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凯 史燕平 李虹含
摘要:为了提升融资租赁的竞争力,文章对互联网融资租赁进行研究。首先文章阐述了我国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发展现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文章探讨了互联网融资租赁在我国发展的机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两种体现资产运营和互联网特色的创新业务模式。最后,文章建议我国应加强对融资租赁的理论研究,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行业环境,规范互联网行业发展。
关键词:融资租赁;互联网融资租赁;机理;模式创新
1. 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定义。互联网融资租赁是指通过搭建互联网平台,整合各方资源,为承租人使用设备提供一整套金融服务方案,并切实保障物权,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是融资租赁与互联网进行深度融合的产物,既保持了融资租赁的基本要素和交易结构,又充分运用了互联网的高效、共享、透明的特点,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多重融合。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互联网融资租赁仍然属于融资租赁的范畴,须满足融资租赁的基本要素和交易结构(史燕平,2005)。对于融资租赁而言,其基本要素为“三方两合同”。其中,“三方”是指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两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供应商和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在此基础上,互联网融资租赁形成了具有互联网特色的创新业务模式。
2. 我国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发展现状。虽然互联网融资租赁在我国刚刚起步,但是短期内,我国出现了一批以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如“普资华企”、“融租E投”、“广金所”、“拾财贷”等。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正常运营的以融资租赁为标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达49家,当月成交规模超9亿元人民币。根据本文对于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定义,这是融资租赁与互联网在资金方面的融合,具体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将已经形成的租赁资产债权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转让,最终由投资人通过在线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投资。这种方式一方面给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了资金来源渠道,另一方面可以丰富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同时,互联网融资租赁也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研究兴趣,郭瑞(2014)在其论文中专门对基于融资租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了研究,认为这种模式可以增强租赁资产的流动性,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模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互联网金融的方式为主,未能充分发挥互联网融资租赁的特色和优势。同时,也存在一些不法平台借“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名义涉嫌非法集资集中活动,给投资人造成了直接损失,也给互联网和融资租赁行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融资租赁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本文将立足于融资租赁和互联网的基本特点,重点对我国的互联网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进行探讨。
1. 互联网融资租赁的产生基础。
(1)快速发展中的融资租赁业,问题日益突出。自2006年以来,随着国家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转变以及一系列准入门槛的降低,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进入了快速增长的通道,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企业数目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幅。截至2014年底,我国各类融资租赁企业数目突破了1 800家,总注册资本达5 800多亿元,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3.2万亿元,比2013年底的2.1万亿元增加约1.1万亿,增长幅度为52.4%。但是在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集中度过高,全国90%的融资租赁企业聚集在东部沿海的8个省份,导致融资租赁资源分布不均匀;二、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单一,其中大部分业务是类信贷的售后回租业务 ,占比高达75%(史燕平、周凯,2015),远高于其他国家。售后回租业务与银行信贷极为相似,不仅无法体现出融资租赁的特色,实质上还造成了大量的融资租赁公司成为“影子银行”;三、资金来源比较单一,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一旦遇到承租人集体违约,其面临的风险极易传导至我国金融系统内部,对我国的金融系统造成安全隐患;四、我国融资租赁渗透率 很低,不足5%,远低于15%~20%的世界平均水平。
因此,总体而言,我国融资租赁业近年来虽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是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我国的租赁业仍处于融资租赁发展周期的初级阶段(Amembal,2007)。
(2)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向融资租赁的渗透。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行业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从技术上而言,其模式由2007年以前的等级模式演变到现在的聚合模式,Web从1.0升级换代到现在的Web2.0(Besen & Israel,2013),形成了聚合模式下的Web2.0。这种技术上的升级换代使得用户可以任意时间、任意地域进行信息聚合和交流,极大地提高了用户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也越来越多地向其他细分行业进行渗透,派生出“互联网+”模式,给传统行业增加了新的活力。“互联网+”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综上所述,无论是根据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还是“互联网+”行动计划在我国的大力推行,互联网对融资租赁的渗透,形成互联网融资租赁,已经成为大概率事件。
2. 互联网融资租赁的特点。
(1)互联网平台可以扩大融资租赁的业务覆盖范围。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尤其是在我国大部分融资租赁企业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情况下,互联网平台与融资租赁的对接有助于提高融资租赁向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渗透,发挥融资租赁对当地固定资产投资的作用,进而促进当地的经济增长。
(2)互联网平台可以提高融资租赁业务开发、业务受理的效率。当业务人员在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将现场采集的承租人信息实时传输给公司风控部门,提高了项目信审的效率。同时,后台风控部门可以将资信审查的结果实时反馈给前台业务人员,极大地提高了业务受理的效率。同时,对于一些金额比较小且标准化的小微租赁项目,可以通过大数据模型进行在线自动受理、设备投放。这一方面可以简化业务操作流程,将一部分业务通过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处理,节省了人力成本;另一方面,在线受理对业务的申报流程进行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务人员主管因素对项目审批的干扰。目前,美国市场已经实现了对小微租赁业务的在线自动受理。
(3)互联网平台可以拓宽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问题不仅是限制融资租赁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同时也给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因此,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以及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兴起则给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已经形成的租赁债权进行转让,受让者是若干互联网投资人;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项目众筹,将募集到的资金投放到租赁项目中。另外,这种方式也给互联网投资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渠道,将社会的闲散资金进行了有效的配置。
(4)互联网信息技术可以提升租赁资产的风险管理能力。在融资租赁项目完成投放后,虽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但是由于承租人长期占有设备并拥有使用权,因此会导致出租人无法掌握租赁资产运行状态的情况,以至于无法及时防范承租人的违约风险。通过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可以将资产的运行信息传输至出租人处,降低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于资产运行状态的信息不对称,加强了出租人对租赁资产的事中管理手段。出租人可以根据资产的运行状态预测承租人的现金流,从而可以采取主动的方式去防范承租人的违约风险。而传统的事后风险管理手段,只能在承租人出现违约后采取补救措施,但是往往还会遇到无法索回租赁物的情况。
(5)通过互联网方式运营租赁资产,构建行业大数据,提高盈利能力。在传统的业务模式中,承租人作为个体独立地运营租赁资产,相互之间比较分散,无法形成规模优势。而出租人通过与供应商的合作,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快速地占领市场,从而可以形成规模优势。出租人不仅可以获得租金收益,还可以以设备的运营状态为基础构建细分行业的大数据,从而获取大数据的增值收益。目前,世界互联网汽车租赁巨头Uber正在积极探索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与传统的业务模式相比,互联网融资租赁在业务、资金、风控、盈利模式等多个方面存在优势。这些优势不仅丰富了我国互联网行业的业态,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我国融资租赁的竞争力。
1. 基于资产运营的互联网融资租赁。在融资租赁的典型业务模式中,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并将租赁物投入到生产运营中。可以看出,租赁物的运营不仅是承租人的还款来源,同时也是租赁交易中重要的信息来源,这些信息不仅可以反映租赁物的物理状态,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承租人的经营收入状况,而承租人的现金流是对租赁项目进行风险度量的重要指标。因此,在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中可以引入租赁资产的运营,构建一个由资金流和信息流组成的双重回路。
总体而言,这种模式主要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1)租赁资产运营状态的披露可以有效地提高出租人对承租人经营状况的预测能力,一旦出现租赁物状态异常或者长期停滞,出租人则可以主动采取应对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2)租赁资产的运营状态可以成为融资租赁公司对租赁物进行有效管理的抓手,不仅可以实时掌握资产的运营状态,还可以对租赁物的公允价值进行实时评估,有助于提高出租人的资产管理能力。
(3)在互联网平台对租赁资产的运营状态进行披露,有助于降低交易过程中的委托代理成本,缓解投资人与被投资标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且从互联网产品的角度而言,信息互动可以提高投资人对该产品的投资体验。
(4)资产运营状态的发布,可以提高投资人对互联网平台的访问频率,有利于提高互联网平台的公信力和平台价值。
(5)租赁资产运营的信息管理也是发展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基础。
因此,租赁资产的正常运营是确保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无论是对于出租人还是互联网投资人,租赁资产的运营信息是其掌握承租人是否能够正常还款的重要抓手。目前,国内的狮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正在探索和尝试这种方式。
2. 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模式的互联网融资租赁。互联网融资租赁与物联网、大数据的融合(以下简称“大数据模式”)是对资产运营模式的进一步探索和推广。“大数据模式”是指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与某细分行业的供应商合作,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产品促销,并且对大量的租赁资产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得以充分挖掘大数据的商业价值。因此,对于出租人而言,除了可以获取来自承租人的租金收益,还可以获取经营数据服务的收益。而这种“大数据模式”的可行性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1)随着我国制造业的技术进步以及“智能制造2025”、“工业4.0”战略的实施,大量的具有信息收集和发送功能的高端智能设备将会越来越多地被市场所接受,从而构成了大数据信息来源的物质基础。
(2)融资租赁对设备产品具有明显的促销作用,尤其是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由于具有价格优势,更易于让承租人接受。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与设备厂商的合作,易于形成设备产品在某个细分行业的铺货,从而积累大量用户,保障了大数据来源的广度。
(3)由于融资租赁具有租赁物的物权,因此从法律上看,融资租赁公司是大数据的所有者,拥有运营大数据进而谋取商业价值的权利。同时也得益于我国近年来大数据领域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使得大数据的商业价值越来越多地被企业所重视。
根据以上分析,基于物联网大数据模式的互联网融资租赁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互联网基因”,同时也能凸显出融资租赁的“资产运营特性”。“大数据模式”模式扎根于细分行业,为了快速占领市场,形成行业大数据,可以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与设备供应商合作的方式快速实现设备投放。再通过将租赁设备的运行状态上网,从而构建出设备的物联网。物联网的构建对于出租人的意义重大。一方面,可以提高出租人对细分行业信息的掌握,并且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评估承租人和行业的风险;另一方面,大数据服务收益实质上可以由出租人、承租人、投资人分享,在提高了投资人收益的同时,降低了承租人的成本。
发展互联网融资租赁归根结底是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需要,是我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需要。本文基于互联网的信息透明和高效的特点,对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模式进行探讨。文章首先立足于融资租赁的基本要素与交易结构,从多个方面对互联网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进行论述,旨在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提高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据《世界租赁年报》统计,我国的租赁渗透率不足5%,远低于国外发达租赁市场平均水平,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提高融资租赁的竞争力,使得融资租赁的特点与优势越来越多地被市场所认可,将有助于提升融资租赁在我国设备投资过程中的作用与地位,从而可以提高渗透率,进一步缩小与国外发达租赁市场的差距。因此,只有将互联网与融资租赁的特点进行有机地结合、优势互补,才能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互联网融资租赁产品。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首先,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租赁的基础理论研究,只有在充分理解和掌握融资租赁原理的基础上进行业务创新,才能有助于提升融资租赁的核心竞争力。但是目前我国关于融资租赁的研究主要是沿袭了国外的研究结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市场,路研(2002)在早期也认为理论研究的不足是制约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的重要原因。
其次,我国须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的行业环境。会计、税务、法律、监管是世界被公认为影响融资租赁发展的四大支柱,与国外相比,我们在这几个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多头监管、租赁标的物登记、善意第三人等问题,这些均是影响我国融资行业进一步发现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影响互联网融资租赁发展的因素。互联网融资租赁通过技术手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问题,但是任何业务模式的创新都是需要立足于行业整体经营环境的完善,否则任何模式创新都将成为空中楼阁。
另外,我们还须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互联网行业,促进行业形成自律机制。一方面,我国互联网行业方兴未艾,与实体经济的接触也日益紧密,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正不断发挥出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对于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比较松弛,因此也导致了互联网金融平台在短期内的爆发式涌现,这其中不乏一些问题平台、跑路平台,因此对我国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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