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芦圣婴
2006年11月3日,杰克逊·波洛克“滴画”中的精品《第五号,1948》以1亿4千万美元高额的成交价被拍出。《第五号,1948》并不算是波洛克一生中最好的作品,而高额的成交价格使其声名倍增,收藏价值也随之抬升。近年来,艺术品的价格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成倍增长,在动辄几亿的艺术品成交市场中,哄抬的成交价在为艺术正身的同时也促使了一批新人盲目地购买投资。因此在购买与收藏艺术品之前我们要明白它为何如此昂贵,我们付出的金钱到底在为什么买单。我们说当收藏者付出的价格远远高于其成本时,他购买到的除了是作品本身,更多的是笼罩在这作品之外的虚拟商品,它如同一件透明的外衣,承载着供求欲望、市场需求以及人文精神等多种价值。这些后期附加的多种现实价值往往在提高艺术品价格的同时也掩盖了其真正的艺术价值。戈蒂耶在《Iart》中将艺术置于一切之上,艺术是永恒的,无价的,那么用真金白银买到的是永恒的艺术还是那些看不到摸不到的虚拟价值,如同“皇帝的新衣”一般缥缈隐匿却实实在在托举着价格高塔。
商品化的艺术和艺术化的商品是我们在为艺术买单时要分清的两个概念。商品必须具有满足人类生活需求的使用价值,华美的衣饰,精致的杯盘,这些以市场供求为前提生产的商品其艺术化的包装只是提高价格的手段。而艺术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诞生的,创作者在无利益需求的环境下将自己对社会、生活乃至人性的理解寄托在作品里,它不受任何的言论限制,也不受任何创作形式的局限,黑格尔认为“完美的作品并不是创作的终点,而是通过它去描述人性更深层的世界和挖掘更真实的灵魂”,因此当这种自由的并被赋予深层意义所创作出来的艺术经过时间的沉淀,被挖掘进入市场,化身为拥有商品基本属性的艺术品时,才具备了审美、情感、历史等价值。也正是这些价值赋予了艺术更多的现实反映与社会观点,从而被非创作者决定其价格。
艺术品能够拥有商品属性进入市场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它可以满足人的审美需求。在美国人文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论“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中人类的需求被从低到高分为5个层次,其中第一,二,三层是基本需求,如衣食住行,可以通过外部条件的改善使人满足。而第四,五层是高级需求,是从人的内部使之得到满足,但永远不会感到完全满足,从而转化为欲望。艺术是人类精神世界的感知,是创造者的宣泄与渴求。对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人类的本能表现,即使是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类也会用图案装饰自己的生活用具,但这种审美仅仅是种自我满足的行为,并不能上升为需求,他们不会因为别人家的碗好看而去置换索求。因此对艺术品真正的精神需要则只有在满足了底层基本的物质需求后,才会考虑用金钱购买。而此时的那个“碗”已经丧失了基本使用功能,成为了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品,它的价格也随之翻倍不再如超市里出售的那些使用碗般廉价。当今,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大多数人的生活需要已经基本得到满足,精神需要也在慢慢被释放,享受主义使人们的审美需求不断被激发出来。通过艺术品市场,人们自由地购买心仪的艺术品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但是随之而来的,当这种审美需求在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不断膨胀的同时,也扭曲了艺术品的价值,高价的艺术品除了反映其艺术价值,更多的沦为了炫富的工具,甚至出现了炒价怪圈,这件裹住艺术品华丽的“皇帝新衣”被争锋相披,只为给自己的物质生活增添光环。
购买艺术品的精神需求是通过激发人的情感力量来实现的。艺术品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思想,一件成功的作品可以引起个人甚至群体的情感共鸣,产生悲伤或欢喜,愤怒或恐惧。如蒙克的作品《呐喊》可以让人感到情绪的焦虑与内心的忧郁。因此获得情感的程度大小也是购买者判断艺术品价格的条件之一。情感的获得不仅是心里的反映,与个人背景也有关联,如年龄、性别、国籍等。所以这种情感来源是有依据的。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审美判断中提出“人们的判断必须具有超越他们当时的主观状态”。简单的说就是当我做出一个判断:我喜欢艺术品a,那么我不光是认为a好,还要向你说出好的理由,这个理由既可以是你喜欢a的理由,也可以是你不喜欢a的理由。我们可以用这个理由进行辩论,但我不能说“这只是我的想法”退出这场辩论,这是变相的撤回观点。情感价值往往是决定购买的关键,这种千金难买我愿意的感性购买的欲望与冲动远远大于理性购买。当然,我们不能判断它的对错,情感的判断与道德没有联系,因此情感的判断没有真假、对错之分,只有喜欢与不喜欢。
二次世界大战导致了我国众多历史文物的遗失。岁月变迁,这些文物以艺术品的身份登上了各拍卖行,它们独特的历史背景与文化因素既让近代中国产生了一种强大的具有民族荣辱感的精神购买需求,也使这些独特的艺术品拥有了一件高额“历史价值”的外衣。
2000年中国圆明园兽首的拍卖会上,保利集团以4000万港元将牛首购回国内。2007年香港苏富比拍卖会上,爱国人士何先生以6910万港元的创纪录高价购人马首铜像。这两尊铜像与其他中国文物相比年代并不久远,雕刻手法也不能称作是杰作。它们的高价跟特殊历史背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圆明园兽首在二次世界大战时被侵略者强行带走,这种屈辱是中国人民不能忘怀的。因此它们的价格并不取决于作品,而是国人的态度。如果没有那段历史,它们只不过是圆明园中供人参观的一角。外敌的入侵在中国人的心中撕开了一道巨大的伤疤,遗失文物的回归既能够抚平一丝伤痛也向世界证明中国与日俱增的强盛,近期中国兴起的“伤疤经济学”也由此而产生,一个文物的高额价格变相反映着一个国家的富强。付给当年将文物强取豪夺的侵略国这么高额的“赎金”,“赎”回的并非是艺术品,而是笼罩在其上的对曾经那黑暗历史的批判与丧失国权的尊严。这种做法值得与否暂且不谈,但它产生的历史文化效应确实给艺术品市场带来了利益。
艺术源于人类最深的精神体现,它需要物质性的载体,从而使精神世界的艺术转化为物质形态的艺术品并随之产生了艺术价值。艺术价值的本质在于满足人的精神需要,这种满足是双向的,既是对创作者本身也是对观赏者。然而,现今的艺术品已经不再是“为了艺术而艺术”那无可估量的乌托邦式的存在,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它的价值也不单单只是审美、情感等附加价值,还增加了投资、增值、避税等其他功能。正是因为艺术品价值的不确定性导致了通过购买手段得到的艺术品,被迫披上了过多社会供求的外衣,而遮盖了它原有存在的最单纯的艺术意义。所以对一件艺术品,我们无法给出精确的价格数字。艺术品的真实价值慢慢地变得模糊,价值与价格之间永远存在着差距,就像一条无法消失的鸿沟阻隔着现实与理想。真正的艺术只能存在于精神里的乌托邦世界,我们穷其一生所研究的、探讨的艺术,只不过是透过层层的“新衣”透漏出的那隐约的一点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