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中,师生的关系,教师的作用问题,一直是教育史上有争议的问题,也是“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重要分歧之一。
“传统教育”强调教学过程中必须以教师为主,忽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独立性。例如,赫尔巴特就主张,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对教师应保持一种被动状态;在苏联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中,也有教师的话对学生就是法律的讲法。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思想,如果发展成为压制学生的强迫纪律,当然有损于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更谈不到创造精神的培养,也不可能使教学工作生动活泼地主动地进行。在“现代教育”派看来,教学必须以儿童为中心,教学应从儿童的兴趣、要求出发,教师要围着学生转,忽视教师在教学中应起的主导作用。
我们认为,上述两种主张都有片面性。我们主张,在教学中,应是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发挥学生学习中的主体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不仅要教学生“学会",而且要教学生“会学”。一个好的教师应当像第斯多惠所说的那样,不是向学生奉送真理,而是教学生去发现真理。我国也有“点金术”的故事,一个好的教师,不是赐给学生一些金块,而是把点石成金的指法教给学生。要求做到这点,绝不是降低教师的作用,而是要教师更好地发挥作用。
当前有些未来学者,以现代教学手段的使用,来否定教师的作用,如认为在电脑辅助教学普及后,学生可以自己攻读,教师则退居于咨询地位,由此得出教师的作用可以降低,甚至可以取消的结论。我们不能同意这种论点。我们认为,现代教学手段的应用,也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加以运用;而教师的人格影响,更非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所能代替的。所以,我们认为,教师作用应加强,而不是取消,问题是在于如何加强。
(摘自《黄济教育思想论要》,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