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的转变

2016-05-30 10:48
心理与健康 2016年1期
关键词:卫生法住院治疗专科医院

1.在一次学术研讨会议上,某精神专科医院的医务人员介绍该院在治疗精神障碍用药方面的进展时,对病人的情况进行了特殊的处理。

尽管现代医学和心理学已经对精神障碍进行了科学的引导,但传统的观念仍然影响着大众,相当一部分人对精神障碍持歧视的态度。因此,我国《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了精神障碍病人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同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病人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当然,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由此可见,精神障碍病人与其他病人一样,具有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

2.某外企高管,近期由于工作压力较大,出现焦虑、紧张、失眠等症状,故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某精神专科医院就诊,门诊初步诊断为抑郁症。

由于担心这一病情持续发展下去会影响自身的健康,病人自愿接受住院治疗,门诊的接诊医生耐心而详细地向他告知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以及住院治疗过程中的各项医疗方案,让他认真阅读《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确认,随后在门诊护士陪同下办理住院手续。

在精神障碍病人的治疗方面,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大力提倡自愿原则,近几十年来,多数国家都有自愿入院的法律条文。国外相关调查显示,美国、英国、日本报道的非自愿住院治疗比例较低,分别为17%、11.7%、23.3%。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实施自愿原则”,但从实际情况看,81.5%的病人属于是非自愿住院,能够像案例中病人这样及时意识到自己的精神健康出现问题,自愿接受住院治疗的尚属少数,这不仅是一个社会认知的问题,也是一个精神专科医院的医疗服务形式改革的问题。

目前,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摒弃传统的封闭式管理模式,采用生物-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实行开放式管理,增加开放陪护病房以及特色病房的服务项目,给精神障碍病人以真诚的尊重、关心并使他们得到更好的治疗,维护病人的尊严和权利。同时,这又能进一步规范住院流程,尽可能让病人自愿住院,减少非自愿住院比例的原则,从而真正落实《精神卫生法》的自愿原则。

3.一位40多岁的女性因家庭问题饱受困扰,到某医疗机构接受心理服务。当她推门进入时,发现除心理治疗师外,还有两名实习生在里边,顿时感到浑身不自在,遂即要求他们离开。接诊的心理治疗师向她解释称,该医疗机构是某大学的临床医学院,承担着一定的教学任务,希望她能够理解并配合,但她认为自己的治疗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故不愿过多人知晓,并坚持让实习医生回避。治疗师同意了她的想法。

众所周知,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必然要经过临床见习、实习、独立管床等多环节的医学实践,这也是医学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转换,以疾病为中心的医患关系已逐渐转向以病人为中心的医患关系,为维护病人的尊严,医生开始从社会心理的角度审视病情,尊重他们的心理感受和合法权利。病人到医院就诊,可以要求医院尊重自身享有的各种权利,医院需要尊重及保护病人的各种权利,其中包含自主选择医疗方案、选择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以及同意或拒绝医生的建议、隐私不被泄露等。

猜你喜欢
卫生法住院治疗专科医院
康复专科医院康复设备维保管理新模式的建立和探讨
认知护理干预对老年心力衰竭患者再住院治疗及生活质量的影响
中国卫生法学会抗疫在行动
康复治疗对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个人和社会功能的干预意义研究
儿科疗区潜在的感染因素分析
晚期癌症患者住院及居家姑息治疗模式的生活质量及费用比较
传染病专科医院门诊医保拒付产生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用基本卫生法来统领改革
《精神卫生法》两年之变
基于德尔菲法的上海某专科医院公开招聘的影响因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