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讨薪难再成年终的“贺岁剧”

2016-07-12 17:57文丨刘英团
遵义 2016年24期
关键词:黑心职能部门用人单位

文丨刘英团

莫让讨薪难再成年终的“贺岁剧”

文丨刘英团

每到岁末,有关农民工讨薪的新闻,总会登上主流媒体的重要版面及黄金时段。又到年底了,希望讨薪难不再刺激着农民工的神经。事实上,多年来形成的“集中整治”、“集中行动”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大为减少。但是,大为减少但并不等于绝迹,少数黑心老板依然把农民工逼在讨薪的路上。遏制欠薪,不能仅靠“运动式”执法,而是要建立起长效机制。

每到岁末,有关农民工讨薪的新闻,总会登上主流媒体的重要版面及黄金时段。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为什么还会发生农民工讨薪这种事呢?农民工背井离乡的挣个血汗钱,资方怎么会随意或者恶意地拖欠呢?从实践来看,不但各地工会专门设立了“农民工维权中心”,政府各职能部门也有“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清欠办”等常设或临时机构替农民工撑腰,为什么拖欠血汗钱得新闻总像“贺岁剧”一样在年终轮番上演?

又到年底了,希望讨薪难不再刺激着农民工的神经。从法律上看,劳动者不但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还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投诉讨薪,或者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讨薪。但是,与讨薪相对应得是欠薪,总有不少黑心老板热衷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些老板明明有钱就是不给还摆出一副你又能耐我何的“无赖”像。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在财大气粗的老板面前是绝对的弱势群体。被逼无奈的农民工只能通过极端讨薪的手段来引起媒体或者领导的关注了。因为媒体关注了,领导就会重视,而领导重视了,“清欠”就会有力度。

其实,解决讨薪难的根本途径,一是加快城镇化的建设,让农民工融入所在的城市。二是用法律攻破农民工“讨薪难关”。三是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会等社群组织应积极履行职责,并有所作为。从实践看,欠薪、讨薪,不但法律必须发威,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会也应摆正位置。一如著名公益律师佟丽华所言,“农民工来到城市打工,是天然的弱势群体,靠他们自己维权难上加难,政府必须站出来,义无反顾地为他们撑腰”。而农民工代表也坦言,他们不怕被欠薪,也不怕讨薪难,就怕“自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不知到底该找哪个部门”。所以,在农民工讨薪中尤需要政府及公安、司法机关对企业的恶意欠薪行为“零容忍”。比如,在接到农民工得举报或求助时,要从维护农民工的利益出发,切莫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

应当承认,多年来形成的“集中整治”、“集中行动”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大为减少。但是,大为减少但并不等于绝迹,少数黑心老板依然把农民工逼在讨薪的路上。这意味着,遏制欠薪,不能仅靠“运动式”执法,而是要建立起长效机制。一是司法机关与劳动保障、信访、公安、工会等部门携起手来,建立讨薪绿色通道,帮助农民工讨薪。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人民法院首先要简化程序、快速立案、快速办理。比如,可以先行裁定用人单位开户银行协助划拨部分存款以解决农民工“燃眉之急”。如果有隐匿或逃跑的,人民法院应主动扣押、查封其资产,拍卖该资产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所欠的款项。

二是建立特殊的保障制度。就当前而言,不但应建立健全“工资优先支付”制度,打破了处理欠薪问题“年终算总账”的惯用模式,从制度建设、从常态化服务、从管理创新等方面着力,尤其要增强“恶意欠薪罪”的执行力,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同时,还应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的欠薪保障费和国家财政按年度拨付的一部分资金,以及基金的利息收入、基金的投资收入以及各种形式的捐助收入等。不论原因如何,只要存在拖欠,均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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