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道路,两个核心”
——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基本经验和规律探析

2016-07-04 10:39唐长久管小六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民主党派政党民主

唐长久 管小六

(1.2.南华大学,湖南 衡阳 421001)

参政党理论研究

“一条道路,两个核心”

——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基本经验和规律探析

唐长久1管小六2

(1.2.南华大学,湖南衡阳421001)

[摘要]民主党派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光辉历程,逐步形成了自身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即“一条道路,两个核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民主为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监督为核心政党职能。

[关键词]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我国各民主党派是具有光荣历史的政党。他们在民主革命时期同中国共产党共同奋斗、亲密合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同中国共产党共同前进、共同经受考验,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回顾民主党派走过的半个多世纪的光辉历程,其自身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值得思考和总结,并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继承和发展。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政治建设是政党建设和发展的根本,“走什么道路”是政党政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主党派半个多世纪政治建设的重要经验,也是在中国社会条件下政党发展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一)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民主党派的历史选择

民主党派是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产物,以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阶级基础,主张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史称“中间路线”。但是,历史的实践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走不通。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号召。5月5日,民革、民盟、民进、致公、农工、民促、民联、救国会等8个民主党派的领导人致电毛泽东,表示“赞成中共‘五一’号召,筹开新政协,成立联合政府”。民主建国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九三学社也相继表态赞同“五一”号召。民主党派响应“五一”号召,表明完全放弃了“不右倾、不左袒”的“中间路线”,完成了从资产阶级党派向新民主主义政党的转变,为民主党派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政治基础。

1953年底,我国开始社会主义改造,民主党派即表示坚决拥护,提出:“中国近百年来历史证明,我们要建立一个富强、繁荣、独立的国家,必须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我国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1](P269-270)在过渡时期,民主党派,尤其是与工商界有密切关系的中国民主建国会,对团结、教育广大会员和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和平改造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1956年上半年各民主党派在北京先后召开了全国代表大会或中央全会,修改党章,明确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组织和动员各自联系的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为把我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2](P368)至此,民主党派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的政党向“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的转变。与此同时,“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口号也很快在民主党派成员当中广泛地传播开来。

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民主党派的历史选择,这彰显了民主党派顺应历史潮流、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也为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长期合作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民主党派现阶段的总目标、总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来,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开创和发展起来的。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后,民主党派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92年民主党派换届时,遵照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精神,其新章程首次将民主党派性质表述为“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2002年各民主党派的新章程进一步将民主党派性质表述为“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2012年的新章程则将其表述为“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仅体现了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也反映了民主党派在现阶段的总目标、总任务,是每一个民主党派成员必须坚持的政治立场、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在2013年年初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正式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进一步突出了民主党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为民主党派现阶段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任务。

历史证明:“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3](P7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主党派的历史选择,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民主党派现阶段的总目标、总任务,这是民主党派半个多世纪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

二、坚持以民主为核心价值观

思想建设是政党建设的基础,为政党政治建设提供了思想保障。政党的核心价值观反应其成员普遍遵循的价值理念,是政党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的参政党,应该确立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并用它引领和教育其成员。近年来,关于民主党派的核心价值观问题的研究比较多,对其内涵的认识不尽一致。有学者将民主党派的核心价值观概括为“爱国、民主、合作、参政、进步”[4],有的则表述为“爱国至上、崇尚民主、参政为民、以党为友、追求进步”[5]。个别学者认为民主党派核心价值观是“参政为民”。应该说,爱国、民主、合作、参政等都是民主党派崇尚的价值观,但就民主党派的思想脉络和政治诉求而言,本人认为,民主才是民主党派追求的核心价值观。

(一)民主是民主党派的思想灵魂和一贯政治追求

民主党派是在争取民主政治进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追求民主是其鲜明的政治特色和思想灵魂。从民主党派的政治纲领和实际行动中,可以看到这种追求的连贯性。

1、成立之初,追求“资产阶级民主”。各民主党派成立有早有晚,其政治纲领也存在一定差异,但它们对民主的追求是相当一致的。下表是对我国八个民主党派成立之初政治目标的统计。

表一:各民主党派成立之初对追求民主政治的表述

成立时间对追求民主政治的表述民革1948年1月成立“以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建设独立、民主、幸福的新中国为最高理想”[1](P223)民盟1941年成立“实践民主精神,保障人权,尊重思想学术自由”;“结束国民党一党统治,实行民主宪政”[6](P8)民建1945年12月成立“建国之最高理想为民有、民治、民享”;“必须政治民主,才能贯彻民有,才能实现民享”;对于经济建设,“主张有民主的经济建设计划”[1](P158-159)民进1945年12月成立本会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为宗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是实践民主的起码条件”;要“集中我们的力量,争取民主,实现民主”[1](P160-161)农工1928年成立“建立平民政权”;“实现民主政治,达成社会主义”[1](P205)致公1925年成立“反对个人独裁的一党专政,而主张民主政治”;“和平第一、民主第一”[1](P208)九三1946年5月成立主张“本五四的精神,为民主与科学之实现而努力”;“促进民主政治之实现,争取人民之基本自由”[1](P165)台盟1947年12月成立“本同盟以实现台湾省之民主政治及地方自治为宗旨”[1](P226)

民主党派成立之初追求的民主,总体来说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但是具有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的现实性和进步性,尤其是其追求民主的这种理想和精神,对于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而言,“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鼓舞我们奋斗,推动我们前进的巨大力量”[3](P305)。

2、过渡时期,追求“新民主主义民主”。 1948年至1949年,各民主党派在响应中共“五一”号召后,根据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调整并确立新的政治路线,主张新民主主义为建设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之最高施政原则、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构,采用民主集中制、“国营、合作经营、民营”共同发展。[7](P270-273)至此,民主党派已经完全抛弃了资产阶级的建国方案,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路线。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11个民主党派参加了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约占50%。

3、社会主义时期,追求“社会主义民主”。民主党派顺应历史潮流,坚持接受中共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自然致力于发展一种新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民主党派对社会主义民主的的目标追求在各自的章程中都有明确体现。

表二:各民主党派2012年通过的新章程对追求社会主义民主的表述

界别特色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表述民革同国民党和民革有关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台湾问题研究学者、社会与法制专业人士“致力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民盟高等教育工作者、政治学者、中间组织成员、自由职业者“把维护团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民建企业管理者、私营业主、个体户、经济学者“发扬会内民主,加强会内监督”;“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民进基础教育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新闻出版工作者“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和发展”农工医药卫生工作者和环境保护与人口资源人士“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努力”致公归眷归侨,侨眷中的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九三科研院所的科研工作者和企业(包括国企、私企、外企)技术工作者“本社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不懈努力”台盟台湾省藉人士“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

多年来,民主党派按照党章的目标要求,发挥自身政治优势,通过政协、人大等多种途径积极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民主是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同的政治目标和价值追求

1945年7月,著名民主爱国人士黄炎培在延安考察时,向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历史周期率的问题,毛泽东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8](P9)可见,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就意识到了民主建设的重要性。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明确发展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之一。中共十八大则强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旺盛的生命力”。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同时也是当代中国人民共同追求的核心价值观。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民主是“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表明民主不仅是我们奋斗的政治目标,也是深入我们灵魂深处的精神追求。民主是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政治目标。

(四)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统一战线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不把发展统一战线同建设高度民主联系起来,那就离开了我国的国情,离开了我国的具体实际,不利于走自己的道路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9](P108)

一方面,民主党派的政治进步性和联系广泛性决定了它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需要发挥积极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为民主政治建设创造的良好时机和条件下,在人民政协的组织形式下,履行参政党职能,通过参政议政、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方式,实现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的政治功能,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显示出独特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

另一方面,民主党派的人才荟萃特征决定了它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民主党派历来以“人才荟萃”著称,具有智力密集、信息量大的优势。民主党派的参政活动必然有利于科学与民主的结合。因此,民主党派是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支重要力量。

从政党的功能性而言,政党的“内核”和“原点”是民主。[10]民主体现了民主党派历史和现实的统一,体现了民主党派思想理论与政治实践的统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政治追求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坚持以民主作为民主党派的核心价值观,最能反映出民主党派的政治特色、思想灵魂和奋斗目标。

三、坚持以监督为核心政党职能

从政治学理解,政党职能是政党应具备的政治品质和政治技能,是对政党本质内容的揭示。民主党派的政党职能由于其特殊的经历,在不同时期其内涵表述有些差异。建国初期是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改革开放初期仍然沿用这一表述,如1986年《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报告》提出“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11](P3798)。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布,提出了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概念,民主党派职能被概括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201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将参政党职能概括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本人认为,在诸多职能中,监督才是民主党派最重要、最核心的职能。

(一)监督是民主党派的本源性职能和多党合作创制的初衷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是否有必要延续下去,面临了一次抉择。当时许多人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出发,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主党派作为阶级的产物已不适合存在,主张取消。在关系民主党派生死存亡的关头,毛泽东高瞻远瞩,认为:“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2](P279)在这里毛泽东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理论问题:民主党派继续存在的政治价值和作用是什么?那就是监督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可见,在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下,保留民主党派、继续多党合作的初衷就是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职能。

(二)监督执政党及其政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直是我们的政治追求。实现民主政治方式有多种,而政党政治则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然要求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监督作用。民主党派的监督虽然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但因为其所提的批评、建议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可行性,对于党和政府实行民主化、科学化决策,克服官僚主义,加强廉政建设起着积极的作用。因此,民主党派的监督既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三)监督是能体现民主党派工作主动性的政党职能

1949年8月,针对民建发表的《加强内部团结和警惕,答告美帝好梦做不成的声明》,毛泽东在肯定其“写得很好”的同时,认为民主党派还需要“建立自己的主动性”,“这种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8](P58)。政党在社会实践中发挥主动性,主要体现在其政党职能中。在民主党派的诸多职能中,监督职能最能发挥民主党派自身的主动性。所谓监督,就是督察和督促,从政治监督学理解,监督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强制性——“监督不是建立在被监督者自愿的基础上,即不管被监督者是否愿意接受监督,监督都必须进行”[13](P2)。监督行为的强制性特征反映了监督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主动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理论与实践有所丰富和发展。民主党派通过政协、人大途径,以及通过参加党委、政府召集的民主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直接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体现了民主党派工作的主动性,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综上所述,把监督作为民主党派的核心政党职能,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对于加强民主党派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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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13]孙逸民.社会主义监督学概论[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

责任编辑:贺俊春

[收稿日期]2016-02-2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度民建中央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民建七十年以来自身建设基本经验和规律研究”(2014MJL02);2013年南华大学社科基金课题“协商民主视野下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问题研究”(2013XGY05);2014年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政治发展理论视野下民主党派监政价值研究”(14YBB067)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803(2016)02-0007-05

[作者简介]1.唐长久(1963—),男,湖南祁东人,南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建中央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民建湖南省委理论研究委员会副主任;2.管小六(1979—),女,湖南祁东人,南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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