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学义
[摘 要] 中职学校普遍面临教学创新不足、教学模式僵化等现象。从学校筹建专业组织机构,构建创新团队,编制创新教材,培养创新型教师队伍,营造创新教学环境,搭建创新展示舞台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思考,认为应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出发点,以专业为载体,以改革教学模式为核心,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
[关 键 词] 中职学校;创新教育;创新教材;综合能力
[中图分类号] G71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14-0028-01
一些中职学校还在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学缺乏活力;与生活、生产严重脱节,也缺乏创新的氛围。与此相反,国外职业学校,对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投入了极大的精力。职业院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是企业生产和新产品开发的直接操作者,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的应用都离不开创新;建立创新型国家,推行创新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是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基础。企业的竞争力就是依靠持续不断的创新,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工匠就是今后技工院校办学和提升竞争力的趋势。
一、建立强有力的学校创新教育组织机构
创新教学是一个综合且系统的教育再构建工程,由于惯性思维的影响,教师和学生对创新教学的思维和理念、具体操作都很陌生。所以学校要在战略的高度来筹划本校的创新教育教学体系,应建立强有力的创新教育组织机构;在宏观和政策层面制定中长期规划,从硬件和软件、环境等方面进行适合职业教育的改革,建立创新型的教育教学体系;搭建创新平台,尽快使学校成为创新型的技工院校。
二、组建创新型研究性专家团队
创新教学对学校而言是一个新课题,涉及课程开发、课程设置、教师培养、硬件完善等诸多方面,是一个系统工程,所以应组建具有创新热情、具备雄厚专业知识的教师和具有创新意识的学生等组成专家研究团队,沟通研究和开发创新课程和教材,策划教学活动和创新载体,维护、发展创新平台,为开展创新教学提高智力支持。
三、编制创新教材
(一)创新教材编制的原则
创新教材应坚持“以学生为本,发挥特长,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核心进行开发;应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发现;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独创性;提高其探索自然的积极性,挖掘学生的个性发展。
创新课程开发要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突破传统理论教学思维,采用创新教学理念;教材设计时,应打破“班班相同,生生一样”雷同的现象,要坚持由易到难的原则:普及知识设计,采用“提问-启发-引导-示范”方法,每项任务都以简单的操作步骤和图例(实物)方式来展示,诱导学生进入创新环境;创新知识和技能设计,采用“模块化”方法,把所有问题集中,综合解决,在用中强化加强;学习过程采用“目标任务驱动型”方法,教师要采用引导和激发学生思考,坚持用逆向思维和差异化形式来完成目标。此外,课程的开发和建设应接受学生的评价,教学效果、内容、方式等應征求学生的建议。
(二)创新课程开发的思路
1.系统性设计,模块化开发
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要求,进行模块化设计和教学;采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知识、高级技能—思考提升、求变创新的思路设计模块,引导学生逐渐进入创新思维和环境。
2.应根据本校特色和实际开发教学内容
开发创新课程必须依据本校的校园文化、学生特质以及生活、生产。注重利用本校的设备和教师等资源,开发出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创新课程,不能好高骛远。
3.要有利于自己的办学特色和可持续性
每个学校资源不尽相同。课程设计的好坏,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教师的教学实践,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水平。所以,开发课程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且能够持续地开发和创新。
四、培养创新型教师队伍
创新教育课程的开发主体是教师,要鼓励和培养教师积极投身创新教学和教材开发,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培养和教师创新的平台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创造性,使其专业特长和创新才能得以施展,提高成就感。
五、营造师生创新的教学环境
要在全校各种媒体、各种场合营造创新的氛围,策划一些精致的创新活动,搭建不同的创新平台。可以定期举办讲座,创意、创造设计,演讲、发明、技术能手、革新能手等展示和现场会等,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和实践,让学校成为能激发出创新灵感的欢
乐谷。
六、搭建师生创新创造的展示舞台
学校应策划建立师生创新创造的创新平台,例如定期举办教师创新、创意教学展览;定期举办全体学生参与的创新、创意活动等,筹建师生创新创意及其产品展览馆;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创办师生创业园,让创意创新产品直接转化为商品,对创新、创意产品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
总之,构建创新教育教学体系,学校应加强组织领导;以老师为主体,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出发点;编制创新教材,搭建创新平台,营造创新氛围,紧密联系专业,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加强对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和工匠精神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灵感和能力。
参考文献:
高晓杰,曹胜利.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新时代事业的开拓者[J].中国高教研究,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