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芳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迅猛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快速提高。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国际贸易往来之间都与中国工业发展方式的绿色发展有着很大的变化,真正把科学发展见诸行动、变成现实需要对传统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进行彻底反思和变革性创新,从盲目服从、盲目改造自然到自觉掌握、能动利用自然,以较低的生态消耗获得较大社会福利,推动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共同演进,实现人、社会、自然三大系统的和谐统一。
关键词:技术;国际贸易;中国工业发展方式;绿色
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人类对发展的内涵、本质、目的和要求等一系列事关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开始了哲学思考,先后形成经济增长论、增长极限论、综合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等,但这些发展观都未能很好地解决人、社会、自然之间的协调平衡关系。如何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态环境关系,实现绿色发展,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亟须解答的重大课题。
一、绿色发展
绿色代表着生机与活力。绿色发展是相对于传统工业化模式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黑色”发展而提出的。绿色发展是指在绿色创新驱动下,以生产中低消耗、低排放,生活中合理消费,生态资本不断增加为主要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强调改善资源利用方式,增加绿色财富和人类绿色福利,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2012年,“绿色发展”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坚持绿色发展成为全国共识,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的自觉认知和深刻把握。
二、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困境
(一)生态贫困加剧
生态贫困是由于全球气候环境的变化导致自然条件日趋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由此造成了人们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等基本生存权利被剥夺的贫困现象。他同时指出,在当今世界,生态贫困要远高于传统的收入贫困。
第一,人均自然资源占有率的逐渐匮乏;第二,灾害性气候频繁发作为人类带来的不可预见的损失增加;第三,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发展模式对人们生活状况和质量的副作用和负影响。比如,与人类生存关系密切的淡水、耕地、森林和草地等资源。地球虽然拥有丰富的水资源,但只有不到3%是淡水,除去封存于极地冰川中的2%,仅有1%的淡水可为人类生产生活所用,在这有限的1%之中,95%的淡水资源又要用于全社会的工、农业建设,用于人类饮用和其他生活用途的淡水资源少之又少。
(二)生态风险凸显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推进,生态风险日愈呈现为无间断性和常态化,生态风险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常态。如往日只闻他国城市中出门带防毒面具和氧气罐的笑谈,在中国已变为现实。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全国约2/3的城市氨氮化物含量、PM2.5浓度较高,空气质量达不到标准。多个大中小城市的居民在城市中或多或少处于缺氧状态,昂贵的“氧吧”产业逐渐成为社会中的新兴宠儿。
(三)生态危机出现
20世纪中叶以来,全球经济在工业文明的带动下得到了飞速增长,与此同时,生态贫困、生态风险及生态危机等一系列环境问题也在不断加剧中趋向频发、并发或变异的危机状态,以能源危机、温室效应、公害事件频发等为主要表征的生态危机状况都在告诫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基础已经受到严重的威胁。生态危机的日渐逼近,已经严重威胁了地球上生物的生存安全,这既与社会结构的异化有关,又同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难以协调、发展不可持续有关。人类在走向科技巅峰、步入工业辉煌时刻的同时也将自己送入了危机重重的深渊。
三、完善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
(一)加强绿色发展政绩考核制度建设
绿色政绩考核制度,要将人大纳入监督层面,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中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提交定期或专项的环保报告,人大对政府绿色政绩的监督就有了相应的法律基础,同时除了环保要求以外还要对相关生态的其他方面,如资源、人口、森林、土地等各方面均进行监督,并且监督以外也重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如对重大生态问题或污染事件的质询权、调查权、对引发严重生态问题的官员罢免权。为人民提供越来越多的物质文化需要,并且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在生态良好的自然环境中生产生活,是政府层面必须选择的道路。
(二)健全绿色发展法律法规
在我国社会发展的现阶段,政府法律应该树立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根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立法始终应该以绿色发展为核心和目标,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着力点,使各项绿色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完善和强化。在国际贸易对绿色创新的税收政策的调整上,政府应该重点给予政策优惠,以激励性的税收政策引导社会中的绿色理念和绿色科技的进步,这一政策是伴随着世界性的生态危机在国际范围内都被普遍应用的,这一激励性的税收政策降低了绿色科技创新的成本,更有助于政府推动企业的绿色创新。如环境相关法律的建设,改变传统法律中对污染者责任较轻的弊端,增强环境法的可操纵性和执法力度,以更加具体和更加详细的处罚条例和条款规范污染者的责任,对于污染者的违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并能够依据法律对其做出具体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提高传统污染行为的成本。
(三)加快培育新兴贸易市场
受到我国国情的影响,所以导致了我国目前的对外贸易市场结构相对单一,同时对其依赖性也较强,因此为了可以更好地适应国际环境必须向市场多元化的方向全面发展。对于我国贸易额较大的欧美市场不仅要进一步的加深巩固,同时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高能耗产品的出口,从而使得我国出口的产品可以不受欧美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的束缚,从而降低因为被征收高额碳关说所造成的损失,而减少对其出口的高能耗产品,不是一味通过减少市场份额来实现,而是要扩大产品出口的类别来实现。此外,还需要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不断地开拓新兴市场,从而实现出口贸易由发国家逐步转向新兴市场。新兴市场一般情况下对于环境的要求相对较低,同时其对于进口产品的环保门槛较之发达国家也相对较低,而我国目前的经济能力完全可以达到其指定的相关标准,同时增加向新兴市场的出口份额也可以有效的降低发达国家出口份额减少而造成的损失。再就是,新兴市场的经济基础较之发达国家也相对落后,所以其发展的速度向相对较快,同时其市场的发展空间也相对较大,可以更好地为我国国内的低碳经济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与时间,同时也增加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空间与机遇。
(四)鼓励低碳能源技术创新
在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是低碳能源技术,而这同时也是我国能否实现对外贸易转型的重要因素。当前低碳经济正在逐步地成为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欧美国家在这一领域发展的时间较早其经验也相对丰富,并且也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绩。而发展中国家也在紧随发达国家的步伐正在积极地投入到这一领域。为了可以更加有效地发展低碳经济使其可以更好地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需要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首先,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单位产值的能源消耗,是能源的利用率相应提升。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受制于基础设施与技术的限制,因此其经济发展通常走的都是粗放型的发展模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能源利用率较低的现象极为普遍。其次,应该改变以往的国度依赖煤炭能源的消费结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新能源的开发。所以,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是维持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还应该不断加强与发达国家的经验交流与学习,通过借鉴其先进的经验从而缩短我们与发达国家质检存在的差异,从而使我国的低碳能源技术实现创新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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