%;河北省47 096 km2,占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3.20%。按土壤侵蚀类型分,区域内水力侵蚀面积45 573 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0.18%;风力侵蚀4 961 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82%。按侵蚀程度分,北京市和河北省水土流失强度较轻,轻度水土流失面积占两省(直辖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4.95%,其中:北京市轻度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比例为54.53%、河北省为54.98%。区域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情况见表1。
表1 京津冀地区土壤侵蚀分类分级 km2
京津冀地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永定河上游被列为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之一,包括北京、河北等省(直辖市、自治区)的35个县(旗、市)。1989年初,潮白河密云水库上游被列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第一期治理工程选择水土流失严重的赤城、丰宁、滦平3县和密云、白河堡水库周边为重点防治区,3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6 km2。1990年底,滦河潘家口水库(含大黑汀)上游及于桥水库周边被列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从1991年开始实施治理,累计完成治理面积1 675.1 km2,涉及130多条重点小流域[4]。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加大了对该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先后启动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截至2011年底,京津冀地区水土保持具体措施完成情况详见表2。
京津冀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表2 京津冀地区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统计
(1)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京津冀地区面积仅占全国的2%,区域生产总值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属经济发达地区。从人均GDP来看,北京地区为9.3万元,天津地区为10.2万元,而河北省仅为3.9万元,还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水平决定了生态建设的投入水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必然导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发展的不平衡,限制了京津冀地区水土保持的协同发展。
(2)水土流失依然严重。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普查结果,京津冀地区有水土流失面积50 534 km2,同时在沿海地区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潜在沙化和盐渍化现象。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力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数量将大幅增加,由此带来的人为水土流失也将成为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
(3)水资源短缺成为瓶颈。水资源短缺是制约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瓶颈。区内水资源总量不足,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后,虽然可解决一部分地区水源供应问题,但区内生态用水仍依赖于降雨,水资源短缺仍是限制区域水土保持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3水土保持工作思路
3.1防治目标
京津冀地区水土保持防治目标为改善地区水土流失现状,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3.2防治布局
根据京津冀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特点,结合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建设好三道生态带,维护好一条生命线,即区域北部,营造一条由河北省坝上各县组成的生态维护防沙带,减轻内蒙古高原风沙对区域的影响和本地沙土对下游地区的危害;在燕山和太行山山前地带,营造一条水源涵养保土带,有效拦蓄降雨,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在沿海地区,营造沿海生态维护带,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提高防风固沙能力;在太行山山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加大水土保持力度,维护京津冀发展的生命线。
(1)坝上生态维护防沙带。该区由蒙冀丘陵保土蓄水区(Ⅱ-1-2tx)南部4县和燕山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Ⅲ-2-2hw)北部3县坝上地区组成。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普查结果,区内风蚀面积主要分布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和尚义县,以及承德市的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州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风力侵蚀总面积4 961 km2。该区主要位于农牧交错地区,风大沙多,土质疏松,风蚀和水蚀交替发生,尤其是在冬春季节,地表缺乏植被的保护,加上强烈的西北风,给京津和华北平原带来了沙尘暴和扬沙天气,已成为提高京津地区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应在区域内实施以封禁治理和草场恢复为主的坝上高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本着“大封禁、小治理”的原则,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保护现有植被和草场;重点建设防风固沙林和水源涵养林,恢复和提高草场功能,在为下游地区提供生态屏障的同时,适度发展草原旅游业,增加当地群众收入。
(2)燕山太行山水源涵养保土带。该区由燕山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Ⅲ-2-2hw)36县、太行山东部山地丘陵水源涵养保土区(Ⅲ-3-2ht)31县和太行山西北部山地丘陵防沙水源涵养区(Ⅲ-3-1fh)5县组成。燕山、太行山一线是海河流域的多雨带,是滦河、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等京津冀河流源头区,密云、潘家口、于桥、岗南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源地分布其间,是京津冀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应通过加大区内水土保持力度,发挥自身水源涵养功能,增加雨洪资源利用,减少入库泥沙,改善入库水质。在区域内实施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为主的京津冀水源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和经济林,在涵养水源的同时,利用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培育集采摘、种养、垂钓、农家乐等于一体的休闲生态产业链。
(3)沿海生态维护带。该区由津冀鲁渤海湾生态维护区(Ⅲ-5-2w)7县(区)组成。 津冀沿海地区地处海河流域洪水入海尾闾,土地瘠薄,新区广布,港口众多,是未来北方航运物流中心和京津冀地区重要经济发展带。下垫面的特殊性导致区内生态环境比较恶劣,土壤沙化和盐碱化严重,加上海风的吹蚀,植被较差,生态维护功能较弱。应在区域内实施以防风林网和生态湿地建设为主的沿海生态维护工程,重点建设防风林,保护农田,恢复植被,加大土壤沙化和盐碱化防治力度。同时,开展生态湿地建设,恢复南大港、北大港、七里海等滨海湿地。
(4)南水北调中线生命线。南水北调中线是京津冀的重要客水线路,是京津冀发展的生命线。南水北调工程沿线西岸,沿太行山分布着王快、西大洋、岗南、黄壁庄、岳城等重要的调蓄、控制水源工程,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而在水库大坝连接线以下至输水线路的广大区域,承担着一定的防洪和水土流失防治压力。因此,应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开展以保障输水线路安全为核心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山区通过建设植物和工程措施拦蓄泥沙,行洪河道两侧建设护村护地坝,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输水线路边坡加强防护防止冲刷,平原区加强植被保护,减少种植作物农药和化肥施用量。
3.3保障措施
(1)建立协调机制。京津冀地区要实现水土保持协同发展需要高层面的协调机制。应建立生态保护协调机制,实行联合办公,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协调管理等。建议由水利部成立京津冀水土保持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在水土保持司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吸收海委和京津冀三省市水土保持部门参加,具体负责三省市水土保持协同发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开展生态补偿。根据生态伦理观,一般在上游地区不能发展严重污染的工业,这是世界各国都遵循的规则。这些地区为此而放弃了发展机会,应当得到适当的补偿。从实施形式来看,补偿可分为政策补偿、资金补偿、实物补偿和智力补偿[2]。京津冀地区应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处于下游的北京市和天津市应结合实际,从政策、资金、实物和智力上,对上游地区进行补偿。如:建立生态建设基金,用于上游地区开展生态建设;下游发达地区为上游贫困地区群众提供打工机会,开展生态旅游合作,带动上游地区旅游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3]。
(3)加强联合监督。京津冀协同发展必然伴随着城市扩张,这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建设带来的工地扬尘和植被破坏,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建议建立京津冀联合监督机制,由水利部或海委组织、三省市联合参加,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上下游之间的相互监督检查,在涉及京津冀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中邀请三省市代表共同参加。
(4)完善水保监测。调查区域水土流失动态,反映区域水土保持建设成果。在此基础上,参照水文监测及水环境监测相关做法,以省界断面泥沙含量为重要指标,明确不同降雨条件下主要省界断面河流输沙量,以此反映上游地区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并作为生态补偿的重要依据。在适当的时候,将此指标纳入水土保持考核体系。
(5)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优势。京津冀地区高校云集,还拥有一批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水土保持科研院所。水土保持协同发展的理论创新和社会实践应调动和发挥这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力量,建立示范基地,实现资源合作、数据共享,为推广协同发展模式和防治经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参考文献]
[1] 牛一兵,禹伟良,汪晓东,等.京津冀协同发展——激扬中国梦的伟大实践[N].人民日报,2014-08-08(1).
[2] 康慕谊,董世魁,秦艳红.西部生态建设与生态补偿:目标、行动、问题、对策[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43.
[3] 吴殿廷.京津冀一体化中的生态环境问题[J].领导之友,2004(5): 25-26.
(责任编辑李杨杨)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0-0941(2016)01-0020-04
[作者简介]付贵增(1969—),男,河南林州市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
[收稿日期]2015-11-01
[关键词]水土保持;协同发展;规划;京津冀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