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家长的微信红包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2016-05-20 05:39曹灿辉
教育家 2016年6期
关键词:礼金受贿罪红线

文/曹灿辉



教师对家长的微信红包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文/曹灿辉

一般来说,家长群发微信红包,开始的数目不会很多,如果老师去抢,本意可能是娱乐,但时间一长,则会渐渐产生偏差。老师也许会渐失警惕,家长可能会借机打“擦边球”,增加红包数量变相送礼。这样发展下去,容易引起家长之间的相互攀比,把一些老师“打湿脚”“拉下水”,使其触犯纪律“红线”。

教育部曾于2014年7月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设立六条“红线”,第一条就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第六条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这样看来,老师接受家长群发送的微信红包,哪怕是几元钱,也是不妥当的。另外,“小恶”也有可能发展成“大恶”。学校具有行政职务的老师收受礼金,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可能会触犯受贿罪;一般老师收受礼金,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也有可能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其实,建立家长微信群,是为了促进家长和老师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譬如,向家长传递教育知识;使家长随时关注到孩子在学校的情况,方便回家后的交流;便于家长之间、家校之间沟通,利用碎片化空余时间学习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让老师便利地获得教学和课外活动以及学生学习等多方面的信息反馈,等等。要让家长微信群回归家校联系的本义,很有必要建立“群规”规范群内发红包的行为,老师们也要谨慎,坚持不接收家长的微信红包。如此,家校联系才会变得更加自然、顺畅。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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