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丽芳
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史丽芳
摘要:我国开发区建设形成了较大的规模,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开发区在财政管理体制中的弊端逐渐彰显,与时代发展越发不相适应,阻碍了开发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本文首先介绍了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而后指出了开发区在财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财政管理体制创新措施。
关键词: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基本原则;问题;创新
(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合理确定开发区的财政收支范围,并给予开发区一定的财权和事权,从而实现开发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实现权责的有机统一。
(二)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
对于财力,做到城区与开发区之间的合理分配,在确保城区财政支出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新增财力更多地向开发区财政倾斜,以实现开发区正常的资金收入。
(三)科学、规范、稳定、公平的原则
开发区收支的合理划分应充分考虑其经济发展阶段、财政收支情况等实际,核定与之相适应的基数,满足开发区建设的最低之处需求,以从根本上提高开发区的财政积极性,实现其财政的平稳较快增长。
(一)管理体制不完善,开发区综合服务能力不足
1.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
多数一级财政开发区在财权和事权的划分中均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如开发区承担的义务中包含一些本该由市级承担的义务,而市级却承担了本该由开发区承担的义务,但不能得到相应的财权,这难免对开发区的综合服务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2.管理体制不利于开发区的发展
多数开发区采用的管理体制为纵向协调型管理体制,即开发区由市政府主导,通过设置管委会实现开发区的管理工作。这种管理体制与条块管理模式基本一致,对于管委会而言,其拥有的职权非常有限,束缚了管委会的工作创新能力。此外,开发区管委会受到多个部门的多重管理,权力重叠,易出现推诿扯皮问题,影响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如某些开发区财政收入归市级所有,而开发区没有财权,只能通过一定的资金申请程序获得,申请周期长,严重影响了开发区的进一步发展。
(二)开发区留存收入减少,激励机制不完善
开发区制定合理的财政体制主要考虑以下两种因素:第一,市级的宏观调控情况;第二,开发区本身的发展实际。与城区相比,开发区可在留存收入方面占有明显的优势,即开发区可获得较高的留存收入比例。但由于城市进一步发展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开发区财力逐渐归于市级,且力度还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同时,开发区事权范围不断扩大。开发区财政在激励机制方面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投入较大的刚性支出,且该收入逐年增加,使得开发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背负着较大的财政负担。虽然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经济发展成果却不能有效分享,从而造成开发区的发展无法实现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
(三)资金缺口巨大,资金需求压力长期存在
1.建设资金缺乏
开发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需要较大的投入,如没有相应的财权,只是通过申请程序获得财政资金,管委会难免会出现资金不足问题,从而影响了开发区的经济发展。我国某开发区在进行公路、综合办公大楼等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资金17亿元,但通过财政和吸引社会资金的方式仅筹到8.6亿元,建设资金仅筹到一半,严重影响了开发区的建设进程和经济发展。
2.国家政策调控导致融资困难
尽管某些开发区通过相关渠道设立了一些融资平台,一般为向银行贷款,或通过相关程序向上级申请资金,或通过出让土地获得资金,合理分配资金,进行相关项目的建设。若在上述融资的基础上,仍存在资金缺口,可通过BT等方式来进一步筹集资金,以解决项目的资金缺口,但这种方式存在一个问题,即主体不明确,国家相关政策(清理融资平台或改革重组)进一步限制了开发区的融资。由于贷款需要较多的手续,刚开始建设的企业项目建设受到资金的限制,需要改造的较大规模项目也缺少改造费用。
(一)理顺财权、事权划分,保障高效运转
合理划分市级与开发区之间的财权和事权,对于推动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解决市级与开发区在财权和事权之间的不匹配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原则,合理划分市级与开发区在财权和事权的分配,科学确定开发区的财政支出范围与责任。事权范围明确后,细化财政的支出职责,以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为原则,保证开发区与市级责任明确化,以减轻由于开发区承担较大事权范围而增加的财政压力。
结合某些开发区的先进管理经验,采用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合理的区内与区外关系。可采用城区与开发区的联合,两者为两个整体,但在同一领导班子领导下,在开发区管委会设置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负责开发区各领域的经济、社会管理工作,这样就可以全力进行开发区建设,也可使开发区经济社会有条不紊发展,同时杜绝了推诿扯皮问题的发生。对于规模较小的开发区,可采用市政府派出机构对开发区进行经济社会管理,并赋予开发区一定的经济管理权限。
(二)建立激励性财政体制
市级可在财政体制方面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但需要考虑到各开发区的具体行政管理体制,确定与各开发区相应的财政管理体制。某些开发区并未实现“收入全留”,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开发区一定的特别政策,对于某些增长较快的税种,可按一定比例在市级与开发区之间分配甚至全部分配给开发区,这样可增强开发区的建设活力。此外,在支付领域确定激励性制度,既要充分发挥开发区的发展建设积极性,又要结合开发区实际,采取奖惩措施,实现开发区较好发展。
(三)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增强开发区发展后劲
1.确定合理的资金拨付方式
对于我国多数开发区而言,财政资金在开发区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财政资金的拨付效率直接影响到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由于各开发区对资金的需求不同及发展阶段不同等,因此,在拨付财政资金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确定合理的拨付方式。
2.确定合理的财政资金拨付渠道,加快拨付速度
拨付财政资金时,需要确定合理的拨付渠道,以直接通过财政系统下拨为宜,提高资金拨付速度。对于资金的拨付流程加以规范,资金拨付前,首先确定资金的用途等,从而确定资金的拨付多少、时间等。此外,还应缩减资金拨付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拨付速度。
3.创新投融资模式
目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而入住开发区的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尚处于发展中阶段,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这些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了资金的限制。积极建立一系列融资平台势在必行,可通过投资公司来提供开发区的建设资金,通过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吸引投资公司入住开发区,在开发区内进行建设。同时,也可通过第三方积极进行招商。通过股份合作模式,即开发区与第三方采取合作的方式,由双方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双方持有一定股份,按股划分利益。
无论何种财政管理体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均会表现出一些与时代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应结合时代对财政的要求来确定合理的财政管理体制,以实现开发区经济社会的较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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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