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嵘,李爱霞
(咸宁市中医医院,湖北 咸宁 437100)
磷酸西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初发2型糖尿病的临床研究(附34例报告)
刘嵘,李爱霞
(咸宁市中医医院,湖北 咸宁 437100)
摘要:目的 探究磷酸西格列汀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初发2型糖尿病的效果。方法 将在我院接受治疗的68例初发2型糖尿病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将其平均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接受二甲双胍治疗,观察组则接受磷酸西格列汀与二甲双胍的联合治疗。结果 对照组的血糖含量为(7.16±1.21)mmol/L、餐后2h血糖为(12.33±1.77)mmol/L、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为(8.30±1.75)%;观察组则分别为(5.31±0.88)mmol/L、(9.54±1.36)mmol/L、(6.17±1.34)%。观察组的上述3项指标水平均低于对照组且差距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在对初发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中联合使用磷酸西格列汀与二甲双胍进行治疗,安全性高,效果明显,值得推广。
关键词:磷酸西格列汀;二甲双胍;初发2型糖尿病
2型糖尿病是一种在老年人群体中具有较高发病率的慢性代谢性疾病[1]。多数观点认为[2],该病是由于人体胰岛素抵抗与胰岛β细胞功能遭到损伤所致,会引发脑血管及神经系统的病变,具有较高的病死率,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安全。该病的治疗以药物为主,普遍使用胰岛素,但大多数药物的疗效不佳。我们对初发2型糖尿病患者给予磷酸西格列汀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研究其治疗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将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68例初发2型糖尿病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34例。对照组男19例,女15例,平均年龄(50.77±5.32)岁,平均病程(4.72±2.04)年。观察组男18例,女16例,平均年龄(51.27±5.64)岁,平均病程(4.39±2.17)年。两组在性别、年龄及病程方面未发现明显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对照组接受二甲双胍(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23370)进行治疗,0.85g/次,3次/d,均为饭后服用。观察组采用磷酸西格列汀(Merck Sharp &Dohme(Australia) Pty Ltd,H20100050)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其中,二甲双胍的用法用量与对照组保持一致;口服磷酸西格列汀,100mg/次, 1次/d。两组患者均连续用药3个月,在治疗期间均合理饮食,控制糖摄量。
1.3观察指标观察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以及糖化血红蛋白水平。
2结果
治疗前在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以及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方面进行比较,两组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在餐后2 h血糖以及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方面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以及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对比表±s)
与对照组相比,*P<0.05
3讨论
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人们的饮食习惯发生了显著性的改变,随之而来的是逐年增多的糖尿病患者人数[3]。目前治疗糖尿病的药物较多,磷酸西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均可用于糖尿病患者的临床治疗。西格列汀能有效平衡人体β细胞的死亡与生长的情况,同时也是第一种被明确批准应用于2型糖尿病治疗的药物[4]。其进入人体之后不仅能够选择性的对患者体内的DPP-4进行抑制,还能有效降低血浆中葡萄糖的浓度,维持血糖平衡。二甲双胍进入人体血液循环系统之后,能有效抑制葡萄糖的分解以及糖异生且不会与血浆蛋白结合,并随着尿液排出体外,临床上通常与其它药物联合治疗糖尿病,达到降血糖的目的[5]。本研究中,治疗后对照观察组的血糖含量、餐后2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指标水平均低于对照组且差距明显(P<0.05),提示在初发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中联合使用磷酸西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安全性高、效果明显,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赵晓南.初发2型糖尿病行磷酸西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的疗效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2015,31(6):25
[2]岑兴鸣.磷酸西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初发2型糖尿病的临床观察[J].当代医学,2014,20(16):143
[3]张洁.磷酸西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初发2型糖尿病患者疗效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5,15(32):112
[4]伍华,陈敏,邵丽香.西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初发2型糖尿病的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2013,8(z1):18
[5]张秀芳,杨秀红,董陆玲.磷酸西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新诊断2型糖尿病临床观察[J].河北医药,2014,36(18):2785
中图分类号:R58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4646(2016)03-0212-02
DOI:10.16751/j.cnki.2095-4646.2016.03.0212
(收稿日期:2016-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