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平,贾仲伟
(北京工商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048)
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与分析
——基于变异系数法的实证研究
张正平,贾仲伟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48)
[摘要]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2009-2014年的年度数据为样本,基于正规金融机构的覆盖率、存贷款、保险、信息与基础设施4个维度的16个指标,构建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变异系数法对每个指标赋权后建立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并对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进行测度,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找出差异进而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最终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内蒙古;评估指标体系;变异系数法;普惠金融发展指数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一词是联合国2005年在其发布的报告《建设普惠金融体系》中提出的(United Nations,2006),指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尤其是要让广大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群体获得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
普惠金融概念提出后迅速为世界各国所接受和重视,我国也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这表明发展普惠金融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然而,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和研究仍面临诸多挑战,例如,普惠金融内涵和外延仍缺乏清晰的界定,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尚未建立明确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区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研究匮乏等。为此,本文以内蒙古为例,在充分考虑区域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构建测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并在实际测度的基础上分析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的贡献在于,从区域视角出发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评估指标体系,为普惠金融发展寻找微观基础。
一、文献回顾
在测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时,一项基础工作是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而建立评估指数,对此国内外学者已经进行了不少的研究,但明显存在一定的分歧。
国外学者立足不同研究角度和目的,所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侧重点有所不同。Sarma(2010)参考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的构建方法,选取银行渗透度、银行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使用情况等要素构建了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指数。Arora(2010)以正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使用成本为着眼点,从银行服务的范围、便利性和使用成本三个方面比较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Gupte等(2012)以金融基础设施的发展情况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金融机构网点数量、金融基础设施数量和金融类账户数量等要素出发构建了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①(2013)以金融服务为主要内容,从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金融服务使用情况和金融产品与服务质量三个维度构建了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Ambarkhane等(2014)则以金融产品为切入点,构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不仅包含银行业相关服务产品,还包含其他服务如保险、养老金、金融知识普及等范畴。而后,Rahman(2015)增加了金融服务的使用效率和满意度两个维度,进一步完善了Gupte等(2012)的指标体系。
与国外的研究相比,国内对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且多数仍处于理论探讨和一般性经验分析层面,但进行定量的实证研究已成为发展趋势。例如,王伟等(2011)从银行渗透度、银行服务的可利用性和使用程度三个维度构建金融包容性指数,李春宵和贾金荣(2012)从金融服务的深度、可得度、使用度和可负担度四个维度构建金融排斥指数,焦瑾璞(2015)从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使用情况和服务质量三个维度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三者均是借鉴Sarma(2010)提出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分别对2011年、2012年和2015年中国31个省份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进行测算。
由上述文献回顾可知,国内外学者在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过程中,普遍关注能够最大程度反映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因素,故多以能覆盖更广大的地域、更广泛的人群作为选取标准,但这种方法往往忽略了不同指标所反映的普惠金融程度不同、不同地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不同等事实。此外,迄今还没有针对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实证比较研究。据此,本文在数据可得的前提下,从区域视角出发,针对内蒙古地区人口分布呈“大分散、小集中”格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差异大等实际情况,构建其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使测度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权重的确定
(一)指标选取的原则
构建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指标评估体系的主要目的在于客观、科学地反映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的实际状况,故在选取具体指标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性原则。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应该涵盖普惠金融的内涵和特征,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能够对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进行科学、准确地测度。
2.可比性原则。指标应能够横向对同一时间所有盟、市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和纵向对不同时间各盟、市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进行比较分析。
3.可行性原则。指标数据须具体化、数量化,数据来源须真实可靠且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计算方法应符合数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从而保证测度结果的客观性。
4.适用性原则。政策实施者可根据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评测结果更加合理地设定政策重点,还可依据指标的动态监测情况适时调整具体政策。
(二)指标选取的结果
相比众多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GPFI在2013年构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以金融服务为主要研究视角,综合涵盖了普惠金融的主要内容,同时考虑了指标数据的持续可得性和稳定性,因而更加科学、全面。故本文在借鉴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构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内蒙古12个盟、市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提出含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金融服务使用情况和金融服务质量三个主维度、八个子维度34个指标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指标体系(见表1)。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从正规金融机构的覆盖率、存贷款、保险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4个子维度16个指标出发,构建可进行实际测算的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指标体系(见表1中的斜体字的指标)。
表1 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三)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从已有文献来看,在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对各指标进行赋值时,多数学者采取等权重法,尽管该方法操作简单,但容易忽略现实中不同指标反映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程度不同、影响不同地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不同等问题。为此,本文拟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评估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因为变异系数是标准差和平均数的比值,其优点在于可对各项指标实际观测值进行客观的赋权,也可消除不同指标量纲不同的问题。
具体的,变异系数法的计算公式为:
(1)
(2)
根据式(2)可计算内蒙古各盟、市2009-2014年各指标的权重,如表2所示:
表2 内蒙古各盟、市2009-2014年各指标的权重
数据来源:2009-2014年《内蒙古经济年鉴》、《内蒙古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中国金融年鉴》,各盟、市的统计年鉴、政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告等以及内蒙古统计局及各盟、市统计局官网、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官网、内蒙古银监局官网、内蒙古证监局官网、内蒙古保监局官网.
三、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计算与分析
(一)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
依据已构建的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借鉴Sarma(2010)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方法,本文构建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过程如下:
首先,由于上述16个具体指标的计量单位和经济意义不同,彼此间不能直接比较,故首先须将不同量纲的指标进行归一化处理,各盟、市第i个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3)
公式(3)中,di、wi、Ai、MINi、MAXi分别表示各盟、市第i个指标的无量纲化测度值、权重、实际测量值、最小值和最大值。由于0≤wi≤1,所以0≤di≤wi,即di越大则该指标所代表的普惠程度越高。
其次,由于包含上述16个普惠金融指标的普惠金融状况可以表示为16维笛卡尔空间中的点D=(d1,d2,d3,…,d16),而此空间中点0=(0,0,0,…,0)是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形,即完全的金融排除,点W=(w1,w2,w3,…,w6)表示在普惠金融各个发展层面上均达到最高水平,所以,普惠金融发展指数IFI可表示为点D与点W之间的归一化的反欧几里得距离(王婧,2013),其公式表示为:
(4)
需要说明的是,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是相对值而非绝对值,侧重于相同地区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区相同时间的比较,因此,IFI值并不代表普惠金融程度的实际大小,只能说明在所分析的区域或时期内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差距(焦瑾璞,2015)。
(二)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计算
根据表2中计算的权重和公式(4),本文可测算出2009-2014年间内蒙古各盟、市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如表3所示:
表3 2009-2014年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指数
进一步的,基于2009-2014年间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数,我们可以计算得出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总体水平变化趋势,如表4所示:
表4 2009-2014年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总体水平比较
为方便分析,可以对2009-2014年间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估指数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见图1),由此可以更加清晰地观察差异和变化趋势。
(三)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比较分析
根据表3、表4以及图1的计算结果,结合内蒙古各盟、市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低但总体呈上升的趋势
由表4可知,2009-2014年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均值分别为0.197、0.198、0.199、0.200、0.199和0.201,总体发展仍处于较低的水平,除2013年略有回落外,内蒙古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呈现稳步提高的发展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内蒙古大多数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具体表现为:首先,大多数盟、市传统金融机构覆盖率逐年提升,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数量日益增多,自治区内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日益完善。其次,大多数盟、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逐年增长,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也逐年加深、提高。最后,大多数盟、市信贷投资结构持续得到优化,在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投资外,对“三农三牧”和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也不断提高。
图1 2009-2014年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比较
2.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
依据2009-2014年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表3)的测算结果,利用SPSS22.0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后,可按照其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将各盟、市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0.43 第二类:0.27≤IFI≤0.43之间,代表该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处于中等程度,属于第二类的地区依次为乌海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 第三类:0.00 在内蒙古自治区的12个盟、市中,仅呼和浩特市普惠金融发展处于较高水平,乌海等3个市普惠金融发展处于中等水平,赤峰等8个盟、市普惠金融发展处于相对较低水平,由此可见,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 3.导致内蒙古各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差异的因素不同 属于第一类地区的呼和浩特市因在绝大多数指标中占据优势,导致其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值相对最高。具体来说,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经济、政治、文化、科教、金融中心和呼包鄂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不仅金融产业为区内最强,更拥有电力、食品、生物、光伏材料、石油化工和电子信息等六大优势支柱产业,因此,其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也最高。值得注意的是,呼和浩特市的保险密度六年中最高仅为2.18%。 在第二类地区中,相比包头和鄂尔多斯市,乌海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高,主要源于其单位面积的金融机构网点、金融从业人员和ATM机台数等数量较多,单位人口的移动电话用户数和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较多,同时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也较高;但其“三农三牧”贷款余额和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与包头、鄂尔多斯市相比更低。包头作为内蒙古最大的城市,不仅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制造业中心和工业中心,同时也是中国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和全球轻稀土产业中心;与鄂尔多斯市相比,包头在金融机构网点个数、金融从业人员、ATM机台数、移动电话用户数、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和保险密度等方面占优,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整体高于鄂尔多斯,但其金融机构人均人民币存款余额、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金融机构人均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三农三牧”贷款余额和保险密度等方面不如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作为新兴的草原都市和能源核心,其“三农三牧”贷款余额和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历年均位于12个盟、市的前列,但其单位面积金融机构网点、金融从业人员数及ATM机台数和单位人口的金融从业人员数相对较低,这直接影响了其普惠金融发展水平。 对于第三类地区,赤峰等8个盟、市多数是以农牧业为主且人口分布普遍呈现“大分散、少集中”的格局,8个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均相对较低且各盟、市之间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相差不大,这是由于它们各项评估指标值均较小所致。值得注意的是,这8个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多数呈上升态势,其中,上升最明显的两个指标是移动电话用户数/万人和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万人。伴随我国“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互联网金融在提高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方面的作用日益加强,这8个盟、市普惠金融的发展势必将迎来新的契机。 四、进一步提高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政策建议 基于对内蒙古12个盟、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实证测度和比较分析可知,内蒙古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总体较低,但总体呈不断上升的发展趋势;各盟、市间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区域差异,且影响各地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因素并不相同。据此,为进一步提高内蒙古各盟、市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大力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快速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不仅有利于降低正规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农牧民、小微企业的成本,也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在农牧区的发展。其中,尤其应高度重视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以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来说,各级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以城镇居民、农牧民和小微企业为主要对象,在金融机构的配合下尽快建立一套全面、可共享的区域信用信息数据库。 (二)不断提高正规金融机构覆盖率 各盟、市应通过增加ATM机、POS机等自助设备数、金融机构网点数、移动电话用户数和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改善城乡地区金融发展的基本条件。与此同时,各盟、市应出台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努力创新业务模式,开发与之适应的金融产品,尤其应大力开发“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创新型产品,进一步提升农村和牧区的金融覆盖率,缩小农牧民与城里人所享受到的金融服务水平差异。 (三)大力提升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 各盟、市应大力提升辖内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促进保险业在农牧区的发展,尤其是为相对贫困地区的农牧民提供针对性强的保险服务。各级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应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在相对贫困地区增设服务网点,不断扩大保险机构的覆盖面,根据当地农牧民实际需要积极研发与之适应的农牧业保险险种,同时建立保险自然灾害风险分散机制,为农牧民获得稳定的收入提供保障。 (四)稳步加强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 随着《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逐步实施,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已经进入黄金时期。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央层面已经出台了发展规划,但政策落地仍有赖于各级地方政府。为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内蒙古各盟、市应尽早谋划,出台与中央规划相匹配的地方支持政策,尤其是对“三农三牧”和小微企业贷款方面的支持政策,例如,提高对“三农三牧”领域补贴力度,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等,不断提升“三农三牧”和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的水平。 [注释] ①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lobal Partnership of Financial Inclusion,GPFI)于2010年12月10日在韩国正式成立,主要致力于督促成员国落实二十国集团普惠金融行动计划,包括搜集数据、建立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成立中小企业融资论坛等.其初始成员为二十国集团国家,后增加荷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等8国成员,截至目前,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和中小企业金融论坛(SME Finance Forum)等国际性组织纷纷成为其执行伙伴. [参考文献] [1]United Nations.Microfinance for Poverty Reduction:Building Inclusive Financial Sector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EB/OL].ISBN:92-1-204251-1,Available online at www.bluebook.uncdf.org,2006. [2]Sarma M.Index of Financial Inclusion[EB/OL].Discussion Paper 10-05,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Development,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Jawaharlal Nehru University,India,2010. [3]Arora R U.Measuring Financial Access[R].Griffith University,Discussion Paper in Economics,2010,(7):1-21. [4]Gupte R,B Venkataramani and D Gupta.Computation of Financial Inclusion Index for India[J].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2012,37(1):133-149. [5]Rahman Z A.Financial Inclusion in Malaysia:Tracking Progress Using Index[J].Ifc Bulletins Chapters,2015,(38). [6]Ambarkhane D,A S Singh and B Venkataramani.Developing a Comprehensive Financial Inclusion Index[EB/OL].Available at SSRN,2014:2485774. [7]王伟,田杰,李鹏.我国金融排除度的空间差异及影响因素分析[J].西南金融,2011,(3):13-17. [8]李春霄,贾金荣.我国金融排斥程度研究——基于金融排斥指数的构建与测算[J]. 当代经济科学,2012,(2):9-15. [9]斯琴塔娜.基于主成分分析的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综合竞争力评价[J].财经理论研究,2015,(6):28-37. [10]焦瑾璞.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进程及实证研究[J].上海金融,2015,(4):12-22. [11]李新鹏. 我国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评价及比较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5,(3):55-60. [12]王婧.中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J].金融论坛,2013,(6):31-36. [责任编辑:张晓娟] Measuring and Analysis on Inclusive Financial Development Level of Inner Mongolia:An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Variation Coefficient Method ZHANG Zheng-ping,JIA Zhong-wei (School of Economics,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Beijing 100048,China) Abstract:Taking the annual data from 2009-2014 on the twelve alliances and cities of Inner Mongolia in China as samples, the paper constructs an evaluating index system on inclusive financial development level(IFDL) including sixteen indexes, four dimensions of form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ch as coverage rate, deposits and loans, insurance, information and infrastructure. After empowering to each index with variation coefficient method, the paper establishes an IFDL’s index and then measures the IFDL of each alliance and city. Through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on the IFDL index in 2009-2014 of each alliance and city, the paper finds out the difference of IFDL index and then analyzes its reasons furthermore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policy suggestions. Key words:Inner Mongolia; evaluating index system; variation coefficient method; inclusive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dex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863(2016)02-0030-08 [作者简介]张正平(1976-),男,湖北武汉人,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从事农村金融、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473009);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3JGB033) [收稿日期]201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