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民间借贷模式与改善民间借贷风险的对策

2016-06-25 06:47:1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深圳518055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民间借贷金融风险融资

杜 放,林 毅(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创新民间借贷模式与改善民间借贷风险的对策

杜 放,林 毅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摘 要:在探讨了民间借贷及其风险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对典型民贷模式的分析,解读民贷模式发展的背后逻辑,最后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从互联网金融的视角提出依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创新民间借贷模式等改善民间借贷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民间借贷;融资;金融风险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与非银行金融系统的重要补充,日益发挥着重要的力量。然而,随着近几年制造业的利润率逐步走低,民间资本开始不再满足于利润相对微薄的实业领域,转而进入投资领域。因此,近几年庞大的民间资本在不仅在房地产、煤炭等领域表现活跃;还有一些民间资本进入高利贷领域,没有做任何实体投资,却承诺高额的回报,这种类似“庞氏骗局”的游戏也给民间金融埋下巨大的风险。但整体来看,民间资本的主要流向仍然是以中小企业等为主的实体经济。目前,银行的信贷通常不能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因而企业转向民间金融求助。但随着原材料和人工等成本的上升,企业的利润空间也随之被压缩,一方面企业无力负担高额的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又由于成本的上升有迫切的融资需求,这两方面的矛盾成为制约大量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1 民间借贷及其风险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1]可以从法律条款中看出,民间借贷的主体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类型,分别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的标的物均为金钱,其中包括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但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的在法律和政策上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限制,所以有很多自由。其中包括借款用途自由;借款期限自由;借款数额自由;利息相对自由;还款方式自由等。现实生活中的民间借贷一般指的是狭义的民间借贷,但随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凸显,现在一般的民间借贷指的都是广义的民间借贷。狭义的民间借贷一般指的是公民之间依据合约进行货币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法律行为,而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了上述内容之外,还包括个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的借贷。

民间借贷的风险因素包括:

道德风险。民间借贷的双方在多数情况下都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债务人通常会隐瞒部分事实以换取高于自身信用的贷款额度,而债权人往往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调查债务人的信用状况,用以判断借款额度。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并不一定能做到调查彻底,确定一个最合适的授信额度。如果借出的额度高于债务人所能承担的最大限额,那债权人就会面临债务人还不了款的风险。

用途风险。民间借贷的资金可能用于合同规定以外的用途,在用途不明的情况下可能会增加债权人的资金风险。资金借入方可能为了追求高额回报选择高风险的投资方式,无形中增加了债务人可能的违约风险。

利息风险。民间借贷合同可能没有对利息进行相关约定,以及约定的利息超过相关规定或不合法律法规等都属于利息风险。国家不支持超过一定限度的利息合约,因此,借贷关系的合同应将利息约定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允许内,同时应注意“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2]。

担保风险。放款人减少风险的方式之一就是要贷款人提供担保人证明,但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条“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3]和相关规定,所以有担保人担保的贷款虽然相对风险较低,但风险也不是完全为零。

2 典型民间借贷模式的特征及其风险

改革开放后,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出现了“温州模式”、“珠江模式”、“苏南模式”这三种新型经济模式。本文重点分析温州模式与鄂尔多斯模式民间借贷资本的运作特征及其风险。

2.1地下钱庄暨温州模式

“温州模式”由于以“三缘”和家族制为标志,而成为三种经济模式中最不被看好的模式。温州的崛起主要是从小商品的生产和贸易开始的,而商品的生产和贸易需要有一定的初始资本。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温州人口较多,但平均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经济发展长期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因此温州当地并没有足够的资本进入小商品的生产和贸易中。以桥头堡纽扣市场为例,以当时的规模来看,至少需要几千万的资本才能进行相关商品的生产和贸易,平均每个从事商品销售的人员至少需要四千左右的资本才能顺利开展贸易。但当时的温州人均年收入不足一百元,占多数人口的农民也没有足够的积蓄开展贸易,当时银行也不会对这些小商品生产和销售者贷款。因此,具有温州特色的“会”和“钱中”在当时起到了推动温州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2.1.1温州的“会”

传统的温州民间借贷的组织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会”参与民间借贷,另一种是经“钱中”做中间人进行的借贷。其中“会”是最基本的形式,也是对初始资本形成贡献最大的形式。在温州当地,通常会把“会”称之为“钱会”或“呈会”,而在《温州市志》中对“呈会”的介绍是:“急需钱用,借贷无门,乃请亲邻戚友呈会。”[4]按现在的观点来看,“呈会”活动是集中少数人的钱,然后集中借给一人救急,借到钱的人分期还本付息,借钱的人等于储蓄零存整取[5]。这种早期民间互助的方式就是现在民间借贷的基本形式之一,个人无法筹集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但通过这种互助的方式既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难题,同时又因为借贷双方往往十分熟悉,因此减少了很多道德风险,使得信用问题也基本得到了解决。但随着资金需要的越来越多,这种传统的互助方式已经不能再满足借贷双方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这种传统的民间互助方式在温州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演变成“标会”和资金双方直接借贷等形式。

2.1.2温州的“钱中”

温州传统的民间借贷组织除了“会”之外还有一种另外一种,被称为“钱中”。“钱中”的运作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安排借贷双方会面,“钱中”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另一种是“钱中”从资金出借方借入资金,再把资金贷给资金借入方,从中获取借贷时产生的利差。这种相对原始的民间借贷方式在温州早期的资本积累过程中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钱中”规模的扩大,部分“钱中”出现违规经营,被政府严厉打击。

2.1.3温州模式特征

民间资本对温州早期经济的发展贡献巨大,同时也是现今民营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强大助力。根据央行温州中心支行的相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温州民营企业仍然以内源融资为主,占融资总额的58%左右,且有上升趋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部分知名企业能在银行贷到款,大量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比例非常低。其中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银行贷款门槛高,手续复杂,往往不能及时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周转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民间融资手续相对简便,资金到账较快,比较适合中小企业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

2.2鄂尔多斯模式

鄂尔多斯也是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后的重灾区之一。截至2013年6月底,鄂尔多斯市房地产投资规模已达420.36亿元。银行贷款仅占房地产投资规模的25.69%[6]。说明该市房地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民间资本,而非传统的银行贷款。结合相关数据来看,鄂尔多斯模式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2.2.1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参与主体较多

从鄂尔多斯工商局的统计资料来看,2012年末登记的拍卖商行198户,注册资本0.7亿元,投资管理公司有512家,注册资本665.3亿元,承保公司261家,注册资本52.6亿元。2013年末登记的拍卖商行216户,注册资本1.3亿元,投资管理公司有583家,注册资本716.5亿元,承保公司258家,注册资本64.2亿元[7]。从数据来看,非银行金融企业数量较多,增长速度较快。

2.2.2民间融资总量上升,以投资固定资产为主

从鄂尔多斯国民经济和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数据来看,2013年鄂尔多斯市房地产投资规模约为320亿元,2014年上升到470亿元。另外,民间融资的主要投向为固定资产投资,2014年与2013年相比,鄂尔多斯市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约48%[8],见图1。从数据来看,民间借贷总额逐步上升,投资方向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且增长速度较快。

图1 2004-2014年鄂尔多斯市房地产投资情况

2.2.3鄂尔多斯模式其他特征与问题

除了上述特点外,鄂尔多斯的民间融资还具有期限自由,手续简单;资金用途以消费为主转变为投资为主等特征。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民间金融使得闲置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对银行金融系统来说是重要补充。同时,民间贷款相对银行贷款来说,具有手续简便,操作灵活等特点,更加契合中小企业资金周转的需求。

鄂尔多斯模式存在的问题是:鄂尔多斯的民间金融存在诸多风险因数,尤其在房地产和煤炭行业领域表现的尤为突出。由于煤炭和房地产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明显,并且这两个行业对民间金融的依赖程度很高,一旦政策出现调整,就可能会对民间金融造成强烈冲击。

小结:自2011年以来,温州累计发生“私营企业老板跑路”事件八十余起,部分事件涉案金额数亿元,其中不乏知名企业,例如江南皮革有限公司,乐清的浙江天石电子公司、巨邦鞋业有限公司和温州最大的眼镜企业浙江信泰集团等。同样的事件也在鄂尔多斯上演,例如中富公司案,苏叶女案,梅良玉案等,另外许多债务也将面临大规模违约风险。这些案件的发生带来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这些案件本身的影响。

3 我国民间借贷风险的防范对策

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系统的重要补充,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重要地位,尤其是民间借贷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上更是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对于民间金融而言,信任二字是根基,而大规模的债务违约意味着将会爆发一场信任危机,动摇民间金融的基础。因此,对民间借贷风险的防范尤为重要。

3.1建立健全民间借贷法律法规,给予民间借贷合法地位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但部分法律条款严格限制了民间借贷的方式和条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的健康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应在实地考察和调研的基础上对民间借贷的行为和方式做出明确的界定。其次,相关部门应制定专门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专门的法律法规是民间借贷行为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的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行为的发生,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合理的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高效率的产业,促进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

3.2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大力发展民间资本的作用

要想对民间借贷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就必须扩大中小企业的其他融资渠道。一是对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资源的合理整合,二是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满足不同融资主体的需求。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相对大企业而言较高,大型银行需要花费高额的成本去调查授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信背景,这部分成本也会转移给授信企业,因此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会比较高。其次,银行授信审批流程长,门槛较高,也使得许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而民间资本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换取较高的回报,并且贷款手续简便,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因此,国家应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鼓励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并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资本市场以满足不同融资主体和投资者的需求。

3.3依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创新民间借贷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由此衍生了一个新的行业P2P (Peer to Peer)借贷。P2P借贷就是通过互联网将有资金并且有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互联网的信贷平台搭桥牵线,将资金出借给有借款需求的人并获取一定的利息。其中,信贷平台负责对借款方的还款能力,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安排等进行考察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这种操作模式依据的是《合同法》,只要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是属于合法的[9]。而相比传统的民间借贷机构而言,规范的P2P理财平台有一套相对完善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比较严格的信贷审核流程以及有经验的风险管理团队,因此P2P理财平台相应承担的风险要比传统民间借贷机构承担的风险要小一些。而随着互联网金融技术的不断成熟,借贷风险的控制手段也将会更加的高效。

3.4建立贷款保险制度,控制民间借贷风险

贷款保险制度是指符合条件的民间贷款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专门承保机构缴纳保费,建立贷款保险准备金。当贷款机构发生经营困难或濒临倒闭清算时,承保机构可以向贷款机构提供紧急救助金或向借出资金的贷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的贷款资金,保护资金出借人的利益。承保机构通过提供贷款和紧急援助金等方式,保证金融机构的还款能力。所以民间借贷机构参加贷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借款人的利益,同时通过再保险分散借贷风险,有利于对民间借贷风险的控制,这也是民间金融迈向正规化的必经之路。

对待民间金融的态度除了要监管外更多的是需要引导和明确相关法律界限,让民间借贷合法化、常态化,让民间借贷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此外,还应该依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控制风险,提高效率,使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21604a21629aa2011/2 0111013liuron111552.shtml.

[2] http://wenku.baidu.com/view/66db6cedb8f67c1cfad6b83 3.html.

[3] 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4] http://book.hexun.com/2012-07-09/143339975.html.

[5] http://book.ce.cn/read/finance/zbsghdx/201203/06/t2012 0306_23131938_8.shtml.

[6] 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227/11759015_0.shtml.

[7] http://bank.hexun.com/2011-11-21/135432997.html.

[8] http://www.ordos.gov.cn/xxgk/tjxx/tjgb/201503/t20150313 _1345444.html.

[9] http://bank.hexun.com/2014-10-22/169550875.html.

中图分类号:F830.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318(2016)02-0021-04

DOI:10.13899/j.cnki.szptxb.2016.02.004

收稿日期:2015-12-09

作者简介:杜放(1963-),女,陕西高陵县人,教授,财政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财政理论与政策。

Innovating Private Lending Mode and Reducing Its Risks

DU Fang, LIN Yi
(School of Economics, Shenzhen Polytechnic, Shenzhen, Guangdong, 518055,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researches on private lending and its risks. Through an analysis of typical private lending mode, the logic behind its development is discovered. With the guidance of relevant national policies and the help of internet financing technology, measures to improve private lending mode and reduce its risk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private lending; financing; financial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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