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铮
摘要: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制度作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本文立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目标以及科学合理的实现路径,最后提出了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意在推广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
关键词:反腐倡廉;惩治制度;全过程治理
一、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分析
(一)服务十八大总体战略布局
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倒计时”阶段,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新部署。作为政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反腐倡廉工作就是要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提供公正廉洁的人才队伍,培养一批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1]
(二)顺应互联网迅猛发展趋势
新的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互联网,既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也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从中纪委的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情况来看,互联网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反腐倡廉工作应当注重网站建设,以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应当培养一批政治可靠的网络评论员队伍,以积极引导网络言论;应当设立便捷易用的电子信箱,以充分获取反腐线索;提供网络监督平台,以调动群众力量;维护网络安全,以保护网络举报人。
(三)良性互动:注重社会广泛动员
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需要走群众路线。首先开通渠道,接收群众提供的情报信息,让群众举报,发动群众的力量;其次注重安全,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保护举报人,维护监督机制;最后信息公开,做到信息的及时发布,保障知情权,调动群众热情。
(四)理性取经: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个世界难题。加强国际合作,积极抓捕外逃贪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积极发挥反腐倡廉的震慑作用。同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合作要坚守原则,机制要有所创新,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之路。
二、反腐倡廉建设战略目标与实现路径
(一)反腐倡廉建设战略目标:从“不敢腐”到“不想腐”、“不能腐”
在2013年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惩是为了治。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2]。“不想腐”属于自我约束范畴,“不能腐”和“不敢腐”属于外部控制的范畴。
(二)反腐倡廉建设路径选择:“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治理
从制度的设计与完善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实践都要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惩治”[3]全过程治理的思路,也就是要靠教育制度、预防制度、监督制度实现事前防腐和事中防腐,靠惩治制度事后防腐,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惩治制度所形成的震慑能力也能够实现事前防腐的作用,起到逆向激励的教育作用。想要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治理,就要依靠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并形成的合力,要靠这些制度的完善与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制度机制。
三、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一)夯实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教育制度
加强教育制度建设就是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首先,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其次,教育的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的反腐倡廉思想,比如最近的群众路线、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三严三实等;第三,教育的目的是在领导干部心中形成根深蒂固的廉政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第一,教育制度在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第二,要坚持中国特色原则,立足国情,把握趋势,总结经验,整合现有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创造出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第三,创新并丰富教育形式,将教育与活动相结合,正面示范,反面警示,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与新兴媒体,开辟新的教育方式。
(二)抓牢反腐倡廉制度的关键:监督制度
监督制度的完善是反腐倡廉制度的关键所在。监督制度的完善要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依据,遵循权力配置运行规律。第一,监督主体全面化。完善的监督体系由法律监督体系、政治和政府监督体系以及社会监督体系有机构成,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制度、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7]。第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要加强对主要领导、重大决策的监督制约,完善公共决策、执行环节的程序,落实权力运行后果责任制度[4]。第三,监督手段要刚性。要强化新闻媒体的传播手段与网络信息的监督手段,是监督制度从柔变刚。
(三)巩固反腐倡廉制度的根本:预防制度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预防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根本,能够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防患于未然。但是,当前我国的预防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惩治与预防力度失衡。长时间以来,我国对腐败的治理多是偏重惩治而轻视预防。第二,预防制度建设乏力。诸如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公开招标的举措透明度低,预防实际效果不显著。第三,风险防范机制缺失。在思想道德方面、法规制度方面、体制机制方面、岗位职责方面缺乏风险防范机制。
构建科学合理的预防制度,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在法律法规的范围,明确界定“利益”范围,并注重思想教育和监督处理;其次,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正如前面所述,必须完善在思想道德方面、法规制度方面、体制机制方面、岗位职责方面的风险防范机制;最后,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必须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同时完善舆论监督信息公开机制,并且力争尽快建立财产申报制度。
(四)聚焦反腐倡廉制度的重点:惩治制度
惩治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惩治制度创新,从严治党,强力震慑腐败多发的势头,严守反腐败斗争最后的防线。惩治制度的完善必须以相关方针政策为指导,抓住关键点和薄弱点,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筑牢不敢腐的“高压防线”。为此应当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建立反腐败工作专门机构,树立其权威性和独立性,保证其可以排除干扰,有效履职;第二,重视惩治制度设计,建立调查分析制度,明确腐败多发区、原因等,健全案件查处协调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第三,严格执行惩治制度,对腐败行为“零容忍”,“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搞腐败,就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四、小结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是要以教育制度为基石、监督制度是关键、预防制度为根本、惩治制度是重点,四管齐下,构建“内容完整、程序严谨、相互配合、实效显著”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制度创新,注重顶层设计,按部就班推进,要求实际效果,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最终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以及广为人民内心认同并遵循的廉政文化。(作者单位: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朋.党的十八大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发展的新贡献[J].新疆社科论坛,2013,01:5-8.
[2]王岐山.“让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腐”咋落实?[N].人民网,2013-10-17.
[3]李智红,陈岚,龚晓明,郭巧.构建“三位一体”国库业务监督模式探析[J].金融与经济,2011,08:86-87.
[4]张子礼.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策基础[J].理论学刊,2006,10: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