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华/上海大学社科学院
宁波鄞州潘火桥蔡氏女祠全景
“宁波帮”这一名字在近代蜚声海内外,甬籍商人长袖善舞,成为当地一股不可小觑的政治经济潜势力。宁波东乡潘火桥蔡氏就出了不少活跃于上海滩的富商。蔡氏宗祠坐落于现今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潘火桥村,祠堂坐西向东,南临中塘河,北接该村民居,西近中塘河的河汊漕头底,东靠宁横公路潘火段。经过修缮之后,现已成为鄞州区文保单位。该祠的特色在于设有专门祭祀女性神主的女祠。女祠于同治辛未年(1871)落成,坐落于祠堂的南轴线上,有门楼、前厅、后堂等建筑。
历史上,宗族比较发达的地区,或多或少也出现过类似的女性专祠。如徽州就有歙县潭渡黄氏宗族“黄氏享妣专祠”、棠樾鲍氏宗族“清懿堂”、呈坎前罗氏宗族“女祠”、休宁县黄村黄氏宗族“女祠”、祁门县渚口倪氏宗族“庶母祠”等。这类独特的祭祀空间有着相当历史价值,值得后来的研究者去探讨研究。不过,各地女祠多未能抵抗岁月的摧折,很少能够完好地留存至今。因此蔡氏女祠对于我们理解传统时期女性及其与家族制度的关系有着相当珍贵的价值。
不少游客看到这个蔡氏女祠的时候,可能自然而然在心间会跳出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建立专门的女祠?接受现代男女平等观念的饮食男女可能下意识地会从女子地位提高的角度去寻求答案。的确,有些学者也将女祠修建视为男女平等观念的体现,如一些徽州女祠的研究认为“女祠的出现和发展有其社会历史根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这一历史活化石记载了中国妇女抗争与觉醒的早期珍贵资料。”[1]但是今人一厢情愿坐在办公室拍脑袋得到的答案,与历史本来的面目相去甚远。这一解释的基本预设是,在传统社会妇女地位低下,其死后神主也无法进入祠堂。但其实在传统礼俗中,祠堂并不禁止祭祀女主,而且恰恰相反,多数祠堂既可供奉男性祖先,又可供奉女性神主。作为祠堂礼仪的权威经典——朱熹的《家礼》内就有大量明确内容可证明祠堂既可供奉男性祖先神主,又可供奉女性祖先神主。《家礼》在明清成为宗族礼制最为重要的文献,包括祠堂在内的各种制度往往以其为模范。从现在留存的族谱中,我们也可见各地不少祠堂规约有关摆放男性祖先和女性祖先神位的内容[2]。
只有少数祠堂因为格局所限仅能祭祀男性祖先,其后因为各种因缘才创设女祠,蔡氏宗祠就是这一类型的祠堂,在其草创初期因为空间狭小,只祭祀男性祖先。在同治年间扩建以后才出现专门祭祀女性神主的女祠。不过女祠的扩建也并非简单地因为女性地位的提高,而是有其特殊的原因,这需要我们结合具体的时空背景进行考察探究。
关于蔡氏女祠的创建情况,《蔡氏宗谱》中有一些简单的叙述。据族人蔡象然记载,蔡氏宗祠由秀夫府君创于明万历戊子年,草创之时规模有限,因此仅“奉列祖之主,而祖妣无祀所。”即使到了道光丙午年(1846),规模稍微扩充后,“基址尚狭,犹仍旧制。”也就说蔡氏宗祠因为空间有限只祭祀列祖的神位。到了同治庚午年(1870),蔡氏第十九世蔡筠提议扩建祠堂,在男祠旁设一女祠,并且愿意捐三千金,以助其成。族人商议后,请十八世蔡象然经理此事。蔡象然“遂与族叔光玉公、族兄正泰君、族侄赞尧氏,相为协力。复向族中捐钱千二百贯,以其年六月二十五日招匠氏相材,越月二十二日撤旧祠,迁主于两庑,又越月十九日筑祠基。十月二日上梁。”到第二年(1871)祠堂落成。族人选择吉日“奉始祖考妣以下历代神主分祀两祠,衣冠齐肃,礼仪告虔。男女之位正,幽明之理达,斯实宋元以来七百余年中蔡氏未有之盛事也。”[3]
至于蔡筠捐资扩建祠堂并另设女祠的动机,族人蔡象然在《重修宗祠记》中并未一一道明。我们或许可以从蔡筠的生平经历中窥测只鳞片爪。根据记载,蔡筠出身贫苦,很小就从商营生,咸丰元年(1851)赴沪经商,经过十年经营成为沪上富商。蔡筠在经商获利后,不忘反哺宗族,“建宗祠,割田二千亩赡族”,使得族人“婚嫁有资,丧有赙,孤老疾弱有养,葬有冢有山,子弟读书有塾”,除了在族内捐资,使族人生老病死有所保障外,蔡氏还在宁波城内建立小学,“岁延师课孤寒。”每年科举秋试时,赴考士子无力治装者,蔡氏还给以资助。除此之外,蔡氏还捐资恤嫠、育婴、造桥、修路等各类慈善事业,总之热心地方社会的各项慈善事业,由此也在地方上获得了很高的声誉[4]。
传统社会基本是以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商居末流。晚清以来,商人地位虽有所抬升,但是从身份上说还并不是受人尊重的群体,因此不少商人孜孜以求获得主流文化认可。捐资慈善事业和获得科举出身都是其进入主流的常用手段。清代晚期,国家财政告急,为了筹集费用,不惜开放买官之路。这也为商人身份的提升另开了进阶通道。
蔡筠捐资扩建祠堂以及予族人各种帮助的义举,自然与其个人的乐善好施的品质有关,但是也与当时社会特定的文化行为模式相关。蔡氏的捐资行为其实是传统时期商人在经商致富后,追求社会认同的一种典型方式。通过向族内捐资可以获得族人的认可,而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则可得到地方士人的认可。的确,蔡氏对各项慈善事业资助给他带来了声誉,并且使他获得了士人的认可,一些国子监的监生以集资的方式给他购买了一个“同知衔”[5]。
扩建祠堂的同时另设“女祠”也与蔡筠一脉的崛起有关。蔡筠经商致富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并不断加强与官方的联系。同治初年,正是太平军与清廷拉锯之时,清廷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对付太平天国势力。蔡筠乘此机会向清廷捐送军饷数千金。
长子蔡鸿仪受北洋大臣李鸿章之招,到帮助政府创办纺织机器厂,其后又会办电报局,“亦创举也,皆能称其职”。而后又在宁波创办波禾盛碾米厂和禾盛烟公司,成为地方重要商人。鉴于蔡氏父子对清廷支持和对地方公益的参与,同治五年(1866)清廷诰封父亲蔡筠为“朝议大夫”,母王氏、杨氏、乌氏为“恭人”[6]。这就成为修建女祠重要的肇因。
原先的祠堂只祭祀男性祖先,那么作为诰命夫人的三位母亲故后神位无从安放,似乎与其身份不符。此外,即使祠堂扩建,可以迁入女性牌位。但是按照此前习惯,庶母(即父亲的小老婆)的牌位进入祠堂则存在一定的麻烦。如安徽休宁县《茗洲吴氏家典》中就明确规定:“庶母不可入祠堂,若嫡母无子而庶母之子主宗祀,亦当附嫡母之侧。”当然民间会有一些变通的方法,特别是母因子贵。如果儿子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庶母的牌位也可破例搬入祠堂。如安徽歙县鲍氏宗祠允许儿子成为达官贵人后,庶母牌位进入祠堂。此外,庶母儿子经商致富后,可向祠堂缴纳高额“入主费”,其母牌位便可进入祠堂。但是既是进入祠堂,庶母的地位也不能与嫡母平等,为了显示嫡庶有别,庶母“亦当附嫡母之侧”。而且庶母牌位供奉时间很短,不少地方庶母神主只能供奉一代,当其生子死绝,就得将神主从祠堂迁出,埋到墓地[7]。此外,蔡筠至少有两个儿子,可能其一为庶出,那么安放嫡母与庶母的牌位也涉及兄弟关系,如果稍有不慎可能引起兄弟间的嫌隙。
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为了一劳永逸解决嫡庶母供奉的困境,蔡筠和其子采取了另建女祠的策略。另建女祠等于创建了一个新的祭祀空间,在此空间中较少受到既有礼制的规训,嫡庶母可以长期受到族人祭拜,并可能无需另分尊卑。另外女祠的设立不仅可以使自家三位诰命夫人长期受族人祭拜,同时也可以让其他族人的女性神主迁入,享受祭拜,不少族人也乐观其成,这实在是一种“双赢”的策略。其实用辟女祠解决家族中嫡庶母祭祀的种种微妙难题在其他宗族发达地区亦不鲜见。徽州不少女祠就是为祭祀庶母专门而设的,其中祁门县渚口倪氏的女祠直接以“庶母祠”名之,可见其底蕴。
由以上的分析可见,蔡氏女祠的修建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于女性地位提高之类的现代观念,更多的是因妇女所在家庭财富的增加和地位的提高。蔡筠因为自身奋斗改变了贫困的出身,并且将繁荣延续到后代。其本人和三位妻子受到官方诰封,从而使他们社会地位和身份发生巨大变化。为了彰显自己一系的地位,蔡筠一家更愿意捐资创建新的女性祭祀空间,祭祀家庭内部的女性。这是典型的母以子贵和妻以夫荣。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现象无可厚非,它反映的是随着商业兴起,商民身份流动带给原有家族祭祀制度的冲击,以及民众用各种方式有限度地调和这种制度与现实的紧张。
只有这样的理解才符合历史的情景及其在这种情景下生出的各种人情,如果我们仅仅是以现代的男女平等观念去强解古人,不仅远离了人情世故,而且无法反映当时的社会文化结构,从而也就弱化了这座祠堂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
鄞州潘火桥蔡氏女祠
注释与参考文献:
[1]毕民智:《徽州女祠初考》,《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2期。
[2]赵华富:《徽州宗族祠堂三论》,《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4期,第14页。
[3]蔡象然:《同治壬申重修宗祠记》,《鄞东蔡氏宗谱》。
[4](清)戴枚修,张恕纂:(光绪)《鄞县志》第四十四卷《人物传》,第三十八页。
[5](清)戴枚修,张恕纂:(光绪)《鄞县志》第四十四卷《人物传》,第三十八页。
[6]《清十九世岘苔公暨配王氏、杨氏、乌氏诰命》,《鄞东蔡氏宗谱》。
[7]赵华富:《徽州宗族祠堂三论》,《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4期,第15-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