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妍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经贸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模式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探讨
何文妍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经贸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摘要]在高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中,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模式进行课程的开发,以学生为中心设计课程体系,以完成工作任务设计、实施并评估项目,再将结果反馈到教学设计中,最终确定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既能够解决工作中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之间的矛盾,又对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意义重大。
[关键词]工作过程;项目化教学;课程设计;经济法课程
在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管理类、财经类等专业都普遍开设了经济法这门专业基础课。这门课程旨在引导学生熟悉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树立市场经济的规制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能够在未来的工作生活中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并将经济法律知识运用到经济管理中依法经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门独立的部门法,经济法体系内容繁杂,体系庞大。由于受到学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不可能将经济法律法规中的所有内容全部逐一讲解,需要基于该课程的实用性。一直以来,各高职院校财经、管理类专业都非常重视经济法的教学改革工作,经过教师多年的努力,在课程设计与开发、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提高。
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方法,是在使用教材的基础上创新,可以通过实践操作而完成教学任务的方法。根据授课对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知识结构、学习需求和认知能力以及未来所从事的职业所需能力等方面,采用以完成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的课程教学方式;项目化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进行科学设计,按照工作过程的任务和顺序开发课程,凸显职业教育的特色,是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正在实践的创新教学方法。
1.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的涵义
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小组的形式共同实施开展以完成一个具体的工作任务进行教学活动的方式。通常在教师的指导下,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化工作任务交给学生完成,信息的搜集、方案的拟定、项目的实施及评价,都由学生分组在课堂上或者课下进行,学生通过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使学生主动参与其中,促进其对教学知识的深入理解,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一步增强课堂教学的互动性。
这里的“项目化工作任务”,从表面上看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任务,然而在教学活动中,却是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教”与“学”相长的活动。教师将传统学科体系中要讲解的专业知识分解成不同的教学项目,再将教学项目进行任务分解,将工作任务项目化,并将学生分成若干组,由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将任务分配给各小组的学生完成。学生在完成小组任务的过程中,教师需要进行积极的引导、启发,协助学生完成共同任务。学生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因此需要努力寻找解决困难的办法,网上查找资料,与同学合作探讨,向专业人士请教或者向老师求助。学生在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不但提高了操作技能,同时也内化扎实了理论知识。
举例说明,以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设立一个总体的项目,每个小组自行撰写一份《消费者维权手册》。在班级内部进行分组,每组6人,设组长1名,负责协调本组各个成员的项目任务分工,并对本小组的整个项目化的工作任务负责。在每个小组中,每个学生都有具体的任务分工。制作调查问卷时,由组长主持讨论,每个成员承担部分调查问卷题目的撰写和修订。在组长的有效组织下,各组成员共同进行调查问卷的分发、回收和统计工作。最后,按照任务分配各组成员共同参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编写维权手册。该手册的内容应包括: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责任承担主体、消费者维权的解决途径和部门等。在教师的主持下,各小组长在任务完成后展示自己小组编制的手册,其他小组观察对比分析自己小组的手册,找出展示小组的优点加以学习,找出自己小组的不足加以改善。最后,由教师进行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并根据各个小组编制手册的完整性和实用性进行评比,以及各组成员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的整体表现,评出优胜小组。通过对项目化任务中消费者维权手册的撰写完成,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能够熟练掌握消费者的概念和范围,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能力层面上能够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掌握如何解决消费纠纷。
2.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的突出优势
通过学生主动参与实施完成项目化的工作过程,改变了过去由教师传授知识的“一言堂”教学方式,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竞争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极大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学生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接触与工作相关的实践知识,实践“怎么做才能完成工作任务”,更契合高职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解决工作实践中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之间的矛盾。
3.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是以项目化的工作任务为载体开展教学活动,项目的实施过程都是以小组分工的形式让学生自行完成。在整个项目式教学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学习辅导者,学生是课堂学习的主体,凸显了项目教学与传统教学的差别,体现了“以生为本”的理念。因此,在项目式教学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必须选择能够引起学生兴趣的项目。法学课程针对非法学专业的高职学生来说,很容易使学生感觉枯燥无聊,因此选择合适的能贴近现实生活的项目才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在愉快轻松的氛围中学习,达到教学目的。同时,考虑高职学生的年龄、背景、知识水平、学习能力和未来的职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岗位需求,在项目的选择上要难度适中,不宜过大。
(2)应充分考虑课时问题和授课条件,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状况和业余时间、教学的软硬件设施也是在教学组织考虑之列。
(3)要使教学项目得以有效顺利实施,教师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首先,通过准备项目,并进行适当的改造;然后,根据需要确定承载它的教学项目;最后,将这个项目进行分解完成任务,并对任务完成所需的材料进行统计。对学生也要进行全面的了解,使项目与教学对象相适应。教师要在每一项任务完成后做总结评价,通过这种方式对理论知识进行归纳总结。在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突出,潜能得以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也不弱化,而是进一步加强。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任务 选取组合的内容1 确立企业形态 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企业形态的异同《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关于无限责任、连带责任,《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的制度内容。2 创办公司 制定公司章程、出资、验资、申请营业执照。《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的制度内容。3 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确定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制度,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的法律规定,关于股权股份转让、公司财务、会计的制度内容。4 公司经营 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履行产品质量义务等。《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经营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制度内容。5 公司终止 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解散、清算、注销、破产。 《公司法》关于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法律制度;《破产法》中关于公司破产的法律制度内容。
1.确定满足学生工作需要的教学目标
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应与上述培养目标保持一致,并致力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其成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合格参与者。教师通过对经济法课程的宏观把握,针对高职院校财经、管理类专业学生,确定其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从事未来工作需要的经济法律知识和技能。例如,对财经类专业人才而言,其工作的重点是财务管理,而非处理法律事务,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时不需要掌握系统专业的法律知识,但必须能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了解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经济法的内容,能够运用经济法的相关法规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在这一课程目标总体规划下,按照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针对学生素质层次的高低,选择与专业契合的教学内容,体现学生在本专业基础上的法律知识优势。
2.根据工作过程整合设计教学内容
传统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比较适合法学专业学生学习。采用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模式,需要充分考虑学生未来所从事的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岗位,根据学生从事岗位的实际工作内容所需掌握的经济法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来组织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使课程体系与工作体系有机契合,即将工作内容顺利转变为课程内容。综上所述,将课程的具体内容设计整合成具体的工作技能的项目,需要根据项目设计原则,设计适合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体系,并在充分考虑教学重点和难点及学时分配的情况下,综合考虑项目的设计能否覆盖工作领域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设计选择项目
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学项目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项目的选择只有包括教学目标中所要求掌握的技能和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才能实现教学目的。因此,需要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进行详细的规划、设计、思考,确定项目实施中各环节所包括的知识点,将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点内化为教学项目过程中承载的内容,通过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形式,同时还要把握好知识、能力与项目任务的结合,力争通过对工作任务的分析设计,完成三者最大程度的整合。
4.运用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
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模式,必须要有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作为支撑。其中,情境教学法最为有效,即让学生处于高度仿真的工作环境中“完成工作任务”。教师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创设模拟的工作场景,将教学活动全程安排在该场景,引导学生进入职业角色体验,调动其思维,促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根据正在学习的知识思考、理解、团结协作共同完成“项目化的工作任务”。同时,进一步强化案例教学,增加具有真实性的典型综合案例,提高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灵活应用工作情境模拟、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教学方式,将学生从枯燥而低效的死记硬背方式中解脱出来,最大程度地增强课堂的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实施侧重课堂综合表现的考核模式
课程考核标准是促进课程目标实现和考察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经济法课程通常由期末考试成绩加平时成绩按照比例构成总评成绩。期末考试试卷得出期末成绩,平时成绩由作业完成情况和出勤、课堂表现等评定。实施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改变了传统的考核模式。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按照教师的要求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每次完成一个教学工作任务后,教师需要根据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小组成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作为课程的平时成绩。当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完成后,再选取综合总结评价的训练任务,让学生完成,教师根据学生的汇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归纳,作为依据评定课程的期末成绩。考核点主要以职业素养、团队协作精神、处理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综合评定。侧重以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课堂综合表现的过程考核模式,是有效激发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相结合的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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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0046(2016)4- 0129- 0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项目化教学模式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GGJG2015D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