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向 浩
“手术搭售”的任性从何而来
文丨向 浩
一个只需要花2950元的小手术,在被推进手术室后,被医生三次要求增加手术项目,费用一路飙升到了11950元。说起2月24日的经历,28岁的绵阳市民蒋先生心有余悸,“当时我躺在手术台上,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最后,他被迫在手术同意单上签字。
医疗费用由原本的2950元瞬间蹿升到11950元,并且不带半点儿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说当事人心有余悸,就是我们这些局外人,看了也不免有些心悸。如果医院皆为这般,那谁还敢去看病。想问问这些医生,你们这么“任性”,院长知道吗?监管机构知道吗?
诚然,手术中存在一定的意外因素,有时也确实需要调整方案,但是,这种调整必须是治疗所必需的,否则便有“宰客”、设置“医疗陷阱”之嫌。业内权威人士表示,在手术中发现异常情况,也多是考虑改变手术方法,或让患者更换术室,“并非所谓的加做项目”。蒋先生就诊的这家医院擅自增加手术项目,延长手术时间,多收手术费用,显然逃脱不了“宰客”“过度医疗”之嫌。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项目是加做了,钱也多花了不少,但病情并未得到好转。蒋先生表示,手术后第二天,他将尿液进行送检,发现结果和以前根本没有任何变化。也就是说,加做的半个时的前列腺治疗手术,根本没有一点效果。可见,加增项目,只是一个“多收三五斗”的幌子而已。
手术台上加价也并非个案,如前期广受热议的太原医院“如果感到疼痛你就加点钱”,宝鸡西大医院的“手术加价,患者打下欠条”,等等。稍加分析便能发现,诸多案例之间有着一些共同点,即这些医院都是利用低价诱惑,进而在术中追加项目,最后达到高价治疗的目的,即便被报道或被调查,也会以“患者自愿”作为挡箭牌。这套“流程”,这些医院可谓耍得娴熟之极。
院方口中的“患者自愿”,实则是患者无奈的“被自愿”。正如一些患者所言,“躺上手术台的我,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不在增加项目的手术确认单上签字,真害怕他们就不理我了……”“我躺在手术台上,手术医生就停下来看着我,让我签字增加项目。”这个时候,你不签字,不点头,不掏钱,行吗?
从根本上而言,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建议”增加项目,所利用的,无疑是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等以及患者的紧张心理这两张“牌”。这种情境下,患者无法考虑过多,不得不就范。在医疗秩序不断朝着透明公开方向发展的现实语境下,“手术搭售”式的“术中术”手法,已然成为了一种医疗敲诈,违背了医疗机构诊疗工作规范,触犯了法律法规。这不仅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也是对诚信的不坚守。
“手术搭售”不仅侵害患者权益,还伤害医德,败坏医风,亵渎医疗诚信,破坏医患关系,多行不义早晚尽失人心。医无仁心,无仁术,其悬壶济世之招牌又怎能顶得住?对此,监管的“发条”必须得拧紧。一是,市场监管、医疗等部门有必要对医院在各种媒体上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强监管,打击医院的超低价治疗虚假承诺和虚假宣传行为,确保医疗广告的客观真实;二是,要求医院履行术前全面公示义务,在做手术前告知患者一方做手术的所有相关项目和费用标准,让患者一方心中有数,满足患者一方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在因手术加项引发医疗纠纷时,应由医院一方针对加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而不能要求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四是,对于这种消费行为,有关维权部门、组织应该充分敞开维权救济通道,接受患者投诉,并加大对“手术搭售”医院的处罚问责力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