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被问到:读书有什么用?这很难回答,好像真的没什么用,不会给你黄金屋和颜如玉,只能给你近视眼和青光眼。
但我觉得至少有一点好处:读书,可以给我们好胃口。
说起来很神奇,小的时候有点挑食,这毛病居然很大程度上是靠看书治好的。
比如白煮蛋。
小时候最讨厌吃白煮鸡蛋,觉得难以下咽,简直会噎死人,但我妈总要每天早上塞一颗,结果不是被我偷偷丢掉,就是在书包里放两三天,滚得稀碎。
后来,一本畅销小说忽然改变了我的胃,它就是《追风筝的人》。
那只是一段很简单的情节:主人公和父亲去野餐,他们坐在蓝蓝的湖边,吹着风,聊着天,吃着夹腌黄瓜和肉丸的馕饼,还有水煮蛋。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想象着主人公对着湖水,手里拿着一颗煮鸡蛋,一边吃一边聊天的情景,忽然觉得很馋。
有时候,你会在一瞬间忽然明白一种食物的好处。一颗剥好的蛋,白嫩、圆净,一口咬下去,它会微微抗拒你的牙齿,然后就破了,绽出溏心,这种食物不是很棒吗。
除了鸡蛋,还有猪肝。
过去,每当有猪肝端到面前,我都会自动被弹开一尺远:这种东西也能当作食物吗?瘆人的味道,奇怪的质地,还有让人不舒服的颗粒感,我再缺血也绝不用这个东西补血。
居然也是一本小说拯救了我,你大概猜到了,是《许三观卖血记》。
在小说里,人们每次卖了血,手里捏着几十元钞票、两腿打着哆嗦出来时,总要找家饭店,点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一温。
他们认为,吃着喝着,身体就会恢复,日子就会变美好,生活就有盼头。
这本书让我恍然大悟:原来炒猪肝是一种可以把人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美食,是让灰暗的生活变得有滋味的东西。
就这样,我开始好上了爆炒猪肝这一口。它从一道可怕的恶魔料理,变成了我夜里加班后总会去寻找的东西。
读书真的可以改变人的胃的。我喜欢上油豆腐,主要原因居然是鲁迅《在酒楼上》写的那一句:油豆腐煮得十分好。
吃鱼爱吃煎的,因为金庸在《侠客行》里说主人公会做菜,“两尾鱼煎得微黄”,从此我对煎得微黄的鱼就特别有好感。
小时候一直不爱吃牛肉,后来偶然读了一本回忆录集子《决战淮海》,里面说抓到了杜聿明,一看就是个大官,因为他有美国牛肉干吃,馋得我人生第一次到处找牛肉干。
还有蹄筋。我之所以变成它的拥趸,是因为一本革命小说《林海雪原》,里面频繁提到这种食物。
读书,还会让普通的菜变得美味很多。
《红楼》里的“酸笋鸡皮汤”,《西游》里的醋浇白煮萝卜、嫩焯黄花菜,《水浒》里的“三分加辣点红白鱼汤”,说白了都是街边小店能做的东西,但书上美美地写过了,你吃起来总会觉得更鲜美一些。
就连平时喝一点最简单的凉水冲蜂蜜,一想起三国里袁术大帝临死前还喝不上,都油然有一种幸福感。
(摘自“六神磊磊微信公众号” 图/陈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