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伤医浅析我国医患关系现状及其原因

2016-06-28 09:05孙芝腊
山西青年 2016年10期
关键词:医患暴力医生

孙芝腊

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暴力伤医浅析我国医患关系现状及其原因

孙芝腊

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31

摘要:近年来,伴随着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的不断增多和升级,医患关系的前景越来越不乐观,医患矛盾成为社会矛盾一个重要方面,本文针对医患矛盾升级的案例报道浅析改善医患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之举。

关键词:暴力伤医;医患关系

一、医患关系的界定

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在社会关系中比较特殊。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从狭义上来讲,指的是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的关系,而从广义上来讲,指的是在就医过程中患者以及患者家属与医务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所形成的特定的关系。[1]

在中国传统的医患观念中,医者是一个自古以来受人尊敬的群体,医生和患者之间有着层级之间的关系,医生的能力被美化和神圣化,医患之间保持着良好的信任。其实,医患之间是生命的依托,也是一份很沉重的责任。在当今的社会中,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外在表现,更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前提条件。但是,近年来国内医疗环境的现实情况显示,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患关系呈现恶化倾向,医患冲突愈演愈烈。

二、我国当前医患关系的现状

当前中国的医患关系日益紧张,成为社会和谐稳定风险的高发领域之一。医患关系的现状,可以从不断增多的暴力伤医事件和不断恶化的医师执业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暴力伤医事件频繁发生

根据相关统计调查,全国范围内,平均每所三甲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达36起,70%的医院发生过医务人员遭到病人及家属殴打、辱骂的现象;59%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院长被围攻,甚至遭到威胁的情况。近期,各地连续发生严重暴力伤医事件,就5月发生多次暴力伤医事件。如:5月10日凌晨2时许,重庆石柱县中医院一名外科医生汪某被前来就医的三人持刀刺伤。在同一天上午,江西省人民医院呼吸科主任在病房遭到患者家属围殴。5月16日,湖南邵东一名五官科医生被激动的患者家属打伤致死。5月18日晚上10点左右,江宁医院超声科一女医生为男病人检查私处,患者家属不理解,遭其暴打。多数人当过患者,这决定了多数人倾向于站在患者立场,本能地怀疑医生一方。有关医生的负面新闻、不愉快的就医经历,都会激发不信任感,轻者对医生挑剔、敌视,重者则会浑身戾气、诉诸暴力。

(二)医生执业环境的恶化

医生的执业成本高、风险高、工作强度大是人们有目共睹的,由于频繁的医疗纠纷发生,医生的执业环境问题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2014年的调研中,医师希望和非常希望自己的子女从医的占15.69%,而不希望和绝不希望的占64.48%。

表1 医生希望自己的子女从医的比例

不希望自己的亲人或者子女从事医疗行业的医生的比例2011年比2009年明显升高,但2014年与2011年的数据相比不希望自己子女从医的比例明显下降但仍高达64.48%。这也再次的证明了医生对自己的工作环境不满意也会严重影响到自己的职业成就感的高低。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命的健康重视程度增加,医生是生活中的健康卫士,只有建立了稳定的医生团队才能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2]医护人员就业环境的严重恶化不仅仅会导致大量医生离开临床工作,也会使医生行业失去了对优秀的青年学子的吸引力。

三、医患关系紧张成因分析

医患关系紧张是随着医改后逐渐显露的社会问题。从根本上来讲,医生和患者是医疗卫生领域的受害者。医改的一些相关政策导致二者之间成为利益博弈的牺牲品,从一开始是病人看病贵、看病难;随之发展成为今天的医生被推至风口浪尖,成为政策的挡箭牌,成为社会民众发泄戾气的戴罪人。

(一)政府主导,管办不分

这样一来,一些公立医院垄断格局使得医疗资源供给严重不足,另一医疗资源的分配出现了等级分配,良好的医疗优质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这样的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者的工作量增加和患者面临出现看病贵、看病难就会引发频繁的医疗纠纷,恶化到弑杀医者。

(二)医疗费用的复杂化

我们大部分人都当过患者,都对医院的一些规章制度和一些医疗霸王缴费条款只能是默不作声。一直存在的医院门槛费根深蒂固就像是扎在人民心里的一根刺,这笔费用不但不能报销还不能按照病情酌情减少。对于人民群众来讲这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矛头都直接指向了医院和医者。依然保持着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不恰当管制,迫使医院的医生不能依靠医疗技术堂堂正正的养活自己,医院也不得不进行以药养医的方式生存。其中还衍生出一些“红包”和大开处方“回扣+返利”的不规范形式。加深了患者对医生和医院的不信任。从医生方面来讲也扭曲了医生的心理和态度,进一步者对医生的不信任。

(三)医患之间立法不完善

虽然目前我国规范调整医患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多达100余例,但是未进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医疗操作规程、司法解释、各省地方性法规等层面的规范性管理办法,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多达近千例。[4]至今没有一部专门调整医患纠纷、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及赔偿标准的基本法律,对于在发生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医患关系、医疗损害、医疗事故及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等有关规定,未突出保护医患双方权利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旭明.医患关系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295.

[2]黄渊洁,陈烈平.对现阶段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多的思考.中国医院管理,2007(2).

[3]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http://www.cmda.net/xiehuixiangmu/falvshiwubu/tongzhigonggao/2015-05-28/14587.html.

[4]郑金林.医学生人文教育对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的内在价值[J].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1).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10-016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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