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卫华
摘要: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扩围。本次全面营改增对已经在2012年就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交通运输企业,依然有很大的影响。本文在回顾营改增历程的基础上,对本次营改增全面扩围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为航空企业如何更好的应对变革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影响及对策
一、背景及政策发布
2016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实施营改增。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建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制体系,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为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从2012年1月1日起至今,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等7个现代服务业。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此次改革之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二、营改增的目的
营改增的目的在于实现从营业税的“道道征收、全额征收”向增值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转换,解决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被称为“改在服务业,惠及工商业”。营改增一方面使GDP中占比超过50%的服务业直接受益,另一方面通过打通增值税链条,让制造业乃至每一个经济体都受益。
三、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影响
早在2012年1月1日起,作为交通运输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航空业就已纳入营改增范围,按11%税率缴纳增值税。本次全面营改增的推行,对航空企业带来的主要影响在于:
(一)企业税负
1、可抵扣的进项税来源增多。本次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其中不动产最大的特点是价值量大,所带来的进项税抵扣金额对企业来说影响巨大,企业将受益匪浅。
2、所得税税负的变化。由于可抵扣范围的扩大,使得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所计提的累计折旧及企业日常费用的入账金额可能会降低,从而影响企业利润,导致企业所得税税负产生变动。
(二)会计核算
1、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及在建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二)第一条第(四)款第1点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2、日常费用核算。营改增全面扩围后,差旅费中的住宿费、房租费、物管费、广告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等得进项税额都可以进行抵扣,使得企业费用得以降低。
四、企业应对全面营改增的对策
(一)做好税收策划
1、供应商选择。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应该尽量选取一般纳税人以便抵扣。
2、人力成本。因为工资薪酬不能取得专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企业可以考虑企业中一些非重要岗位可以采取劳务外包的形式,加大抵扣范围,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二)做好发票管理
企业应及时进行“三证合一”税务信息变更,使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具发票。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及时认证,按实抵扣,避免形成滞留票。
(三)做好合同管理
企业应加强合同涉税条款的管理。合同中要注明结算价格是否包含税金,开具发票的类型和开具时间。如果合同涉及不同税率的物品或者服务,须分项分税率报价。
(四)做好报销管理
全面营改增对企业日常成本费用报销影响较大。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报销工作:
1、注意发票开具规范。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2、注意区分可抵扣项目和不可抵扣项目
(1)属于可抵扣项目的,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项目和税率如下:①税率3%: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物资,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服务;接受简易计税下建筑、文化体育服务;16年5月1日-7月31日期间取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②税率5%:租赁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接受简易计税下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业务;购买或租赁简易计税下的不动产;16年5月1日-7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③税率6%:会议服务费、广告宣传费;住宿费;电话费、网络费(增值电信服务);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费;物业管理费、各类组织会费、年费;培训费、鉴证(咨询)服务、系统研发服务。
④税率11%:电话费、网络费(基础电信服务);会议场地租赁费;房屋及附属设备租赁、维修费;邮寄费、运输费;停车费;过路桥费(预计2016年8月1后执行)。
⑤税率13%:暖气、煤冷气、煤气、石油天然气、天然气;绿化费(盆栽花草办公场所摆放);图书、报纸、杂志;水费。
⑥税率17%: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文具纸张等);办公设备维修、材料费、消防器材;有形动产租赁(汽车等);劳动保护费;车辆修理费、油料费;印刷装订费、软件购买费;电费。
(2)属于不可抵扣项目的,无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抵扣项目主要包含:招待费;福利费;免税项目支出;差旅费(除住宿);供应商无法提供可抵扣凭证的支出。
总之,全面营改增给企业日常经营和费用报销、会计核算、企业税负等方面带来了巨大影响,更对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只是对全面营改增的影响及对策提出了粗浅的分析和简单的对策,笔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作者单位:昆明航空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浅议营改增对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韦慧峰.财会学习,2016(07)
[3]“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以中国国航为例.财经界,2016(07)
[4]营改增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杨林爱.财会学习,2016(07)
[5]营改增对企业成本控制的影响分析.李映红.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