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长的暗面(一)

2016-05-30 23:14李小松
滇池 2016年10期
关键词:老九包工头

李小松

一个矮子的自述

我个子很矮,勉强能够着钢卷尺上 160厘米的刻度。在我所熟识的男性群体中,极少有和我等高的 ,基本没有低于我这种“海拔”的。按照“一米七十以下的男人都是半残废”的大众通用尺码,我无可争议地被归入了“残废”之列。

关于我为什么长这么矮,一直就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我把它们区分为先天说和后天说。先天说认为是“老天不准许跳蚤长大”;后天说认为是我小时候在农村饿着了挣着了所以就痨了。而我为了调和两种论调的片面性,则采取了先后天辩证说的态度,认为我之所以饿痨了挣痨了,完全是老天有意安排的。

我的矮,本来不说也罢,但一说起,我就一肚子苦菜花。在这里,不妨请大家吃顿忆苦饭。

在那万恶的小时候,天是灰蒙蒙的天,地是灰蒙蒙的地。我吃的是包谷、红薯和土豆,上的是破庙里的乡学,干的是挑粪担柴放猪放牛的活。那时,老天安排父母走“五七”道路,下乡当了农民。可怜我后脑勺上还留着两个难产儿特有的产钳印子,身患肺门淋巴结核,才七八岁的人呵,就跟着大人受苦。

打倒残酷无情的老天!打倒老天!

为了跟着父母炼红心改造世界观,我也积极参加了革命生产。我挑粪压肿了肩,担柴扭伤了腰,放猪被蛇咬了脚后跟,放牛被牛踩了脊梁骨。但我还是学着村娃娃们的样儿打着赤脚露着胸膛还让山风吹着光屁股。那时的我啊也像村娃娃们一样皮肤黑黑眼光馋馋肚子鼓鼓身儿瘦瘦,在第一个生长期就只长了半个头。

打倒老天!打倒罪恶的老天!

可怜我过春节到贫下中农家吃了回肉还拉稀拉掉了。可怜我跟着村娃娃们到河沟里捞鱼摸虾都顾不及烧烧就生吃下去。可怜我把“支左支工又支农”的课文念成了“支左支右又支农”而被老师往头顶上扣一筐猪粪罚跪一节课。

打倒十恶不赦的老天!

可怜我啊就像一只被人在手里玩来玩去的小鸡仔,在老天的手里小小地就被玩成了僵疙瘩。你说这叫我今后怎么长高,怎么长高啊!

打倒卑鄙无耻的老天!打倒!再踏上一只脚!让老杂毛老天永世不得翻身!

上中学了,该长个了,可老天的罪行还在继续。初二的时候,我还是学校篮球场上有名的“球花子”呢,可转眼间,同学们都雨后春笋般地抽条了,我却在这般喜人的长势面前矮下了一个头。我再也抓不到篮板球了。我一投篮就被“盖帽”。那时我成天在心里祈祷:老天爷呀,让我再长一点吧;哪怕只到他们的上耳轮。可老天无眼,直到 18岁也只放了我最后 10厘米。这是何等的没有天良啊!

打倒无情无意的老天!打倒敌人老天!

现在,我仍和 18岁时一样高。我已不期待再长了,反正一米六十是个让人同情的高度,不如就让人们一直同情着算了。再说,这一米六十是时代的烙印,是老天在那个特殊历史时期犯下滔天罪行的有力证词。我以一米六十的身高继续存在,本身就是对罪恶老天的控诉和声讨。所以,一米六十是我的光荣,我为只长到一米六十而骄傲!

掌声!热烈的掌声!

然而,使我最为愤怒的是,现在西方那些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却公然叫嚣,个子矮一半是由于遗传一半是由于早熟。坦言之,我的父母确实不高,我也确实很小就萌动了春心。但我坚决不同意资产阶级的形而上学观点。要是我同意了,不就等于抹杀了那段历史吗!不就等于我白长这么矮了吗!

一千个不同意!一万个不同意!

童年的憨老九

我已记不起他的真名实姓了,只记得他像个瘦猴,脑袋与身子有点不成比例,成天傻笑。

那是 70年代初,在“五七”干校,我们的童年时代。凭借大人忧烦太多顾不及管娃娃的有利条件,我们在乡间大放野马。

他起初被我们叫作老九,这是因为他是家中第九个仔,他在食堂工作的爹妈这么叫他,我们也就跟着叫。

有一回,我们当中最大的一个仔儿指着老九家大哥问老九:“那是谁?”老九就开始数手指头:“是我哥哥的哥哥的哥哥的哥哥的哥哥的哥哥的哥哥的……”他掰倒左手上的全部指头,又将三个指头掰直,然后肯定地落了音:“哥哥!”这引得小仔们哄堂大笑,于是就在“老九”之前加了个“憨”。从此老九就被叫作了憨老九,憨老九也就傻笑着接受了这个“憨”字。

记得那时小仔们都欺负憨老九。

我们玩躲猫猫,小仔们不准憨老九参加,他就蹲在小杂木林边的青石上,傻笑着指点给“猫”某个“老鼠”藏在那儿。“猫”捉到了“鼠”,“鼠”就过来给憨老九一记响亮的烫耳。但憨老九不哭,揉着辣乎乎的脸蛋还在幸灾乐祸地傻笑。

小仔们在河边看到一条蛇在吞食青蛙,就唆使憨老九去捉。憨老九轻脚轻手走过去,一把擒住蛇尾巴。他使劲地甩蛇,就甩到一个小仔的身上。那小仔大叫,又大嚎,大家四散奔逃,蛇也逃了。待小仔们聚过来,憨老九又吃了无数个“烧耳块”。他也不哭,只是愤怒地对小仔们比着个小指拇,还朝小指拇上吐口水。

童年,我也是常常受欺的,因而我不欺憨老九。再说,我去钓鱼,憨老九总是自告奋勇地帮我挖蚯蚓,还帮我取下钓到的鱼,并往钩子上穿好蚯蚓。我去林子里打鸟,他也跟着我,帮我拣圆圆的小石子,装一大裤兜,一颗一颗地供给我的弹弓。那时我们同上三年级。放学了,我和小仔们跳到塘子里洗澡,憨老九怕水,就趴在岸上替我做作业。他还经常摸到农场的鸡窝里偷来热乎乎的鸡蛋,约我躲在小柏树林里分享,教我在蛋壳上敲个小眼,用麦秆插进去吸。

后来,我和憨老九就很要好,常常形影不离在一块儿玩。当小仔们来邀约我们去干这干那,我们总是坚定地说:“我们不跟你们玩。打你们的清酱去!上你们的西天去!”

一天放学回家,十多个仔儿就在路上堵住我和憨老九 ,拧着我俩的胳膊“架飞机”进行讨伐。我被吓得连连央求:“不敢了!不敢了!”但憨老九还要硬,他嚷嚷着:“打你们的清酱,上你们的西天。我就是不跟你们玩!”

这样,我就仅仅被架了回飞机,憨老九却被一阵拳打脚踢整翻在地,出了鼻血青了脑门破了衣衫,书包也被扔到了水田里。

小仔们散去,我才拿草纸去给憨老九堵鼻血。我说:“搬你哥去踩他们一台。”

憨老九却像个胜利者似的傻笑着说:“这份算哪样,我爹整我是用竹条子,比这个疼。”

他又说:“这些小毛桃值不得整。以后我两个还仿这份,不理球他们,格敢?”

不瞒诸君,我这辈子想起那关键的一刻,都要把头插到裤裆里。那一刻我没有应答憨老九。我沉默地帮憨老九捞起了书包,低着头和憨老九一同走完了最后一段放学回家的路。

在我家门口分手时我偷瞅了憨老九一眼。他悲伤地望着我,眼里噙着泪……

这是我一生的悲哀:不到 10岁,就当了一回叛徒。

一只八哥

大概是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蓄意谋杀一只八哥。

这只八哥我们叫它小八。它身子黑亮,双翅各有六根白羽,爪子是红的,眼圈是红的,眼仁金黄,眼瞳棕黄,嘴壳杏黄。它是养家了的,常常不呆在竹笼子里。我们看到它或是站在树枝上,或是站在房头上,或是站在电线上,就叫“小八”,它就飞下来停在我们随便哪个人的肩上,像乌鸦一样“哇哇”叫,我们就喂它食。它什么都吃,虫子,米饭,小鱼苗,甚至炒洋芋丝和煎鸡蛋。

小八是“五七”干校的—个青工养的,后来就到了我们这群臭老九子女中的那个胖仔手里。问题就出在了这儿。当时青工准备把小八送人,我们—党都争着要,青工却出了个歪主意:谁打架最恶就给谁。大家都看看胖仔,都很不情愿地放弃了。我本是一党中顶怕胖仔的,但我太想得到小八了,就拼了命和胖仔干架。结果是我被干得灰头鼠脑,右手肘摔破了,左眼眶也熊猫了,小八连同那只精制的竹笼也就归属了“大王”。

从此,小八便不再被放出来,它被紧紧地关在竹笼子里挂在胖仔家的窗子上。每当我路过,它总要冲我叫两声,那叫声就好像一个好朋友被关在监牢里,正对着铁窗外自由走动的我喊“救我出去”。

有—天,趁胖仔家没人,我爬上胖仔家窗台把小八放出了笼子。小八立刻飞到高高的桉树上,站在那儿四处张望。我喊它,它只是看看,并不飞下来。等我玩了一圈再来找小八,却见它已回到了笼子里,笼门还敞着,我想叫它出来,它不动,只是应应声,应酬一下而已。这使我伤心,既伤心小八被关呆了,也伤心它不再似从前那样和我亲近了。而它每次见到胖仔回来,却是又叫又窜,窜得笼子直摇晃。可胖仔多半并不理睬它,只是喂食的时候逗逗它玩。

胖仔常常吆五喝六地叫我们离小八远点,还说哪个要想碰小八一下就准备着吃馒头。他比着个圆滚滚的拳头,一脸骄横。到后来,我们就连在他家窗子底下喊声“小八”,也要经过他同意了。有一回他强借我的小人书看,条件是准我喊十声“小八”,我十分委屈地在窗子前面喊,可小八看了我一眼就再没有任何反应了。胖仔捉弄说:“现在准你喊—百声。”我感到了莫大的羞辱,虽没吭声,心里却狠狠地想:看我不把它整死!你胖仔就等着收尸吧!

我恨死了胖仔,也恨死了小八。

机会终于来了。我曾听说八哥寒露日不能沾油荤,沾了必死。而寒露这天胖仔一家又全都赶街去了。我从家里抓了—大块吃剩的煎蛋,还抹了猪油,就爬上胖仔家的窗台喂了小八。果然第二天,小八就硬在笼子里了。

我出了一口恶气。看着胖仔在柏树林里为小八掘坟,看着他眼泪汪汪为小八下葬,我竟得意地吹了声口哨。但胖仔已顾不上发怒,他久久地站在插着“小八之墓”木牌的土包前吸着鼻子默哀。默完哀,他缓慢地转过身来面对我们一党,眼泪鼻涕沾上泥土,使他的脸脏得不成样。他发话:“小八冷死了……我不该大冷天把它放在外面……我太喜欢小八了……呜……呜哇——哇!”胖子嚎得死去活来,把大家都感动了,都去劝慰他,有的还跟着哭起来。

独有我站在一边,我一点也不感动,只是那股得意劲减弱了。那时我心里想的是:小八要真是被冷死了的,我就要宰了胖仔家的猫再出—次气。

帮师傅写情书

我之所以在漫漫人生中择写字而为之,有着多方面的起因,但其中一个重要的源头就是少年时替师傅写情书既尝到了写作的甜头又触痛了幼稚的良知。

那是 70年代中期,我 14岁抑或 15岁,师傅 20郎当。由于幼时我受了太多的欺凌,故而拜师习武以求自强。

师傅是“五七”干校的电工,他每天打沙袋,手背指关节处凸着一个个茧子。这是他的骄傲,也是他得以在当地“武林”占有重要一席的依凭。

我十分刻苦地习武,武功盖过了师傅门下的全部弟子。但师傅宠我,不单是他教我武功我学得让他得意,更主要的还在于我助他谈情说爱使他如鱼得水。

那是一个美女爱英雄的时代。社会混乱,女子们都渴望得到有力的保护,师傅就自然地被各种明里暗里的春情和秋波所包围。他春风得意,常常抱着那种被称为“蚊子灵”的日本乐器弹拨,还要唱:当我登上了姑娘山,心情是无比的欢畅……

但他也很着难。那么多的姑娘恋着他,和这个好了却又向往着那个,改和那个好了这个又怎么办 ?

他让我给出个主意,我说就给她写封信,说明你真正爱的是另一个。可他大字不识几个,干不了写信这活计,他就让我帮他写一封。成了,我念给他听,他直拍大胯,连声赞叹:小屁痨,你真他妈聪明,我咋就想不出你这些“原子”!

这以后,我就成了他的恋爱军师和替他表达那种心中有而口中无的情意的“笔杆子”。师傅也就频频更换对象。他从这条船跳到那条船又跳到那那条船,起跳时我帮他搭跳板,跳过后我帮他处理善后。

如此“狼狈为奸”了一年多,终于有—次我同师傅翻了脸。

当时他要想“休”了一个正和他好着的护士,去追一个小学老师。我还是替他写信替他送信。这已不知是多少次了。这次,我突然想看看我写的信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应,在把给护士的信交给护士之后,我就爬在她的注射室后窗上偷窥。

那天,我看到了一张既痛苦又感动的脸,听到了既伤心又无奈的泣。这使我在意识到我的文字的感染力的同时,也被护士的抽泣深深感染了。我悲哀地意识到自己成了一场缺德游戏的帮凶。

我回到干校青工宿舍破口责骂师傅。我骂他是个杂种,是个不知怜花惜玉的动物。当然我挨了一顿拳脚。师者不再认徒,徒者耻于认师。

但可喜的是,师傅到小学老师为止终于成了婚定了心,我则从护士的眼泪开始了对人生的追问。

背时的初恋

在乡下上高中时,男女生之间不兴往来。但我却常常在夜里和—个女同学坐在僻静的小河沟旁边,谈人生,谈理想,谈对世界的看法和一些具体的感想。

那是一段圣洁的时光。月色总是很好,星星总是很亮,河沟里清清的水泛着波光,夜空低低的,仿佛我们已在天上。

高中毕业后我随落实政策的父母回到了省城。她在当地的农场参加了工作。

我给她写信,她回信告诉我说她其实一直就爱着我。我就赶快回信说其实我也一样。我们就开始谈恋爱了,不避山水之隔。

由于离得远,我的想象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我把她想象为—个女神,以至我回到少年时代生活过的地方去同她会面,当她要求我吻她时我都不敢。

我还是给她写信,还是读她写来的信。大约半年后我又去同她会面。她再次要求我吻她,我还是不敢。在送我上火车的时候,我就看到她的眼泪夺了眶。

我回到省城又给她写信。她回信说要跟一个人学拉小提琴,我去信鼓励她好好学,等我再去的时候拉给我听。

可是紧接着我就收到—封字迹陌生的厚厚的信。信是她的小提琴师傅写的,他说他知道我们的关系,但他爱上了她,没有她他活不下去,但由于我的存在她不答应。

作为一个傻瓜我被他那 16页信纸打动了。我就回信安慰他,我说我们心情彼此彼此,就看她怎么选择,这不是我们之间的事而是她的事。

不久,她来信说她仍爱着我。

但不久他又来信说他很感激我的谦让,他一辈子也忘不了我的恩德。

我糊涂了,就赶上了夜车。

她不在,说是到省城找我去了。而他也不在,说是休假回了老家。她嫂嫂埋怨我,说她两个多月前上省城找我,回来后就发现怀了孕,我来之前不几天刚做了人流。我听了差点被吓死。

这是什么事?我就哭,一路哭回省城。但这能怪谁呢?只能怪我自己。你连个小小的亲吻都不肯给人家,难道人家就那样成天喝着白开水等你不成?呜呼哀哉!我的初恋就这样因着没有真实的触及和热情的相拥而理所当然地断了气。

一年后我听说她生了小孩。

三年后有个同学告诉我那小孩太像我,当地风言风语,使得他爹成天怄气。

我火了,又赶上了夜车。

我问着门找到他们的住址。都在,包括那个像我的小孩。

我进门就嚷:小孩要像我关我屁事?总不至于那阵我们牵过几回手就整出个小人人来吧?无耻!

当我对着小孩的爹也就是那个小提琴师傅发火时,我发现,这狗家伙不也有点像我吗?还真像。

我拿眼睛盯着她,想讨个说法。她却一直把头低低的垂着。直到我被粗暴地推出了门,都没有看清她的表情。

后来她就在我的记忆里模糊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她是个什么样子。这真是个悲剧!

待业

1979年的高考是顺着录,录不了大学录中专,录不了中专录技校。我虽被录了技校,却已是蒙自县第五中学全校高考第五名了。但恰好高考结束我家从“五七”干校一锅端回昆明,十年放逐又得省城户口,父母已不容我再杀回那个小县份去读书并在那里毕业分工。

作为刚刚来到省城的一个陌生乡下人,我就和城市待业青年们一起待业。与学堂缘分已尽,工作又找不着干,我只好成天瞎晃荡。

我晃荡,父母又忧心,怕我闲出些事来。连居民老奶也跟着急,担心我会违法乱纪。户籍警不知怎么就盯上了我,辖区内出点事,就把我喊去问这问那。我心想,又不是我愿意无所事事,我还不是想正经八百地当个钳工车工哪怕清洁工,不给爹妈添愁,不给社会添乱,不给居民奶奶和警察叔叔添烦。但爹妈帮不了我,居民奶奶和警察叔叔也帮不了我,我也帮不了我。那个时节根本就没有哪家单位要招工。

我还是只能晃荡,看看电影,逛逛公园,淡淡的秋阳底下把个汽水瓶盖从东风广场一脚一脚踢到百货大楼又踢回来,街灯底下看退休老倌下象棋直看到老倌们打着呵欠收兵回营。作为一个陌生人,我是孤独的。我想要熟识这个将要入冬的城市,想要和它做朋友,但我还是在它的秋风里独自一人晃来荡去不为它所接收。

我晃荡,极度无聊的晃荡。我量出了从青年路口走到圆通山大门总共要 1046步,算清了路过节孝巷口的姑娘中穿裙子的占 18.6%,而进翠湖的姑娘,穿裙子的则高达 47%。我还了解到,最宽的东风路平均每分钟双向开过 27辆汽车,平均每分钟单向驶过 73辆自行车;全城共有 8家影剧院,其中人民影院有 560个座。我通过多次实地调查又了解到,早晨在东风广场锻炼身体的,大约有 35%是年轻人,而晚上在翠湖外围的石栏边谈情说爱卿卿我我的双双对对中,有大约 18%的已过了谈情说爱的年纪……

我继续晃荡,用一个旁观者的眼光打量着这个城市,以一种寂寞的心态亲近着这个城市。我总结出我的待业的与众不同的实质是等待着真正进入这个城市。

终于,同住一院的另一个待业青年代表这个城市和我说话了。她说,看着你天天独来独往格是一个人都认不得?我说是的。她说,走,跟我瞧电影去。我就跟她瞧电影去。我们来到长春电影院,看了场《冷酷的心》。不知道是被电影感动了,还是被这个叫做小老六的姑娘感动了,看完电影出来,我的眼里还闪着泪光。我说,电影太好瞧了,下回我请你瞧。小老六说,那你明天请我瞧《哑女》。我说,好!

这种友好的相识,不亚于初恋,使我万分激动,一下子感到这个城市亲切起来。第二天一早,我就去买了两张《哑女》的票。我回家来抱着吉他坐在门口弹,等着小老六出现。我坐啊坐,弹啊弹,可是小老六一直都没有出现。电影将要开场,我只好独自悻悻的走进电影院。看了电影回来,我在院子门口却撞上了小老六。小老六闪闪避避的从我身边滑出门去,我就追上去问她为什么躲着我。她腻了半天才说是她三哥不准她跟我玩。我问是为什么,她说她三哥说我是个小农民。

小老六埋着头匆匆走了,我却愣住了。好半天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还穿着补疤的卡机布衣裤和一双旧解放鞋。

三天的临时工

还没有正式参加革命工作的时候,我曾在建筑队里干过一阵子临时工,最叫人难忘的是第一次进建筑工地的那三天。

我是被一个叫小核桃的朋友带进建筑工地的。那时,同样作为待业青年,他也正闲得无聊,打麻将欠了人家钱,女朋友恨他赌钱老输又和他拜拜了。于是他不知从哪儿弄了两把旧砖刀,到家来约我:走,苦点钱来用用。我们就一人腰杆上别把砖刀杀出了门,怀着不苦到钱誓不休的决心。

我们来到省机械厅的一个建筑工地,找到包工头,问:老板各缺人手?没想到这个包工头正抓打不开,大叹我们此来正是瞌睡遇着了枕头,并要我们立即就去砌墙。小核桃很老练,先讨价道:给几级?包工头打量了我们一阵,很干脆地应下先干着三级看看,又催促我们快去砌墙。我们问清了哪天发工钱,登记了名字,就跟着一个跛脚老倌走向一片零星砌过几面墙的房基。我俩一路窃笑,会心于这个世界上竟会有如此简单的事情。

按建筑队的指标,三级工每天混水泥墙要砌一千块砖,清水墙要砌七百块砖。第一天我们砌混水墙。小核桃曾在老建行当里混过,这活计他会一点,我就先看他干。看了一阵,我也就会了,就到另一个墙基上去干起来。我们大汗淋漓,热火朝天,连午饭都没吃,不到 7个小时就砌够了数。下工前,包工头来看了一下,也没看出什么名堂,还说马马虎虎过得去。我们又窃笑,会心于这个世界上的事情竟随便蒙混一下就能过关。

第二天,我们还接着砌混水墙。下工前包工头又来看看,又表示验收。我们再次蒙混过关。

可第三天,我们砌清水墙却砌漏了馅,线不直,缝不清。当包工头又来验收时,一看见我们的“手艺”就火冒三丈地吼起来:哪个杂种教你们砌的狗屎墙,还敢来老子这里充六指头。他吼了一阵就叫我们走人。我们说:走人就走人,拿工钱来。包工头更是火起:看看你们干成这泡屎样,老子不找你们要水泥沙浆钱就算便宜你们了,快滚蛋!我们也就灰溜溜地滚蛋了。但我们还窃笑会心于和这个世界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我们又成了无业游民,闲散浪荡,毫无趣味。有一天,我们打算去大观楼划船,可一掏衣兜,两个人的钱还不够交押金。我们突然想起今天正是机械厅建筑工地的发钱日,就穷极败坏地冲去找包工头扯那三天工钱的皮。

来到工地,正在发钱,我们去问包工头在不在,却万万没想到发钱的表上有我俩的名字,而且是每人出工 20天各挂 36元。我迷惑了,但小核桃却似乎不迷,他让我等着,就自己去找包工头。十多分钟,包工头同他一起过来,满脸不快地叫发钱的让我们签字拿钱。我们拿了钱,喜出望外地去坐公共汽车奔大观楼。路上,小核桃告诉我,包工头们经常用虚名报工吃钱,他只是随便骇了那个包工头一下,我们就拿到了这笔包工头还没来得及吃下的钱。

我们又窃笑,会心于这个世界上竟会有这等怪球事。

华山南路工地

早晨,在聒人的电锯声中,我从龙门吊上抱起一摞加工好的木楼板,走在结霜的墙头上。太阳红得像个血球,多么好看。我脚底一滑,血球就旋转起来,我的眼前跟着就黑了……

从摇摇晃晃的感觉中清醒过来,我听到老甩在叫:“狗日的一声马惊,电锯都骇歇了。”

我睁开眼睛,看到包工头苍白的脸正在回血,大家盯着我看的眼神也正在由受惊的眼神变成看猴戏的眼神。太阳像个血球还飘在天上。

下了防护网支架,我走到电锯那边,对准老甩的疤脸就是一拳……

这是 80年代第一个初春,在华山南路的一个建筑工地,一幢俄式青砖房正要由三层增为四层。我们已掀去了它的旧瓦顶,锤平了两头的山墙,正为第四层楼铺设木楼板。

老甩也在墙头上失过蹄,那时候我们刚拆完瓦顶。我失蹄倒是落在了房子外围的防护网里,可老甩失蹄却落在了房子里面的乱瓦堆上。当时我正骑在山墙上使着施工锤挣我每天一块二角八的工钱,听见有人在呻吟,低头一看,老甩坐在一间卸了天花板的乱糟糟的房间一角死死抱着他的一条腿。

我赶紧下去,把他背到马市口医院。腿没断,只是扭伤了。我为他付了草药费,等他包扎好了,又把他搀回工地。一路上,老甩哼哼唧唧,我就开他的玩笑:“你现在就像一头瘸腿的老母猪。”他不悦,说我小狗日的尽放臭屁。

“有个杂种倒是不学马惊,只是会跟头猪似地哼个不停。”我进一步挑衅。

老甩捂着脸,眼睛日睖着我,却没有要还手的意思。我缓下了口气:“老子都吓得半死了,你还要拿老子开心。嘴痒不是!”老甩老实而又怕事,不回嘴。

你见过这样的亡命之举吗:为赢一块蓝底板的钻石牌手表,竟有人敢从四楼跳到地面的一堆沙上去。这事就发生在华山南路工地上。

你见过这样的无赖吗:甲小工与一女小工好,乙小工也想和这个女小工好,乙小工的办法是把甲小工拎到工地的空房子里当着女小工暴打,直打到女小工不得不答应改和乙小工好。这也是在华山南路工地上发生的。

你见过这样的荒唐事吗:有个小木匠走路有点弹簧脚,另一个也是弹簧脚的泥瓦匠一看见小木匠走路就要追过去搧巴头,任凭如何解释自己也是生来如此,泥瓦匠都不信小木匠不是在故意学他走路。这还发生在华山南路工地上。

那么你又见过这样的无赖吗:他自个儿从墙头上掉进了防护网被吓得半死,却去迁怒于一个与自己的受惊毫不相干的人。对了,这同样是发生在华山南路工地上。

“老甩,对不起,我不该打你!”

青砖楼开始上新瓦的时候,我在瓦梁上向老甩道歉。老甩却一脸委屈:“那个小亡命用铲子砍了你的屁股你才打青了他的一只眼睛,我为你没摔到水泥地上而欢呼你却打掉了我两颗牙齿。你他妈的不是个东西。”

那时我 18岁,混在三教九流堆里,确实不是他妈个东西。

房子盖好后我又带着老甩去医院镶牙齿。老甩硬是死皮赖脸地敲了我两颗包金的假牙。他还强词夺理说,这是为了给我恶劣的为人一个终生不忘的教训。

老天爷吃错了药

20多岁时,我曾和一个姓罗的姑娘相好。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不宜结婚生育,我们便悲壮地约定,就这样一辈子好到底,管它海枯不枯石烂不烂。可还没好到一辈子的百分之一,这个鬼心眼的小女子心就变了,又爱上一个姓顾的伙子。由于我们有过约定,她就玩了点小花招——给我介绍女朋友,还说是不愿耽搁了我。其实我已知道是怎么回事,虽然心里伤疼,但为了成全她并表示我是自愿放弃约定的,我还是接受了她的介绍。

这是迫不得已的事,我根本就不可能有投入新一轮恋爱的心情。打一开始,我就决定随便混上几天应付一下罗就拜拜了。再说你罗也不想想,我怎么能够轻轻一下子就摆脱你先前就形成的影响,这简直是在把我当羊肉涮。

新“女朋友”姓李,在上夜校,正准备考夜大。她以安全的名义要求我每晚下课后送她回去,因为学校在市中心,她住在郊外工厂的集体宿舍里。这样,我就充当一名护花使者。

第一天送李,到了厂门口,我想我已完成了这天的艰巨任务,正准备“再见”,可她却先一步提议停下单车在厂门口说说话,我只好陪她在厂门口说说话。李说,我听。但已记不得听她说了些什么,抑或我就根本没去听她说。那时我心里不无悲凉地在想,罗也许正躲在某个公园的暗处与顾相拥接吻呢。

第二天送李,又到了厂门口,她又抢先一步邀我到她宿舍里去坐坐,我又只好去坐坐。还是李说我听,还是记不得听她说了些什么。我坐在李的单身宿舍里那把唯一的椅子上,还是不无悲凉地幻视到罗与顾在公园的暗处相拥接吻。

第三天送李,她还邀我去宿舍坐,我还是只好去宿舍坐。这天,我和朋友喝过两盅,俗话说“酒少话多”,我也就不顾一切地说出了真相。我说我对不起她,我并没有要和她谈恋爱的意思,我告诉了她罗为什么要为我们作介绍而我又为什么同意了的原委。我说了一大堆,使李十分生气。但她反问我知不知道罗又为什么要把她介绍给我而她又为什么同意了?我说不知道。李就告诉我,她和罗和顾是中学同学,顾一直追她,她不喜欢顾,罗后来追顾,又视她为障碍,罗就提出给她介绍男朋友,她为了摆脱顾的追击,也为了成全罗,就同意了。

“但是,”李说:“没想到罗这个烂货这么欺人,居然把洗脚水泼给我!”说完,李含泪对着窗子外面的夜空作怒视状。

我也情不自禁地跟着李向窗子外面作怒视状。李把我说成是罗的洗脚水我并不怪她,但这确实让我生出了一种被人转手倒卖了的屈辱感。我那股恨劲,真想立马就冲到罗的家去扯光罗的头发。

这以后,我自然没再去做李的护花使者了。当然,我也没去扯罗的头发。但这场四人游戏最终还是落得个报复性结局:李从罗手中抢走了顾,罗转回头来找我,被我用扫把连垃圾带人扫出了门。而顾和李结婚不久又被李闹离了,顾又去找罗,被罗骂为“一条不忠诚的色狗”。

后来我找顾专门喝了台酒,对这场游戏进行了一番回顾。我们往腹中灌酒,吐出肚里的苦水。我们一面灌一面吐,至半醒半醉,两人无可奈何地总结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老天爷吃错了药。

浪荡街头一上午

那天,我浪荡于街头是因为我把单车借给了一个朋友。他的单车头夜里被毛贼偷了,早晨起床只好小跑着去上班。他跑到半路却撞见了骑着单车去找另一个朋友的我,就把我的单车拦截了,让我中午到他家去取车并共进午餐。我走路去找那个朋友,时间给耽搁了,扑了个空。回家路又远,不回家又没个去处,我只好浪荡街头等待中午。

我先到公园里逛了一阵,空气很好,阳光很好,草地很好,水也很好。但一个人逛公园也实在没有名堂,我就从这道门进往那道门出了。我想可以去书店逛逛,尽管离的远了一点,但离借我单车的朋友家近,而且我有着整整一上午的时间。

一路上,我钻进鞋店看看,又钻进文具店看看,甚至还钻进理发店看看。鞋店里,我试了双皮鞋,很好看很合适,但我没钱买。文具店里,我问人家有没有内页像稿纸那样有方格的日记本,人家说没有,我说我也知道没有,但还是想问问。理发店里,我才一进去,理发师傅就热情地问我要理平头还是剃亮蛋,我说我只是进来看看。理发师傅看着我的头窃笑,我才反应过来赶紧仄出门来。我现在的发型是几天前一个温州人理的,凡见我的人都说我像个汉奸。

走了一段我感到口渴,就在一个小摊上买了瓶矿泉水,一路走一路喝。平常,我总是骑着单车,匆匆忙忙路过这些街道,或是去上班,或是去会朋友。我感到我和这个城市是相互熟识的,就像和朋友、和同事相互熟识一样。但今天,当我有着一个上午的空闲时间在街上闲逛,却感到了自己与这个城市并不熟识。它的街上走着那么多生人,开过那么多车子,还有那么多单车来来往往,我却擦着街的边边走向一个书店。我感到城市在流淌,而我只是在岸边观看。这种感觉使我生出一种正在流浪的幻觉。我就一路搔着温州人给我理的汉奸头,费劲地思考着我与这个城市的关系问题。

其实也思考不出个什么名堂。书店到了,我钻了进去,躲过心里那些莫名的东西。时间过剩,我在书店里尽量打发。但等我手握一本小说走出书店,也才十点半。我就到街角一个花坛的边上坐下来翻阅那本小说,可不知怎么就是读不进去。我坐在那里,东看看西看看,不知不觉又进入了流浪汉的角色。我又搔着汉奸头费劲地思考:这个城市是我的居所?我只是这个城市里的一个游民?我和这个城市很亲近?这个城市对我很陌生……

的确思考不出个名堂。时间已到了正午。有两个叫花子一人抱着一摞别人吃剩下的盒饭,蹲在我旁边检查战利品。叫花子甲说:你看,我有一只鸡腿。叫花子乙说:我这两盒里一盒有一只一盒有半只。他打开又一盒,就惊叫:这里还有一只。叫花子甲就让他分一只来,他把那个别人啃过的半只分出去。然后两个叫花子狼吞虎咽起来。我咽了一下口水,想起朋友约我共进午餐,就起身朝朋友家走去。

到了朋友家,我对他叙说了我上午的闲逛经历,我抱怨说我流浪了一个早上。朋友说:我们已经背离了家园,正在这个叫做城市的看似家园的陌生地流浪。

他的话太深刻了,使我在得以像那两个叫花子那样狼吞虎咽之前,又搔着温州人理的汉奸头费劲地思考了好半天。

帮爹办事途中

1983年的某个冷天,南国春城也刮着那种有点叮骨头的北风。我在青年路小花园 4路公共车站等车,要到大观路省民委站下车去帮爹办件事。

车来了,等车的人一窝蜂往上挤。我也跟着挤,就踩掉了前面一个穿旧式花棉袄的姑娘的鞋。我还记得那是只黑色灯芯绒的平底布鞋。她叫:“我的鞋!”我就缩回去捡。上了车我找了半天,终于看到花棉袄夹在人群中摇摇晃晃的像失了重心。我使劲挤过去到了她面前,就看到一张仿佛天生就带着一股伤感气息的小巧苍白的脸。车已开离了站,她还向窗子够着头看那只鞋是不是还在地上。她那双本来就生得忧郁的眼睛再添上一丝焦虑,实在叫人心里晃荡。

“来,你的鞋。”我把鞋提到胸前,她转过头来一下子就放松了表情。人太挤,要穿上那只鞋很不容易。我又使劲弯下腰把鞋放到她的脚边,让她用脚去套。待我直起身,她用接近病猫的声音说了声谢谢。这使我不得不道歉:对不起!是我踩掉的。她就又小声小气地说,也是你帮我捡回来的,不然我就跳跛跛脚了。我对她笑笑,她也笑笑。她笑起来还是那么忧忧的。

车到了青年路口,又挤上来一些人。她就被挤得贴到了我身上。她很不好意思地把脸侧朝一边。因为她不好意思我也跟着不好意思起来,就把身子转了转去看窗外。她花棉袄上的那股淡淡的樟脑味不断地钻到我的鼻子里来。

车过了百货大楼,人就渐渐松活了。我和花棉袄也就有了一个男女之间所应保持的基本空间。我侧过脸去偷眼看她,不想她也正转过头来,我们就笑笑。我笑得有些不自然,她笑得还是忧忧的。过一阵我又忍不住偷眼看她,她又转过脸来笑笑。等我再一次偷眼看她,她还是像约好了似的转过来笑。但这一次她笑得不再那么勉强,反以笑示意我可以不必闪闪避避地瞧她。这样,我们就大大方方自自然然地看着对方的眼睛笑。我笑舒展了,她也笑舒展了。她笑舒展了非常好看。

我们就这样相对着笑了很长时间,两双眼睛传递了很多复杂的语言。我感到心在发热。但她突然就敛了笑容,直盯着我的眼睛朝我这边挪。这使我心跳怦怦,我以为她要走近了和我说话。她确实要说话,但她低低的声音说的却是“我到站了”。她看着我,从我身边挪过去。我的头跟着她转。她一直看着我,挪到车门边。她下到马路边,还抬头看着我。

我呆住了。车又启动了。她那张依旧伤感的苍白的脸跳过一个个窗格子,渐渐模糊在沾着灰尘的后窗上,花棉袄越来越远……等我回过神来,发现车已过了省民委两个站,正驶向我并不想到达的大观楼终点。

责任编辑 张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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