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25日,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特种设备领域民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2016年2月24—25日,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在京召开。会议全面回顾和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对“十三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对201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工作回顾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对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批示中,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期间的特种设备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A作者严守安全底线,推进依法治特,在特种设备数量增长70%的情况下,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下降46%,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也取得突破性进展。
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在讲话中指出,“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好转、法治基础更加坚实、顶层设计方向明确、改革创新卓有成效、服务大局,安全与节能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进行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和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三大战役”,如期实现了“十二五”目标。
根据会上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257起,死亡278人,受伤320人。与2014年同期相比,事故减少26起,降幅9.2%;死亡减少4人,降幅1.4%;受伤减少10人,降幅3.0%。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质检总局正式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方案深刻分析了新常态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详细论述了加快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了特种设备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强调了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治的重要性和具体方法;提出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举措;前瞻性地提出改革创新监管模式的做法;强调了增强服务发展能力;继续深化检验工作改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强化保障措施等9大类20项工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发展指明了路径。
当前存在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在工作报告中,也指出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特种设备伤亡事故的下降,虽然提出了故障率的概念,但在具体推进和落实上,还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二是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监管和检验力量不足、人机不匹配等矛盾依然突出,定检率下降、检验不及时等问题在某些区域还比较严重;三是受长期以来形成的经验、模式束缚影响,对于监管方式、机制的创新还不足。
下一阶段部署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16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这次会议对“十三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和“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落实“保障安全、促进发展、服务民生”工作定位,坚持依法治特,坚持科学监管,坚持多元共治,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万台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9人以下,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升5%,全面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环保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质检总局将继续深化电梯安全攻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和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三大战役”,进一步着力推进改革,强化依法治特、加强隐患治理、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的发展。
聚焦热点难点问题
会议对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工作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解答。
关于检验机构资格核准的问题
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精神,暂停受理新增机构申请和增项申请。但鉴于各地提出部分检验机构核准的要求,为既不影响机构整合改革工作,又不影响日常工作,在2015年下半年,质检总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已经实行市场资源配置的,专门从事无损检测、安全阀校验、气瓶定期检验、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的机构,企业自检机构以及地域性较强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气瓶监督检验项目的申请,仍可按正常程序受理和资质核准。包括新申请和增项,重点解决这些领域定检率下降和检验不及时的问题。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要求,支持中央企业设立压力管道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本企业的管道检验检测,上述意见质检总局也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后下发文件。
关于电梯检验试点的问题
2010年,为解决检验力量与设备数量不匹配的问题,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提升检验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一定范围内探索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打破区域限制,开展由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选择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工作的试点。
《关于改进和加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提升检验能力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在电梯检验力量无法满足电梯定期检验任务的城市(包括直辖市的区和副省级城市),开展电梯使用单位自主选择本省内经过核准的检验机构实施电梯定期检验试点。”同时,由于《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的规定,已经暂停受理新增机构。
在《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发布之前,经相关省局同意,质检总局已经受理核准了三家专门从事电梯检验的检验机构,还有已受理的另外三家机构,正在进行资格核准。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上述电梯检验机构,其所在地省级质量监督局要按照《关于改进和加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提升检验能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电梯检验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到检验秩序不乱,检验质量不降,服务质量改善,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上述意见,质检总局也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后,下发文件。
关于电梯安全攻坚战的问题
通过电梯安全攻坚战,很多地方部门探讨如何提高电梯制造安装质量的问题。质检总局已经考虑修订电梯制造安装修理的许可规则,提高准入门槛,同时以新标准和新检验规程实施为切入点,提高电梯的安全技术要求。对于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各地可以根据工作实际,以多种模式建设应急处置平台。目标是提高救援能力,缩短电梯困人的时间,同时也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平台,实现对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以大数据和一些新的信息化手段来支持质检工作。所以,质检总局明确提出了要以多种模式建设应急处置平台。
关于行政许可改革的问题
质检总局在一年前就开始着手制定《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目录》,并多次征求了基层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因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目录》需要与新的特种设备许可规则配套才能够有效实施。考虑到二者之间的有效衔接,质检总局决定将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后,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目录一并发布实施。在保证质量为原则的前提下,加快修订的进度。
关于检验机构改革的问题
在分组讨论中,很多地方质监部门提出检验机构的改革要有配套措施。对于这个问题,质检总局从顶层设计方案、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给予了明确。
在推动技术检查机构设立的问题上,一些省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些进展。如甘肃省编办批准成立定位为技术检查机构的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的检验机构改革也有实质性突破。目前,河北省政府推进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将原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一分为二。组建了检验机构——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在10个设区的市设分院,性质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等检验工作。同时组建了技术检查机构——河北省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在10个设区的市设分中心,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应急处置、风险监测、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研究等安全监察的技术支撑工作。目前,河北省质监局党组已经研究通过了对两个机构职能的初步界定,按省政府要求,上报河北省编办批准后实施。
关于加强基层力量和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质检总局将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培训教材,通过信息化网络、多媒体等多样化渠道,提高专业培训的频次和质量。对于信息化工作,质检总局也将充分考虑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和基层的信息化建设现状,研究提出不同层级信息化的基本需求和基本框架,加快搭建大数据平台。
2016年,质检总局将继续积极向国家申请特种设备应急能力和风险监测的工程,其中信息化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同时,质检总局也开展了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试点,逐步探索、推进统一要求的信息化建设模式。
关于安全技术规范梳理的问题
技术规范修订不及时等问题,也是下一步即将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方面,2016年要安排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的梳理,解决数量过多、内容不合理、相互之间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整合形成若干个大规范。2016年,由7个规范整合的《固容规》已经发布,彼此之间的很多协调,在固定类压力容器已经初步解决。另一方面,质检总局还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其他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与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对比分析,找到各自的管理依据,防止漏管、错管和交叉管理。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