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文
十多年前,我在鲁院致力于提高自己的时候,与马炜住对门,几乎每天晚饭后,都要“享受”个把小时他那不是很连贯的萨克斯。享受是加引号的,个别时候想冲过去揍丫的。那时,他是进军乐器界的新兵蛋。学这个的终极目标是去歌厅为交谊舞爱好者们伴奏一次,仅一次就可以,给自己的时间是一年……喝了半斤二锅头后,他这样自我剖白。这个事,我没有作大,没有弄虚作假,同期的鲁院同学,东北人潘洗可以作证。
在鲁院学习期间,作为文学青年,我跟在马炜和潘洗这两位前辈大哥身后混,学习他们的小说,学习他们喝酒、交友。在遇见他们之前,我过封闭式的生活,别人进入不了我的内心,我也无力与他人建立可靠的关系。开始的时候,我们仨,只是夜晚一起出去消夜,喝酒,聊小说,聊人生;略嫌酒喝得太猛,正经聊天的时间不够。后来,我与某人发生了点小摩擦,某人扬言要怎样怎样我,马炜和潘洗怕我遭人暗算,从早到晚与我形影不离,随时准备着陪我大干一场,所以这段时间,我们仨,除了睡觉时在各自的房间,其余时间都没分开过。马炜还跟我讲,“如果夜晚有人来找抽,你喊一嗓子,老子冲过去揍丫的。”据他自己吹牛,他正儿八经地练过拳击。
虽然,这件事先张扬了的斗殴事件最终没有发生,但我总算是明白人们常讲的,“同生死,共患难”,是有可能的。
因为当时我是无业游民,所以夏天,从鲁院结业后,我先跟潘洗去东北他家里玩,一住就是半个月,再到上海的同学家,最后去马炜那里住了一周,足足在外面晃了一个月才回广东。回到家,与父母闲聊时,母亲突然冒出一句,“怎么觉得你像换了个人似的?”母亲说我变得开朗,不再忧心忡忡。
因为身边有良朋,我在短短的半年内脱胎换骨,蜕变,摒弃了一部分,重拾了另一部分。因此,我非常感激马、潘这两位兄弟,但他们远在天边,无法请他们喝酒以表谢意,就在他们的姓名中各取一字,马、琦,结合成马琦这个人名,作为我新写小说的人名。潘洗是笔名,他原名姜鸿琦。没想到马琦这个人物,我一用就是十几年,每隔一两年,我就用这个人名写一个短篇或者中篇,而且故事和人物脉络还是连贯的,断断续续地发表。到今年,2016年,抽空再写一两篇,收个尾,马琦系列,就是一个完整的长篇小说了。
OK,讲了这么多,该言归正传了。我要写的是马炜和他的作品,而不是我自己,请原谅我的节外生枝。
很久以前,马炜说我是经验型的写作者,我很不服气,认为自己是天才型写作者,写了十年后,终于明白过来,我真的是经验型的写作者,之后脚踏实地,老实走经验型路线,不敢扮天才了。
我想说的是,马炜和我是同一类型的。不同的是,他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类型并且严格按照经验型写作者的套路来经营自己的小说。从他的小说来看,生活经历对他的写作至关重要,他的作品,暴露了他的生活轨迹。
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作为文化专员到农村挂职,因此,他以农村为背景写了一批小说,《埃塞俄比亚地主》、《人是他妈生》、《为马欢默哀三分钟》等。这些小说运用了只有在农村生活了很久的人才写得出的大量细节。《埃塞俄比亚地主》中有个不起眼的细节是这篇小说中最大的亮点,“周其是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比张小暑高出半个头,满脸横肉和络腮胡子,谁见了都会往黑社会那方面想。可是我们走进客厅的时候,却发现他戴着老花镜正在做针线活儿。见我们进去,也不站起来,只是将正在缝补着的一件深灰色的西装放到身边的单人沙发上,摘下眼镜,上下打量张小暑。”非常成功的反讽,像这篇小说的主题一样,摆明车马地在讲这个事情,实际上讲的是另外的事。他为什么要这么写?有些事情不能直接描述,你懂的。
“你要写一只鸭子的时候,你要让自己变成这只鸭子。”这是我和马炜在鲁院求进步的时候某位老师给我们填鸭过的知识,很明显,这方面马炜比我做得更好。马炜的许多小说,用的都是第一人称,在我们这个崇尚英雄的浮夸时代,因为虚荣心等方面的原因,大部分写作者在用第一人称叙事的时候,都会把“我”写成智勇双全的活雷锋,同时还是道德上的高富帅,但马炜不是这样,他更乐意反其道而行之,他笔下的“我”,大奸大恶不见得,但大多数都是心理阴暗,卑鄙无耻,下流猥琐,总之就是往恶心人的方面作践。每次看到他这样写“我”,我总是有种于心不忍的感觉,他这是以身饲虎还是怎么地?《埃塞俄比亚地主》中,这方面做得尤其出色,“我”,一位文化专员出身的副乡长,对现任文化专员张小暑,关怀备至,从工作到生活,再到婚姻大事,给他介绍女朋友,出谋划策,在背后推波助澜,甚至为了方便他谈恋爱,还让他住进自己的家里;憨厚,仁慈,如兄,如父,阅之令人感动,真诚啊,看到这里,忍不住想,多么好的一个领导干部,区区一个副乡长,简直就是大材小用!果不其然,“我”很快就官运亨通,一步一跳,没多久就官至副县长了……做什么都是副的,这又在暗示着什么?然后,笔锋一转,落马成贪官,再转,包养情妇。文中没有写到具体的情妇是哪个,却生硬地将故事再次转向已经离“我”很遥远的张小暑,写他的生活,写他与他老婆的关系。到结尾,整个故事的意图才慢慢凸显。
以写正面大人家的手法写反派,并不是太容易,而且在我们目前的语境之下,这样的作品也不多见,于是就显得比较难能可贵了。
喜欢《埃塞俄比亚地主》,并不是这个故事有多么离奇,讲实话,这样的题材,不是我喜欢的,而且这个故事相当平淡,马炜的文字亦是尽量克制,不显山,不露水,甚至还刻意制造烟雾弥漫效果,让人摸不着头脑;喜欢这篇小说是因为他的这种推土机式的叙述,扎扎实实地将每个细节写好。据我所知,马炜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却能把农村人,把农村干部、农村生活,写得这么活灵活现,用功之深,由此可见,他那段下乡挂职的生活,是像文件精神传递的那样,“扎根到广阔的农村天地中去”。
把自己往死里作践,不仅在小说方面,生活中的某些个时候,他也是这么干。第一次收到他用“马歪脖”这个注册名的邮箱发来的邮件时,我还以为是垃圾邮件,差点删了。好玩的是,他是一位公职人员,经常要出没于各种严肃的场合,参加种种正能量的活动,我见过他扮“大人物”时的刻板模样,挺像那么一回事。因为这个事,我当面暗讽过他人格分裂得厉害,他嘿嘿地笑着说,你再胡说老子揍丫的。这个“揍丫的”,是当年在北京时,我们常挂嘴边的,离开北京这么多年,我和潘洗早就不用这么不文明的词了,他还在用。
其实,我挺喜欢他往死里作践“我”的那些小说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这样的小说有阅读快感,再没什么比正面写反派更让人浮想联翩了;二是我佩服能这么作践自己的人,那样写需要勇气,需要有不把自己当盘菜的魄力。
在我刚刚看完的马炜的这一系列小说中,《人是他妈生》,可能是最难写的吧?这篇小说,应该是写于多年前的,那个时候,计划生育在神州大地上,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民间流传着很多与这个政策有关的故事,其中有不少是带着戏剧性,甚至是传奇色彩的,情节堪比莎士比亚,但是,这么多的素材,却没多少作家写,各类文学期刊、或者单行本上,都难寻这样的小说。所以读到马炜的这篇小说时,我精神为之一振。从艺术的角度看,这篇小说,并不如《埃塞俄比亚地主》那么出色,也没《为马欢默哀三分钟》那么幽默机智……可能是我美剧看多了,感觉这篇小说走的是美剧的路子,先抑后扬,最后以人性的光辉照亮扭曲的故事,唏嘘和遗憾足够,却又带着些许光明。当然,这篇小说的构思也是巧妙的,先是乡领导选计生专员这一点,就能看得出马炜的别有用心。在人们的概念中,一般是知心大姐、面善心硬的大姐做这个工作,先把人哄得云里雾里,再拉你去医院一刀刮干净。在这篇小说中,乡领导安排了斯文大帅哥杨西西,而且还是数学系高材生的杨西西,做这个工作。美男计哦,用美男,而且是有文化的美男子去做妇女工作,高招。男人的谋略,远远超过长头发的女人,计生专员杨西西的工作做得极其出色。然而,领导千算万算,算漏了一样,那就是,外表硬朗的男人,往往有着比女人更彻底的柔软。眼看计生难题马上就要得到解决的时候,杨西西主动将包围圈撕开一条缝,让当事人逃出生天,他自己则留下来为所作所为救赎,坠入世人眼中万劫不复的地狱。如果我没有看过这么多美剧,如果我不是这么了解马炜,我不会猜得到这个故事的结尾,会很喜欢这样的机智。所以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不怪马炜,怪我自己。
写到这里,要加几句附笔。我像马炜那样极爱美剧,一集一集地追着更新。美剧看多了,我少不了也像马炜那样,把小说往美剧的那个套路靠。这不一定是坏事,起码,我们写作的思路是清晰的,人性是明亮的。说到明亮这个词,有个小插曲还得提一下。有个开多肉花店的朋友,偏爱冷色,他店中花草的状态图全都是夜晚,在射灯下拍的。后来,在我的一再教化之下,全部换成阳光下的相片,营业额立马突飞猛进。我想说的是,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作为写作者,都该为读者燃一盏灯。
讲到光明,讲到悲惨,不得不提《走泥丸》。从艺术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篇成熟的小说,是传统小说的经典写法,凡事往小里写,用大量的生活细节有机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在这篇小说中,马炜用了各种各样的写作技巧,关于锁匙这个细节的刻画尤其出色,点出了人生中某些偶然和必然的因果联系。但是,无论如何,我不喜欢这篇小说,压抑消极先不说,那是小问题,让我无法接受的是,结局的灰暗,难以接受。看不到救赎,看不到希望,只有暗无天日的雾霾,没有一丝鲜亮的色彩。就我个人而言,并不想看到小说,甚至是文字中的教化意识,但我更不喜欢绝望。在阅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根据我阅读某些大师的作品的经验,以为马炜会安排一个更好的结局,会在结尾处添一盏灯。在我看来,这个结局,是这篇小说的败笔。还有一点,情节铺陈时,当年,洪小兵在师傅命悬一线时没有施以援手,仅仅是因为胆怯,欠了点说服力,最起码,让洪小兵暗恋师傅的女朋友而希望师傅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之类的吧?我大胆猜测,马炜应该是先得到这样一个结局,然后再为了完成这个结局而罗列了前面那一大堆说服力不是很够的原因,凡此种种,导致了这篇小说的平面化,贴在地面上,没能立起来。
同样不喜欢的小说还有《沃尔塔瓦河》。写的是什么啊,人和鸟的故事,生硬地拼在一起,简直是无理取闹。情节欠缺,故事生硬,阅读需要极大耐性。这样的结构,这么幼稚的思想,不像出自马炜这种段位的作家。在前面我提到过,环境对作家的影响很大,尤其是经验型的写作者。写作这篇小说的时候,应该是马炜刚刚调了工作,从嵊州转至绍兴,诸多不适,心浮气躁。虽然,这篇小说,马炜把“我”作践得更彻底,但这种没事找抽的写法,仍然无法弥补少年强说愁带来的撕裂式的空洞。
好吧,批评了这么多,要表扬一下了。我不是客套,是《照镜子》、《十步杀一人》、《为马欢默哀三分钟》、《五十敲破鼓》这几篇,的确好。这几篇小说抽空了大背景,写得洒脱,将小说还原到更独立的处境,留给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令阅读有了更简约的代入感。更重要的是,这几篇小说,注重了情节,故事变得引人入胜。我总是认为,阅读需要愉悦感,读者不是自虐狂,没有愉悦感的文字,他读来干吗?阅读的愉悦感的来源是作者的幽默感。与马炜喝酒或者聊天的时候,他是幽默的,但他早期的小说,大都是板着脸孔讲大事、讲理想的,没有更充分地将自己天性中幽默这个可贵的元素注入文字之中。通过这几个小说,我很欣慰地看到了他的觉悟。
这几个小说,马炜写得很放松,行云流水说不上,但起码做到了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照镜子》中的邪气和凶残,看得我一个劲地想喊停。再没什么比一个身有伤残的人伤害另一个同样伤残的人更凶残的了。同样是写作的人,我承认,写同类型题材的时候,像马炜写得这么彻底,我做不到。《十步杀一人》中,杀人机器制造者,性格的刻画,够深刻。他制造杀人机器这个过程,马炜居然写得美轮美奂,简直像和徐克的暴力美学有得一拼;而男主角的杀人动机,从一开始就铺垫,一步一个脚印地积累,终于成功捕获猎物……多么的痛快淋漓!虽然,这两个猎物的死亡都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仍然为这个捕猎的过程而喝采。我,作为著名的理工大学的低材生,对马炜“设计”的那个杀人机器,真心叫好,阅读的过程中,时不时跳出按图索骥也做一个的邪念。这是一个教人学坏的小说,有一种阴郁之美,却又让人欲罢不能。
这次有机会能系统地看完马炜一批小说,很强烈地感觉到,他写得真是够狠的。看他小说的感觉是,你和一位朋友正聊得欢,他从身后摸出一把刀向你砍过来。我想说的是,看马炜的小说,你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心脏,需要多一点社会阅历,以及多一点包容心。下笔狠,当然是双刃剑,用得好出彩,用得不好,人家会说你……装……装什么?你懂的。
总而言之,马炜正在转变,正在调整,从当初的一本正经说事,转变成现在是没事找抽地用狠劲。我想,如果马炜在狠与“自残”之余,多添一点空灵,在人物的脚下多垫块砖头,等年纪再大点后,他会因为自己的作品而变得更加德高望重。
什么样的作家才算得上是好的作家?我粗浅的理解是,不间断地、自觉地迫使自己进步的作家就是好的作家。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是写写停停,没有人能做得到一路坦途,我很欣慰地看到了,马炜在停下来又重新起动之后,展现出新的生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