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娟+顾雨婷
[摘 要]落实和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需要党内干部有一个认同过程,使之逐步从行为上的“不敢”转化到思想维度的“不想”。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内在认同机制包括理性认同、情感认同、典型示范、制度制衡等,它对消解国内各种矛盾冲突、促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促进当代中国政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内在认同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针对党内外出现的“四风”问题、潜规则盛行等违规乱纪现象,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树倒根存,这个成果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是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形成。” 那么,如何使党内干部形成“不想”的自觉,使“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像“空气一样”影响广大党员,这就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内在认同机制问题。这种认同机制不是高压态势下对违规乱纪的“不敢”不认同,而是思想深处的“ 不想”不认同,它主要包括情感认同、理性认同、价值认同等认同机制。
一、情感认同: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接受引导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情感认同机制是指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要与党员干部的情感相一致。心理学家维蕾娜·卡斯特说:“由于情感广泛触及自我同一性体验的方方面面,而且也像自我同一性一样,对内心、对外界都产生关联并施加影响,所以它们直接关系到日常生活以及日常问题。” 情感因素的介入使党内法规更具接受性、引导性,因为情感和心理上的接受更容易取得认同,一旦形成,更有利于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进行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从目标、来源、内容、本质等各方面,都与广大党员休戚相关,全体党员组成了党,党管治着全体党员。党的存亡关乎到党员的存亡,党的利益关乎到全体党员的利益,在这些层面上,党与广大党员的情感诉求是一致的。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扎根于社会实际,从党内外人们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出发,通过实现党的目标来完成党员个人目标和情感诉求,是党的要求,也是广大党员的应有之义。
二、理性认同: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认同强化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理性认同机制是指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遵从政党治理发展的客观规律,以理性的彻底性,促使党内干部通过认真观察、分析判断以及内心的感受和领悟,逐步达成理性共识,进而认同的过程。这有两方面的根据:第一,人是具有理性的动物。“人的自由和依照他自己的意志行动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理性为基础的,理性教导他了解他用以支配自己行动的法律,并使他知道对自己自由意志听从到什么程度。” 人的理性能够帮人识别、判断、评估实际情况,出于自己的理性判断而不断认同,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特定的目的。第二,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本身具有合理性、合规律性。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党情国情变化,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种种考验,以及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等重重危险,在此背景下,党对自身的治理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缺乏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理性认同机制,党内干部对现实的理性认识不彻底,不严格管党治党,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受到威胁,因此有加强宣传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要性,强化党内外人们尤其是党内干部对党面临的严峻形势的理性认知,背负其中国共产党员应该背负的责任和义务,使其“不敢”不理性,更“不想”不理性,并将之付诸于实践。
三、价值认同:全民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内化共鸣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价值认同机制是指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与党内外人们的价值共识相一致。“所谓价值认同,是指价值主体在社会实践中通过交往、对话和互动,不断调适自身的价值结构以适应、接受和遵循社会价值规范的过程,” 是个体在社会实践中能以共同的价值要求作为标准来规范自己活动,并使之内化为自觉行为的价值取向。一方面,与外在制约不同,价值认同体现了个体的自我觉悟和自我认知,促使个体自觉遵守规范。对广大党员来说,将党内法规内化为个体的价值认同,其实就是对党内法规在他律情形下的深化,继而从他律转向自律。所谓自律,就是人们能自觉地认同和遵守规范,“自律的行为不再是迫于外在的命令或被动的服从,而是主动的接受和创造。” 在自律的前提下,广大党内干部的内在观念和外在规范趋于一致,会自觉促使自己的行为选择符合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另一方面,价值认同扎根于社会实践,时刻经受着实践的检验。在物欲横流、利益交错的现实中,如何抵制住诱惑,保持正确的价值追求,需要正确的价值引导。鼓励提倡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他律转向自律,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增强自身的判断力和意志力,变他律为自律,内化于己并身体力行。如果缺乏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价值认同机制,一位地依靠“他律”强压,广大党员是不可能真正认同的,仅仅只是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却很难做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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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版.
[4]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作者简介:朱丽娟(1992-),女,浙江永嘉人,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顾雨婷(1993-),女,江苏无锡人,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