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房养老:房去人凉该咋办?

2016-05-14 12:01莫特
民主与法制 2016年6期
关键词:干娘身后事过户

莫特

独生子意外身亡,天塌了

孙正英在不到50岁那年,离婚了。对于女人来说,这是个很尴尬的年龄,重新组建家庭吧,难以找到合适对象,失败的婚姻让孙正英对再婚产生了本能的抗拒。好在还有儿子,离婚时儿子廖军已经年满20周岁,母子情深,廖军跟母亲心贴心。在廖军心中,父母离婚的责任全在父亲,对父亲多了几分怨恨,而对母亲则更多了几分孝顺。儿子的孝顺是最大的安慰,离了婚的孙正英没觉得生活有什么两样,没有了丈夫还有儿子,日子照样过,天塌不下来。

廖军孝顺又上进,他不愿呆在家里啃老,而是跟同龄伙伴一起,南下广东谋生。儿行千里母担忧,好在,廖军懂得母亲的心思,隔三岔五便打个电话,时不时地寄钱回来,让母亲牵挂的心一次又一次地得到宽慰。儿子寄回来的钱,她一分也没用,她要攒起来给儿子娶媳妇,儿子已经长大,儿媳终究会娶进门的,孙子终究会抱上身的,孙正英念叨着、催促着。没想到一场灾难却步步逼近,悄然降临。

2003年5月的一天,廖军骑摩托车在马路上行驶时,因车速较快,又处置不当,结果摔下山坡身受重伤,不治身亡。25岁的生命,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这样抛下年迈的母亲撒手人寰。儿子的死讯传到孙正英耳内,她呼天抢地,失声痛哭。老年丧子,失去的不仅仅是儿子的生命,还有老人晚年生活的期望啊!可人死不能复生,她又能怎样?只能是含着满眼的泪,忍着剜心的痛,料理儿子的后事。

儿子这样走了,孙正英浑浑噩噩过了几个月,才慢慢缓过一丝劲儿。时不时地到街上走一走,到邻居家串串门,脸上少了常见的笑容,可毕竟已经从丧子之痛中走了出来,亲友们都为孙正英高兴。只是,忧愁终究挥之难去,失独老人的生养死葬谁来负责?身后事能指望谁?这些现实的问题,终无法回避并将随着年龄增长变得更加紧迫。

天上掉下个干女儿,赠房托付身后事

廖军去世两个月后,一个年轻的姑娘突然来到孙正英家中。

“孙姨,孙姨!”姑娘嘴巴喊得甜,这姑娘是谁呢?孙正英满脸茫然。“我是廖军的女朋友,廖军在世的时候,我没有来看望过你,现在廖军走了,我来补这个隋。”没等孙正英开口,姑娘就打开话闸来了一番自我介绍。原来,杜丽是廖军在外打工时交的女朋友,眼见谈婚论嫁,要拜见双方父母了,突然而来的意外事故却改变了一切。姑娘这么一说,勾起了孙正英的回忆,往事如烟,悲从中来。她叹儿子命短,这么好的姻缘终无福缔结;她叹自己命苦,这么好的儿媳终无缘错过。“孙姨,你当我的干娘吧!”仿佛知道老人想什么,杜丽的话说到了孙正英心坎儿上。“好,女儿。”孙正英喜极而泣,满口应允。当天晚上,孙正英特意喊来几个亲戚和邻居,摆了一桌酒席,算是正式认了杜丽这个干女儿。

自从有了干女儿,孙正英的精神状态一下子好了许多。而杜丽呢,也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一个干女儿的承诺。她并没有跟孙正英住在一起,但这不妨碍她与干娘联络感情,时不时地打个电话嘘寒问暖。逢年过节,总是带着礼物登门看望。每次接到干女儿的电话,收到干女儿的礼物,孙正英心里就暖洋洋的,像喝了蜜一般甜……

生活重新充满阳光,孙正英走出了丧子的阴影。2006年,家里的房子被征收,她便拿出钱,准备全额付款购买一套二手房。

房子选好了,价钱谈妥了,那个挥之不去的问题袭上孙正英心头,身后事咋办?生养死葬谁来负责?她有一个想法,用这套房子养老,趁着自己还有能力,为身后事作好安排。可谁愿意接过赡养的接力棒呢?杜丽,干女儿的名字第一个蹦了出来。

“杜丽啊,我想跟你商量件事。”趁着某次杜丽前来看望,孙正英说道: “房子拆迁后,我看上了一套二手房,价钱之类都已谈好,就等着签合同了。我是这样想的,把这房子送给你,当然,现在我还要居住,百年之后才能真正交给你处置。我呢,也不需要你现在做什么,万一将来生病了,照顾护理一下就行,等哪一天去世了,把我送上山就可以了。”说完,孙正英期待地看着杜丽。孙正英的话讲得很明白,稍微思考了一下,杜丽点头同意。没有签订书面协议,还是像上次一样,孙正英办了一桌酒,喊来亲朋邻里进行了宣示。

既是干女儿,又是遗赠扶养人,在买房办手续这件事上,杜丽当仁不让地成为孙正英的全权代理。签订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杜丽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最终孙正英没有成为房子的所有人,而是直接过户到了杜丽名下。孙正英知道后,没有说什么,房子早晚是干女儿的,现在过户和百年之后再过户,没什么区别。

遗赠一步到位,扶养呢,暂时无需启动。赠房养老之时,孙正英年龄不算大,身体也还行,用不着干女儿操心。于是,将房子简单装修后,杜丽便离开孙正英的家。孙正英虽然合不得,可这是没办法的事,电话与探望让两条轨迹时不时地交汇,孙正英与杜丽和谐相处。

房去人凉,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日子过着,变化发生着。3年之后,杜丽结婚,把家安在了长沙,如此一来,与孙正英的距离进一步拉远了。这距离一远,常回“家”看看的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陡增,加之有了孩子,电话联系也是直线下降。此时,孙正英身体还行,扶养人不在身边,并无不便,但是,生活却不是一帆风顺,2012年,孙正英生病了…….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对于年逾六旬的老人来说,这病好起来就更加慢。孙正英生病的日子里,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杜丽应当承担起照顾之责,可杜丽远在长沙,家里一摊子事,又如何脱得开身,尽管也挤时间护理了几天,可相比于老人的需要,无异于杯水车薪。孙正英有些失落,也有些不快,好在,病慢慢地好起来了,已经露出苗头的矛盾最终没有爆发。病好了,身体却元气大伤,毕竟年迈,哪里经得起折腾,2015年年初,再患重病的孙正英卧床不起。

杜丽也出现在干娘床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作为干女儿,如此表现已属难能可贵,但杜丽不仅仅是干女儿,她还是孙正英的遗赠扶养人,照顾孙正英不是源于道德的需求,而是基于法律的义务。当然,杜丽也有难处,远在长沙,分身乏术,只是这些理由都无法解决现实问题,年迈重病的孙正英谁来照顾?

请人护理?那需要钱。孙正英的财产只有那套房子,她请不起;杜丽呢,经济状况一般,也不愿出。思来想去,除了靠唯一的那套房子,再无办法,可房子已登记到杜丽名下,又该怎么办呢?有人提议,撤销孙正英与杜丽达成的口头遗赠扶养协议,将房屋过户到孙正英名下,再由孙正英以此房屋与他人商定养老事宜。

这个主意不错,然而,需要取得杜丽的同意,几番协商,却无果而终。没办法,孙正英只得一纸诉状将杜丽告上法庭,以杜丽在其身患重病之时未尽护理照顾之责为由,请求撤销与杜丽达成的口头遗赠扶养协议,并将已经登记到杜丽名下的房屋重新过户到她的名下。

面对干娘的起诉,杜丽不气恼,可对于干娘的诉求,她也不答应。她觉得,这些年对干娘尽了扶养之责,虽然未能令干娘百分之百的满意,可怪不得她,自己能力有限,精力更有限。这遗赠扶养协议已履行多年,房子早就登记在她的名下,焉能说撤销就撤销。

亲爱的读者:赠房养老,为不少失独者、无子女者了却身后事,温馨了众多老人,然而,也带来了一些纠纷。年逾六旬的孙正英就遭遇了尴尬,房子已过户到干女儿名下,身患重病却床前无人。房已去,茶已凉,情已逝,咋办?唯一的依靠——房子,还能重新回到老人手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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