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与传统学徒制的特征对比与分析

2016-07-15 08:43卢十平樊韩波
科技视界 2016年17期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

卢十平+樊韩波

【摘 要】学徒制不仅是一种职业教育机制,更应该是一种全社会的法制教育体系,是政府、学校、社会、行业、企业和个人对学生的知识、文化、道德、技能的传承体系,这种体系的建立对于现在的职业教育体系改革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意义。本文试图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角度出发,分析传统学徒制与现代学徒制的异同点,为职业教育进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传统学徒制;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

0 引言

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懂技术、懂管理的高技能型人才。随着中国智造品牌的塑造和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调整,我国对高技能高素质型人才的需求日益上升。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各种高技能型人才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和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需要。然而,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人才培养的问题也日益呈现。企业需要的人招不到,毕业的学生又无法很好的胜任企业的工作要求,很多学生毕业后,只有在企业工作过程中不断摸索、不断总结,以致走了很多弯路最终才能达到企业的需求。由此可见,目前在职业教育过程中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更多的停留于形式,职业教育改革面临着新的挑战,职业教育必须解决就业市场技能型人才紧缺的问题。我们应当对传统意义的学徒制进行剖析,与西方学徒制进行横向比较,充分结合两者各自的优缺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

1 西方现代学徒制的起源

学徒制我们可以理解它是职业教育的最早形态。它从青铜器时代就已经产生,在青铜器时代由于手工业已经有了初步的发展,仅仅依靠以前家庭父子之间的技艺传承已经无法满足手工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技艺或者称之为技术的传承就逐步的走出家族的圈子,通过言传身教传授给家庭以外的人员。这方面的历史记载在希腊、罗马以及中国战国时期均有出现。这种契约式的传承并未形成正式明确的相关制度,而是以一种私人行为维持存在,但这种技艺的传承我们已经可以称之为“古代学徒制”。

中世纪(Middle Ages)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这是欧洲历史上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时代,随着文艺复兴和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工业得到的迅猛的发展,已经产生了行业协会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学徒制在 13-14世纪的这一时期也达到了鼎盛时期。在这一时期,学习者分为学徒、工匠和师傅三个等级,学徒关系建立不光只是一种私人行为。它还必须接受行业协会的监督,行会已经参与了学徒制这种关系的建立与管理,这就使得学徒制的从古代的私人性质转变为公共制度,这时代的学徒制就被称为“行会学徒制”或“传统学徒制”。

16-18 世纪是欧洲各国手工业家庭作坊的重要发展时期,行会由于竞争的恶化,学徒制管理逐步的恶化,行业成为了技术垄断的帮凶,为了阻止他人对于技术的改造和升级,师徒关系彻底转化为了雇佣关系。为了缓解这种矛盾,国家开始通过立法方式介入对学徒制的管理,这一时期的学徒制可以被称为是“国家干预学徒制”。

18世纪到19世纪随着两次工业革命的发展,资本主义工业化浪潮完全颠覆了传统学徒制的生存基础,学徒几乎被当成了廉价的劳动力,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德国以法令形式确立双元制的职业教育地位,德国工业异军突起,这才引起了世界对学徒制的重新思考,西方国家纷纷进行学徒制的改革,“现代学徒制”已然成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的热点。

2 国内学徒制现状分析

学徒制是我国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 我国的学徒制一直采取作坊式的培养,国家和行业很少通过法律或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有效规范和管理。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对学徒制进行了相关的改革与规范化管理,很多企业员工在工作之余利用业余时间直接进行相关的理论与文化知识学习。企业也随之进行相关的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招收学徒工即为招生培训,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这样技术工人培养逐渐从学徒制过渡到半工半读的招工培训机制。改革开放以后,我国80%的技术工人都是通过此种方式培养出来的。进入20世纪90年代开以后,随着国家职业教育的兴起,学徒制便逐步的转移到学校的职业教育轨道上来,但是传统意义的学徒制仍然存在,国家也意识到单纯的学校职业教育无法克服理论脱离实际的病根,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这也是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建设的核心所在。

3 反思与思考

从职业教育的整体层次上考虑,我国还没有建立工学结合的法制体系和制度保障。在政府方面,国家很重视职业教育的工学结合,但迄今为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仍然是学校热,企业冷。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结合还是不够紧密,学校的教师普遍缺乏工程体验和生产实践,企业的行业能手又缺乏精力来投身于教育事业。学校教学与企业需求之间的联系是模糊的,教学内容的制定更多的是学校行为而非企业和行业认可制定,这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现代学徒制与职业教育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现代学徒制的法制化体系不够健全,对于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业包括学校而言,缺乏可以操作的配套法规和制度保障,缺乏相互均衡制约的利益平台和监管平台,教学及人才培养处于学校单方面的组织与考核体系,缺乏企业和行业的教学标准和考核监督机制。最终的结果就是政府、企业、学校、教师和学生都在各自的圈子里忙着自己的事情,闭门造车,缺乏相应的职业人生规划和技能提升体系。

因此现代学徒制与职业教育的结合,应避免过度在意企业的一时需求,而应回归到教育的本源上来,做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让学生在企业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特点与所长构建适合自己的职业人生规划和终身教育体系,以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打造学习型的社会。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行业协会在人才培养中发挥作用,才能真正促进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做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吴全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问题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2]徐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识与实践[J].教育发展研究,2006(12).

[3]芮小兰.传统学徒制与现代学徒制的比较研究[J].消费导刊,2008(04):101.

[4]薛胜男.现代学徒制的西方经验与中国现实[J].教育与职业,2014(08):87.

[责任编辑:王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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