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燕
[摘 要] 2013年,中石油腐败窝案引起了石油界的轰动。中石油前“掌门人”蒋洁敏,中石油副总经理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等高管均涉嫌严重违纪而接受组织调查,其下属企业的高管也因贪腐而纷纷落马,中石油集团整条腐败的利益输送链条赤裸裸地浮出水面,勾勒出中石油腐败的行为逻辑。通过案例剖析,可以发现国企暴露出了权力过于集中、监督空当以及用人唯亲等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完善科学分权的制度,建立立体化监督机制,并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科学用人机制,形成科学管理国有企业的多维路径。
[关键词] 老虎;窝案;中石油;一把手;监督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 05. 053
[中图分类号] F272.9;D5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05- 0102- 02
0 引 言
近几年来,不少国企(包括央企)的高管腐败性案件被体无完肤地披露在大众媒体和公众面前,尤其是涉及主要领导干部的窝案,更是屡见不鲜。这严重腐蚀了我们党和国家的光辉形象,削弱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中国石油这几年被披露出来的群体性腐败案件可谓触目惊心,其涉及人员之广、数额之大令人震惊。这场中石油的高管大地震在官场、商界、社会上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和高度关注,也引起我们深刻的反思,这场大地震彰显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和鲜明的态度。但同时,我们民众更为关心的是,央企高管窝案并不是个案,其背后折射出来的是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问题,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监督问题。
1 中石油老虎窝案案例简介
2013年3月20日,中石油旗下运营商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陶玉春,因公司财务的问题而点燃了导火线,被有关部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控制起来,这是中石油系列腐败案的帷幕,逐渐揭开了这个“老虎窝案”的神秘面纱。
8月26日,中石油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总经理王永春、中石油副总经理李华林、副总裁兼大庆油田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4人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9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其上任时间不足半年,就被中纪委双规,免除了国资委主任职务。2013年9月,四川富商吴兵卷入中石油窝案。9月10日,天津燃气集团董事长金建平被双规,可能涉及中石油案。2013年12月,中石油集团总会计师兼集团财务资产部总经理、昆仑能源董事长的温青山,被要求协助调查。
中石油一茬接一茬的腐败高官落马,上演了中石油历史上最热闹、规模最大的一场人事大地震,引起了中央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这个中石油群体性腐败案所牵涉的高管数量之多,引起了一场中石油高管大幅度调整的大地震,被戏称为中石油“老虎窝案”。这场人事大地震引发了一系列国有企业以及政治层面的严峻问题,而其中涉案的高管都是因为贪污腐败而落马。然而,他们所涉及的腐败金额却没有得到透明的公开。
2 中石油老虎窝案案例分析
2.1 概念操作化
回顾中石油这场人事地震,可谓是国有企业中最典型不过的“老虎窝案”了。我们先对“老虎”“苍蝇”“窝案”这几个关键名词进行解释和概念操作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所谓“老虎”,是指高级领导干部;“苍蝇”是指基层人员。要坚决地严厉惩处高级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尤其是要加强对“一把手”这个关键对象的惩治,做到杀一儆百的警示效用。回到我们这个中石油“老虎窝案”的案例,蒋洁敏是最大的老虎。
所谓“窝案”,目前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意义上指的是一群由掌了权的腐败分子组成的腐败团伙,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利益共同体”。所谓“窝”,新华字典喻为坏人聚居的地方。
中国石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二者的简称,前者是后者的控股公司。作为中央企业,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监督管理。作为一家在中国注册上市的公司,中石油2012年全年营业额约2.2万亿元人民币,而其净利润仅为1153.26亿元,与市场的预期水平差之千里。这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不可谓不深。那么,中石油每年所流失的巨额款项都流失到哪里去了呢?大部分的钱被挪用到了权力寻租的灰色买卖上,另外一部分的款项则落入了主要领导干部的手中。
2.2 “老虎窝案”暴露的问题
2.2.1 权力过于集中
中石油的业务主要包括了主营业务和其他领域的业务。据报道,这次中石油所涉案的高管都是由于贪污腐败而落马,其中涉及中石油临时资金拆借、石化项目建设中总承包商的利益关系等。
2.2.2 监督空档
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位高权重,权力过于集中,片面强调绝对权威,往往会出现 “开会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财务一支笔,决策一脑袋”的现象,并擅自决策“三重一大”问题,使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一把手”权力的不受制约,其监督也没有取得很好的成效,往往造成决策失误,甚至把企业拖进破产倒闭的境地,这也是国有企业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领导干部腐败暴露出了严峻的监督空当问题。可以说,“一把手”的监督是处于法律监督之上的真空盲区地带,成为反腐和监督工作中的大难题。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知名反腐专家林喆认为,央企在两个关键环节出了问题:一是用人制度,没有选择“有德”的好干部;二是监督不到位,使得腐败行为防不胜防。
2.2.3 用人唯亲
所谓用人唯亲,与用人唯贤相对,所指的是用人更多考虑的是选择那些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一心想要培养自己的亲信从而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而忽略了所选择之人的德行品性与工作能力等基本因素。用人不唯贤而唯亲,这种用人之道,犯了原则上的错误,损害了社会清正廉洁的作风,严重偏离了公平公正之道。
中石油“老虎窝案”所涉案人士,他们的关系可谓环环相扣。
3 “老虎窝案”的反思及对策
3.1 科学分权
在传统的领导班子分工中,在党政“一把手”和“二把手”分别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这两大权力以及重大工程招标等事项上,应推行不直接分管重要权力制度,把人事、财务、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分别交由领导班子各成员分管,形成分管领导责任制,相互制衡约束分散权力,以防范出现一人专政。针对主要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坚持依法科学分权,推行并逐步形成不直接分管重要权力、集体决策票决制。
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姜国文同志认为,加强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问题,要推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重要权力制度。哈尔滨市延寿县推广了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所谓末位发言制度,是指“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不对议题事先定调或做引导性发言。浙江省丽水市也在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进“七不直接分管”的权力制约工作,单位正职不得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审批、资产、资源这七个方面的工作。
3.2 构建立体化监督体制
监督不到位可以说是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的重要原因。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实行精细严密规范的立体化监督机制。横向上,要严格监督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约束其财物开支权、自由裁量权等,着重监督行权内容、范围和程序的规范性,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要把领导班子建设、对“三重一大”决策等情况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纵向上,要充分发挥上级、平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其他专门监督部门对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对领导干部审计、财务审批权的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一把手”财务权力上限。坚决推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和基建公开招投标制度,并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
3.3 完善科学用人制度
在政府监控与廉政建设课堂上,我们所背诵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提到:“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首先要完善用人选拔制。《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这是强化对用人权的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搭建公开竞争的竞技平台,坚持公开选拔,防止“一把手”暗箱操作或个人专政。对于主要领导干部的任用,除了根据管理需要而实行委任制以外,更要推广公开选拔招聘、竞争上岗的公平用人制度,以确保选用德才兼备之人。德为先,在选用和培养领导干部之时,把政治素质之德作为首位选拔标准,大力选拔任用那些“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的德才兼备的干部以及“敢挑刺的人”,行得正站得直,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
主要参考文献
[1]姜国文.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2 -09-17.
[2]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正职权力运行与监督的指导意见(试行)[Z].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