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生 孙震宇 何嘉鹏 王珂珂 李红亮
摘 要:通过制订《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试行)》,规范和统一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依序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评估、验收经验,明确了评估验收条件、材料上报、工作程序、技术要求、量化考核标准及结果,在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应用中取得了较好效果。
关键词:清洁生产审核 评估 验收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1(b)-0098-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施行,2012年7月1日修订施行),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从本质上来说,清洁生产就是对生产过程与产品采取整体预防的环境策略,减少或者消除它们对人类及环境的可能危害,同时充分满足人类需要,使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生产模式。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提倡建设和发展生态工业,清洁生产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载体和基本途径,清洁生产审核则是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战略最成熟、最有效的手段。随着国家对清洁生产相关工作的日益重视,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工作应更加规范。依序国家、省市相关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近年来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经验和其他省份评估验收标准,有必要制订一套适于河南省的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实施细则。
1 制订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的必要性
1.1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市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的具体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施行,2012年7月1日修订施行)中明确指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市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附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中明确了清洁生产审核先评估、后验收的具体要求。北京、上海、河北、广西等多个省份(直辖市)也相继出台评估、验收的具体规定,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进一步细化实施。
1.2 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随着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全面推进,各地市环保部门也相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布地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并组织审核评估、验收相关工作。但从近些年省内统计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1)各地市先评估、后验收的贯彻落实程度不同。部分地市严格执行了先评估、后验收的工作制度;部分地市则是评估验收一起做,中间缺乏评估环节,以至于在审核重点、审核目标设置及清洁生产方案实施上明显不合理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情况下,由于方案实施完毕,难以调整,进而影响此轮强制性审核的效果。(2)各地市评估、验收工作程序、标准不一。部分地市实行量化考核,要求严格,对审核工作的各个步骤全部考核,基本保证能够保证审核工作质量,效益统计客观实际;部分地市只是定性考核或只是单纯地给予结论和建议,尤其对审核过程、重点目标设置和方案针对性上要求不高,难分优劣。
1.3 为企业开展审核工作,咨询单位开展审核咨询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
虽然在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中对清洁生产审核具体工作及报告编制进行了详细培训,但由于培训时间较短,各个审核师吸收理解程度不同,即便通过培训考试,取得了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合格证书,但在具体工作中,对项目的清洁生产行业针对性、审核程序、报告编制等方面把握能力、水平不一。从近年来省内评估、验收工作经验看,经常出现企业能够做到全过程整体预防,并能够实施有针对性的清洁生产方案,而审核师在审核过程中对企业情况分析不足,没能为企业提供很好的建议,总结较好质量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或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始至终不够重视,也并未对清洁生产理念有深入的理解,而咨询单位做出的审核报告却编制完美,造成报告内容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从而影响整个审核水平,影响企业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审核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对清洁生产评估、验收过程中的工作流程、技术重点、量化考核、报告内容给予明确规定,帮助企业和咨询单位规范审核工作,严格要求,进一步提升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质量,切实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效果。
2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试行)》主要内容及特点
2.1《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试行)》主要内容介绍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试行)》包括总则、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细则、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细则、附则、附件、附表等。
(1)总则。明确了细则制定的依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概念、适用范围、实施主体等。
(2)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细则。从评估条件、企业及咨询单位材料上报、工作流程、技术要点、评估结果等方面给予了详细规定。明确要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说明评估重点关注清洁生产核报告规范性,相关资料完整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相关数据的可信性,审核重点和审核目标的合理性和针对性,清洁生产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行性。同时对评估结果实行先量化考核,再出具意见。评估通过的企业,出具评估专家意见,企业按照专家意见整改后资料备案;评估不通过的企业,出具评估整改意见,企业应按照整改意见持续改进并重新申请清洁生产评估。
(3)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细则。从验收条件、材料上报、工作流程、技术要点、验收结果等方面给予了详细规定。明确验收工作重点在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进度与评估阶段计划的一致性、实施内容的完整性、效益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和可信性,以及相关资料的完备性等。与评估阶段一样,先量化考核,再出具意见。同时对审核咨询机构进行评分,结果向社会公开。
(4)附则、附件、附表等。细则附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教材,结合河南省项目经验和特点,明确要求了《清洁生产审核中期报告》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附表中公开了评估、验收工作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和审核汇总要求。整个细则为环保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评估、验收,企业和咨询机构开展审核工作提供了详细依据。
2.2《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试行)》的主要特点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切实保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要求先评估、后验收,即可在评估阶段为企业整轮审核的行业特点、现状水平、审核重点、审核目标及计划实施的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在前、中期给予指导,尽早发现问题和缺陷,保证中后期的审核质量。同时,在专家质询过程中,也能够为企业目前存在但可能无法解决的清洁生产问题提供较好的思路或方案,帮助企业在下阶段的清洁生产工作中进一步改进,使企业感受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实际意义。
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不影响审核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达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条件时,企业和咨询单位只需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够证明审核工作成果的基本资料即可,减少不必要的资料重复上报;评估阶段,由于处于清洁生产审核中期环节,目的就是发现、提出并解决问题,省定项目无需地市初审,基本资料完备后,可直接评估,简化行政程序,提高效率。
加强公众参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接受公众监督。细则中明确要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在审核结束后公布审核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9月16日出台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15〕186号),《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试行)》作为附件同时颁布实施。自细则实施以来,从2015年度河南省省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来看,细则对审核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在评估期间,不少项目发现了审核现状、审核目标制定及清洁生产方案确定中存在的问题,评估专家组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多项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减轻了审核验收负担;同时,全省的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统一了评价标准,为审核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客观依据。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3.2 建议
(1)全省应继续按照《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试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2)在评估、验收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总结、分析《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试行)》的问题与不足,对细则不断细化、完善。
(3)结合河南省工作实际,继续研究制订、补充完善清洁生产审核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等。
参考文献
[1] 宋丹娜.中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总结与分析[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13.
[2] 何新生.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标准设计及探讨[J].再生资源研究,2005(6):30-33.
[3] 白艳英,于秀玲,马妍,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研究[J].环境保护,2012(13):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