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
摘要:本文从影片《霸王别姬》人物形象入手,通对程蝶衣,段小楼,菊仙,袁四爷几个主要人物性格成因及转变的剖析,展现了小人物在历史熔炉中命运的起伏,探究精雕细琢下人物形象的艺术价值。
关键词:霸王;虞姬;人性;命运;悲剧
《霸王别姬》作为华语影片的巅峰之作,透过中国文化积淀最深厚的京剧艺术及其艺人的生活,展现出小人物在历史洪流之中对理想的坚持以及人性的转变。陈凯歌对于人物刻画格外细腻,赋予每一个角色鲜活的灵魂,以人性转变反思历史,引人深思。
小豆子自幼生长在妓院,天生的“六指儿”、拉下围巾后倔强的眼神,无不显示出这个孩子的与众不同。母亲的妓女身份注定了小豆子儿时“男性形象”的缺失,加之母亲从小就把他当女孩养,这从小豆子登场的女孩打扮可以看出,为其身份与形象误认埋下种子。为让他进入科班,母亲狠心切下多余的那根手指,与此同时,也让他潜意识里产生了“被阉割”的暗示,成为程蝶衣日后性别错位的开端。进入科班后,严苛痛苦的学戏生涯中,师兄对小豆子的关心与照顾俨然填补了小豆子心中缺席的“父亲形象”。当小石头用烟锅捣破小豆子的嘴之后,小豆子被迫念出《思凡》里的道白“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时,他对自我身份与形象的主观误认便开始了,而张公公的侵害无疑使这一错误认知完成了心理到生理的转变。从张公公府回戏班的路上,他不顾师傅反对执意收养弃婴小四,于是颇具深意的一幕出现了:小豆子披着凤褂充满母性的怀抱小四,小石头如父亲一般在一旁抚摸着婴儿的脸蛋,走进了巷子……成角儿后的蝶衣举手投足千娇百媚,将戏剧与人生完全融为一体。他谨记师傅的教诲:从一而终,一心想和小楼唱一辈子,然而小楼与蝶衣最大的区别在于唱戏对于小楼仅仅是个糊口的营生,蝶衣仅仅是他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很要好的师弟;而对于蝶衣来说唱戏是他人生的全部,小楼是他一个人的霸王。所以,与小楼决裂之后,他唱《贵妃醉酒》、《牡丹亭》、《拾玉镯》却不曾唱过《霸王别姬》,在他心目中霸王只有小楼一个,是不可替代的。蝶衣有着对母亲深厚的俄狄浦斯情结,然而母亲卑贱的妓女身份和狠心抛弃使他产生了对母亲的恨意,这种恨意延续到了同样是妓女的菊仙身上,加之对其女性身份的妒忌,抢走师兄的醋意,使其对菊仙火药味由第一次见面蝶衣扔给菊仙一双破鞋展露无疑。然而人物的复杂关系并未止步于此,童年亲情的缺失使成角儿后的蝶衣无比寂寞,给母亲的家书写了烧,烧了写。菊仙泼辣的性格,妓女的身份,娇媚的外表与母亲无比相似,因此,蝶衣对于菊仙,除了恨意,还处处表露出依赖和留恋,特别是当蝶衣毒瘾发作,痛苦不能自持。他被小楼捆起,陷入昏迷状态。此时,他身体一阵阵发冷,触动了童年的记忆,面对菊仙,他出现幻觉,仿佛又回到了幼年,一声声,哀哀地说:“娘,水都冻冰了”。这也激起菊仙的母性情结,她将他用衣服一件又一件裹上,抱在怀中,仿佛他是自己曾经失去的那个孩子。蝶衣的偏执、纯粹与不妥协自幼年时便表现的淋漓尽致,这种个性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注定是个悲剧,而他的那个自小圆滑世俗的“霸王”为了自保,疯狂揭发着他的“虞姬”的种种罪行。尽管文革中小楼伤透了他的心,但对于他的“霸王”,蝶衣终究还是恨不起来,文革结束后,阔别十一年的蝶衣和小楼再次同台,师兄忘却了分别的年头,失掉了往日的王者之气,甚至连拿手戏《霸王别姬》也唱不全了。蝶衣仍是那个气闲神定的“虞姬”,小楼却始终成不了真正的“霸王”。台上一句戏言“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蝶衣愣住了,时光斗转,原来一辈子的痴迷与癫狂不过是一场梦,一场空,于是惨然一笑,拔剑自刎。性别归位,一切仿佛回到了原点,那个“不疯魔,不成活”的程蝶衣仿佛从未来过。小楼回身看见自刎的蝶衣劈声喊出“蝶衣!”,同时眼里满是惊异与疑惑。紧接着,默默叨念了一句“小豆子”,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却是深情与释然。
小石头自小仗义,善良,尊敬师傅,处事圆滑,爱护师弟,是个铁骨铮铮男儿汉,壮怀凛凛大丈夫。他为救师傅,救菊仙,数次板砖砸头,尽显豪情。而其在文革中被逼再以砖块击头,头部流血而砖块完好,一个完美的暗喻: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字骨头软了。我们痛心的看到:那个为给日本人唱戏而啐泣蝶衣的没有丝毫奴颜媚骨的段小楼,那个在爱国游行中怒斥盲目的学生正气凛然的小楼,那个为保护蝶衣与国民党士兵台上拼命的小楼,到文革时期却对蝶衣说出“你吃一回软儿,那还不是我的霸王你的虞姬”,原来人都是有劣根性的,原来为求苟活,他是可以放弃一切的。揭发蝶衣的那一场戏有一个细节充满深意:小楼起初在揭发时避重就轻,被红卫兵呵斥,于是开始断断续续,磕磕绊绊揭发蝶衣,后来越说越顺,越说越起劲,像极了小豆子被烟锅捣嘴之后那段“我本是女娇娥”的念白,前者完成了人性的沦丧,后者则完成了性别的转换。蝶衣与菊仙无疑是小楼生命中最珍贵的人,是他宁愿牺牲性命去保护的人,而此刻却要去“揭发”,要去彼此伤害,在对方筋肉的跳动中发出饱含血泪的颤抖地狂叫,那种痛彻心扉之感,比死更叫人痛苦。
无论从性格还是命运,我们不得不把蝶衣与菊仙放在一起来谈。菊仙出场跳楼的那一场戏,注定了这个女人不一般,泼辣,刚烈,果敢,自赎逼婚却又谎称被“撵出来的”,使小楼不得不收留了他,又表现出了她的聪明和心机。婚后她一心一意想和小楼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无处不如同母亲一样的保护照顾着小楼,她如同“霸王”留在世俗中的一根线,每当恍惚中“霸王”想同“虞姬”疯魔时,这根线便将“霸王”拉回现实中来。有一幕令我无比心痛的,文革时期,蝶衣被临场换角儿,落寞的离去,小楼一气之下罢演,蝶衣满心欢喜和骄傲的被“霸王”揽在怀里准备走出剧场,菊仙的一声“小楼!”叫醒了“霸王”,头盔兜兜转转,最后塞进了蝶衣手里,蝶衣怔怔的将头饰给小楼戴上,亲手将“霸王”拱手送人。京剧改革会上,小楼刚要附和蝶衣,她一声“小楼!”,并扔了一把雨伞给他,暗示“变天了”,要保护自己……但无论多精明的女人,面对爱情也总有失去理智的时候,菊仙将小楼视作生命的全部,当这个男人负她,弃她之时,她势必选择殉情。
有人将袁四爷与张公公相提并论,我个人并不赞同。袁四爷首次出场便目的明确,却又高明正大,打赏的礼物体面而又深得戏痴蝶衣的欢心,对于“霸王回营走几步”这种细枝末节的问题也看得一清二楚,足见其也是懂戏之人,面对小楼的反感并不焦躁,依旧淡定从容,仿佛料定了这场博弈的结局。再次出场,是蝶衣内心最脆弱和痛苦之时,他的霸王正与别的女人新婚承欢,蝶衣披散着头发,仰卧在椅子上,镜中袁四爷手持一对斜插入镜的翎子出现,暗示着袁四爷强势进入了蝶衣的生活和内心。翎子要选活雉鸡生取的,餐具要银质水晶的,爱的是纯粹绝美的京戏,连信奉的神明都是他口中“阴阳集于一身欢喜无量”的观音,无处不显示出袁四爷的追求极致和完美。个人认为他对于蝶衣并不是爱,而且认为蝶衣“完美”,院中蝶衣想起师兄的离弃黯然落泪,袁四爷并未如同爱人般心疼安慰,而是感叹蝶衣“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此境此貌非你莫有”。日据时期,蝶衣唱《贵妃醉酒》,空中忽降传单,剧场中顿时四下纷乱,蝶衣仍在台上旁若霓虹羽衣,风华绝代的旋转,台下唯有袁四爷气定神闲的鼓掌,袁四爷是真正懂戏,懂蝶衣的那个人。蝶衣被控给日本人唱堂会,小楼求四爷出手救人,说出一句“只要就出蝶衣,我们哥俩包银归您”的承诺,此时的袁四爷亦是没落了,但却依然眼皮都不抬一下的答道“没你哥俩的包银,我还喂不起这几只鸟了”,富贵之时不张狂,贫贱之时不苟且,所谓“守得贫,耐得富”,淡眉静目之间,便是气度。而言语间仍不忘的“七步之争”,挑眉问上一句“霸王回营到底应该走几步啊”,这份自信与笃定仿佛多年前的淡然不争亦是早已料定了这场博弈的结局。法庭上,袁四爷一番“辱我民族精神,灭我国家尊严”的辩述字字铿锵,慷慨激昂,于蝶衣危难之间挺身而出;赴刑场之时昂首挺胸如霸王回营般亮相,如英雄落幕,与小楼的苟且形成鲜明对比,袁四爷才是真霸王。可惜世间情分哪段不是落花无意,流水无情,剧中几个人兜兜转转,却都离不了同样的命运。
陈凯歌的此作有别于后期作品--并不急功近利的直白强势的阐明道理,而是仿佛一个超脱于世的老者娓娓讲述着剧中人物的故事,以“程蝶衣”这一形象,悼念“失落的文明”--日渐落寞的京剧艺术,寄托个人理想;以“段小楼”的形象拷问着时代熔炉下丑恶的人性,以其对历史的重新审视的态度和对传统文化的反思精神赋予每一个人物鲜活而又饱满的灵魂,发人深省的沉重悲剧感也扣响了每一个观众的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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