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流滨 张小菁
摘要:在各地经济发展放缓、下行压力普遍存在的情况下,科技创新正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改变发展格局的新引擎。文章将湖南省的科技创新能力与中部地区先进省份进行了对比分析,找出了湖南省存在的主要差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以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贡献和科技创新潜能,推动湖南经济与科技创新跃升中部前列。
关键词:科技创新;中部崛起;湖南省;对策建议
在各地经济发展放缓、下行压力普遍存在的情况下,科技创新正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改变发展格局的新引擎。2014年湖南经济总量达到2.7万亿元,跻身全国前10位,其中,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5%。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大,产业增加值从2006年的597.5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5147.5亿元,年均增速超过30%,增加值占GDP比重由7.76%增加到19.03%,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2.07%增加到47.86%。企业创新产出能力不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3年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724.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7.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均在中部排名第1位。如何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贡献和科技创新潜能,推动湖南经济与科技创新跃升中部前列,对比中部各省进行了分析。
一、湖南科技创新存在的主要差距
(一)全社会R&D投入排名靠后,财政科技支出强度呈负增长
在全社会创新投入方面,湖南省2013年全社会R&D投入强度仅为1.33%,远低于全国2.09%的平均水平,在中部低于湖北、安徽和山西,位列第4。另外,湖南省企业R&D投入占销售投入的比重只有1.15%,影响了企业技术进步、产品研发。在财政科技支出方面,2007~2013年,湖南省财政科技支出总额从26.59亿元增加到55.46亿元,中部排名从第2到倒数第2,只有安徽的50%;支出增速除2013年,其余年份均低于财政支出增速(表1);财政科技支出强度呈现负增长,从1.51%下降到1.18%,中部排名从2007年的首位排到了2013年的末位,不到安徽的一半,远低于全国2.27%的平均水平;2013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中政府资金占比14.10%,远低于2013年全国21.11%的平均水平,在中部排位也靠后。
(二)创新园区和平台建设力度差距较大,创新载体功能发挥不足
2014年尽管湖南省国家级高新区数超过湖北,与河南并列首位,但省级高新区数不到湖北的一半,只有河南的60%;国家重点实验室数只有湖北的52%,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只有湖北的74%(表2)。部分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经费少,运作困难,利用率低。2013年湖南省平均每名R&D人员仪器和设备支出仅为3.09万元,排全国第23位,在中部排名最后。2014年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数只有河南的45%,安徽的58%;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只有河南的22%,安徽的35%,湖北的44%。2014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只有30家,仅为安徽的35%,河南的41%,湖北的1/3,甚至比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还要少1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不到湖北的一半;生产力促进中心只有江西的54%,山西的59%,安徽的62%。
(三)技术成果交易活跃度低,科技金融结合支持力度不够
湖南省每年有大量的专利授权,2014年获得2.7万件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45万件,但是技术市场不活跃,科技成果转让比例低。2014年湖南省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不到100亿元,仅为湖北的16%,山西的44%,技术市场交易增速也明显低于中部其他地区。同时,部分科技成果省内“生根”省外“结果”,存在外流现象。据专家反映,国防科技大学的100多项科技成果在省外转化。另外,科技金融总量不足,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交易的力度不够。全省仅长沙高新区获得科技金融结合试点资格,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天使基金等资金资助额度小,科技贷款种类有限。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创新金融产品应用更少。以规模企业研发贷款为例,2012年贷款总额为1.12亿元,中部排第4,是湖北的35.55%;金融贷款规模不升反降,增长率排在中部末位;平均贷款额只有0.87万元,在中部地区仅比河南高,只有湖北的34.52%。
二、湖南省科技创新发展对策
(一)依法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支持力度,引导全社会投入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发展重大需求与财政投入保障的有机衔接,在规划(计划)编制、政策制定和项目论证阶段就对经费需求进行测算,细化资金需求,为争取财政科技投入提供有力支撑。创新科技经费投入方式,改变科技经费无偿资助的单一支持模式;改革科技计划管理,加强经费监管,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率。积极探索新型“政府—市场合作关系”(PPP)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协同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拨款、基金、奖励、补贴、担保等政策倒闭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使全社会R&D投入强度到2020年提高至2.5%。
(二)推动创新载体提质扩容,不断完善创新载体覆盖面及功能
积极把握长株潭国家自主示范区建设的契机,在科技金融、高端人才引进、技术转移、股权激励、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机制体制创新和政策突破,推动军民科技融合,通过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辐射带动其他高新区发展,打造全省创新发展增长极。推荐一批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争取到2020年每个市(州)均有国家级高新区,每个县(市、区)均有高新或特色园区,每个园区均有科技企业孵化器。结合“中国制造2025”的重大任务,设立区域优势制造业创新提升支持计划,培育一批能够支持“中国制造2025”的创新中心和示范基地。围绕科学前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新建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整合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以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为中小企业的研发提供基础性、共性技术支持。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的考核和支持,完善平台运行服务后补助机制。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开放合作。
(三)促进技术的资本化与产业化,推动经济与科技结合更加紧密
加强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人才市场的深层互动和有效对接,搭建资本、技术、人才高度融合的网上技术交易系统,加速技术、人才、资本、仪器设备等创新要素的流动与配置。强化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技术转移转化,建议项目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属于创新主体,但在项目验收完成后两年内仍未转移转化的,将其产权归属政府所有并授权集中挂牌交易供他人转化。探索军民融合促进技术转移的新机制,促进国防科技成果产业化。探索多元化的技术经营机制,加速技术商品的集聚、整合、转移、应用与服务,促使技术商品不断得到重组、优化。加大技术交易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完善技术市场相关财政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技术。加强技术市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技术转移机构经费投入和工作绩效考核力度。支撑卫星导航、超级计算机、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杂交水稻等一批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的协同创新和产业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立足本省实际,积极承接外地优秀项目在湘转化,并避免本省立项项目在外省转化。调动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的积极性,引导创投、银行、担保、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开展风险投资、科技贷款、新三板融资等服务;推广长沙高新区科技金融结合的经验与模式,推进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服务中心建设,集聚对接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柳卸林,高太山.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4: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型升级[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
[2]彭佑元,孙国辉,等.中部六省科技创新能力评价[J].科技与经济,2011(04).
[3]泰柳.中部崛起的突破口:提升科技创新能力[J].当代经济管理,2008(09).
*基金项目:2014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采购与湖南省自主创新的关联度评价及对策”(编号2014SK3228)。
(作者单位:赖流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张小菁,湖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