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娟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4-000-01
摘要在行政单位中的人事管理的改革一直是我国专家和学者在研究的问题之一,众所周知,行政单位是代表着国家的权利单位,由于这种特殊性,所以我国大多数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都是直接由政府管理或者是根据稳定的体制进行管理。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导致一些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发生了一些违背人事纪律的行为。本文通过行政单位人事管理的现状,来对人事管理改革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探讨
深化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是当今社会行政单位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步。随着时代的进步,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也步入了新的阶段。然而,从实际出发,目前来说,我国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还有许多问题与矛盾。新思想与旧思想的碰撞,新体制与旧体制的矛盾等等。现在就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进行了深刻的探究与讨论。
一、行政单位人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单位人事管理缺乏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
行政单位是我国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股力量,到目前为止,行政单位并没有跟随时代进步的脚步一起发展,还依旧沿袭传统的体制和观念,缺乏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人是构成行政单位发展的重要主体,而过去的思想与体制已经完全跟随不上现在时代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越来越好,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物质、精神需求也日渐增高,这时行政单位也应顺时代而变,充分满足员工的需求,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行政单位人事改革的发展。
(二)行政单位人事管理缺乏色彩性,过于单一化
21世纪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行政单位面临着不一样的新环境。过去单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环境下单位的发展需求,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发展。在新的时代,应该集思广益,采取科学合理的新方法,改变过去单一狭窄的管理办法,促进行政单位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行政单位人事管理缺乏法律规范标准
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改革内容之一,然而,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进行引导,导致人事管理改革的进程缓慢。到目前为止,不管是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模式上的规范,还是体制上的规范都不够明确,使得人事管理改革不能有很快的发展,只能缓慢前行。
二、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策略
(一)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需坚持以人为本方针
行政单位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所以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必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把握员工的心理需求,尽可能满足其要求,带动工作积极性,根据员工的自身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境界。同时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体系,为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奠定好基础。在人事管理的过程中,行政单位要根据自身的特征,设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强调工作目标,提高人事管理的效率与质量。还应该树立优质的人事管理观念,不能总是用旧思想去面对新问题,在开放的形式下招揽人才,树立新型的人事管理观念。
(二)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需把握方向,实现科学化
到目前为止,我国一直在努力进行政治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面对科学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应结合科学发展观制定符合各个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政策,结合各个行政单位的工作特点,针对其不同的性质,运用创新精神,建立一种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策略。不能一概而同,有跟风现象。以此确保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可以顺利的进行。
(三)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有了法律的支持与规范,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事业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下去,才能加快改革进化的步伐,促进行政单位的发展。国家应该针对行政单位现有的情况,进一步引导与规范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同时,需以公务员管理制度为发展基础,发现其中的不足与缺陷,再通过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来在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的道路中起到更加重要的引导作用。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仍旧会有许多的问题出现,包括在以后的改革进化过程中,可能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时代不停在变动,改革便一直存在。行政单位需一直睁大双眼,紧盯问题的出现,不能得过且过,顺其发展,那将会导致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停滞不前,甚至造成非常糟糕的影响。所以,我们一方面需要认真考虑现有的人事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需要记得把员工放在第一位,好好的把握改革方向,不能盲目前进;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了解各个行政单位自身的特点,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改革才能成为有效的改革,使得行政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建立健全法律体制,为行政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奠定一个优良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纲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探究[J].经营管理者,2015.21.
[2]李杭青.试论我国行政单位人事管理现状[J].才智,2012.29.
[3]梁娜.浅论行政人事管理现状及措施[J].现代国企研究,20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