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华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迷信活动作出明确的纪律处罚规定。
这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风水,不信组织信个人,不问苍生问鬼神”的现象并非个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白雪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党员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被立案审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曾花费重金请风水先生做道场;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在地级市任书记时,听从“大师”建议,将市委大院的门口改了方向;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把“风水术”引入城市规划建设;灵石县原县委书记杨洪为了保佑官运亨通、步步高升,将当地的石膏山改名为“仕高山”……
上述这些党员干部痴迷迷信、迷恋风水,从内因来看是信仰迷失、精神缺钙,从外因来看则是制度不严、惩处不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作了调整和规范,改变了以往将搞迷信活动归类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定,将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纳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并提出了明确的纪律处罚措施。“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新修订条例将“搞封建迷信”区分为组织迷信活动和参加迷信活动两种情形,每一类情形,分别对应不同处罚措施,处罚措施更细、处罚力度更大,划出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
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刹住党员干部搞迷信活动之风,说到底还是要靠制度管根本、管灵魂、管长远。没有制度的不断完善,查处党员干部搞迷信活动难免会于法无据;而缺少制度的有力执行,查处党员干部搞迷信活动就会凌空蹈虚。就此而言,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更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那些搞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處一起,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姑息迁就,不让制度成为“空摆设”、“稻草人”,以有力的查处维护制度的权威。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破除迷信之风,净化党风政风、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