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征地补偿款支配意愿方式的研究

2016-05-30 10:48陆剑张玉婉杜静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15期
关键词:失地农民

陆剑 张玉婉 杜静

摘要:文章以江苏盐城A村为研究对象,对该村的失地农民拆迁补偿款的支配意愿方式状况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其中的影响因素,并提出引导农民形成健康合理的资产支配方式对策建议。

关键词:征地补偿款;支配方式;失地农民

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将超过50%,在此背景下,将有1亿多农民因征地而转变为市民,失地农民发展问题备受关注,现阶段大量学者关注失地农民征地补偿制度是否合理以及就业安置等方面,但对农民征地补偿款的支配方式研究较少。从一些媒体报道中可见,失地农民对征地补偿款有多种支配方式,既有一些积极健康的用途,包括用于教育和技能培训等人力资本投资,通过存银行、理财投资等实现钱生钱,甚至投资创业;但也有一些相对保守的用途,如买房,买车、添置家电家具等用于改善生活水平的消费行为,但也不排除极少数农民选择一些不健康的支配方式,比如大吃大喝、购买奢侈品等挥霍性消费、甚至是赌博、吸毒等违法消费行为,从长远看,不健康的支配方式会对农民自身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本文拟对A村进行调查,研究失地农民对征地补偿款的支配方式及其影响因素,进而提出引导农民选择健康合理支配方式的对策建议。

一、失地农民征地补偿款支配方式的现状调查

A村位于江苏盐城市的郊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该村农地被陆续征用开发,主要用途是建商品房,我们抽取了该村50户共90名失地农民进行访谈调查,发现样本年龄主要集中在40~60之间,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88.64%学历是中学及以下。我们将补偿款的支配方式分成了三类:投资型消费、储蓄型消费、享受型消费,并与补偿款金额多少进行对比分析(表1),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即补偿金额越高,农民倾向享受型和投资型消费比例越多,反之则储蓄性消费比例越高。

除此之外,还存在以下四种影响农民支配意愿的因素:

(一)家庭环境因素

该村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几乎所有的交际圈子都集中在该村或乡镇级以内。思想比较保守,对很多新兴的理财方式的了解几乎为零,这是促使他们选择储蓄型消费方式的最主要原因。这里村民几乎没有担任村干部或企业高管的亲戚,只有少数几个农民的亲戚担任企业高管,并且这位农民在该亲戚的影响下每年会花费几千块钱购买保险,而其他农民几乎没有买保险的意愿和习惯。也有很多农民受子女的影响为他们买婚房、车等。

(二)社会环境因素

该村村民有的原本就做一些小本生意的在拿到补偿款后都会将补偿款的一部分投资扩大生意,或者换更好的地段做生意。还有极少部分上班的农民受工作中同事的影响在理财消费中与其他农民也有所不同,在我们访谈中有一位表示正在研究期货。

(三)补偿规模因素

人均补偿额在4万以下的绝大部分人选择了储蓄的支配方式,而人均补偿额4万以上的第一支配意愿均是购房买车等享受型支配方式,也有一部分选择投资的方式,选择储蓄的比例很少。

(四)攀比从众心理

在访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农民本来并没有购买商品房的意愿,但是由于身边很多邻居都购买了商品房便也跟风跟随大家一起买商品房。

二、失地农民补偿款支配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有相当一部分的村民坐吃山空

这部分村民在拿到补偿款后,就立即把钱花光了。他们有的是在拆迁后购买新房入住;有的是为自己的子女购车代步或者置办嫁妆等;有的则单纯是把钱用于各种玩乐花光了。在征地征房之前,他们收入来源就是地里的产出,或者加上打工的收入。在征地之后,村民失去了田地,导致不少村民失去了收入来源或者收入明显降低。他们没有一技之长,只能靠男人在外打工的收入来得到微薄的报酬,艰难的养活一家人。今后,怎样才能摆脱这种生活,并且获得足够支撑一个家普通生活水平的收入,是需要我们和他们共同考虑的。

(二)存在少部分村民把拆迁款完全用在享受型消费上

这部分居民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独居的中年单身汉。征地之前,他们的收入来源就是在外务工或者种地。平时独自一人生活,消费水平相对一个三口之家而言偏低。因此日子过得并不算紧。被征地之后,他们用补偿款买了房,来到了城市。一方面,大城市里花花绿绿、多姿多彩的生活,吸引着他们体验各种娱乐性消费。另一方面,以前一人过好,全家不愁的日子,让他们形成了不储蓄,不投资,所有的钱都用在吃喝玩乐上的习惯。这部分居民不仅存在第一种村民需要面对的就业问题。而且城市内消费水平高,他们普遍没有一技之长、工资低,没有投资和储蓄意识又习惯于享受型消费,他们以后的生活的还要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三)投资过于单一化,投资回报率不高

A村处于城郊地区,村民思想观念落后,文化程度低。对于投资理财并没有清晰的观念。大部分的村民选择把钱存在银行。剩下的村民,他们选择了买保险,出租房子,做生意,买股票。这类村民人数较少,投资的回报率也不高。他们选择此类投资方式也大多是受原本职业环境的影响。相对而言,他们较有投资意识。然而,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单一的投资方式导致了高风险。

(四)存在攀比心理和不理智消费

另外一部分村民本身对于补偿款并没有一个合理的规划,往往是别人做什么,他们也做什么。这部分村民并没有搞清楚自己的情况,也没有看到自己和别人生活的差异性。这样的跟风既有可能导致资金的不合理支配和浪费的现象。最后,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还有可能越过越差。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补偿政策

首先,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完善征地补偿费“产值倍数法”的计算方法,解决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其次,依据土地征用前的不同属性,实际收益来确定征地补偿款基数,实现不同地块不同的补偿费。同时,实行征地补偿方式因地制宜,多样化。区域之间社会经济的差异大,征地补偿方式也应该因人因地而异、因地制宜的进行补偿,有利于农民正确合理健康的支配和使用征地补偿款。比如,A村这种经济较差的地方更多的以分期或分红的形式进行补偿,不让他们一下子将补偿款用完的机会。

(二)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宣传教育

部分农民由于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在他们眼中,钱只能单纯的享受型使用,要不就是存进银行,而这些方式的回报率都不高;也有部分农民受炫耀攀比、从众和小富即安等不健康心理影响,不考虑自身及家庭经济状况,导致补偿款不合理的支配甚至挥霍浪费,久之,生活水平不仅得不到提高反而下降。因此,应重视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

(三)加强现代金融知识的宣传和辅导

调查发现,A村居民将征地补偿款用于单一的投资,导致回报率不理想。这是由于农民们没有足够的金融知识,不知道除了储蓄和消费外,资金应该如何支配。一些农民把现钱放在家里,失盗、失火、损毁的事件时有发生。当前金融机构的宣传仍局限于反假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等有限的方面,对大众渴求的金融理财、电子银行等知识很少涉及。农民很少接触到股票、基金等理财知识。为了弥补这一方面的缺陷,有必要并且有能力向农民们宣传必要的金融知识,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帮助农民利用支配征地补偿款进行各类金融投资和创业投资,以实现资产积极增值和农户家庭经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邢伟.浙户财富支配观的调查报告[J].统计科学与实践,2013(11).

[2]程怀儒.现行农村征地制度的缺陷与失地农民权益保障[J].甘肃社会科学,2014(01).

[3]李新仓.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机制研究[J].农业经济,2013(10).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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