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中的“审丑异化”成因研究

2016-05-16 00:0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文与艺术分院浙江嘉兴314400
今传媒 2016年4期
关键词:网络传播

李 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人文与艺术分院,浙江 嘉兴 314400)



网络传播中的“审丑异化”成因研究

李 旦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人文与艺术分院,浙江 嘉兴 314400)

摘 要:网络媒体为普通民众揭露抨击社会丑相提供便捷高效的发声渠道,有利于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监视环境的社会功能。但网络传播活动中不良的审丑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及媒体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需引起公众的高度警惕。理性审视网络“审丑异化”现象,有利于受众树立正确的审丑价值观,进而提升自身明辨美丑、弃恶扬善的能力,对营造健康和谐的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传播;“审丑异化”;审丑心理;媒体责任

赛博空间的深入发展彻底打破了传统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与精英文化占绝对主导的历史格局,促进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推动多元声音与多元文化的深层融合,有利于构建一个更加健全的话语体系。在日益宽容的言论自由背景下,互联网使普通民众拥有更加便捷高效的发声渠道,使草根阶层获得相对宽松的意见表达空间,为社会公众揭露抨击各类屡禁不止的丑恶现象提供可能。网络媒体正在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审丑运动”。网络“审丑”是指在日常信息传播活动中,网民依据自身的道德评判标准,对现实生活中的丑陋、粗俗、阴暗、罪恶、怪异、卑劣等非正义行为进行审视,并做出正确的善恶褒贬等价值判断。“丑”通常包含两层涵义:既指审美外观上的不和谐,又指伦理道德中的恶。毋庸置疑,适时的网络“审丑”行为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然而,网络媒体提供的是匿名化的虚拟交流空间,民众压抑已久的负面情绪一旦获得释放的可能,势必如洪水猛兽般难以阻挡。非理性的审丑行为必将会导致新的传播问题出现。

一、网络传播中的审丑异化现象

公众在对社会丑行进行审视的过程中通常会形成某些特定的情感倾向与价值观念,正常情况下表现为对美的追求与发扬,对丑的厌恶与抵制。在正确审丑价值观的引导下,审丑者往往将追求“真善美”,弃绝“假恶丑”作为基本目标,并通过一系列努力将现实存在的“丑”改造成未来期待的“美”。站在信息传播的角度来看,网络审丑的正面效应就体现在通过示丑来抑丑、依托露丑来衬美、借助揭丑来求美。网络媒体通过将社会丑态进行呈现,引发全社会的监督,促进公众的觉醒,进而达到抑制丑行蔓延,激励人们弃丑求美的目的。

值得警惕的是,网络正在培养大众另类的审丑价值体系,露丑成为人们一夜爆红的制胜法宝。网络红人、幕后推手、社会公众、大众媒体借机联合起来,利用网络平台忘我宣泄,纵情调侃,甚至将献丑作为一种对抗权威的有力武器,并主观上认为网络审丑的盛行暗示了非精英主义文化和民间话语权力的绝对胜利。随着网络“炫丑”行为的病毒式蔓延,原有的审丑理念正在背离其自身特性,逐步产生变异。

“审丑异化”是指原本合理的审丑理念违反了自身原有的思维逻辑,背离其应该具备的内涵特征,审丑者产生严重的价值偏向,不以审视批判为目标,而是在自我的错乱与迷失中将审丑变异为媚丑、嗜丑与学丑。长此以往,人们在错误价值观的影响下逐渐淡忘抑丑扬美的终极目的,不再以丑为丑,反而以丑为荣、以丑为美。

二、受众“媚丑”心理加速审丑异化进程

“审丑异化”是复杂社会因素影响下的必然结果。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项制度还有待完善,形形色色的社会丑恶现象确实存在且屡禁不止,这就为网络媒体提供了十分丰富的信息原料。合理的审丑心理应表现为立场鲜明,心态端正,时刻对丑恶现象持严厉的批判态度并加以遏制。而异化后的“媚丑”心理则显得更加多样,常表现为娱乐、从众、叛逆、窥私、宣泄、嘲讽等复杂心态。

(一)虚拟空间满足公众宣泄现实不满的需求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增大,生活成本提高,人群之间日趋疏离。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矛盾、官员腐败、命运不公以及对生活的绝望,促使受众产生逆反心理。网络迎合了当下部分民众浮躁、空虚、无奈的心态。情感空虚的网民抱着游戏人生的态度,为了获得短暂的审丑愉悦,如看杂耍一般冷眼旁观他人“丑相”。有的网民在审丑过程中不较真儿,不评判,只为凑个热闹,以达到舒缓疲惫身心的目的。有的网民则通过围观他人的丑怪表现,给予斥责、奚落、调侃、嘲讽、挖苦、中伤、辱骂、诋毁,甚至是人身攻击。人们在鄙夷和谩骂中释放自己在现实中压抑已久的情感,在丑行消费中体验宣泄的快感。

(二)丑行泛滥培养受众另类的审丑价值观

传统媒体善于将主流价值观放置到一个足以令人仰望的高度,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巨大冲击,人们对正统说教、权威主义、精英文化以及主流价值观不信任,对传统的道德教育嗤之以鼻,对真善美的事物加以抵毁。部分人认为传统规范上的整齐划一、协调匀称、善良正义的审美价值观已经过时,凡是传统认为美的东西都拿来嘲弄一番,凡是传统认为丑的不符合常理的事物都加以吹捧[1],网络媒体海量的负能量讯息正好迎合满足了此类公众的审丑欲望。德国女社会学家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曾经提出过著名的“沉默的螺旋”理论,她指出“人们在表达个人意见时为了防止被群体孤立,往往会在周围环境压力下屈服,最终转向附和大多数”。当越来越多的人被虚拟空间即时更新的令人尖叫的丑行所吸引,并展开激烈的非理性讨论时,将诱使更多不明真相的人因害怕自己“OUT”而加入到审丑队伍中来,进一步促使审丑价值观的扭曲错乱。

(三)网络传播满足公众的窥丑欲望

随着社会宽容度的日趋提高,大众给予丑态公开者一定的理解与尊重,个人丑行公开化已成为网络世界最为普遍的现象之一。人性中丑的一面具有私密性和排他性特征,所以各种偏离传统的雷人丑行都是满足窥探者猎奇心理的重要元素。受众在审丑过程中不断寻找新的刺激,然后将审丑对象的生活状态与自身的生存现状进行对比,人们从丑行和闹剧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人越出丑“我”就越快乐,人们庆幸网络世界里存在大量比自己更落魄的可以评头论足的对象,有更多可以欣赏的丑态与不堪。在与他人的比较中获得自尊,在嘲讽他人的过程中排遣痛苦。这种用幸灾乐祸来维护自尊的自我防御机制,能使卑微的窥丑者弥补现实生活中的失落,达到心理上的平衡与满足。

三、网络媒体为丑行提供秀场

网络传播通过披露社会丑态并深度挖掘丑陋产生的根本原因,有利于提升受众明辨美丑、弃恶扬善的能力,有利于营造健康和谐的信息传播环境。但是,当今的网络媒体看似在揭露、批判并矫正丑行,实则片面站在大众文化的立场上,以生产丑行为要务,想尽一切办法刺激普通大众的点击心理。因此,网络媒体在审丑异化过程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网络媒体在消费丑行中获取眼球经济

“点击率是万恶之源”,人们的窥丑欲望使媒介暴露的丑相具有较高的商业利用价值。“注意力经济”时代,真正有价值的不是媒介传播的信息,而是公众的注意力。如何吸引到更多的注意力是当今传媒行业孜孜不倦的追逐目标。反映社会正能量的信息太平淡,难以吸引媒体工作者的眼球,而荒诞离奇的丑闻则具有更强的吸睛效果。各大网站为了营造强大的点击诱惑,达到通过贩卖受众注意力而牟取经济利益的目的,把关者不遗余力地攫取社会阴暗面,对丑行推波助澜,为丑态提供秀场。在眼球经济的诱惑下,越来越多的媒体以丑为卖点,盲目追求“尖叫效应”。甚至借审丑之名行媚丑之实,不断生产丑行、开发丑行、制造丑行、消费丑行。

(二)网络媒体露丑而不审丑沦为社会丑相的吹鼓手

网络媒体热衷于毫无保留地对社会上的丑行展开纤毫毕现的报道,将人性中的丑陋面暴露无遗,将血腥暴力事件的细节、自毁形象装疯卖傻的网红经历、官员腐化堕落的过程描绘的异常细致逼真。信息传播满足于对丑陋、缺陷、怪异、畸形、卑贱、罪恶、血腥、荒淫、粗俗等行为进行简单呈现,却弱于富有精神高度的观照与审视,缺乏深度反思与理性引导,停留在以丑为丑的初级阶段。网络媒体追腥逐臭的行为不仅不利于遏制丑行,反而沦为社会丑象的吹鼓手,谋杀公众精神文化领域的同时,诱使更多丑行跟风而上。

(三)网络媒体在审丑疲劳趋势下加强对“丑”的开发力度

当网民在审丑狂欢的戏谑中渐渐平静时,却不知自身的审丑敏感度在下降,审丑鉴赏力在弱化,不知不觉中深陷审丑疲劳的境地。面对麻木不仁的公众,媒体似乎也变得别无选择,只好加大“丑”的力度、增加“丑”的密度[2],不断打破常人的道德底线,刺激审丑者的生理感官,挑战大众的心理承受能力,拼命制造情感上的尖锐矛盾与冲突,甚至不惜扭曲真实、煽动爱恨,靠噱头和话题致胜。多数情况下,传统媒体往往也不甘寂寞,顺势加入到审丑队伍中来,记者争相采访,网友积极互动。媒体的联合互动,使原本私密的私人丑态扩散成尽人皆知的社会公共事件,使病态的个体超越个人空间,瞬间获得更多曝光率,进而诱发非理性公众的点击、热议和追捧。

四、结 语

网络传播具有强大的辐射性和互动性,它在审丑异化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促进网络审丑的良性健康发展,需要大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网络媒体在信息生产过程中应彻底摒弃追求片面的“尖叫效应”,真正发挥媒体“社会瞭望台”的作用。始终把公共性和公益性放在首要位置,将善良、正义、责任和美挖掘出来,让人们感受到幸福的正力量,强大的文化感召力,进而增强对国家的归属感和社会的认同感。面对现实社会组织中充斥的形形色色的社会丑态,媒体工作者需进一步加强道德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发挥把关人的基本职责,坚持审丑适度原则,做到明辨是非、表达适当。能及时剔除以各种不良目的而搞怪的示丑者,降低丑闻炒作类信息的曝光率和辐射力。面对非理性的网络审丑趋势,公众应该树立正确的娱乐审丑观念,保持一种健康客观的心态,坚持用正确的审丑方式看待各类社会问题。加强提高自身明辨美丑、扬善抑恶的能力,不仅要抑制丑的形式,更要抑制丑的内涵,使一切丑行在审丑过程中得到合理修正,力争为营造健康和谐的信息传播环境贡献自身力量。

参考文献:

[1] 张子娟.消费主义视角下的“网络红人”现象研究[D].暨南大学,2011.

[2] 蒋青林.“审丑”迷误:主体审视意识匮乏的当今影视[J].理论与创作,2005(6).

[责任编辑:思涵]

作者简介:李旦,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文与艺术分院教师,硕士,主要从事广告媒体、信息传播研究。

收稿日期:2016-04-07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6)04-00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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