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雨[华侨大学文学院,泉州 362021]
论李佩甫《城的灯》城乡叙事中的审美想象
⊙王诗雨[华侨大学文学院,泉州362021]
摘要:李佩甫的《城的灯》刻画了一幅乡下青年力图摆脱贫困走向城市的人生图景,小说主人公冯家昌最终凭借个人的努力,成功地扎根城市并举家搬迁,成就了乡下人进城的成功典范。小说中主人公冯家昌的性格与命运是作家审美想象的浅层显现,而作家个人独特而丰富的审美情感则是其审美想象的深层根源。
关键词:城乡叙事审美想象乡土情怀情感批判
河南省作协主席、著名作家李佩甫,2015年凭借长篇小说《生命册》获得第九届茅盾文学奖,成为首位获此殊荣的河南本土作家。他的另一部长篇力作《城的灯》,与小说《生命册》《羊的门》等合称为“平原三部曲”。小说《城的灯》讲述了男主人公冯家昌在恋情受阻备受屈辱的情况下,为了赢取个人的尊严改变家族的命运,毅然选择参军并成功扎根城市,最终顺利地帮助四个蛋儿在城市中立足的奋斗历程。在这部小说中,李佩甫通过对主人公心路历程的准确把握,出色地展现出他作为农裔作家所特有的乡土情怀与审美想象。
正如洪治钢所说:“小说是一种与苦难有着密切关系的艺术”①,李佩甫笔下的乡村青年冯家昌,打小生活在一个贫困不堪且备受屈辱的家庭,尝尽了人情冷暖。父亲因为是上门女婿,常被村中人称为“老姑父”,而“这种称呼带有调笑、戏谑的成分,表面的客气里承载着的是彻骨的疏远与轻慢”②。六岁时,那棵长在自家院里的桐树“跑了”,一夜之间居然跑出一尺之外,长在了隔壁铜锤家的墙里。因为这棵会跑的树,冯家昌目睹了父亲找村支书说事时的卑微与怯懦,体会到了村支书对待父亲时的敷衍与轻蔑,而这一切就在他六岁“一个可以镌刻时光的年龄”里,带给了他“精神上的早熟”③。讲究体面的父亲,迫于生计干起“糟头发换针”的勾当,事发后被镇上“市管委”以投机倒把为由拉去游街,从此丢了脸面再也抬不起头做人。于是冯家昌正式接管了家里的“外交”大权,一盒装满“驴粪蛋儿”的点心匣子,让年仅九岁的冯家昌发出“有时候,日子是很痛的”的感慨。十二岁那年母亲早逝,留给他“可要支事”的叮嘱,使他终于长成了自己的父亲,开始承担起“长兄如父”的责任。
母亲的离世,让兄弟五人一度没有鞋穿,只得赤脚。为了生存,也为了磨炼四个兄弟的坚强意志,冯家昌带领他们走在洒满蒺藜的地上,硬生生练就出一副铁脚。童年本该是美好的,但对于冯家昌而言,生活的重担却过早地压在了他的肩上,让他还来不及享受童年的乐趣,便早早被安插进成人的队伍,体会到生活带给他的太多苦痛与屈辱。后来冯家昌终于拥有了一双属于自己的鞋,鞋子是村支书家的女儿刘汉香送的,那是一个“灿烂得一塌糊涂”的美丽姑娘。那一年他十六岁,“一个充满幻想的年龄”。冯家昌和刘汉香恋爱了,像所有初次恋爱的少男少女一样,纯真美好忘乎所以。一双鞋就这么“送”出了一段懵懂而甜蜜的爱情,却也冥冥中送出了刘汉香花儿一般的美好青春与生命。刘汉香是村长的女儿——“上梁一枝花”,而自己却是“老姑父”的儿子、四个蛋儿的大哥。在这段感情中冯家昌是自卑的,东窗事发之后的吊打又在他自卑的心灵上深深烙上了切齿之痛。于是,带着恋人的无限希望,以及穿上“四个兜”衣锦还乡迎娶刘汉香的任务,冯家昌毅然决然地进入部队,开启了对“城的灯”的追逐。而这一走,就成了冯家昌穷尽这一生都无法填补的遗憾与亏欠。
在军队中,冯家昌凭借着自己的谦卑和聪明、吃苦耐劳和察言观色,一步步赢得各级领导的赏识,最终顺利踏上权力的阶梯,也为日后将他家那四个蛋儿“日弄”进城铺平了前行的道路。外面的世界确实精彩纷呈,却也有冯家昌所不曾预想的权力相争、尔虞我诈。一次次的备受冷遇,一次次的尊严受损,让一直背负着“长兄如父”使命的冯家昌变得日渐冷漠严峻,他的心终于在不断上光打蜡的过程中,被打磨得坚硬无比。为争取提干机会,冯家昌主动隐瞒了自己在农村已订婚的实情,背弃了连续五年写在奖状后面“等着我”的承诺,更辜负了刘汉香的一往情深以及对他家庭的辛劳付出;为讨廖副参谋长的欢心,显示自己坚定的立场,冯家昌对廖副参谋长下放期间的衣食起居百般照顾,为他日东山再起处心积虑;为与侯秘书力争动员处主管征兵的职位,冯家昌将平日里的情谊丢在脑后,殚精竭虑用尽手段。他把“忍住”作为自己不断进取的绝招,并牢记“内敛”这一晋升秘诀,在一次次“交心”的过程中摸爬滚打。
冯家昌幼年穷困的成长环境,打造出他坚韧的品格与意志,成长过程中所受的一切屈辱,都被冯家昌转化为追逐“城的灯”的最原始动力,最终驱使他成功地扎根城市。在这场追逐城市灯光的赛跑中,在这部从农村成功迁徙城市的奋斗史中,在力图摆脱童年阴影、誓将四个蛋儿都“日弄”进城的直接目的中,冯家昌表现出了当代农民身上所普遍具备的隐忍与机智、聪明与狡猾。苦难的经历锻造了冯家昌复杂而鲜明的性格特征,但也深深地流露出他隐藏在背后的无奈与酸楚。冯家昌最终完成了冯氏家族的城市迁移计划,但是在这一路攀爬的过程中,冯家昌也遗失了太多人性中美好的东西。就在他做出抛弃刘汉香、迎娶市长女儿李冬冬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就已经失去了家乡,彻底成了没有根的人。
李佩甫是一位以乡土小说起家的河南籍作家,《城的灯》发表于上世纪90年代末。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化改造,城市得到迅猛发展。随着时代的变迁,大批农民迁徙城市,如何表达乡愁、乡情和家园等主题,日渐成为困扰当代乡土作家的难题。为获取鲜活生动的写作素材,捕捉写作灵感,出身平原的李佩甫经常回到家乡,感受乡村生活的气息,力图实现“在最熟悉的中原大地挖出一口文学的井”的写作理想。李佩甫认为,不论时代如何变迁,作家写作是无法离开时代生活的,城乡结构的不断变化使传统写作中的乡愁、乡情、家园等词汇已不具有原生意义,书中所写的乡村也从具象意义上升为精神层面。在他几乎所有的作品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他对家乡人民面对苦难时所表现出来的坚强意志与顽强精神的歌颂。
但与此同时,作家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城乡二元世界的建构中,城乡交融是人性抒写的必然。作家亲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以及城乡格局的变化,诸多城市体验使得他在面对城市时多了许多乐观、勇气和豁达,并在作品中着重表现了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长久以来精神对峙背后的渐趋统一之势。我们从他的作品中不仅能看出他对乡村的深深眷恋和维护,而且也能感受出他对城市的逐步认可和赞同。在《城的灯》这部作品中,李佩甫对城乡二元状态的审视,是通过冯家昌个人进城的奋斗历程展现出来的。从作品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作家对农村人进城发展持肯定态度。“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紧紧拥抱生活本身的过程,由此迸发出对生活的爱与憎,对人生欲望的追求,这是任何道德说教都无法规范,任何政治条律都无法约束,甚至连文明、进步、美这样一些抽象概念也无法涵盖的自由自在。”④因此,对于冯家昌面临重大利益选择时的趋利之举,李佩甫认为,从某一个角度讲,冯家昌的选择也是人性趋优本质的一种体现。
不过,李佩甫在肯定冯家昌对城市追逐的同时,也借上梁村表达出了他对冯家昌的道德批判与介怀。每一位由乡入城的乡下人,都迫切希望得到城市的尊重和认可。这种想要得到城市人身份认同的意念,其实质是对自身“身份”的追寻,“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它主要是指某一文化主体,在强势和弱势文化之间进行的集体身份选择,由此产生了强烈的思想震荡和巨大的精神磨难,其显著特征可以概括为一种焦虑与希冀、痛苦与希望并存的主体体验”⑤。尽管冯家昌在一定意义上获得了成功,最终拿到了“正宗的城市(是大城市)的户口,也有了很‘冠冕’、很体面的城市名称”,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始终无法感知到来自城市的认同,“连他自己都不清楚,到底是他占领了‘城市’”,还是“‘城市’强奸了他”⑥。他只是一只迷失家园的流浪狗,以当城市的狗的方式一步步杀出一条血路,内心却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折磨。
“李佩甫的小说主题词是权力,而比权力更广大的是人心。他对人心荒凉之后的权力迷信所带来的苦难,有着尖锐、清醒的认识,正如他精微、冷峻的笔法,总是在追问生命丰富的情状如何才能更加健旺地生长。”评论家谢有顺对李佩甫小说主题的这一评价尤为中肯。李佩甫笔下的冯家昌是幸运的,他在众多渴望城市的乡下人中脱颖而出,手握重权举家搬迁并最终扎根城市;冯家昌又是不幸的,功成名就却失了人心,始终得不到家乡父老的谅解和接纳。当一个人忘却初心不择手段地追逐成功和权力时,就注定会失去宝贵的情感和尊严,李佩甫在这里表达了他鲜明的情感批判。因此,在这份农裔作家所独有的复杂情感中,我们又能看出李佩甫隐藏在城乡二元关系建构中统一背后的精神对立。时代始终在不断地变化发展,而随之变动的作家个人独特而又丰富的生活体验和审美情感,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作家的书写心理和叙事视角,不可避免地被打上时代的印记。
①洪治钢:《无边的迁徙》,山东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
②③⑥李佩甫:《城的灯》,作家出版社2009年版。
④陈思和:《鸡鸣风雨》,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⑤赵一凡等:《西方文论关键词》,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
作者:王诗雨,华侨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
编辑:魏思思E-mail:mzxsws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