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丽萍
存货计价方法对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探究
韩丽萍
摘要:作为企业流动资产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存货因其随时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其计价方法会时刻影响到包括企业税、费、成本、价值等各个环节的效益情况。研究这些计价法差异的目的在于了解不同计价方法对企业经营潜在的影响,找到符合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又不违法相关法律的最佳方法。本文介绍了存货计价方法的基本类型,并从现金流与企业纳税、企业价值等方面分析了存货计价方法对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存货计价方法;会计核算;影响
存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归属于流动资产大类,其内容一般包括原材料、在途产品、库存产品、低值易耗品等。现实生产中企业的存货其实总是处于不断流动与变化中,比如从原材料成为在途产品,在途产品成为库存产品等。但是,以实物方式存在的存货与其以价值衡量的成本在发生流动时并非总是保持相同顺序,这就造成存货成本与价值在每个会计期末对整个企业价值的真实存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计算企业存货价值也就对企业会计核算产生了同样重大的影响。
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同类型企业的存货进出与计价方式差异很大,而这种差异则会直接影响企业会计核算及财务计量结果。首先,差异化的存货计价形式会影响到对存货价值预估的不同,直接影响到的则是企业的利润预估;而利润则会影响到税收及相关费用;由此继续影响到企业的生产业绩、现金流动情况等一系列问题。这种“蝴蝶效应”使企业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格外慎重,而在遵守法律及实现企业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选择最能体现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保护企业应得收益的存货计价方法是比较合适的举措。理论上,企业进行存货计价的前提是进行存货流转程序的假设,以此来确定已发出存货和未发出存货之间的成本差异,也就是对二者之间进行分配,这就是对已发存货进行计价方法。按照2006版的新会计准则,这一计价方法包括了个别计价、移动加权平均、加权平均、先进先出、后进先出等几种。
(一)个别计价。最准确的计价办法。是按照每个单位的存货的真实成本计算已发出和未发出的存货成本。这种“实打实”的计价方法最贴近客观现实的成本与价值变化。但是,这也同时意味着企业在存货计价上的工作量极其巨大,如果只是存货数量非常有限的小企业尚可实行,然而对于其他更多中型、大型企业来说,这种有一样算一样的计价法在坚持了准确性的同时却丧失了可行性。
(二)移动加权平均、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加权平均又常被称为月末一次加权法,指结合期初存量存货与当期新增存货作为加权值计算当期已发出和未发出的存货成本。由于此法仅仅需要在月末操作一次,频率较低,操作较简便,故而工作效率较高。然而其缺陷也是十分明显的,首先是不能实时提供帐面存货结算金额,无法对存货进行实时的例行管理。其次,这种方法无法体现价格变化,不仅无法配合呈现企业在本期内的销售与利润实现情况,又无法反映市场上特价的波动。因此这种方法正好与个别计价相反,虽然有较好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却丧失了准确性。故同样不具备可操作性。
(三)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对应的是先进的存货先出、后进的存货先出两种模式。前者指未发出和新购入的存货成本较为接近;后者则是已发出的存货和当前市场价较为接近。若经济大背景是物价上涨持续,则后者对企业生产经营业绩的反映比较准确、贴近客观现实,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对其经营业绩的自考自评。因此,对比以上各种存货计价法,先进先出与后进先出无论是工作量大小还是可行性与可操作性方面都相对折中,是较为可取的计价法,尤其是进入电算化后的会计核算有了电脑的辅助,采用此二种计价法也有了更好的实用性。
就企业短期偿债力高低来说,其衡量标准是流动率,公式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该公式的值越大,说明企业短期偿债力越强,债权人权益越有保证;若值越小,则企业短期偿债力越弱,债权人权益难有保证。在这种标准下,以先进先出计算存货和以后进先出计算存货会出现前者的期末价值大于后者,也就会造成流动率比值出现变化,得出的企业短期偿债力差异,则债权人对企业的决策也会因此有变动。
同时,包括资产负债、损益、所得税在内必须按照一个会计期间核算的项目来说,不同存货计价法会对其有不同影响。例如资产负债中的“流动资产”、“所有者权益”等项目会因选择不同存货计价法而有所差异。
在企业损益中,若选择不同存货计价法造成初期存货出现低值估价,则当期收益会有所增加;而初期存货出现高值估价的情况则相反,当期收益有所减少。而若期末存货出现低值估价,则当期收益有所降低;期末存货出现高值估价的,则当期收益有所增加,这就是存货计价差异对企业损益造成的明显影响。存货计价法影响所得税的原因在于不同存货计价法首先影响当期销售成本,继而影响当期利润,再影响当期应缴所得税额度。
假设现在处于物价持续上涨的社会经济大背景,则存货计价法对会计核算会产生如下影响:
(一)现金流与企业纳税。仅仅针对一个会计期间内的不同存货计价法会对此产生明显影响,但是,从长远看,若干个会计期间,理论上若其他条件相同或相似,企业存货的成本终归会全部转化为销售的成本,存货只是一种暂时状态,最终的销售是结果。因此,由若干会计期间组成的长期背景下,企业的税前利润、税后利润、所得税总额、现金流入总额并不会受到一个会计期间存货计价方法的影响。
(二)企业价值。处于物价持续上涨的经济大环境下,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法得到的期末价值贴近于即时的物价水平,因此这种方法得到的核算结果较为客观,则由此得到的企业价值估算也比较合理。相反,如果是后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法则易出现对毛利的虚假增加,从而使企业价值偏离正常值范围。另外,假如出现物价波动的情况时,加权平均与移动加权平均两种方法由于侧重于计算平均化的企业价值,作为一种参考数据,也可以作为衡量企业价值的标准。
(三)对财务分析比率指标的影响。主要是先进先出和加权平均两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此二法对衡量企业长、短期偿债力、获利比、流动比的影响较大。例如使用先进先出法时容易造成人为缩短存货周期的现象,也就使企业流动比出现账面上加速的问题,会影响到对企业短期偿债力和流动性的判断;而加权平均由于使用大量平均数值,就易导致以上数值在进行比率计算时幅度减少的问题。又如在衡量企业获利能力时,由于衡量结果均会以利润的方式显现,故若使用先进先出法会造成账面上利润的增加而使获利比提高;反之,使用加权平均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降低。再如衡量企业长期偿债力时,由于先进先出法会税前利润被人为高估,也就使企业长期偿债力被人为地抬高。
企业在选择最终的存在计价方法时,除了充分研究自身行业特点、生产经营模式、效益目标值以外,还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外部各类生产要素匹配情况、社会经济发展大环境等宏观条件,做到与时俱进、扬长避短,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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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古交给排水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