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金融研究院 马雪娇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张鑫
“负面清单”模式成为我国制造业再造的新契机①
中证金融研究院 马雪娇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张鑫
摘 要:新版《负面清单》向外界表明,制造业将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头戏。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通过引进高质量外资增强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我国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目前,随着广东、福建、天津三个自贸区的集中建立,已经在东部地区形成了沿海自贸区群,能够为高端制造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有利于形成更高水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我国的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关键词:负面清单 制造业 发展趋势
1.1 “负面清单”的内涵
2013年9月2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提出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法无禁止皆可为”,即列明了不符合国民待遇等政策的外资准入管理措施。随着广东、天津和福建三个自贸区的集中设立,新版《负面清单》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划分为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并适用于包括上海在内的四大自贸区,旨在以对外开放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尤其是为我国基础性产业的对外开放提供平台。
1.2 区内制造业现状
一是对外开放行业数量增加。从已颁布的三版负面清单来看,2014版变动最大(2015版“负面清单”虽在原有的基础上瘦身12%,但是制造业及其相关行业基本没有变动),其中将制造业原有21大限制行业缩小至8个行业,在放宽9项相关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相应取消了“对投资400吨及以上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的股比限制”等7条限制,除了特定行业须由中外合作或中方控股、或禁止外资涉入外,透明度进一步增加,减少了模糊表述内容,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这与国家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战略相吻合,也有助于我国制造业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的新机遇。
二是更加注重制造业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引下,为鼓励我国企业向高端制造业核心环节进发,2014版、2015版《负面清单》均在产品的设计、研发等环节允许外资进入,如“允许外商以独资的形式从事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的制造与研发”。这改变了以往我国主要依靠人口红利为主的引资策略,逐渐形成了一条“从产品升级到技术升级,再到产业链升级”的发展道路,为高铁、航空等领域实施进口替代奠定了基础,体现了我国制造业从全球低端产业链向高端智能制造的转变。
三是高端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齐头并进。自贸区“负面清单”制度给予了海外投资者诸多便利,愈来愈多国家的高端制造企业在此设址。以天津自贸区为例,目前,已经囊括了1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制造业生产总值相比2008年翻了近两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接近2万亿元。为促进其良性发展,天津自贸区设立了中国第一座生产性服务业综合体,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搭建了集电子商务、融资租赁、第三方物流于一体的生产性信息服务平台,让自贸区内的企业通过产业协同发展,打破地域限制,享受全球性的生产配套服务。
2.1 负面清单模式下,制造业利用外资将更加灵活
一是负面清单模式已成为国内外投资规则的新风向。《负面清单》对投资者和监管主体而言属于法律法规范畴。投资者可以从事清单中未列明的事项,监管主体则不能违背“负面清单”随意行使监管权力。理论上来看,监管机构不再进行事前审查,转而关注事中和事后监管,从法律上约束了权力的过度使用,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2013年版《负面清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开始探索新的市场准入模式。随后,2014年、2015年相继对2013版《负面清单》进行了修改,此后天津、上海、福建和广东自贸区开始共用同一张清单。
二是负面清单模式为制造业提供话语权。目前我国已是世界第一大贸易国,虽然尚未能主导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但为避免被边缘化,我国有必要跟踪并积极参与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从中获得自身发展的最大权益。2013年12月,佛山市南海区发布广东省首份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图构建权力运行新机制;成都市3个试点区各自发布了《负面清单》,除禁止或限制项目之外,对内外资进入充分开放;海南、贵州、云南等省份都出台了《负面清单》。整体上看,负面清单模式在我国已呈现推广之势。
2.2 高端制造业及相关产业开放度将逐渐提高
一是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进一步开放迎合了我国外商投资发展趋势。2014年1月到2016年3月,我国外商直接投资(FDI)项目61807个,实际利用外资5500亿美元。其中,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高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比例显著提高,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0%以上。从发展趋势上看,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将成为我国吸收外资的重要领域。在目前各国大力发展制造业的背景下,高水平的外资技术溢出效应既有利于加速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也有利于培育我国新的比较优势产业,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整体地位。
二是加快开放外商投资领域有助于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从我国对外投资情况来看,2015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全球155个国家/地区累计直接投资1180.2亿美元,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我国正从产品输出国变为产业、资本输出国,大规模“走出去”和高水平“引进来”是今后的重要着力点。目前,装备制造业已成为我国“走出去”的领头羊,但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我国企业屡遭外国投资保护规则限制。这就要求我国对外资的管理要与国际投资相接轨,通过参与多边和双边投资规则制定,降低投资市场准入门槛、提高投资便利化,为企业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①基金项目: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资助(14AZD057)。(论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观点,不代表所在单位。)
2.3 中低端制造业转型升级面临新契机
一是有利于倒逼中低端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外商投资的进入将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企业为维持生存,将加强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和水平分工,加快中低端产业的转型升级步伐。同时,在美国加速“再工业化”、“制造业回流”和德国“工业4.0”的推动下,正在改写着全球工业经济格局。我国能否在关键时期抓住机遇,推动中低端产业转型升级,不仅关系到我国制造业本身的发展问题,甚至关系着国家战略布局。
二是有利于改善经商环境,打造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世界银行《2015年经商环境报告》,与主要经济体相比,中国经商环境总排名为90位,与美欧等发达国家排名有较大差距,落后于新加坡(第1位)、中国香港(第3位)、韩国(第5位)。新的市场准入模式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本国企业也将受益于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第一,产业安全至关重要。从欧美等国的经验来看,产业保护政策、各种法律条款均为其设置了防线。如美国的“负面清单+安全审查”制度。鉴于我国的相关配套措施大多属于事前监管,缺少事中与事后的配套政策,不能使“负面清单”物尽其用。因此,应立足本国产业发展,在保证国家有能力控制部分重要行业的发展主导权的基础上,建立“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并适时跟踪其效果;同时,将能耗限额标准、生态保护要求、技术标准等制度结合起来,强化事中与事后监管,与反垄断法一起为保护国家产业安全发挥效用。
第二,积极利用自贸区金融政策推动制造业参与国际合作。一是应充分发挥金融的产业链调整功能。在合理规避风险的情况下,引导国外重点行业投资集团注资芯片设计、纳米技术等先进制造业行业,为尽快掌握国际制造业技术发展趋势和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国内制造业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迈进。二是要充分利用境内外市场和资源。区内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依托自由贸易账户管理系统,自主开展海外融资活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积极通过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境外放款等方式为自身的海外投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提高海外投资并购质量,缩短交易时间。同时,逐步优化我国金融资产配置,盘活存量金融资源,畅通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第三,借助国际贸易新形势打造我国高端制造业。利用新形势下的贸易准则带来的倒逼机制,将有利于推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一是要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在自贸区发展高端制造业的背景下,不断完善海外投资保障机制,协助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保护措施,鼓励高端工业产品走出国门,打造“技术—生产—品牌—服务”于一体的制造业强国。二是推进相关标准与国际对接。为尽快与国际接轨,我国制造业应加快国际认证合作,不断完善相应认证标准,强化中国标准的输出、国际互认以及标准共建等工作,促进“中国标准”走出去。三是要增加国际话语权。随着入世红利逐渐淡化,我国需要构建更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系,消除发达国家贸易规则给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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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6(b)-1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